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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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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现在电话也不肯听了。
  挂上话筒转过身来,他看到了小老九。刚刚被他胖揍过一顿的小老九站在门口,衬衫领口全被扯烂了,正在低头用仅有的一只手擦口鼻之间的鲜血。抬头正视了他的目光,小老九几乎就是鼻青脸肿,然而神情平静,是死不悔改的模样。
  何殿英叹了口气,一弯腰坐到了地上。心灰意懒的挥了挥手,他轻声说道:“去,洗把脸,然后拿点酒过来!”
  友美的年纪没有小老九大,可是一直把小老九当成弟弟。她给小老九的脸上涂了药水,又悄悄的问道:“你俩咋打起来了呢?”
  小老九龇牙咧嘴的笑了一下:“没事。嫂子,炒俩菜吧,大哥想喝点酒。”
  友美知道小老九很喜欢自己的手艺,所以转身就往厨房去了。
  何殿英和小老九在榻榻米上盘腿坐下,隔着一张矮桌喝酒吃菜。小老九几次三番想要说话,然而刚一张嘴,就被何殿英不耐烦的骂了回去:“闭上你那张狗嘴!”
  友美做的菜肴,味重油腻,谈不上雅致,特点就是非常的香。何殿英一天没有吃饭,这时一口菜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满心的烦恼暂时沉淀下去,他自己不肯再想。小老九察言观色,不敢多言,只好拿起酒瓶,随时给他斟酒。
  借酒消愁愁更愁。何殿英的身体越喝越软,最后竟是躺倒下去。小老九也带了醉意,坐着直晃。友美过来收拾残局,先是去看小老九,小老九向后一仰,含含混混的说道:“嫂子,我就在这儿睡了,你别管我。”
  友美听了这话,这才安心的转向了何殿英。何殿英已经成了一滩泥,亏得她有力气,抱着腰对方的腰连拖带拽,硬是把人搀了起来。东倒西歪的把未婚夫架回卧室,她站在床前,俯身扶着何殿英向下躺。
  何殿英虽然不算粗壮,可毕竟是个男人,身体沉重。她累得气喘吁吁,女性气息扑到何殿英的鼻端,让他在茫然酒意中抬起双臂,下意识的搂住了友美。
  友美愣了一下,然后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她并没有反抗,因为知道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
  
  


  72、这个冬季

  何殿英凌晨醒来,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友美,不禁皱着眉头愣了半天。
  然后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何殿英睡了个天翻地覆的懒觉,混乱的梦一个接着一个,让他心乱如麻不能睁眼。到了后来不知怎的,他忽然发起怒来,自己一个人沿着空旷公路向前走。他知道身后跟着可怜兮兮的余至瑶,但是硬下心肠,就不回头。如此坚持了仿佛一生一世,他毫无预兆的猛然醒来,心里难过的无法言喻,同时又是无尽的后悔,后悔自己在梦里心肠太硬,连一眼也不肯望向余至瑶。
  友美换了一身崭新和服,头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溜走了。
  余至瑶一贯身体虚弱,可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情绪非常悲观。哑巴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他偷偷拟下的遗嘱草稿,没有声张,直接把它拿去卧室,递到了余至瑶的面前。
  余至瑶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乱写的,不算数。”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纸烧成灰烬。在这张“乱写的、不算数”的遗嘱草稿中,余至瑶把几乎全部的银行存款、以及这幢余公馆,都留给了他。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过后,余至瑶的血压终于降到了正常水平。
  这日午后,阳光是冬季少有的温暖明媚。余至瑶坐在楼上一间小起居室内,很清闲的翻阅报纸。上个礼拜去医院检查过了,他的确是近视眼,而且度数不浅。配了一副无框眼镜架上鼻梁,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感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杯放到旁边的花梨木小茶几上,随即伸手夺过他的报纸,折了几折放到一旁。而余至瑶自嘲似的一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活成孩子了!”
  然后他摘下眼镜,低下头抬起袖子一擦双眼,的确是孩子的反应和动作。
  何殿英是一定要和友美结婚了,因为友美有了身孕。
  订婚之后,必定结婚,这也不算出奇。何殿英没什么好说的,照例是定礼服备酒宴。订婚典礼都是那样隆重,结婚典礼自然更不能含糊;正好又是接着新年,喜气越发厚重。
  何殿英并没有给余至瑶送喜帖。他总觉得这是自己的“场面事情”,而且带有背叛意味,所以完全无须对方出席。否则当着余至瑶的面,他简直没法子和友美一起走。
  


  73、爱情如贼

  何殿英新婚之后,自然不能还在小老九那里对付着住。小老九在罗斯福路给他找了一处公馆,宽宅大院,里外三十多间房屋,每间都是窗明几净。然而何殿英却是住得勉强——他毕竟还是年轻,喜欢洋派。再好的宅院,也比不得洋楼称心。
  喜迁新居之后不久,便是到了新年时节。小老九隔三差五便要登门,一是送些年货,二是问问嫂子有何差遣。小老九喜欢友美,友美身上散发出一种热力,让他感觉友美走到哪里,家就跟到哪里。李振成回来过年,直接住进何公馆内。他也挑不出友美的错处来,诚心诚意的把她当成小嫂子来尊重。
  只有何殿英对于这个家庭毫无感情。自从确定了友美怀孕之后,他就再没碰过对方。吃着友美烹饪出的饭菜,穿着友美预备出的衣裳,他心中一片平静漠然,头脑倒是条理清晰,头头是道的盘算着他那番事业,除了事业,不想别的。
  新年过后的一天下午,他乘车出门看望朋友。汽车开到小白楼一带,他让汽车夫停车下去,给自己买包香烟回来。等待之时百无聊赖,他拉开车窗帘子,扭头向外张望。结果就在起士林门口,他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瘦了。
  不但瘦,而且佝偻着腰,乍一看几乎像个老头子。今日是个和暖的天气,可他依旧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仿佛还在畏寒。一步一步走到汽车旁边,他的管家从后方绕了过来,一手拎着蛋糕盒子,一手为他打开车门。
  何殿英一眼不眨的遥望着他,如同在看一场默片,直到余至瑶坐上汽车绝尘而去,他还保持着目送的姿势。
  他不知道余至瑶的憔悴是否与自己有关——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不敢确定。
  余至瑶去了宋宅,顺路给凤儿带了一盒奶油蛋糕。进门之时,正赶上宋逸臣站在院子里放鞭炮。大麻雷子从天而降,把张兆祥的皮袍子崩了个小窟窿。张兆祥恨的抬手指了指他,简直无话可说。而他倒是笑嘻嘻的不在乎:“哟,二爷来啦?”
  余至瑶点了点头,又问:“凤儿呢?我给她带了蛋糕。”
  宋逸臣收敛了笑容:“她……她在楼上屋里呢!”
  凤儿仿佛真的快要痴傻了。
  披头散发的缩在卧室床上,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本来就是个长手长脚的苗条身材,如今越发瘦成了一把芦柴棒。余至瑶切了蛋糕放到碟子里,坐到床边喂给她吃:“凤儿啊,叔叔来了。”
  凤儿直勾勾的望着窗外,目光从额前乱发中射出去,是失了魂魄的模样。
  宋逸臣看了女儿这副惨象,心里也是难受。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他的措施便是不闻不问。他的小太太有时还来看看,逼着凤儿吃些东西,让凤儿能够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
  余至瑶放下碟子,把凤儿拽到了近前。让张兆祥出门找来一把梳子,他很细致的给凤儿梳通了凌乱长发。凤儿的头发还是乌油油的厚密,余至瑶抬头问张兆祥:“你会不会编辫子?”
  张兆祥挽起袖子:“我试试看。”
  张兆祥手劲大,给凤儿编了一条紧紧的三股辫子,在背后长长的垂下去,辫梢一直搭到腰间。凤儿随人摆弄着,面无表情,似乎已经无知无觉。
  余至瑶摸了摸她的脑袋,沉沉的叹了一口气:“逸臣什么都好,就是太亏待了凤儿。再由着凤儿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以后就真废了。”
  在这话说出后的第三天,余至瑶把凤儿送去了医院内的精神科。凤儿从此在医院内住了下来,开始接受治疗。
  余至瑶不是不想何殿英,可他感觉两人之间的爱情越来越像个贼,露面便是人人喊打。贼自己也不做脸,所作所为都是一副自绝后路的模样。
  他无力回天,爱不起了。
  所幸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内容,不谈爱情,也是一样的活。
  天气日益和暖,在一片明媚春光之中,何殿英强烈的思念起了余至瑶。
  他撺掇着商会会长召开大会,想要藉此机会与余至瑶相会;然而余至瑶根本不肯出席。
  他急得像只小猴儿,上蹿下跳的开始挑衅。余家药厂流通在市面上的药品忽然出了问题,一批接一批的被扣押没收。然而余至瑶财大气粗,本来也不靠着药厂吃饭。扣押就扣押,没收就没收,哪怕药厂立时倒闭了,他也不甚在乎。
  这让他开始恼羞成怒——他更进一步,出其不意的逮捕了余家纱厂的经理,硬说这人往满洲国走私棉纱。把经理往宪兵队里一关,他开始等着余至瑶向自己要人。哪知等了三天,外面毫无动静。派出人去一打听,他得知余至瑶已经往经理家中送去了一大笔抚恤金。
  何殿英意识到了自己的丑态,同时又有些愤怒,因为余至瑶竟敢真的再不理他。正当此时,香川次郎找到了他,让他派人盯紧几位行为可疑的租界大佬,其中竟然就有余至瑶一个。
  何殿英身为特务队长,很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当着香川次郎的面,他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大哥,别人我不敢保证,这余至瑶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身体不好,现在已经基本不大管事。毛病出在他手下一个姓宋的身上,这姓宋的和张希诚有联系,只是还没让我抓住证据!”
  香川次郎问道:“姓宋的?是不是那个宋逸臣?”
  何殿英一点头:“可不就是他么!”
  香川次郎抬手摸了下巴,半晌没有言语。在他眼中,租界即毒瘤,里面包藏了无数祸患。
  然后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和余至瑶是有仇的……”
  何殿英立刻笑了:“我俩认识得早,那些账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已经断了联系。”
  香川次郎听了这话,不是很能领会。他向来自诩是中国通,如今以为何殿英是语言含蓄,而自己还是通得不够。
  何殿英离开香川次郎,额头出了一层冷汗。他再怎么威风,也是个中国人,也只是个特务队长。万一余至瑶真上了军部的名单,那他再有面子也是白搭。
  冷汗涔涔的回到家中,他正遇到友美在院内逗弄笼中小鸟。友美的身孕已经满了五个月,十分显怀,乍一看倒像人家六七个月的样子。肚子大,行动起来就分外的辛苦,腿也浮肿,腰也酸痛。然而何殿英并不怜悯,他觉得女人就是要生孩子的,没什么了不得。
  何殿英走入房内,关了房门眼望窗外,颇为警惕的往余公馆打去电话,想给余至瑶通风报信。接电话的是张兆祥,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二爷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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