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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重生守则-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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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老板娘走后,宋志文指挥康辰把两人的包还有外套都拿上了二楼——这个青年旅社是四个人一间的,二楼一共只有四间房间,两间男两间女,现在是旺季,白天听老板娘说算上宋志文他们俩基本二楼都住满了。
程洛宁还没有见到她的另两个室友,据说是去逛成都的小吃街了。
她很佩服冒着大雨去寻找美食的勇气,但是却没有什么效仿的打算,哪怕老板娘曾说过最近的小吃街离这里不过两条街的距离。
她宁可坐在外面很无聊地听雨,或者和老板娘聊聊天。
康辰打了一下宋志文,把宋志文拍得龇牙咧嘴的,狠狠地蹬了一下他,“快去!”
程洛宁很羡慕他们这种友情,但是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却也没有想要的打算,她觉得人与人,不管多么投缘,都理应保持一点距离——俗话说远香近臭,如果真的靠的太近,说不定会变成另一个上辈子的她。
所以她喜欢宋志文,因为宋志文总是保持着好朋友,或者说师生间最温柔的距离,而康辰对她的态度就有点热切过头了。
程洛宁丝毫没有表现出自己的想法,依然挂着温柔的微笑,完全不愧对于她的女神名号。
等康辰拿着大包小包上楼后,宋志文转过头,笑了笑,“你一个人来的吗?明天的游程怎么安排的?”
程洛宁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轻敲击了几下,扬了扬脸,示意二楼的方向,“我跟朋友一起来的,明天就进藏了。”
宋志文表情一下子有点吃惊起来,“进藏?你们不是来成都玩的?”
“只是路过而已。”
宋志文刚想说点什么,一个有点迷迷糊糊的女声插了进来,“程洛宁?你怎么在这里呀?这是?”
程洛宁一回头,果不其然,方悦站在一格楼梯上,穿着汗衫加睡裤,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在那里揉着眼睛。
她站起来,冲着宋志文很歉意地笑了笑,仿佛是为了方悦的失礼而道歉,又仿佛只是漫不经心地抿了抿嘴角,“方悦,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我的吉他老师宋志文。宋老师,这是我朋友方悦。”
“你好,我叫宋志文。”
方悦看到宋志文爽朗的笑,一下子脸就红了,“你你、好。”她眯了眯眼睛,把程洛宁拉到一边,悄悄地跟她咬耳朵,“你吉他老师这么帅啊!”
程洛宁:“”她完全不能理解方悦的审美,她为什么会觉得李俊很挫而宋志文这么帅啊!这简直不符合正常人的想法吧!
宋志文顶多算是气质出众,离“这么帅”的距离好像还是挺大的。
但是她才不给方悦泼冷水呢,反而是温温柔柔地说道:“喜欢就上咯,联系方式给你。”
方悦红着脸打了她一下。
这时候已经快要10点多了,方悦睡了一晚上也快睡醒了,康辰也理完东西从二楼跑了下来,四个年轻人围了桌子坐了一圈,闲闲地在那里聊天。
准确的来说是三个人,程洛宁只能算是个听众——她也不生气,抿着笑,像是在发呆,但是话题就算走到她身上她也能回应。
其实她只是在观察三人的讲话模式而已。
一开始她以为方悦和不熟的两个同龄男生在一起应该会尴尬,但是没想到这三个都是外向得没边的人,聊得开心得不得了,简直是一见如故了。
程洛宁想学习一下十几岁的男生女生讲话处事的风格,但是这三个人的风格她决定还是继续思考明天的路线。
明天,她爸爸拜托的那个李叔叔一早就会来这里接他们,然后顺着国道川藏线一路过去到康定,然后晚上在康定睡一天,再跟着那边的旅行团进入藏区。
原本爸爸是想让他们直接在簇桥坐大巴去拉萨的,但是程洛宁还是想走走看川藏线,顺便可以有机会看到金沙江,所以只好拜托了李叔叔。
这条路毕竟是国道,危险度说不上很高,但是在这种地方总是有点可怕的,再加上还有高原反应呢。
程洛宁正在思考要不要在成都弄点小型氧气瓶什么的,突然方悦大叫了一声,硬生生打断了她的思考。
“啊!你们是t大的啊!好巧我也是!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长们多多指教啊!”
程洛宁心想,这次方悦简直是不虚此行了!
只是不知道宋志文这种类型的男生,会不会喜欢同类型的方悦呢?她看了两眼宋志文,发现对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笑了笑,撇了撇嘴。
与此同时,老板娘的面也拿了出来,“晚上了没什么东西做料,弄了点自己家做的特辣牛肉酱,你们尝尝!啊方悦也醒了啊!幸好我煮得多,够你们分的了!怎么样,四川的美食是不是全国第一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板娘你真不谦虚!”
就这样,四个年轻人在这个小小的、甚至有些逼仄的旅社里,度过了一个笑声连连的夜晚。
然后在第二天各自分道扬镳。
程洛宁觉得这样很好,不需要太近也不用很远。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不就应该充满诗意和必然的道别吗?
☆、第33章 进。藏(1)
第二天一大早成都的天就放晴了,空气中都是干燥的热意,仿佛昨晚下雨的声音只是一场梦一样。
程洛宁的生物钟准时地在七点叫醒了她,她睁开眼睛,轻手轻脚地下床,尽量不吵醒方悦还有对面床的两个女生。窗外阳光正好,是一种完全不同于s市的、云层之上温柔地穿透出来的阳光,让程洛宁的心情一下子也阳光明媚起来。
她看了眼正在熟睡的方悦,轻声地开门出去了。
整个小楼都静悄悄的,她摸到一楼,发现老板娘已经坐在那里了——“洛宁,你醒了啊!早饭吃吗?”
程洛宁她们定的是不包饭的套餐,但是老板娘太热情了,不仅昨天晚上白请了一顿夜宵,看这意思是连早饭都要请了。
这么好客,做生意会不会亏死啊?
程洛宁想到这里,笑了起来,“那就谢谢老板娘啦!”她决定等下结账的时候多付点,不然也实在是不好意思。
等正黄色的阳光以一个斜角穿过小楼的窗户,撒到程洛宁身上的时候,方悦也已经整理好了自己,“蹬蹬蹬”地跑下楼来了。
程洛宁冲她笑了笑,示意她过来一起吃早饭。
方悦今天穿了一条背带热裤,显得相当娇小可爱的样子。她拿起一碗抄手旁边旁边放着的调羹,舀了一口放进嘴里,“起这么早啊,李叔叔到了吗?”
程洛宁早就吃好了,正在细细地往身上所有有可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抹防晒霜,防止回家的时候变成一块高冷的黑炭,“他刚才打电话给我说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我还担心你醒不过来准备去叫你呢。”
昨天她为了今天能早起先去睡了,方悦因为白天睡得多,所以和宋志文他们聊到挺晚的。
方悦听了这话,有些抱歉地吐了吐舌头,然后继续对着那碗抄手狼吞虎咽。
李叔叔果然相当准时,半个小时后就开着他那部很适合跑公路的越野车来了。
程洛宁拿着手机往旅社门外的马路上看了几眼,看到一个带着墨镜的大叔在一辆造型相当帅的越野车里冲她挥手。她笑了起来,也举起白白细细的手臂挥了挥。
两人背起登山包,笑眯眯地冲老板娘告别,表示有缘总会再见,而后就走出了旅社,和来接她们的李叔叔问好、道谢。
而此时宋志文和康辰还在二楼的房间里睡得正香,他们昨天就说好了,程洛宁她们俩走得早,可能碰不上了,所以s市再见。
李叔叔是个很外向的人——这个词放在一个长辈身上可能不太尊重,应该说健谈吧?他从接到两个女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说话,而且说得相当兴高采烈、旁若无人,“宁宁听说这条路线是你选的?这就选对了!去西藏怎么能不走川藏线呢!这可是进藏风景最好的路线了,而且基本不太会发生高原反应”
此时车已经驶入了公路,周围的景色倒退的速度很快,但是还是能看到周围从繁华的城镇一点点变成了荒芜、草树。
程洛宁弯了弯嘴,觉得这场景有点像很多年后一部电影的画面,叫《后会无期》,而此时,她们也成了电影中的旅人。
李叔叔还在继续碎碎念,“你们准备走多久啊?现在是雨季,走川藏线进藏万一碰上塔防什么的,估计要花上十来天呢”
程洛宁的表情没变,还是很平静的样子,“李叔叔,你送我们到康定就好啦,我们从康定搭大巴进藏吧,正好还能体验这边的风土人情。”
李叔叔赞赏地看了她一眼,“看来小姑娘来之前准备工作很充分嘛!行李都准备好防雨工具了吗?”
程洛宁弯了弯眼睛,点头。
一行人一路都很顺利,异域风情也让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风景很美好,心情更加美好。
唯一坑爹的大概就是路上繁琐的检查站,频率高得简直要让人疯掉。而李叔叔却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这很正常的!”
再一次被叫停后,方悦已经有些不耐烦地嘟了嘴,而程洛宁还是一副相当淡定的样子,甚至还微笑了一下。
李叔叔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在心里给她竖起了大拇指。
当然他要是知道程洛宁是从八年后那个混乱的时间重生回来的,估计就不会觉得这个女生相当沉得住气了,毕竟八年后,这种检查都成了必须的、甚至习以为常的项目了。
他们在中午左右的时候到了雅安,李叔叔很热情地请两人吃了雅安当地的美食作为午饭,然后带他们在雅安市里随便逛了逛休息了一会儿就又再次出发了。
其实跑这种长途,司机是很累的,但是看李叔叔完全没有丝毫的疲态,反而像是个专业的导游一样给她们讲解沿途经过的风景,程洛宁相当感激,也认真地听了他讲的风土人情。
原本她是打算一路搭车进藏的,但是想到这一路实在是太过于劳累,估计也没有什么司机愿意这样长途跋涉,又怕不熟的人带他们两个小女孩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就改成了搭李叔叔的车到康定,然后再从康定坐旅游巴士或者别的方法进藏,又满足了她们寻求刺激的心态,又能节省时间、安全性也高。
下午五点的时候,李叔叔一声“到了”,她们终于到达了康定这个美丽的城市。
三人在李叔叔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由藏民经营的小旅店,“这家店的老板纳姆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今天就住这里,明天我带你们逛逛康定怎么样?”
程洛宁笑着点头致谢,“谢谢李叔叔!”而方悦早就被旅社充满了藏族风情的装潢给吸引过去了,眼睛黏在墙上扣不下来。
李叔叔拿了根烟出来,看了看两个女生,又默默地放了回去,“纳姆在藏语中是天空的意思,所以纳姆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你们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有什么想玩的地方也可以问他。哦对了,纳姆中文不是太好,所以你们要讲的慢一点他才能懂。”
就在几人说着话的时间,一个四十几岁的高壮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程洛宁仔细看了看,才从他的眉眼中看到了一些藏族人的感觉,应该是藏族人和汉人的混血,所以会在这种汉藏交界地区开旅社也不奇怪了。
男人看到李叔叔,上前给了一个相当豪爽的拥抱,“李!好久不见!你是来玩的吗?还是特地来看我的?”
程洛宁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纳姆讲话的方式是很标准的中文,但是音调有点生硬,转音的时候有点转不过来,有种一咯一咯的感觉,非常可爱。
纳姆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站在李叔叔旁边的程洛宁,语气非常惊讶,“李,这是你的女儿?我记得你只有一个儿子啊!难道是”他想了想中文的说法,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儿媳?!”
李叔叔拍了他一下,“别胡说!这是我朋友的女儿!和她同学来玩的!”
纳姆笑了起来,微微低了头,“你好啊小美女,叫我纳姆就可以了,很高兴认识你?”他的语调在最后转了一个弯儿,仿佛是在思考中文是不是应该这么说。
程洛宁也回了一个大大的微笑,“纳姆你好,我叫程洛宁。”她指了指背后在研究墙壁上彩绘的方悦,“这是我的同学,方悦,麻烦你啦!”
“程、洛、宁,方悦”纳姆嚼了嚼这两个名字,但是好像还是抓不到合适的语调,然后很歉意地对程洛宁歪了歪脑袋,然后转身对李叔叔说了一大堆她听不懂的话,应该是藏语。
李叔叔点了点头,然后转向程洛宁,“纳姆说二楼的房间你们可以随便挑,现在还早,到晚上旅人多了就不能随便挑了”看到程洛宁点头,他才继续说下去,“这里什么人都有,藏民、还有全世界慕名而来的旅行者,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还有要看好随身物品。”
“知道啦!谢谢李叔叔,谢谢纳姆!”程洛宁揪了一旁的方悦,准备去外面李叔叔的车上拿行李,“那我们先上去啦?”
李叔叔把车钥匙递给她,“你们先去休息一会儿,晚上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纳姆静静地呆在在一旁微笑,等到李叔叔说完之后,也操/着他一口生涩奇怪的普通话说了一句很拗口的话,“美丽的女孩儿们,愿你们能在这个美丽的城市偶遇命中注定的良人。”
方悦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起来,程洛宁也憋不住微笑了,他的语调实在是太可爱了,但是其中的真诚却完全没有因为生涩普通话而减少半分。
“谢谢纳姆,我也这么希望着。”
☆、第34章 进藏。(1)
1947年,一首康定情歌唱红了大江南北,像一阵春风,把康定这个美丽的城市带进了全世界人民的心中。康定在藏语中被叫做达者都,意味三山相峙两水交汇的地方。
但是程洛宁他们到康定已经晚了,再去木格措似乎也不太合适,于是李叔叔先带他们去吃了康定当地着名的美食田凉粉。
等他们到了才发现店家都已经打烊了,乘兴而至败兴而归的感觉确实有点不爽——方悦已经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了,李叔叔连忙安慰她们俩,“没事!叔叔知道一家很好吃的石锅耗牛!也是当地着名的美食啊!我带你们去!”才算让方悦又恢复了精神。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三人很悠闲地开车到了木格措,两个没见识的小姑娘一看到木格措漂亮得像镜子一样的湖泊,就忍不住发出了“哇!”的叫声。
野人海被远处连绵的山峦抱在了怀里,像是一个美丽的月亮落入了人世间——连程洛宁这种素来寡淡的性子都忍不住被这大自然的馈赠给深深地吸引了。
方悦已经拉走了李叔叔,让他帮忙给她拍照,金色的沙滩上只剩下程洛宁一个人,穿着碎花吊带裙,带着可爱的草帽,愣愣地站在那里。
她承认,她被这壮大的景色震撼到了。
世界多么大,而我们是多么渺小啊!
这种感觉,是坐在写字台前的程洛宁永远不能感受到的。不管是上辈子的二十几年人生,还是重生以来的这将近一年的日子,她都在这渺小的一隅偏安着,没有将眼光放到更远的地方去。
顾致算什么?李俊算什么?周逸清算什么?面对这种壮丽的锦绣山河,他们甚至连颗尘埃都算不上。不,甚至连自己,也不过就是一颗小小的石子罢了,只能做自己这片天空的神而已。
程洛宁第一次有了一个不切实际、却让她整个人都燃烧起来的想法——她要成为能改变世界的人,哪怕只有那么一厘米也好!她要所有人的人生轨迹都能因为她的存在而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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