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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文集-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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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理放诸四海而准,侯诸百世而不惑者也。至其道德之外形,则随其群之进步以为比例差,群之文野不同,则其所以为利益者不同,而其所以为道德者亦自不同。
德也者,非一成而不变者也,(吾此言颇骇俗,但所言者德之条理,非德之本原,其本原固亘万古而无变者也。读者幸勿误会。本原惟何?亦曰利群而已。)非数,千年前之古人能立一定格式以范围天下万世者也。
(私德之条目,变迁较少,公德之条目,变迁尤多。)然则吾辈生于此群,生于此群之今日,宜纵观宇内之大势,静察吾族之所宜,而发明一种新道德,以求所以固吾群、善吾群、进吾群之道,未可以前王先哲所罕言者,遂以自画而不敢进也。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
(今世士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自无始以来,不增不减,先圣昔贤,尽揭其奥,以诏后人,安有所谓新焉旧焉者。殊不知,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人事者亦半,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
前哲不生于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道德?使孔孟复起,其不能不有所损益也亦明矣。今日正当过渡时代,青黄不接,前哲深微之义,或湮没而未彰,而流俗相传简单之道德,势不足以范围今后之人心,且将有厌其陈腐而一切吐弃之者。
吐弃陈腐,犹可言也,若并道德而吐弃,则横流之祸,曷其有极!
今此祸已见端矣。老师宿儒,或忧之,劬劬焉欲持宋元之余论以遏其流,岂知优胜劣败,固无可逃,捧坏[抔]土以塞孟津,沃杯水以救薪水,虽竭吾才,岂有当焉。苟不及今急急斟酌古今中外,发明一种新道德者而提倡之,吾恐今后智育愈盛,则德育愈衰,泰西物质文明尽输入中国,而四万万人且相率而为禽兽也。呜呼!道德革命之论,吾知必为举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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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诟病,顾吾特恨吾才之不逮耳,若夫与一世之流俗人挑战决斗,吾所不惧,吾所不辞。世有以热诚之心爱群、爱国、爱真理者乎?吾愿为之执鞭,以研究此问题也。)公德之大目的,既在利群,而万千条理即由是生焉。本论以后各子目,殆皆可以“利群”二字为纲,以一贯之者也。
故本节但论公德之急务,而实行此公德之方法,则别著于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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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自 由751
论 自 由
(1902年5月8日、22日)
“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
自由之义,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乎?曰: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
虽然,有真自由,有伪自由,有全自由,有偏自由,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蛮之自由。今日“自由云自由云”之语,已渐成青年辈之口头禅矣。
新民子曰:我国民如欲永享完全文明真自由之福也,不要不先知自由之为物果何如矣。请论自由。
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综观欧、美自由发达史,其所争者不出四端:一曰政治上之自由,二曰宗教上之自由,三曰民族上之自由,四曰生计上之自由(即日本所谓经济上自由)。
政治上之自由者,人民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也。宗教上之自由者,教徒对于教会而保其自由也。民族上之自由者,本国对于外国而保其自由也。生计上之自由者,资本家与劳力者相互而保其自由也。而政治上之自由,复分为三:一曰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二曰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三曰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是也。自由之征诸实行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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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是矣。
以此精神,其所造出之结果,厥有六端。
(一)四民平等问题:凡一国之中,无论何人不许有特权(特别之权利与齐民异者)
,是平民对于贵族所争得之自由也。
(二)
参政权问题:凡生息于一国中者,苟及岁而即有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之自由也。
(三)
属地自治问题:凡人民自殖于他土者,得任意自建政府,与其在本国时所享之权利相等,是殖民地对于母国所争得之自由也。
(四)信仰问题:人民欲信何教,悉由自择,政府不得以国教束缚干涉之,是教徒对于教会所争得之自由也。
(五)
民族建国问题:一国之人,聚族而居,自立自治,不许他国若他族握其主权,并不许干涉其毫末之内治,侵夺其尺寸之土地,是本国人对于外国所争得之自由也。
(六)工群问题(日本谓之劳动问题或社会问题)
:凡劳力者自食其力,地主与资本家不得以奴隶畜之,是贫民对于素封者所争得之自由也。试通览近世三四百年之史记,其智者敝口舌于庙堂,其勇者涂肝脑于原野,前者仆,后者兴,屡败而不悔,弗获而不措者,其所争岂不以此数端耶?其所得岂不在此数端耶?试一述其崖略:昔在希腊罗马之初政,凡百设施,谋及庶人。共和自治之制,发达盖古。然希腊纯然贵族政体,所谓公民者,不过国民中一小部分,而其余农、工、商及奴隶,非能一视也。
罗马所谓公民,不过其都会中之拉丁民族,而其攻取所得之属地也,非能一视也。故政治上之自由,虽远滥觞于希腊,然贵族之对平民也,母国之对属地也,本国人之对外国也,地主之对劳力者,其种种侵夺自由之弊,亦自古然矣。及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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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自 由951
教兴,罗马帝国立,而宗教专制、政治专制乃大起。中世之始,蛮族狸披,文化蹂躏,不待言矣。及其末也,则罗马皇帝与罗马教皇,分司全欧人民之躯壳灵魂两界,生息于肘下而不能自拔。故中世史者,实泰西之黑暗时代也。及十四五世纪以来,马丁。路得兴,一抉旧教藩篱,思想自由之门开,而新天地始出现矣。尔后二三百年中,列国或内争,或外伐,原野餍肉,谿谷填血,天日惨淡,神鬼苍黄,皆为此一事而已。
此为争宗教自由时代。
及十七世纪,格林威尔起于英;十八世纪,华盛顿兴于美;未几而法国大革命起,狂风怒潮,震撼全欧,列国继之,灵[云]滃水涌,遂使地中海以西,亘于太平洋东岸,无一不为立宪之国,加拿大、澳洲诸殖民地,无一不为自治之政,直至今日,而其机未止。此为争政治自由时代。自十六世纪,荷兰人求脱西班牙之轭,奋战四十余年,其后诸国踵兴,至十九世纪,而民族主义磅礴于大地。
伊大利、匈加利之于奥大利,爱尔兰之于英伦,波兰之于俄、普、奥三国,巴干半岛诸国之于土耳其,以至丙今波亚之于英,菲律宾之于美,所以死亡相踵而不悔者,皆曰“非我种族不得有我主权”而已。虽其所向之目的,或达或不达,而其精神一也。
此为争民族自由时代。
(民族自由与否,大半原于政治,故此二者其界限常相混。)前世纪(十九)以来,美国布禁奴之令,俄国废农傭之制,生计界大受影响,而廿卅年来,同盟罢工之事,所在纷起,工厂条例,陆续发布,自今以往,此问题遂将为全地球第一大案。此为争生计自由时代。凡此诸端,皆泰西四百年来改革进步之大端,而其所欲以去者,亦十之八九矣。
噫嘻,是遵何道哉?皆“不自由毋宁死”之一语,耸动之,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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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之,出诸壤而升诸霄,生其死而肉其骨也。於戏,璀璨哉自由之花!於戏,庄严哉自由之神!
今将近世史中争自由之大事,列一年表如下:
一五三二年旧教徒与新教徒结条约许信教自由宗教上之自由一五二四年瑞士信新教诸市府始联合行共和政同一五三六年丁抹国会始定新教为国教同一五七○年法国内讧暂熄新教徒始自由同一五九八年法国许新教徒以参政权同一六四八年荷兰与西班牙积四十年苦战始得自立
民族上之自由亦因宗教一六一八年西班牙、佛兰西、瑞典、日耳曼、丁抹等一六四八年国连兵不止,卒定新旧教同享平等权利宗教上之自由一六四九年英民弑其王查理士第一,行共和政政治上之自由一七七六年北美合众国布告独立同(殖民地之关系)
一七八九年法国大革命起同(贵族平民之关系)
一八二二年墨西哥独立同(殖民地之关系)
一八一九至一八一三年南美洲诸国独立同一八三二年英国改正选举法同一八三三年英国布禁奴令于殖民地生计上之自由一八四八年法国第二次革命政治上之自由同年奥国维也纳革命同同年匈加利始立新政府,次年奥匈开战民族上之自由同年意大利革命起同同年日耳曼谋统一不成同同年意大利、瑞士、丁抹、荷兰发布宪法政治上之自由一八六一年俄国解放隶农生计上之自由一八六三年希腊脱土耳其自立民族上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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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自 由161
同年波兰人拒俄乱起同同年美国因禁奴事南北相争同一八六七年北德意志联邦成民族上与政治上之自由一八七○年法国第三次革命政治上之自由一八七一年意大利统一功成民族上与政治上之自由一八七五至土耳其所属门的内哥、塞尔维亚、一八七八年赫斯戈伟讷等国皆起倡独立民族上与宗教上之自由一八八一年俄皇亚历山大第二将布宪法,旋为虚无党所弑
政治上之自由一八八二年美国大同盟罢工起,此后各国有之,岁岁不绝
生计上之自由一八八九年巴西独立,行共和政政治上之自由(殖民地之关系)
一八九三年英国布爱尔兰自治案民族上之自由一八九九年菲立宾与美国战同同年波亚与英国战同一九○一年澳洲自治联邦成政治上之自由
由此观之,数百年来世界之大事,何一非以“自由”二字为之原动力者耶?彼民之求此自由也,其时不同,其国不同,其所需之种类不同,故其所来者亦往往不同,要其用诸实事而非虚谈,施诸公敌而非私利一也。试以前所列之六大问题,覆按诸中国,其第一条四民平等问题,中国无有也,以吾自战国以来,即废世卿之制,而阶级陋习,早已消灭也。
其第三条属地自治问题,中国无有也,以其无殖民地于境外也。
其第四条信仰问题,中国更无有也,以其无殖民地于境外也。
其第四条信仰问题,中国更无有也,以吾国非宗教国,数千年无教争也。其第六条工群问题,他日或有之,而今则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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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也,以其生计界尚沈滞,而竞争不剧烈也。然则今日吾中国所最急者,唯第二之参政问题,与第四之民族建国问题而已。此二者事本同源,苟得其乙,则甲不求而自来;苟得其甲,则乙虽弗获犹无害也。若是夫吾侪之所谓自由,与其所以求自由之道,可以见矣。
自由之界说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
夫既不许侵人自由,则其不自由亦甚矣。而顾谓此为自由之极则者何也?自由云者,团体之自由,非个人之自由也。野蛮时代,个人之自由胜,而团体之自由亡;文明时代,团体之自由强,而个人之自由减。斯二者盖有一定之比例,而分毫不容忒者焉。使其以个人之自由为自由也,则天下享自由之福者,宜莫今日之中国人若也。绅士武断于乡曲,受鱼肉者莫能抗也;驵商逋债而不偿,受欺骗者莫能责也。夫人人皆可以为绅士,人人皆可以为驵商,则人人之自由亦甚矣。
不宁惟是,首善之区,而男妇以官道为圊牏,何其自由也;市邑之间,而老稚以雅片为菽粟,何其自由也。若在文明国,轻则罚锾,重则输城旦矣。诸类此者,若悉数之,则更十仆而不能尽。由是言之,中国人自由乎,他国人自由乎?
顾识者楬橥自由之国,不于此而于彼者何也?野蛮自由,正文明自由之蟊贼也。文明自由者,自由于法律之下,其一举一动,如机器之节腠,其一进一退,如军队之步武。自野蛮人视之,则以为天下之不自由,莫此甚也。夫其所以必若是者何也?天下未有内不自整,而能与外为竞者。外界之竞争无已时,则内界之所以团其竞争之具者亦无已时。使滥用其自由,而侵他人之自由焉,而侵团体之自由焉,则其群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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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自 由361
不克自立,而将为他群之奴隶,夫复何自由之能几也?故真自由者必能服从。服从者何?服法律也。法律者,我所制定之,以保护我自由,而亦以钳束我自由者也。
彼英人是已。
天下民族中,最富于服从性质者莫如英人,其最享自由幸福者亦莫如英人。夫安知乎服从之即为自由母也。嗟夫!今世少年,莫不嚣嚣言自由矣,其言之者固自谓有文明思想矣,曾不审夫泰西之所谓自由者,在前此之诸大问题,无一役非为团体公益计,而决非一私人之放恣桀骜者所可托以藏身也。
今不用之向上以求宪法,不用之排外以伸国权,而徒耳食一二学说之半面,取便私图,破坏公德,自返于野蛮之野蛮,有规语之者,犹敢然抗说曰:“吾自由,吾自由。”吾甚惧乎“自由”二字,不徒为专制党之口实,而实为中国前途之公敌也!
“爱”
主义者,天下之良主义也。
有人于此,汲汲务爱已,而曰我实行爱主义可乎?
“利”主义者,天下之良主义也。有人于此,孳孳务利已,而曰我实行利主义可乎?
“乐”
主义者,亦天下之良主义也,有人于此,媞媞务乐己,而曰我实行乐主义可乎?故凡古贤今哲之标一宗旨以易天下者,皆非为一私人计也。身与群校,群大身小,诎身伸群,人治之大经也。
当其二者不兼之际,往往不爱已,不利已,不乐已,以达其爱群、利群、乐群之实者有焉矣。佛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佛之说法,岂非欲使众生脱离地狱者耶?
而其下手必自亲入地狱始。若是乎有志之士,其必悴其形焉,因衡其心焉,终身自栖息于不自由之天地,然后能举其所爱之群与国而自由之也明矣。今世之言自由者,不务所以进其群、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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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由之道,而惟于薄物细故、日用饮食,龂龂然主张一已之自由,是何异箪豆见色,而曰我通功利派之哲学;饮博无赖,而曰我循快乐派之伦理也。
《战国策》言:“有学儒三年,归而名其母者。”吾见夫误解自由之义者,有类于是焉矣。
然则自由之义,竟不可行于个人乎?
曰:恶,是何言!
团体自由者,个人自由之积也。人不能离团体而自生存,团体不保其自由,则将有他团焉自外而侵之、压之、夺之,则个人之自由更何有也!譬之一身,任口之自由也,不择物而食焉,大病浸起,而口所固有之自由亦失矣;任手之自由也,持梃而杀人焉,大罚浸至,而手所固有之自由亦失矣。故夫一饮一食、一举一动,而皆若节制之师者,正百体所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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