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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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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亦初所在的光华是最吸引优等生的。一个班里,不管男的女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天之骄子。一板砖下去十个里面能拍到两个状元三个榜眼四个探花,剩下一个,嘿嘿,不好意思,鄙人不才在下是自主招生进来的。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一路牛逼哄哄的冲上来的,心里多少会有点心高气傲。表面上班里看上去和和气气的,一团融洽。其实呢,每个人都在微笑着的同时,用内心的那套标准,严苛的衡量着、挑剔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乔亦初一手托着腮,耳边听着周围人热烈的自我介绍,眼神却飘忽到窗外。
刚毕业出来的,难免稚气未脱,身边围着的又都是学霸学神,因此话题聊着聊着就有点不对劲的。一个恭维着另一个说,哦,你是你们XX省的理科状元,厉害啊。另一个马上恭维回去,你不也是你们XX省的探花嘛。攀比完分数和排名,较真的各位又开始计较哪个省的考卷比较难,哪个省的比较水。被说水的那个当然要奋起反驳,维护自己第一名的含金量了。一来二去就起了争执。后来又说到北大在各省的分数线。这个时候北京的同学通常都是不太敢出声的。山东河南广东的同学可以趾高气昂扬眉吐气了。这三个省的分数线都是出名的高,能考来这儿,含金量那无疑是大大的高。
乔亦初一直在旁边听着,也不插话,就那么懒洋洋的笑着。他长得好看,而且是那种没有侵略性的好看,不管男人女人见到他,都容易心生好感。终于有个女生按捺不住帅哥的诱惑,试探着问他,“同学,你们G省那儿怎么样啊?”
乔亦初像是完全在状态外,微笑着又问了一遍,“什么?”
“你们G省今年高考怎么样啊?”
乔亦初笑着摇摇头,“不好意思,这个我不太清楚。”
“啊?怎么会不清楚呢?”女生琢磨了一阵,恍然大悟,“啊,你是被保送过来的?”
“也不是。”
女生不再问了。主要是乔亦初那种笑让她心里很忐忑。倒也不是不友好,但在那层友好之下,通过女人的第六感,她似乎感觉到了一点冷漠。但她有直觉,不代表其他人也有。另一个状元不客气的问了,“原来你是自主招生进来的?听说今年还挺简单的哇。”
乔亦初不好说简单,说简单了装逼,但也不好说难,说难了别人会以为他在抬高自己。于是只好继续浅笑,“也许吧,还好。”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走了。
剩下的人却不放过他,“自主招生比高考更看运气。”
“所以光华的自主招生名额很少。”
“不过听说今年全国第一在咱们学院。”
“自主招生太水了。全国第一又怎样。我以前有个学长走的就是自主招生,考的是复旦。他平常考试成绩都在百名开外,结果居然进了。运气太好了!”
优等生们你一言我一言,信誓旦旦言之凿凿的说着小道消息和八卦,末了,犹不识趣的问乔亦初,“你为什么要走自主招生?”联系上下文,潜台词很明白了:你是不是平时成绩没那么好,就想碰碰运气?
乔亦初无语,饶是脾气再好也有些不耐烦,不客气的扔下一句,“随便玩玩。”说罢,他直接起身,往走廊走去。留下一干状元们大眼瞪小眼,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
乔亦初原本是想出去透透气的,但没想到一出门就那么巧,居然迎面碰上了余哲。
他低头出教室门,也没顾得上看,不小心就撞上了他。正想说对不起,抬头一看,硬生生把那三个字给咽了下去。
余哲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你们辅导员马上就过来了,你还不进去?”
乔亦初虽然觉得奇怪,一个还没开学的学设计的大三学生,是如何这么巧的出现在他这个学经济的大一新生面前的,但他并没有多嘴问。事实上,他连跟余哲多说一句话都嫌多余。
余哲扭头对他不以为意的笑笑,抬腿进了教室。
乔亦初冷眼看他,究竟是发什么神经。
教室里随着这个明显不是同年级的陌生男人的进入而渐渐安静下来。大一新生对于学长学姐,总有种不科学的崇拜。余哲在一屋子的崇拜目光下,颇有压力的咳嗽两声,“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副班主任。”
☆、98艺术家与神经病只有一线之隔(2)
乔亦初愣住了。
余哲冲他很有学长风范的招招手;“乔亦初同学,快进来吧;班会就要开始了。”
刚好谋过一面的辅导员也抱着花名册笃笃笃踩着高跟鞋走过来,乔亦初只好又回去坐着。
余哲简短的说了几句;就把讲台交给了辅导员,而后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只不过他这个“随便”也随便的太好了,一不小心就随便到了乔亦初的旁边。
乔亦初浑身不自在。但左右两边都坐了人,他没法换位子。忍着脾气坐了一会儿,辅导员说些什么他都没听进去。余哲倒是不识趣不怕生;随意自然的开口,“怎么样;在学校这两天还顺利吗?”
乔亦初不理。
余哲继续自说自话;“听你爸说你是全国第一?还没恭喜你呢。”
乔亦初有些诧异而又冰冷的看他一眼,心生疑惑。这人是健忘症还是故意的,明明知道他的成绩,明明礼物也送过了,怎么现在倒装起来了?
刚刚在乔亦初耳边大谈“自主招生如何水”的男生瞪大了眼睛,见了鬼似的飞快的瞥了乔亦初一眼,赶紧扭过头去,紧张的都咳嗽了。他绝没想到,当他大放厥词说着“全国第一又如何”时,那个全国第一就坐在他旁边,而且最后还扔下了一句“随便玩玩”。
那人咳嗽咳得面红耳赤的,余哲就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而后转向乔亦初,眨眨眼睛。
他刚刚就站在走廊上,里面在讨论些什么,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乔亦初的性格他了解,被逼得再急诋毁得再厉害,也绝不可能自己夸自己。余哲要替他找场子。
但乔亦初并没有感激他,反而更冷了。 甚至连那丝平常隐藏的很好的厌恶,此刻也因为主人情绪的波动而些微的流露了出来。
余哲并不觉得受伤,他甚至无所谓。
课间休息,余哲没有任何离开的迹象。
乔亦初沉默半晌,终于问,“你怎么会来我们学院。”——冷冰冰的质问的语气。
“转专业了啊。”余哲两手枕在脑后,侧过头去,微笑着,非常自觉的忽略掉了乔亦初的敌意。
乔亦初觉得他可能遇到了一个神经病。
“专业课靠近年级前十,加上转专业费。”余哲压低声音,“就连当副班也下了很大功夫。”
“余哲。”乔亦初蹙眉望向他,“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余哲耸耸肩,很坦然,“我要表达的意思都已经很明白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乔亦初只好说,“我不会接受你。”
余哲哈哈一笑,“我不需要你接受我。我从来没想过和你交往,我甚至对你没有欲望。这一点你不需要怀疑。”
“那可以麻烦你离我远点吗。”乔亦初不耐烦。
“跟诸葛霄分手,我就自动远离你。”
乔亦初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什么意思?这人有毛病?又不想和他交往,又要他和诸葛霄分手?他还想再问,但旁边同学上完洗手间回来了,他只好作罢。
下了课,乔亦初躲瘟神一样的躲在余哲。余哲倒也没缠他。反正他是副班,来日方长。他回到了自己租在学校附近的房子里。
这个房子他租了三年了。三年,没有搬过,也正因为如此,里面的装潢摆设,都跟三年前一致。而那双眼睛,他也已经看了三年。
准确的说,是在更久更久的以前,在他还在懵懂的追逐着那神秘的灵感之火时,他遇见了那双眼睛,从此难以忘怀。
乔亦初一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招惹上余哲的。谁也不知道。只有余哲自己知道。
甚至五年前那个无意之中把乔亦初的照片给他看的乔楚,也完全没有料到今天的状况。
乔楚爱儿子,宠爱到没原则,宠爱到见人就夸,弄得周围人都不胜其烦。这倒也是他的可爱之处,不然,余哲怎么会在那么偶然的情况下,就撞入了那一双漆黑如星辰的眼睛里。他甚至趁着乔楚醉倒了的情况下,忍着如鼓擂般的心跳,将手机从他衣兜里摸出来,心惊胆战的把那张照片传到了自己手机上。
——放大,打印,贴满整面墙壁,这是余哲对待灵感之火的方式。
不管他怎么搬家,那张照片永远不会丢。不管是怎样的房间格局,工作室和卧室的墙壁,永远都是乔亦初的眼睛之海。
他的眼睛多么美丽啊。在这个白昼却单调的世界里,他的眼睛如一盏盏黑色之火,暗色星辰,点亮这整个苍白的宇宙。他的眼睛是一出戏,一个人生,一个宇宙,一次大爆炸。
余哲在这样美丽的眼睛的注视下,安静的睡觉,工作,迸发灵感的火花。他甚至在乔亦初的注视下,看□,□,呻|吟,直至高潮。 身体在这样冷静甚至冷酷的注视下紧绷、爆发,像鱼一样高高跃起,又像濒死的鸟般重重跌落。在这样的注视下,完成一次死亡,完成一次诞生。
他没办法离开这双眼睛。离开了这双眼睛的注视,他将不再是余哲,不再是自己,而只是个机械的行尸走肉,甚至没办法确认自己是否存活于世。余哲知道自己病了,但这病是多么美丽,他甚至舍不得治好它。
就这么病着吧,如果没有这个病,就没有今天的余哲。他的一切创作,都是这双眼睛亲爱的儿子。这双眼睛,是他温暖的、亲爱的子宫。他安全的躺在这样的注视中,如婴儿荡漾在母亲的羊水之中,安静、祥和,回到生命的最初。最初是空白,也是一切。是0,也是无穷。这无穷诞生出他的创作。
他的女神,他的母亲。
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进入过他的卧室和工作室。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被他那满墙壁的黑色眼睛吓到。
然而他无法阻止神女的堕落,正如他永远没法医好自己。
一切圣洁的东西都不能与尘世共存,一切神性的东西都必然是性欲的对立面。
但他的缪斯眼里却有了凡人。
那年他跌入乔亦初的眼里。他的眼还是那样漆黑,纯粹,包含无穷又单纯如一,是宇宙,也是虚无。他在那双眼里看到来自神性的怜悯、嘲弄,看到神的冷酷与温柔。那双眼是那样慵懒,睥睨一切。一切庸俗的都无法入他眼,即使是所罗门的宝藏也无法点燃他一丝的星火。
但没有了。
这双眼睛,没有了。
余哲犹记得那年他如不小心闯进天堂般战战兢兢又虔诚卑微的心情,而他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是虔诚的憧憬着与乔亦初的第一次见面。他将要被那双眼睛注视,独一无二的注视。当他注视着他时,神性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他死而无憾。
但那双眼睛死了。
为了另一个男人。
可笑至极!
据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不是的。乔亦初的眼睛不是这样的。乔亦初这个人,只不过是那双眼睛的载体。他爱屋及乌,爱那双眼睛,顺带宠溺这个人。只要他能转动他那高傲固执的头颅,施舍性的赐予他一眼,他就会呼吸不能,心跳停止,达到心理高|||潮。
余哲可以理解,作为肉体凡胎的乔亦初,爱上一个平庸乏味至极的男人,是可以原谅的。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乔亦初将这些可怜可笑的情感通过那双眼睛投射出来。他的感情,污染了那双眼。
余哲走进卧室,脱下外套,将它轻轻扔在椅背上,走近墙壁,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双被放大无数倍的眼睛。
要怎么样,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只注视着自己呢。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觉得余哲OK,孩子们不用看下面。相反,如果你们对余哲有疑问,请看一下啦啦啦啦】
事实上,余哲这个人物自我写毕业论文起就已经开始成形。如果有姑娘读过拉康,读过保罗奥斯特,一定能找到影子。
我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是保罗·奥斯特小说人物的镜像关系探析,主要运用的是拉康的哲学理论。
在保罗·奥斯特的成名作《纽约三部曲》中第二篇幽灵 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侦探布鲁,受怀特之命观察布莱克的生活。他记录着布莱克的生活,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失去了自我。通过一系列的追踪,布鲁最终发现,怀特,就是布莱克。怀特(white),布莱克(black),本来就是一组镜像。怀特为什么要让一个人观察自己?文中给出了答案。怀特说,他需要布鲁的注视,来确认自己的生命,确认自己的存货,确认自己的意义。
他说,布鲁,你和我已经成为一体。你通过注视我而存在,而我因为被你注视而存在。
故事的最后,布鲁坚信怀特是对的,却又走上了自我放逐之路。因为确认了主体性的虚无之后,他已经放弃了一切生命的意义。
当时做这个课题,脑子里就渐渐成型出余哲这么一个人物。
大家伙儿可能会一时之间想,怎么能神经病的这么文艺!但我是想借这个人物,向我尊敬的保罗·奥斯特致敬,向我敬爱的拉康致敬。感谢拉康,告诉我们,人,什么也不是。没有本我,没有自我,也无所谓超我。人是一系列的他者镜像,语言镜像,人是空无,人性是一场篡夺。【此处你们可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然啦,除了致敬以外,这个人物的出现也是因为,我是相信拉康的那一套的,是相信在那个哲学语境下,余哲这样的人是遍地都是的。
【其实我就想说,你们就接受余哲这种非一般变态吧。。。。。。】
【之前安排余哲送女神画,就已经埋下伏笔了。他跟乔老板说得话,也都是真话。】
【他的女神不是乔亦初,是那双眼睛】——这么一说有点恐怖哦。。。。
他对乔亦初也没说谎。他没有要乔亦初接受他。他只要乔亦初保持那双眼睛的神性。
总之,你们要相信,艺术家神经病起来,是什么都有可能的。。。。。
☆、第99章
当乔亦初平淡而又宁静的享受着大学生活时,当诸葛霄寒窗苦读奋笔疾书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正在有心人的预谋下;静悄悄的发生。
9月份;诸葛霄一直最喜欢的NBA巨星艾迪通过ESPN向全球球迷公布了他彻底退役的消息。艾迪的职业生涯一直算不上顺利,几起几落;又一直受到伤病的折磨;却最终完成了华丽蜕变;登上了梦寐以求的巅峰。而现在,这个男人面对着不可战胜的岁月,终于无可奈何的宣布了一切的结束。诸葛霄是跟着艾迪一起成长、成熟起来的。那个NBA星光璀璨、巨星辈出的年代;也是诸葛霄一步步从打架生事的街头混混;一步步蜕变为现在这个坚毅纯粹的男人的年代。
艾迪宣布退役的那天刚好是周末,乔亦初也在家。cctv体育频道下面的滚动新闻栏一直在重复这条消息,网上也一直被刷屏,诸葛霄当时在厨房里喝牛奶,听到新闻播报,愣了一愣,前一秒的漫不经心转化为下一秒的震惊错愕。他放下杯子,步子有些乱的从厨房冲到客厅。乔亦初拿着遥控器的手还停滞在空中。他听见响动,回头看了一眼。彼此的视线相撞、交织,又融化在彼此的动容之中。
“我总觉得这不是真的。”诸葛霄认真听着主持人的播报,扭头冲乔亦初短促的笑了一下,摊开手,“你看,我高中都还没毕业,他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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