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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公子的哥哥-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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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门进去的下一瞬间,典慕之有想要逃跑的冲动。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正围着一张小桌子打麻将。
  吧台很小,只有大概两米长,吧台后面站了个带着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笑眯眯的招呼他:“大哥,咱们立春镇就咱这一家招待所,这大晚上的,您带着个孩子准备上哪去哈?”
  “要个标间。”典慕之想想还是留下了。
  收了押金,男子笑眯眯的给他钥匙,“上楼右拐。”
  楼梯很狭长,仅够典慕之一个成年男子走,典慕之让已经睁不开眼的家宝走在前面,自己在后面一只手护着他。
  标间也不大,好歹是独立卫生间,瞅了瞅,能洗澡,其他的就两张小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烧水的壶以及两个杯子。
  只要别是家黑店就好,好歹先睡下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家宝占床就睡着了,还打起了轻微的呼。
  想到刚才老板说,整个镇子就只有这一家旅馆,刚要睡着的典慕之又不安起来,还是要换个地方。委屈又涌上心头,慕之轻轻扇了自己俩耳光,没出息。
  等过一阵子,柳承安会不会不再追究这件事。这样想着,心里放宽了些,终于也沉沉的睡去。
  明天的事,且交由明天担忧。
  就在慕之拖着家宝漫无目的找旅馆的时候,去M市的大巴车在高速公路口被拦下来了,司机一看这一排黑车,一溜穿黑衣的男子,心里就没了主意,只是问话的男子相当客气:“请问,您车上有没有这样一大一小两个人。”司机看了眼递过来的照片,“没有,没有。”出于本能,他先开口否认。“请看仔细点。”黑衣男子提醒道,不如说威胁道。这一次,10%出于好心,90%出于不想惹事,司机还是说:“没有,没有。”上车搜查的人也下来了,对问话的男子摇摇头。
  问话的黑衣男子点点头,示意放这辆车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你好,请问哪里有卖早点的。”一大早,典慕之就梳洗完毕,留了张纸条给家宝,告诉他醒了不要乱跑,准备出门。不仅要买早点,还要买毛巾,杯子和换洗的衣物,自己和家宝养尊处优惯了,实在不愿用旅馆提供的廉价品。
  在吧台的还是昨天那个青年,客客气气,指一指外面,出了咱们小巷子,往左拐,就是个早餐点。
  道了谢,典慕之出门,准备好好观察观察这个小镇。
  这里应该是一个比较偏僻的镇了,这条小巷并不深,都是由几栋这样三层的小砖楼组成的,原来自己住的旅馆,一楼是由一个院子分成两半,一个旅馆的门面,另一个是小卖部。自己待的地方可能是片居民区,大清早有老人起来晨练了,卖早餐的铺子也坐满了人,还有不少来买早饭的,典慕之比较满意,这是个正经地方,一点也不乱。
  往前走,拐过两个路口,是一座小超市,据慕之观察,这里恐怕就是县城的购物中心了。还早,没有开门,继续往前走,有个公交站牌,光秃秃立在那里。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站名,都是到下面几个村的,看来县城并不大,有个公园,有个购物中心(就是刚才看到的小超市),有几个居民区,经济支柱估计就是这个××工厂。
  慕之抬头看看天,果然前方还算比较远的地方有个大烟筒正在冒烟。
  这边和昨晚下车的地方正好在反方向,怪不得没什么熟悉的建筑,慕之又往前走了两个路口,不仅黑线,戴眼镜的斯文老板不是说只有他一家旅馆吗?
  典慕之反过来想,倘若他不那样说,自己可能早吓得带家宝离开了,倒是还要走好久才能走到这里,况且这边挨着大街,到不如三层小楼组成的居民区安全清净。
  看看时间,典慕之返回去买了早餐回到旅馆,吧台换了个人,一头黄毛,五大三粗,典慕之隐约记得是昨天坐在那里打麻将的其中一人。对方倒是客气,先同他点点头。有人从楼上下来,是一对年轻男女,看上去像高中生,原来这家宾馆还有别人住着,慕之稍稍放心,提着早点上楼。
  “伯伯回来了。”谭家宝坐在床上等着他了。
  “先洗脸刷牙吃饭,吃完饭咱们去超市买点东西。”
  (^o^)/~谭家宝跑下床刷牙去了。
  慕之拿出随身带着的纸笔,统计着要买的东西,并且打算在此地多待些时候,一会儿还要下楼和前台说一声,不如先定下包月,反正一时半会儿自己也脱不了身。
  “不知道一个月后柳承安的火气会不会消一消。”
  吃完饭,典慕之下楼和黄毛谈妥了包月,别看黄毛长了一脸横肉,竟然是个和气的人,至少面上和气,主动介绍自个儿叫胡有庆,这儿的老板叫陈钊,这旅馆就是他们哥俩开得,平常长有朋友到这儿打打麻将,聚聚,但是都不会到很晚,绝不影响客人睡觉。
  典慕之也客客气气的和他笑,只得编了个名字叫李慕,孩子也跟着叫李家宝。
  胡有庆其实是个实在汉子,还一遍遍问两人来着做什么,典慕之正为难,陈钊从外面进来,手上提着早餐,慕之同他打个招呼,带着家宝趁机脱身,远远地还听见胡有庆在大声的和陈钊转述刚才的谈话。
  典慕之带着家宝到超市买了杯子牙刷牙缸,毛巾换洗衣服等等一大堆东西。不知要在这里待多久,不禁有些郁闷。
  “家宝,你总不能不读书吧,落下的功课怎么办?”典慕之担心的说。
  谭家宝支支吾吾,拽着他不放:“你不能把我丢下呀。”
  典慕之叹气。
  “愿意和我去美国吗?”
  谭家宝点头:“美国哦~~~”
  “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家宝要想清楚。”
  家宝又点点头。
  一阵愧疚从慕之心底涌出,这个孩子信任着自己,可是毕竟他有父母,况且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真的知道自己的决定会有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吗。
  除了叹气,典慕之不知该做些什么。
  那么,就自私一次好了,自己不是一直这么自私吗?我们一起去美国,忘了过去的寂寞,伤害,期待还有爱。
  一大一小买完东西,手牵着手回他们临时的“家。”
  两人回去着实把房间打扫了一番,又把东西都摆好,有一面比较斑驳的墙上,还让谭家宝贴上了买的动漫海报,按照慕之的计划,至少要在这里住一个月。
  晚上,谭家宝在看电视,典慕之悄悄出去打了一个电话,给早已移民美国的父母的好友MR。马。MR。马叔叔是个神通广大的人,慕之请他帮忙把自己和家宝送到美国,马叔叔一口答应,本来俩人已经约好只要典慕之到了M市,就会有人同他接头,两本假的可以当真的护照会神不知鬼不觉的送两人去美国,慕之在电话里简短的说了一下目前的境遇,马叔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先让他等待,小心躲避他想避开的人,他会另外在派别的人过去,只是想从这个小镇撤走并不容易,据他所知,柳承安似乎发觉典慕之并未离开本市,所有的交通要道都有人把守。
  说道这,MR。马不禁叹了口气,“慕之,你一向懂事,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且在等等,从这样的人眼皮子底下消失,连叔叔都要小心布置。”
  典慕之道谢,“实在麻烦叔叔了。”
  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哎。
  典慕之回屋,关上电视机,家宝抗议。
  “别看电视了,把课本拿出来,伯伯教你功课。”
  “我知道美国的孩子都不学习的~~~”
  典慕之拍了他的后脑勺一下,家宝只好不情不愿去拿课本。
  罗思眼中的柳承安:
  慕少爷出走已经有半月了,先生好像并未受到影响,但是作为和先生从小长大的我,一直未离先生左右,却能看出别人看不出的不同。
  慕少爷让先生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又很隐秘,罗思甚至觉得,两位当事人都未曾察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慕少爷究竟让先生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罗思说不出具体,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温柔,因为慕少爷的出现,而变得温柔的先生。
  有好多次,罗思看到先生和慕少爷坐在一起看电视,慕少爷不知说了什么傻话(为什么说是傻话,因为慕少爷本身有点傻里傻气),先生对着慕少爷不屑的撇撇嘴,慕少爷转过头去,先生却低下头悄悄的咧嘴笑了。
  还有好多次,先生看慕少爷的眼神,带着宠溺,慕少爷的要求,合理的不合理的,先生统统满足。
  现在慕少爷出走半个月了,先生自从吩咐下去寻找慕少爷,平时并未提及他,照常作息,照常处理公司事务,但罗思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同,是先生的眼神,不再如之前那样温柔,又恢复如之前的冷冰冰,因为那个让他付出这温柔的人离开了,先生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吧,所以才会偶尔对着饭菜发呆,所以才会偶尔对着电视发呆,甚至所以才会偶尔对着文件发呆。
  罗思想起慕少爷刚来的时候,明明那时候先生那么凶,慕少爷还是嬉皮笑脸,就是那个时候,一点点融化了先生的心吧。
  罗思看着冷静的处理着公务的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俩人才能互相明白彼此的心意,希望慕少爷快点回家来,当然,还有家宝,这样才像个家,总比这样冷冰冰的安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化名李慕的典慕之和家宝在小镇提心吊胆(百无聊赖?)的待了一个星期也不见MR。马和他们联系,手机早换成了一个最原始的板砖,上不了网,电视仅仅能收两三个地方台,喜洋洋倒是能看的,但是接触不到任何财经新闻。看着过去从来不看,一板一眼的新闻联播,典慕之巴不得万和集团这种事也有资格上联播。不知道好友现在怎么样了,决定离家出走,啊,不,踏上逃亡之前,典慕之试图联系韩嫣,但是久久没有回音。胡有庆倒是时常招呼慕之,要么一起打个牌,要么一起吃顿饭,老板陈钊反而有时出现,有时又不见踪影,有时胡有庆喊几个人来小旅馆,顺道喊上慕之,几个人打牌喝酒,突然的听到“突突”的声音陈钊带着墨镜骑着大摩托,进来淡漠的打个招呼,就回房了。老白干,花生米,小凉菜,够级,嘴里输了牌骂骂嚷嚷的汉子,典慕之从来不会那样的叫嚷,无论输赢,他都有些腼腆的笑着,不刻意想着融入进去讨人喜欢,也不会讨人厌。这些对公子哥典慕之来说,都是新奇的体验。仿佛坐着豪车,带着保镖,和一个高大英俊又事业有成的恋人(姑且这样称之)在安静的高档酒店吃饭恍惚成为了前世。家宝有时在房间里学习功课,听到下面闹声,瞪着大眼睛好奇的在楼梯口探头,小心不被典慕之发现了。但几乎每次都要被发现的,但是也顶多被瞪几眼,只好央央的退回房间。于是典慕之在这新奇之中,又起了忧愁,把孩子带坏了怎么办?他并不知道,他身上那股散漫而又善良的习性早已传染给了这个孩子,永不会变坏的。
  有一天晚上,叫叫嚷嚷的男人们散了场,典慕之揉着额头疲惫的上楼,属于陈钊的那间房子的门打开了,露着精壮上身的男子站在门里“要是觉得乱,就不要和他们混在一块了。”门重又关上,阴暗的楼梯,昏黄的灯光,恍惚的如同想象。
  等待的时间太长了,MR。马迟迟未有回应,一点未能得到韩嫣的消息,随身的现金也不多了,柳承安的人还在寻找自己吗,那份文件给两个集团造成了何等影响,听着周围人愉悦的吵吵嚷嚷,才能从这千般思绪中暂时的解脱。也有短暂的时刻,典慕之想着,不如去见柳承安,夜晚如同恋人的眸,微风如同恋人的手,让人不由自主的向往一个怀抱。
  自从那天晚上,典慕之发现陈钊变得容易接近些了,在小旅馆看门的时候也多了起来,想必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陈钊坐镇时,有人来玩闹,声音也不会太大,仿佛守着主人的规矩。再用完了最后一块钱现金后,典慕之无奈的对陈钊说:“哥们儿,这个镇上哪里有ATM?”陈钊斜着眼笑:“没有。”典慕之的脸挤在一起:“一个都没有吗,银行有没有?”“没有。”典慕之要哭了。陈钊欣赏完他的表情,从桌上一把抄起包,“走,我带你去邻镇,那里有家信用社。”慕之欢快的响应。
  平生第一次坐摩托车,还是这般拉风的。低调奢华有内涵。“你非要打扮成这样吗?跟个娘们似的。”摩托很快,风呼呼的,陈钊喊出的话传到慕之耳朵里。慕之头上戴着帽子,脸上蒙着口罩。晓得自己被嫌弃了,典慕之好脾气的坏笑。出门的时候,有人打趣,“哟,老大,带着媳妇去哪?”引得一群人大笑。
  摩托呼呼地跑,典慕之很喜欢。“我第一次坐摩托车。”他对着陈钊喊。“我去你奶奶的,你是大少爷呀。”陈钊在前面欢快的骂。“我是小男宠。”典慕之没脸没皮地想。
  信用社很小,人高马大的陈钊和包的严严实实的典慕之这对搭档一进去,几个村妇模样的妇女不自觉的捂紧钱包,提高警惕。“快去。”陈钊随意的往柜台一指,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下。
  “我要提。。。额。。。一万。”略微思考,典慕之说出了一个数。不会太多,但也够维持一段时间。
  柜员有些为难:“你来得不巧,刚有几个人来取钱,现在不够了。”
  “那有多少?”典慕之不愿多生是非。
  “你明天再来吧。”时间还早,怕今天的钱不够使,柜员推脱着。
  “那我取5000。”
  “只有3000。”
  柜员不情不愿的办理手续,取钱。
  “明天你来取,我可以多给你点。”临走时,柜员好意提醒。
  这个镇子明显比他们落脚的镇子繁荣些,但典慕之无心留意,很快就和陈钊回去了。
  第二天,典慕之少爷借了黄毛胡有庆的自行车,颤颤巍巍的向邻镇信用社骑去。上一次骑自行车是非常久远的回忆了。大概只有10多岁,有一段时间,典慕之拒绝父母的接送,执意要自己骑车上学。至于和柳承安一起之后,更是连碰也没有碰过。那时候自己很少出门,刚开始,稀有的几次出门都有好几个保镖明里暗里的跟着,名为保护,实为监控,再后来,只有司机。“我也该学学开车了呢。”典慕之想着。自己好像从未对车感过兴趣,柳承安的车开的极好,柳少爷也曾多次亲自驾车带着自己出门,美国的驾照不知道好不好考,有一次,柳承安曾经教过自己,在柳承安心情好的时候,哪一个是他的爱车,这个人,对什么都好像没有特别喜欢之说,对了,就在分开前的几天,柳承安还曾经问过,要不要去考个驾照,自己怎么回答的,我对车不感兴趣。典慕之的心情低落下来,“我不是正常男人呐。”他想着,作为米虫的自己实在没什么挑战和吸引力,反而荣之他……“我不是正常人呐。”
  因为今天来得早,信用社还没有几个人,实际上平日里办理业务的人就少之又少。还是昨天的那个柜员。
  “取一万。”
  一万元连同一张纸条被交到典慕之手里。
  他拿着钱和纸条出去,心里反而很平静。
  “秘密小屋,Y”
  他轻轻地呼了口气。
  在韩嫣和典慕之还是一对青葱小2b的时候,有一天,韩嫣说:“慕之,我准备买个别墅。你喜欢什么样的?”典慕之:“我喜欢小点的,不要大别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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