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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客-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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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程诺和秦深一言不发往回走,一路上气氛安静得有些可怕。游乐园离A大不远,两人默契地打算步行回家。
隐约看见家的一角,程诺左右看看确定没人,才伸出小指勾住秦深的小指,亲昵地晃著,仰头问他:“气消了没?”清亮的目光溢满浑然天成的爱意,光影涌动,连天上的星辰都黯然失色。
秦深一顿,一个反掌将程诺的小手整个儿包裹在自己宽大温厚的掌心里,低头看他一会儿,漆黑的眼底也不自觉浮出淡淡的柔软,好笑地勾起唇角,一点他的鼻尖,宠溺地问:“哪儿看出我生气了?”
程诺白他一眼没好气地:“二话不说就走,还说没生气,你当我白痴呀。”
小狗般扑过去蹭蹭秦深,抵在胸口深深地嗅,顺毛:“好啦,我知道你很好就够啦,而且──”飞快地踮起脚尖一口啄在秦深下颌,一只手抱住他的背在他耳边小声说,“也只有我,知道你有多好。”
程诺的亲吻是电光石火而若有若无的,但那一刻的秦深却感到雷霆万钧,如遭重创。因为有一颗无价之宝的真心,所以那轻若羽毛的一吻便被赋予了足以崩山裂地毁灭世界的力量。
秦深沈默了一会儿,大手揉上程诺的脑袋。低沈轻柔的话语在午夜的街道摇曳轻荡,悠远的静谧里氤氲出一丝恍恍惚惚的苍凉。
“你真的,觉得我很好麽?”
他这麽问,像一个孩子气的情人任性执拗的撒娇,又或许,只不过是一个骗子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
程诺却不假思索:“你最好。”
“……”
秦深剧烈地震动。
他觉得他被某种情绪狠狠,狠狠地击中,伤筋动骨,全身都疼。
那疼痛化成尖锐坚硬的钢丝密密麻麻缠住了他的心脏,紧紧地收缩,血管突出筋脉爆裂,箍得他几欲作呕,直击他灵魂的最深。
他缺氧到不能呼吸,百爪剜心,歇斯底里,一呼一吸,都是见血的利器。
他的诺诺让他长出一颗血肉之心,又让他知道心酸,心痛,和心碎的滋味。
那滋味不好受,很不好受,却比过去二十六年的时光加起来的总和更让秦深意识到,自己的的确确,是一个活生生的,活著的人。
他用力──天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勉强压抑出喉间那几乎忍耐不住的恶心,艰难地一咽,一种凄凉的痛苦在他的胸肺间绝望地弥散,上涌的血腥肆虐地染遍他再不伶俐的齿间,双唇一颤,嘶哑地说:
“诺诺,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
【我永远不会伤害你】──伤害他太懂,但永远是什麽?
秦深是狡猾的,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无拘无束是最理想的状态,自由自在是一生中唯一的追求,发誓是蠢货才干的事情,被束缚是最让他难受的事情,况且还是“永远”这样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
可是……可是。
他那麽滴水不漏的一个人,刚才怎会任由自己,给出这样冲动的承诺。
从记事起他就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他听话,懂事,聪明,机敏,大人面前总是扬著一张天使般乖巧伶俐的可爱笑脸,还天生有一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蜜糖甜嘴儿,灿若莲花巧舌如簧,不仅把大家萌得心肝儿乱颤合不拢嘴,还能把大家哄得晕头转向找不著北。
在学校他是典型的模范生老师的心头宝,成绩永远稳居第一并且遥遥领先。因为比普通学生超出太多所以同学们根本没法儿嫉妒他,再加上他模样俊美气质横绝,最重要的是明明那麽厉害却没有任何架子,大家最反感的优等生的种种言行特质在他身上都看不见,他低调,谦虚,和煦,温柔,像一个高贵的王子优雅从容,又像一个真正的君子风度翩翩。
於是在那个黑帮电影和少年漫画大肆风靡的鸡血年代,深受影响的少年们便在背地里自作主张地封他为老大,把他当神一样地崇拜和围绕,无论他走到哪里,背後总跟著一群谄媚狗腿儿的小跟班,和一大帮被他迷得晕乎乎的花痴女生。
前呼後拥,风光无限。
可他其实什麽也没有做,就这麽简单地得到了令人眼红的一切。
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领导力,还有一种致人痴迷的荣耀贵气。他是光芒万丈的,只是那光芒并不将人灼伤,而是让人俯首称臣,拥他为王。像中了罂粟的毒,欲罢不能愈陷愈深,却还偏浑然不觉,甘之如饴。
人群被他的完美震慑迷惑,没有人能看见,在他完美无缺的光环之下,那份冷眼旁观的傲气。
他不是优等生。
优等生算什麽。
只有最亲的家人了解他,真正的他。
弟弟秦真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翻天覆地呼风唤雨的小恶魔,他心高气傲一身狂骨,家里强人辈出可他从没服过,却始终如一近乎狂热地崇拜和喜欢著他的双胞胎哥哥──
魔鬼是不会臣服天使的,除非天使比魔鬼更邪恶。
表哥沈慕情一直说他是一只披著狐狸皮的恶狼,披著皮天花乱坠地骗人,扒了皮连肉带骨地吃人;舅舅沈如风则曾对他感慨,我这个名字应该让给你,你比我更像是一阵虚无缥缈的长风。
长辈到底是长辈,见多识广,洞若观火,那些多出来的岁月让他比年轻人看得更加犀利,也透彻得多。
其实秦深并不是罪大恶极天生邪根,他只是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
他冷眼尘世,游戏人间,玩世不恭,逢场作戏,没有什麽留得住他,也没有什麽值得他留下。完美并不是他的面具,那种东西他不用有也不屑有,他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潇洒。
他从不勉强他自己,是因为他想,他才造就了一个瞒天过海的自己。
他绝不为了别人为难,亏待,和委屈他自己,更没有人能逼他做他不愿做的事情。任何人,哪怕是他最重要最维护的家人,也都不行,也不可以。
所以他不管【RAINBOW】,不顾家业,放任自我,随心所欲。
他不喜欢杀人,不是因为他心软,而是因为那种一击毙命的直接实在太不符合他的美学。於是他选择法医,选择细细欣赏和慢慢享受,尖锐的刀锋划开人体,切割皮肤的快感。
对他而言,极致的欢愉,风卷残云的纵横捭阖,比不过精打细磨的水滴石穿。最好的折磨,一刀一刀的骨肉凌迟,胜过血腥粗暴的手起头落。
得知秦深居然要用这麽老土狗血的方法去回敬程诺之後,沈慕情嘴角一抽,翻著白眼儿送还给秦深四个字:
“你、个、变、态。”
咳咳,虽然一个为了看尽天下女人下半身而选择妇产科医生作为毕生职业的男人究竟有没有资格说别人变态还有待讨论,但秦深的确变态,变态的矛盾。
老实说秦深虽然挺佩服沈慕情为了薛霏霏的改变,但内心里他对这种本质上属於自虐行为的深情仍有某种程度的反感排斥,甚至是嗤之以鼻。
他很感动是真的,可他自己却对此敬谢不敏绝对不会这麽做──
珍爱生命,远离深情。
他自诩如风,逍遥快活,无法想象了为了另一个人而变得左右为难,患得患失。
对方开心他更开心,对方难过他更难过,对方的一点点示好就让他变得欣喜若狂,同样的对方的一点点冷漠就让他无比恐慌惊惶──那太可怕,太可爱,被一个人如此控制,牵著鼻子走,他不能忍受,他觉得他会发疯。
只是,当他一次又一次,分明什麽都没有做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一切时,人生无聊至斯,他也难免生出几分活著为何的感叹。
所以这次主动要求用这样“狗血”的法子来惩罚程诺,除了因为真真的缘故,更多的,还是因为秦深真的,真的,太无聊了。
多麽讽刺,风一辈子都在追求自由拒绝羁绊,而自由却还他一路寂寞,永世孤单。
羁绊使人坠落,可它也给予人高空没有的温暖。
──事实上,它卑微仰望的样子,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不顾一切的执著。
秦深确乎是洒脱太久,有些飘飘然了。
他以为他是风,然而他毕竟还是一个人。
风无情人有心,他为什麽会脱口而出那一句话?心若一动,情不自禁,言之由衷。
他动了感情,终於从不可一世的高空狼狈坠落,跌入红尘中。
曾经不屑一顾避之不及的人间种种──心动,暧昧,喜欢,爱,和被爱,以及那最销魂蚀骨难以抗拒的缠绵温暖,他一一经历,全都尝遍。
他从!翔九天凌驾云端的天神,沦为会痛会伤,也身不由己的凡人。
秦深,收起你那不可一世的骄傲,你已经,只是一介众生平等的凡人。
“怎麽可能。”
一向温顺的程诺竟然破天荒地出声截断了秦深的话。他高高地仰起头,以一种混合爱和信仰的唯美的角度,一夜的星光落满他疏淡清秀的眉目,朦朦幽影之下,秦深只看见他柔软明亮的双眸深处,缓缓浮涌出一层铁骨铮铮的虔诚。
“不会再有人比你更好。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伤害了我,那一定是我,先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
“……”他声音里的笃定几乎触手可及,像一场冰冷瓢泼的大雨,又像一阵飞沙走石的狂风,秦深喉中一涩鼻腔猛酸,风吹雨打,再也说不出话,瞬间心痛如绞几乎窒息。
一个从来不会勉强自己的男人,此时此刻,却勉强地挤出来一个似哭非哭的难看笑容。
他多想告诉他这是真的。
他不能告诉他,这是真的。
程诺後来才知道,这并非一句先知的预言,而是一纸应得的罪书。
但这时他已爱得盲目,忘记自我。
“你都说是如果了。我不相信假设,我相信你。”
他这麽轻,但却无比坚定地说著。他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而去相信一个根本不值得相信的别人。
如果说爱是一种宗教,那麽程诺一定是它最迷信的教徒。
傻吗?当然傻,傻到家了。但如果有人曾像他那样卑微地活过,日日夜夜煎熬折磨,分分秒秒胆战心惊,不敢见人,不能见人,羞耻自己的身体,自卑自己的出身,以及愧疚自己的罪孽,卑贱有如蝼蚁,双手沾满血腥──
他们就会明白,秦深之於程诺不止爱人,远不止简单而肤浅的爱人,还是长久被黑暗充斥的凄冷生命里,唯一给了他光和温暖的,救赎的天神。
当爱和信仰结合,他把他的一切献出去,毫无保留毫不犹豫,整个人,都不再是他自己。
爱让人脱胎换骨,遇见另一个前所未有的自己。
聪明的变笨了,愚蠢的聪明了,冷淡的热情了,热情的退缩了,勇敢的害怕了,怯懦的勇敢了,坚强的变弱了,而软弱的,却逼迫自己,坚强地坚持著。
爱比所有诱惑都引人堕落,爱也比一切荣耀更催人上进。
至少,在此以前的程诺从不知道,他这麽胆小怕事消极悲观的一个人,本已对生活心灰意冷失去信念,以为这一辈子就会这麽见不得光痛苦纠结地过下去一成不变,竟也会有如此疯狂狂热的一天。
剧变突如其来,打得他措手不及。
他爱了一个人,他程诺这辈子,就只爱这一人,他爱了这一次,他程诺这辈子,也就只爱这一次!虽然表面看起来温馨平淡细水长流,但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已经给出了他这一生所有的激情和全部的勇气。
他爱秦深,爱得坦坦荡荡,轰轰烈烈,彻彻底底,不顾一切!
说到底程诺毕竟是自卑的。他这麽坏,这麽坏。可他爱的人却这麽好,爱他的人却这麽好。他想自己何其幸运,何德何能!他感谢上天,感谢命运,感谢上帝,感谢人类有史以来所有出现的神明,感谢天地万物里所有可以感谢的一切!感谢它们让他遇到了一个这麽好的人,又让一个这麽好的人真心爱上了他。
他想不出自己曾经做过什麽好事──老天啊他到底做了什麽可以如此幸运!?
他欣喜若狂,他无以回报,只能用尽全力,百倍,千倍,万倍地爱回去。
不是因为感激,亦不是为了偿还,秦深给他的东西,他永远不会再还。
而是因为他想──
他想,让秦深拥有一个,最好,最完美的自己。
爱他,就给他最好的,或许这句话,也包括情人本身。好像只要这麽做就可以弥补他们之间天堑鸿沟般的巨大差距,每天缩短一点点,再一点点。
可笑天道酬勤的道理明明不适用於感情,但他却傻得什麽都试,全都当真。
这是一个从来吊车尾的差等生突然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在一门名为爱的科目里拼命学习追上对手的奋斗过程。他真的做了他能做的一切,去祈求这段感情的满分。
多麽励志的热血故事。然而他不知道,这张考卷从他落下名字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零分。
其实他做的很好,真的很好。只可惜,他是程诺。他错在这个名字,错在这个身份。英雄或许可以不问出处,但感情,永远要问。
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再努力,也禁不住另一个人的百般摧毁。
程诺迟早要跟著他这一场辉煌的大梦一起,坠入毁灭的地狱,受尽煎熬。
不过此刻他毕竟还在梦中,仍在做梦。所以他像个什麽都不懂也什麽都不用去想,天真地以为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开心最快乐,幸福得就快要死掉了的孩子一样,主动迎上身体,伸手轻轻环住了男人的腰──
这个总有一天,注定要让他泪流成海伤心欲绝,但这一秒他依然爱得死去活来非他不要,并傻气地相信对方也同样深深爱著自己的男人。
然偶他听见自己心跳如鼓,埋低的脑袋迅速掩去他脸上水墨般晕染开来的羞涩。
细若蚊蝇的语句从秦深铿锵有力的胸膛闷闷传出,厚重的隔绝让那听起来仿佛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
“我相信你。这个世界上,最……只相信你。”
他一生中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相信,此刻在他身旁的这一个人。
相信秦深。相信,他所有的谎。
皮囊下的心跳骤然一紧,如同电流窜过,激得全身颤栗。
这句话像极了一弯淬了剧毒的刀刃,冷冰冰的血光在锋利的刀尖上闪耀出丝丝尖锐的寒芒,狠狠穿透秦深那一刻轰然作响又无声无息的心脏。
被一个人这样相信,连秦深自己都快恍惚,他是真的。
他是真的……骗他的。
──他信他一场地老天荒海枯石烂,而他却还他一次刻骨铭心人仰马翻。
就目的而言他成功了,意料之中情理之内的成功;但某种程度上他又失败得厉害,否则怎麽他一个骗人的骗子,竟会比被骗的傻瓜,还要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当他眼睁睁看见自己的双手一次次,一次又一次,将那些尖锐细小的毒刺一根根缓慢无情地扎入对方因自己而淌著无限爱意的温软心窝时──
他才猛然间後知後觉地发现,原来自己竟也被伤得体无完肤,千疮百孔。
难怪有人讲,人类最大的才华是说谎。
当你欺骗一个人,你要让他相信你,就要先让你自己相信你自己;而当对方终於卸下防备相信你的时候,你却要比谁都明白,你说的全是谎话,都是虚假。
迅速的转换,清醒的抽离,这一切,都需要极高的天分。
秦深没有做到,他失败了。曾经从来都是不劳而获,如今这世上终於有一件事,能让秦深劳而不得。
他再也不无聊了。
生命像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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