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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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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志刚说:“前天晚上,在二环路上。”
  尚冰接着问道:“现在怎么办了?交警队怎么说?”
  于锦在一边回答说:“恐怕得赔人家不少钱。我们刚刚从交警队出来,交警队想协调一下,谁知对方的胃口很大,交警队的人也生气了,不给协调了,让他们到法院起诉吧。”
  尚冰忙说:“我给郑平打个电话吧,叫他赶紧过来。”
  谈志刚拦住了尚冰,说:“别跟他说了,他刚接手办案,够忙的了,我这点小事别再给他添乱了。”
  尚冰就把电话收了起来,说:“也好,晚上回家我再跟他讲吧。”说着又转过脸对于锦说:“于锦辛苦你了!”
  于锦看了一眼谈志刚,没有说话。
  尚冰又问谈志刚:“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啊?你的车一向开得很稳当的呀?”
  没等谈志刚说话,于锦就一肚子委屈地说:“我们一点责任也没有,全怪那个人,大晚上的他违章横穿二环路,谁也刹不住车呀!”
  接着,谈志刚就把那天晚上的情况对尚冰说了一遍。当然,他隐瞒了那个战友开车的事实。不是他不信任尚冰,而是他觉得这样的事情还是尽量少让人知道,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谈志刚在这边说着,于锦时不时地插话抱怨着:“不知道现在的法律都是怎么制定的,明明是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反倒让我们负主要责任,他们好像还有理了,不依不饶的,一张口就要那么多?”




《刑庭法官》第十六章(3)



  尚冰这才想起问:“得赔偿他们多少钱啊?”
  于锦说:“他们要100多万呢!”
  尚冰吓了一跳,说:“怎么这么多啊?”
  谈志刚说:“也不是他们想要多少就要赔多少的,等法院判吧,交通事故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他们要归他们要!”
  于锦说:“你不是说就是法院判也得赔偿他们二三十万吗?凭什么呀?”
  谈志刚说:“你不懂。这是新交法的规定,我专门查了法律条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尚冰知道这个规定,前一段一些媒体上还就这个“行人违法机动车全赔”的规定是否合理炒作得很热闹,她也正准备就这条规定在《法制周刊》组织一次观点讨论呢,因为大家对这条规定意见不一致,有反对的,也有叫好的。尚冰琢磨着,得马上把讨论组织起来了,说不定对谈志刚还会有所帮助呢。她只是心里这样在想,并没有说出口。尚冰知道,现在说这些没有什么用,关键是谈志刚要赔偿对方那么多钱,怎么办?谈大哥也比她们大不了几岁,平时花销又比较大,一下要拿出那么多钱,也不容易的。于是,尚冰对谈志刚说:“我卡里大概有两万多块钱,待会儿就取出来。回家我再问问郑平那里有多少,再让他给你拿过来。”
  谈志刚看着尚冰说:“别这样妹妹,好像我有多惨似的。遇见这种事情是比较倒霉,但哥哥我还没那么惨。钱现在还用不着,等法院判下来之后再说吧,不够了我再找你和郑平借。”
  尚冰说:“谈大哥,你一定要坚强起来,不能因为这点事就垮了。在我心目中,你可一直是个顶天立地的军事教官啊!”
  谈志刚笑了,说:“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尚冰本来想把组织专题晚会的事情跟他说说,但看他目前这个样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让他好好歇歇再说吧,晚会的事情就不麻烦他了。
  和谈志刚于锦分开后,尚冰立即给郑平打了个电话,把谈志刚的事情跟他说了,郑平听了以后也很着急,和尚冰商量着想为谈志刚多凑点钱。不管怎么样,谈志刚都要赔偿对方不少钱的。
  说完谈志刚的事情,尚冰刚要挂电话,郑平突然说:“你们报社能量够大的呀?”
  尚冰不知道郑平话里是什么意思,就问道:“怎么了?”
  郑平说:“你不知道吗?你刚才问过的红宝石歌舞厅那个案子,检察院就又原封不动地把案子报过来了,刚才我们院领导还专门给我下达了指示,要求尽快开庭审理,把案子判了。”
  郑平说的这些,尚冰一点也不知情,也感到很意外,就如实跟郑平说:“我不知道这些情况,我上午一直在谈大哥这里。”不过她相信郑平说的,红宝石歌舞厅的案子经他们报道后,市里领导非常重视,加上目前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越来越多,市里面一直想抓个典型,造造声势,法制宣传日快到了,领导想利用举办法制专题晚会的机会以这个案子作为典型再好好宣传一下,也是顺理成章无可厚非的。想到这一层,尚冰就跟郑平说:“既然领导都这么说了,那你就赶紧判呗!”
  郑平却没有理解尚冰的良苦用心,反而显得很生气地说:“那么多案子你们不去报道,为什么偏偏要盯着这么一个案子不放呢?就凭目前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就是开庭审理也只能做无罪判决。你们媒体光知道宣传曝光造舆论,可舆论代替不了法律,法院判案可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呀!”说完,没等尚冰吭声,他就气乎乎地挂掉了电话。
  尚冰见郑平这样说,还挂了自己的电话,也有了一肚子的火气,心里狠狠地骂着郑平:这人怎么这么拧啊?
  说实话,最近一段时间,尚冰已经意识到,她和郑平的性格真的很不一样,两个人常常因为一些事情莫名争吵,难道真像星座上说的那样,他们两个一个是水,一个是火,水火不相容吗?尚冰一直想找个机会和郑平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但就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现在更不是时候,郑平手头有好多案子要办,尚冰自己也有一大堆的工作要做,刚刚又冒出了谈志刚的事情,哪有坐下来谈心的时间和心情?要谈也得等忙完了这一段再说了。这样想着,尚冰忽然又想起了组织新交法讨论的事情,这个可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趁谈志刚的案子还没有判,现在在晚报上组织讨论一下兴许能对谈大哥的案子有所帮助呢!于是,尚冰暂且忘记了郑平给她带来的不愉快,立即打车赶回了报社,通知《法制周刊》的几位编辑,抓紧时间组织稿件,约请不同阶层的人发表对新交法的看法,争取这周就见报。




《刑庭法官》第十七章(1)



  随着对刘大建案子越来越多地了解,胡家辉也越来越看不懂这位老领导了:是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个能力强、作风正、官声好的领导干部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个欲壑难填的腐败分子呢?难道仅仅是那个叫季萍萍的女人吗?女色的魔力真的是那么不可抗拒吗?
  在苗老板提供的那套住房里,刘大建找回了久违的青春激情和幸福感觉。他承认,第一次和季萍萍在一起时,他还只是贪图对方的年轻和美貌,是抱着一种逢场作戏的想法的。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是爱上了这个女人,她的温柔体贴,她的似水柔情,她的成熟风韵,她的轻语娇嗔,都是那么地令他心动,令他久久回味,令他欲罢不能。刘大建甚至想,如果有一天,自己和季萍萍的事情败露了,他宁愿不做这个官了,也要选择和季萍萍在一起。
  于是,与许许多多贪官的腐败堕落过程一样,曾经两袖清风的刘大建为了他所谓的“爱情”,开始贪婪地敛财了。
  苗老板将那套房子钥匙交给刘大建后没有多久,就接到了区司法局长的电话,局长说看了他们公司的投标资料,局领导们想到他们公司实地考察考察。苗老板知道,刘书记开始帮他了,司法局的那个工程他已经是十拿九稳了。果然,开标结果,他们公司顺利中标。
  工程中标后,苗老板就再也没有和刘大建见过面,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一直到司法局的宿舍楼工程竣工以后,苗老板才到那个房子来了一趟,向季萍萍要了身份证。又半个月后,苗老板就把写有季萍萍名字的房产证送了过来。这整个过程,刘大建都没有出面。
  正是苗老板的这种表现,赢得了刘大建的信任和赏识。没有多久,刘大建亲自给苗老板打来了电话,说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想找他聊聊,约他晚上一起坐坐。苗老板当然是诚惶诚恐地答应了。
  见了面,刘大建只字未提房子的事情,只是关心地问他事业怎么样,对区里的规划建设有什么建议,尤其是对区里的政法部门的基础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苗老板当然更不会提起房子的事情,他就顺着刘大建的问话,把区里的大好形势狠狠地夸了一通。尤其是说到政法机关的建设时,苗老板更是赞不绝口,说自从刘书记主持区委政法工作以来,全区政法机关的建设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无论是基础建设还是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公检法司一家比一家好一家比一家强。苗老板先是这样宏观地表扬了一番,接着又具体地举例说明,比如区法院的审判大楼,建得是那么威武那么雄壮,让人一看就会肃然起敬。他还感慨地说:“这个大楼建得真是好啊,别说在本市,就是放在全国、放在全世界,也都是超前的、一流的、上乘的。”苗老板边说边观察刘大建书记的表情,他发现,自己的这一通胡吹海拍并没有说到刘书记的心坎里,因为他发现刘书记听他说话时一直皱着眉头,几次都想打断他。他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闭了嘴,有些茫然无措地望着刘大建,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刘大建见他这样,笑着说:“你这个小苗啊,看着挺老实的一个人,可讲起话来怎么会这么不实在?专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
  苗老板见刘书记这样说,也笑了,说:“刘书记,我可是说的全是心里话,我说的这些可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全区的老百姓都是这样看的。”
  刘大建这次打断了他,说:“好了别说了,越说越没谱了,还说什么全区的老百姓?全区老百姓的想法你怎么知道?我是最讨厌动不动就说什么代表全区人民全区老百姓的说法的,我们做领导的不能轻易这么说,你们做生意的更不能轻易这么说!每一个人看待事物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别人是轻易代表不了的。”
  听刘大建书记这样批评他,苗老板不但没有不高兴,反而从心眼里对这位刘书记又敬重了几分。听过好多人讲这位刘书记水平不一般,看来真是不一样啊。苗老板承认,自己刚才讲的那些话也大都是言不由衷的,是专门给那些当领导的掏耳朵眼儿用的。以前,他也接触过不少政府的官员或者大公司的领导,他们听了这样的话,大都会乐得满脸开花的。惟独这位刘书记,能如此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看来市井传言不虚,这位刘书记真是好生了得前途未可限量啊!这样想着,苗老板就发自内心地向刘大建投去了敬重的目光。
  刘大建见苗老板不做声了,以为自己刚才的话过于严厉了,就换了随和的口气说:“我们不去说这些无聊的话题了。刚才你提到法院的审判大楼,难道就没有不足的地方吗?你实话实说,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别跟我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既然刘书记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苗老板也开始说自己真实的想法了。他说:“要说法院的审判大楼,整个外形从设计到选材真的是无可挑剔的,里面我也没有进去过,不好评价。但是我觉得有一点还是令人很遗憾的。”
  刘大建书记听苗老板说到遗憾二字,一下子来了精神,忙问道:“什么遗憾?”
  苗老板说:“遗憾的是,法院大门外那一片低矮的平房,真是太不协调了,太煞风景了!”
  刘大建对苗老板的这个遗憾表现得很感兴趣,接着问:“怎么不协调了?”




《刑庭法官》第十七章(2)



  苗老板大胆地接着说:“建筑上的不协调就不用说了,谁都能看得出来。关键是人心里的不协调。法院的审判大楼建设得那么漂亮气派,而老百姓住的房子却是如此破烂不堪,人们怎么想?老百姓心里怎么会平衡?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吗?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刘大建听苗老板感叹完,情不自禁地拍了一下手,说:“说得好!说得好!你这个说法才是真心话嘛,才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想法嘛!”说着,刘大建喝了一口水,继续说:“法院的审判大楼刚建好,就有人建议应该把法院大门外的那片平房也拆了,当时主要考虑到拆迁成本太高,投资太大,区委一直下不了这个决心。听了你刚才说的老百姓的这些看法,就是成本再高也得把那片平房改造一下,这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个大问题!”说着,刘大建好像也被自己的话打动了,显得有些激动,就停下来,平静了一下,问苗老板:“你再说说,那片地方应该怎么规划?怎么改建比较好?”
  说起城建的话题,苗老板也算是业内人士,自然很有一套理论。于是,他就说开了:“那片平房拆除后,无论再盖什么样的房子都不合适。盖的太好了,就显不出了法院的威武,盖得不好了,还是照样会存在着一个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
  刘大建听他这样说,感到很是新鲜,就问:“那你说应该怎么办呢?”
  苗老板接着说:“我的意见是,什么也不盖,而是建一个大的广场,这样,既凸显出了法院大楼的整个建筑风格,又避免了造成新的不协调,可谓一举两得。当然了,那么好的一个位置,不能建成一片一般的绿地了事,而是要建成一个现代化的休闲广场,有绿地,有花坛,有音乐喷泉,有健身乐园总之,要建成一个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建成我市的一个城市亮点工程,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场所。”
  刘大建又禁不住给苗老板鼓起掌来,他还伸手过来在苗老板的肩上拍了一下,说:“好你个小苗,有眼光,我真是没有看错你!”
  那天晚上,他们就围绕着这个话题一直谈到很晚,大有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之感。
  与刘书记分手之后,苗老板很快就把那天晚上说的那些话给忘了。他是个生意人,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就城市建设问题与别人高谈阔论的时候也多了,他从不把那些美好的设想放在心上,什么地方建什么东西,不是他说了算的,不用他操那份心,他也没有权力操那份心。他应该操的心是,哪个地方人家准备建什么、怎么去争取自己来给人家建,如此而已。所以,苗老板很快就把与刘书记的谈话内容给丢到了脑后,把自己设计的那个现代化的广场也给忘到了九霄云外。
  但是,令苗老板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刘书记再次给他打来了电话,告诉他准备好投标材料,“市民法制广场”工程很快就要招标了。乍一听“市民法制广场”几个字,苗老板还觉得很陌生,一时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刘大建又提起那天晚上他的精彩谈话时,他才恍然大悟,当下激动得简直有些心跳过速了。
  经过一番招标评标的复杂过程,苗老板的公司顺利中标了。
  签订完建设合同书后,苗老板再度消失了。在整整一年零十个月的时间里,苗老板没有给刘大建打过一个电话,刘大建书记也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刘大建已经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了。
  这次见面,他们并没有事先的约定,而是在一个海滨城市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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