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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二重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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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孩子自己说的,他果然很乖,一晚上都睡得规规矩矩,别说踢被子了,连翻身的次数都极少,不像清清,一没把她顾好,就掉床下头。
大概是在怕吵醒我,他醒来后也没敢起床,像条死鱼一样僵硬的躺着。
我心里觉得好笑,也暗叹他的懂事,猜想着八成是被他那个总不漱口的老子给打骂怕了。
我有赖床的习惯,尤其是在周末的早上。
对于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来说,这大概不是个体面的嗜好,但积习难改,而且母亲也早就习以为常,所以,这良好的生活习惯便一直毫无惭愧地保留着。
当然,偶尔我也会庆幸清清幸好在不是我亲生的,否则,等她长大成家了,该惹恶婆婆嫌弃了。
我没有睁开眼睛,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告诉他,醒了就出去吃饭吧,一会带他们出去玩。
他欢快地应了一声,像条泥鳅般地滑下床,打开门就出去了。
我没有再睡着,只是闭着眼睛,躺在床上。
果然,没一会,便又传来了开门声和悉悉索索的脚步声,接着有人爬上了床,趴在我胸口,声音软糯地叫着“懒猪起床,猪在床上……”
我闭眼装睡,任由小丫头在那折腾。
看我不醒,便伸手来捂我的鼻子,待我张开嘴巴,又来扯住我的嘴唇。
等她闹够了,我才睁开眼睛,猛地抱住她,一个翻身,将她按在床上,给她挠痒痒,逗得她咯咯直笑……
这种情景,每周都在上演,小丫头总玩得乐此不疲,我也尽量到做父亲的责任,每个周末至少陪她一天,而这周的目的地是森林公园。
吃过早饭,我们便出发了。
清清被母亲精心打扮了一番,扎着两个冲天角,看着更加古灵精怪,路上,她依旧像是只快活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好奇地问东问西,还时不时地唱上几句儿歌。
而坐在她旁边的小男孩却显得有些窘迫局促。
我知道,这并不是因为融不进车里的气氛而感到紧张,而是因为今天的穿着。
他今天穿的仍是清清的衣物,还是清清特地为他挑选的,一条玫红色的蕾丝公主裙。
虽然极不情愿,但清清不依不饶的闹个没完,他也只好顺了她。
其实,小孩儿都长得差不多,个个都水灵可爱,他穿上裙子也就是个可爱的小萝莉,和清清站一块儿,像极了一对孪生姐妹。
从后视镜里看到我在对他笑,他有些难为情地低下头,偏逢母亲数落清清,说她像个男娃娃一样闹腾,还不如哥哥像女孩儿。
清清也是淘气惯了,一听母亲这么说,转口便叫他“姐姐”,直叫得他满脸通红,低下头不说话,那模样煞是惹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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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绪风视角:
因为孩子的事而产生的不快,很快就被酒桌上的喧闹气氛所掩埋。
酒足饭饱后,又接着转战酒吧,群魔乱舞了一番后,才个个东倒西歪地回去。
楚辞送我回酒店,下车的时候,看他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就开玩笑地抱住他,手掌暧昧地从他裸露的胳膊上抚过,对着他吹吹气,说,“嗯,宝贝儿,走,咱们上去来一泡……”
他跟见了鬼似的推开我,整个人躲得都快贴到车门上了,慌张地说,“老大,你喝多了,我就不送你上去了哈。”
看他那副怂样,我哈哈地大笑起来,“想什么呢,我说的是泡茶,唉,真是的,清醒了吧,回去小心点,这可是经销商的车,给人弄坏了,我可不帮你赔。”
凌晨的空气没有了白天的燥热,我放了满满一缸温水,把带回来的奶粉倒入搅均,然后整个人躺了进去。
嗯,好香,睡前来一泡,这才是真的赛过活神仙,如果再能有个美女……
耳鬓厮磨,鸳鸯戏水……
呵呵,我自嘲地叹了口气。这种场景曾经何尝没有过。
只是,那个女人……
其实,读书那会,她挺好的。温柔似水,小鸟依人,对我百依百顺,整一个的贤妻良母样,简直就是众人心中好妻子的不二人选。
我们有很多相同的爱好,很多想法观点也出奇的契合。
我原以为,这就是缘份,是真爱,然而,直到最后才知道,深陷其中的只有我一个而己,她不过是一直在逢场做戏罢了。
在金钱面前,爱情微不足道。
我掬起一捧带着奶香味的白色液体,摸了把脸。
那个曾经和我一起在浴缸里疯狂的女人,也不知道今夜是躺在哪个男人怀里。
其实,我不怪她,要怪也只能怪自己笨,怪自己当初瞎了眼,居然爱上了这样的女人,被她骗得团团转,还为了她抛弃了一切。
很傻很天真,这话怎么说得那么像我呢?
还好,还好我还有个儿子。虽然不太听话,但是,他是我儿子。
我神经脑热地摸过手机,拨出下午的那个电话。
暂时无法接通!?
我心里一嗝噔,酒立马醒了。
F城我再熟悉不过了,若大个城市,几乎没有信号盲点,大半夜的,他家又不在地下室,手机不可能会没有信号。
而且,做生意的人,怎么会让自己的手机断联?
又拨打了几次后,我无奈地放下了手机,安慰自己,也许明早就能打通了,明天一早再试试。
祸害遗千年,那么个惹祸精,哪能那么容易丢?
哼,丢了也好,省得老子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方霁视角:
有两个孩子在,欢声笑语陪伴了我们一整天。走了很多地方,也纪录了不少欢乐精彩的瞬间。
孩子们在游乐区玩耍时,我和母亲在旁边坐着休息。
她叹着气对我说,“这看着多好啊,要真是一家人,就更好咯。我说清清啊,就该有个伴。要是有个弟弟什么的,就能天天都这么玩了。唉,我也一把老骨头了,也给你带不了多久了,再过个几年,我都要背不动她咯……”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不远处的孩子,静静地听着母亲不厌其烦地唠叨。
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愿望了,至少要给她个诉说抱怨的机会。
太阳下山的时候,我们也就打道回府了。
电梯的门才打开,小男孩便喊着“爸爸”跑了出去,等我和母亲回过神来,孩子已经跑到那个“爸爸”跟前了。
我有些惊讶,他与我想像中长得完全不同。
我以为,一个满嘴脏话,脾气爆燥的人,虽然不一定就脸横肉,腰肥膀子粗,但至少该是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
但他看起来却很清秀斯文,甚至还有些稚嫩,像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我心里暗暗叹了一句:真是人不可貌相。
孩子跑到他跟前后,便少了之前的欣喜愉悦,没有亲呢地抱着撒娇,只是低着头站在男人面前,一声不吭。
而他的爸爸则也低着头,一言不发。
不同的是,男孩儿像是刚闯了祸,正心虚地等待着责备,而男人则是打量审视,还略带戏谑的眼神。
“訾钦宏?”男人伸手捏住小孩的下巴,将孩子的头抬了起来,动作轻佻熟练,好似在调戏一个良家女子。
孩子声音怯懦地叫了声“爸爸”后,男人蹲下身,很是随意地掀起他的裙摆,皱着眉叹了口气,满脸幽怨,“哎,你要真是个丫头该多好呀,省得老子天天操心。”
看着他一系列与长相中大相径庭的行为举止,我和母亲都有些愕然,反庆幸这还好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孩,不知该被他教养成什么样了。
待他在惋惜中与儿子“温存”结束,才起身一把搂住我的肩头,嘻皮笑脸地说,“哥们,这两天麻烦你了啊,改天有空我请你吃饭……”。
语气熟络得像是认识了多年的老友。
我尽量不让自己的脸上显示出厌恶的情绪,不动声色地抬手移开肩头的手臂,淡淡地对他说,不客气。
他也像没有察觉到什么,转头又对已经开了门的母亲,一脸谄笑的讨好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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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绪风视角:
五点、六点、七点……
操,老子不是这么衰吧,踩了狗屎的以为碰到了绝世个大好人,结果把儿子白白给送人了,连数钱的机会都没有?
日你祖宗的,我的儿子也敢拐,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我给楚辞打了个电话,匆匆安排完余下的工作,就往车站赶去。
到了车站才恍然想起,MD,就是坐最近的一班车,也要半夜才能到啊。
操!个狗屁公司,究竟谁特么规定的不上五千公里就不让飞的?当老子的屁股是钢筋混凝土的抖不烂啊?
十几个小时!等老子到了,儿子都不知道成谁家女婿了。妈蛋!
我打电话订了机票,便直接打车去了机场,下午三点不到,就回到了F城。
切,谁特么说金钱买不到时间,这不就买来了?
那个号码依旧是无法接通,我忍下了想要拨打110的冲动,努力地说服自己别太鲁莽,好歹去人家家里看看,说不定人家楼高风大,信号很给力地飘移了呢?
回家放下行李,就开车十万火速地前往之前留下的地址。
但是,谁特么能告诉我,为什么门铃都快按烂了还没人应门呢?操!
我狠狠地踹了几脚紧闭的保险门,心烦气燥地晃到保安室打听情况。
两个瘦得像相片上抠下来的保安告诉我,605这家人出门去了,固定的每周六郊游。
听他们说到这家人的背景,绝对比小吃店里的小葱拌豆腐还青白时,我的心情才稍稍平息了点。
“听说他老婆是几年前跳楼死的,那个女儿也不是他亲生的。”保安抽着烟,一副八卦样,像极了那些个吃饱撑着,成天东家长西家短的社区大妈。
在足足吸了一个多小时的二手烟后,总算是对那个叫做方霁的苦逼男人,的悲惨人生有了大概的了解。
被同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给绿了,老婆因羞愧而跳楼自杀,然而这位仁兄居然宽宏大度地帮着情敌养女儿,还痴情得至今未娶。
这操蛋的剧情,真的不是周末温情剧场?这种圣母般存在的男人真的不是忘了吃药的脑残人士?
又等了近两个小时,天色擦黑的时候,他们一家子倦鸟才终于归巢了。
最先奔到我眼前的是我那个小兔崽子,穿着个公主裙,一脸娇羞样。
哟呵,今儿不开染料坊了,改变彩虹妹妹了?
“儿童相见不相识”,这话说得真好,我还真特么认不出他了。
在他之后登场的,就是保安们口口相传的绿帽兄本尊。
操!
长这么帅都让人绿了,那就我这渣样,被女人给涮了,还真是天经地义,完全符合现实逻辑,我一点都不需要悲伤难过,怨天尤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8 章
方霁视角:
我不太喜欢这种自来熟,遇谁都能长长短短侃上一段的人,总让人觉得轻浮不可信,可偏偏母亲吃这套。
老一辈的人大都喜欢两种孩子,嘴甜的和别人家的,而这位正巧两点都兼备了。
母亲眉开眼笑地招呼他进屋,并挽留他们吃晚饭。他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连客套地推脱一下也没有的就应下了。
母亲做饭,孩子们在茶几边玩着拼图,而我与他则在客厅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大多时候是他在说,我在听。
他给我了一张名片,熟悉的青色冯氏集团LOGO下,印着“訾绪风”三个字,后面跟着职位“营销经理”。
已经五年了呵,还真是岁月如梭。
我离开的时候,他也是这个职位,这么多年过去了,以他的能力,该升总监了吧。
曾几何时,我们也拿着这种样式的名片,平肩而立的一起递给客户、朋友。
那时的心情,就像是在向他人宣告着我们俩非同一般的关系,像是在向他人递上我俩的婚礼请柬。
除了名片,西服、衬衫、领带、工牌,也均是公司统一订制。而这所有相同或相似的物品,在我们眼中,都像是情侣信物般,让人甜蜜珍爱。
而今,名片的样式如昔,而我已成了那个接收名片的人,这种感觉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我接过名片,继续听他滔滔不绝,眉飞色舞的叙述。
他很年轻,二十五岁,正是风华正茂,充满激情的年纪。
十年前,我也如他这般么?
青春阳光,自信轻狂,无知,却又带着一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
年轻真好!
只是,时间才是最好的雕刻大师,不仅雕刻了人的容貌,也雕刻着人的灵魂。
再过十年,待他也到了我这个年纪,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和现在一样。
不知道是本性如此,还是习惯了应酬,他一直保持着一副笑嘻嘻的样子,直到吃完饭离开时,依旧是笑着与我们道别,那脸上的笑容看得我都替他感到肉僵。
然而,与这截然相反的,却是对待自己儿子的厌烦,无论何时都带不耐烦的烦燥语气和怒意。
也难怪这孩子怕他了。
其实,从与他的谈话来看,他并不是个品行恶劣,让人厌恶的人。
也许是因为在一家公司呆过的缘故吧,突然觉得亲近了不少。
总觉得他像个后辈,我应该适当的包容他的一些缺点,不要太在意他那些率性不羁的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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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绪风视角:
他的母亲看起来还挺年轻,是个和蔼而热情的阿姨,不停地招呼我们留下来吃了晚饭再走。
“拒绝长辈好意”这种极不礼貌的行为,对于我这个向来尊老爱幼的晚辈子而言,是绝不会昧着良心做的,所以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应下了。
咳,好吧,其实我只是不想回家做饭而己。
民以食为天。
“今天吃什么”这种看似无足轻重,却又举足轻重的头等到大事,每天都让我劳心费神,纠结郁闷。
自己做吧,一来不会,二来,难以下咽。
外面吃吧,不干净没营养不说,重要的是,吃多了腻。
别说那小兔崽子没食欲了,我都吃得一看盘子,就知道厨师放了几克盐几根葱了。
天将赐白食于斯人也,不吃白不吃。
孩子们在一边玩,我们和绿帽兄在客厅里没话找话地聊着天。
开什么玩笑,冷场尴尬的话,那绝逼是要提前告辞的节奏。
所以,我只好将这几年在销售场上修炼的成果,厚积薄发地施展出来。
他的话一直不太多,只是偶尔应和我几句,看起来像是拒人千里,但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让人想要亲近的气息,感觉很舒服,特别是他看向孩子们的时候,那眼神温柔得让人心暖。
虽然刚认识,但不管从哪方面来看,他绝对是个稳重顾家的好男人。
真不明白,这么个打着手电筒都找不到的好男人,居然也能被绿了。
是女人的脑子里装的都是豆花呢,还是应了那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而女人呢,就要人贱人爱?
也不知道绿他的那个人长什么鸟样,是有多牛叉,不过,他老婆倒是挺漂亮的。
看得出,他很爱他的老婆,不然不会在客厅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婚纱照。
男才女貌,十分登对,不过,总觉得有些地方很怪,又说不出哪里怪。
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希望能和他交个朋友,他先是客气地接过,接着眼里却闪过一丝别样的情绪,虽然只那么零点几秒,也还是被我钛合金的狗眼,金光闪闪地给捕捉到了。
那之后,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互动也多了些,比先前更让人觉得亲近,有种兄长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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