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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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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朗牙咬得咔咔响,犹豫再犹豫,咬牙再咬牙,到底还是把文件留了下来,然后,取消隐藏文件,刷的一下,半透明变成了全透明,曾经的秘密,又一次消失无踪影。
夏明朗把烟拿出来开始抽,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冷静冷静冷静!
夏明朗头疼地按着太阳穴,谁能没点过去呢?对吧?瞧那样儿,还是陆臻早不知道多当年的事儿呢?翻旧账?这太丢人了!对!丢人,丢死人了!
可是,可是这知道和看到永远都是两码事啊!!永远的两码事!!
夏明朗只知道自己目前七窍生烟!
那混蛋,这辈子最好别撞他手心里,要不然,千刀万剐了他!!
那么小小孩子都下得了手,那是民族幼苗啊!
懂不懂?
不是人!
(可怜的蓝教授在遥远的大洋彼岸打了个寒噤!)
陆臻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夏明朗的硬盘救回了80%,找不回来的都是些大文件,电影游戏什么的,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再给他下一点,如是一想,陆臻自觉居功甚伟,得得瑟瑟地回去表功。
可是一开门进去,满屋子烟雾弥漫简直跟失了火没两样,陆臻不反对夏明朗抽烟,可也别这么抽吧,好像跟自己的肺有仇似的,于是心情不爽地把笔记本一扔,先越过人去开窗。
“把门锁上!过来!!”夏明朗低声说了一句,声音弥哑。
“怎么了?电脑没事了。”陆臻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还是听话地把大门反锁。
“干吗?不舒服?”陆臻转过身发现夏明朗已经抬起了头,眼睛里渗着点血丝,脸色阴沉,顿时有点担心。
陆臻走过去,还没来得及靠近,整个人已经被夏明朗抓住领子拽了下去,牙齿磕在一起,几乎把嘴唇磕破,陆臻吃痛,下意识要挣扎,脖子,腰,所有能折转的关节都已经被锁死。
唔?
陆臻睁大眼睛,夏明朗已经长驱直入地闯进去,凶狠猛烈,吮吸纠缠。
今天……嗯,今天这是怎么了?
陆臻的呼吸随之急促起来,慢慢合上眼,专心回吻,争夺控制权。
夏明朗一直吻到陆臻再没有一点挣扎地软倒在他身上,才恋恋不舍地松开,心满意足地看到陆臻漂亮的淡色薄唇已经被他揉肿变成了鲜红色。
“你……”陆臻回过神来,只觉得舌头都要让他给咬断了,下意识地摸摸下唇,大怒,“我靠,你让我等会怎么出去见人?”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
夏明朗眼睛一眯,眸光含血!
陆臻警惕:“你不会想在这里做吧?这是办公室!!你,你今天怎么了?”
夏明朗用力闭一下眼睛,叹气,把陆臻拉到怀里抱住,威胁似的:“别乱动!”
陆臻一头雾水,只能让他这么抱着。
抱了一会儿,又抱了一会儿,直抱得陆臻晕乎乎的差点要睡着,夏明朗终于确定自己奔腾的血液已经安于束缚,方才慢悠悠温吞吞地问道:“你以前,有没有喜欢过别人?”
“嗯?”陆臻反应不及。
“不想说啊!”夏明朗拉长音调。
“哦,没有,只是觉得你怎么忽然问这个。”陆臻觉得莫名其妙。
“忽然想到,不想说也没关系。”夏明朗语气泛酸。
陆臻鸡皮疙瘩起了一胳臂,只好坦白:“嗯,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
“就一个?”夏明朗喜忧参半,百味杂陈,喜的是就一个说明挨千刀的混蛋还不多,忧的是就一个说明此人地位不凡影响深远。
“就一个,连你在内是第二个。”陆臻不会主动提旧事,但是陆臻最大的优点与最大的缺点都是不说谎。
“你挺喜欢他的吧?”
“嗯,当时是的。”陆臻老老实实。
夏明朗看到“Biu”一支小箭插进他胸口,心想,老子真他妈自虐。
不过,自虐是恋爱中的男人永恒不变的追求,夏队长抱着不达目的誓不休的精神,在自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于是他又一次鼓起勇气问道:“那当时为什么分手?”
陆臻陷入沉默,半晌感慨一句:“我也不想的啊!”
“Biu”一声,又一支小箭插进夏队长胸口,夏明朗欲哭无泪,心想,老子果然自虐。
“嗯,那怎么?”夏明朗含糊应道。
“主要是工作上的事,他想让我回城在军区里工作,可是我想留一线。其实,怎么说呢,也不是没有余地挽回的,协调一下,总是可以找到办法,不过当时年纪还小,不太知道怎么为别人着想,只知道我想要什么就直接说,你要是不同意我也没办法,然后,他大概就灰心了吧,你也知道,我不是会去挽留的人。”
夏明朗在心中感慨,他明白陆臻的规则,陆臻是最干脆的人,要就要,不要就是不要,在他的字典里没有威胁也没有妥协。他像一个正直的商人,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他从不狮子大开口,也不跟任何人讨价还价。他一路退让,亮出来的直接就是底线,如果有人习惯性以为他的底线还能再商量,就会得到教训。
在陆臻这个十字路口,只有红绿灯,没有黄灯。
“听起来,你好像很遗憾。”
“是啊,当时是我没处理好,要不然……”陆臻忽然意识到他现在正对着谁玩真心话大冒险,马上掐灭了下半句,小心翼翼地瞧着夏明朗。
夏明朗沉默半晌,豪迈地把最后一刀插入胸口:“那如果,他不跟你分手,你是不是就不会看上我了?”
陆臻哭丧着脸,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说实话我保证不生气。”夏明朗诚恳发誓,虽然他是多么地期待着这个诚实宝宝为他开口戒。
“应该,就不会了吧!”陆臻可怜兮兮地,声音细若蚊吟。
夏明朗叹了口气,沉默地把陆臻抱得更紧。
陆臻着急:“哎!”
“我没生气,”夏明朗偏过头去咬他耳垂,“我只是在庆幸他那时候不够执着。”
所以,不需要再去问了,我和他,你更喜欢哪一个?
过去的他当然是过去的最爱,现在与未来是自己的,拥有广阔前景的人应该要大度一些,夏明朗非常成熟地安慰自己,虽然伤心小箭还插在心头未去。
自己的老底都让人揭翻了,陆臻心有不平,迟疑了一下,下定决心尽可能理直气壮地问道:“你以前有过几个男朋友?”
夏明朗大惊失色地几乎跳起来:“我为什么会有男朋友?”
陆臻被他吓了一跳,愣愣的:“呃,那女朋友?”
夏明朗平过气来,点了点头:“嗯,女朋友有。”
“几个?”陆臻兴致勃勃。
“小时候也算?”夏明朗为难。
“多小?”
“高中!”
“当然算!初中也算!”陆臻斩钉截铁。
夏明朗掰着手指冥思苦想。
夏明朗念念有词两眼望天。
半晌,中校颓然道:“不记得了。”
少校大为不满:“不记得是什么意思?”
“不记得的意思就是,很多!”夏明朗坦白从宽。
陆臻眨巴一下眼:“很多?五个?”
夏明朗摇头。
“不会有五十个吧?”陆臻大惊。
“那到没有,”中校明显不忿,“是你要把初中高中都算上我怎么可能还会记得清?要是光算念军校那阵的大概还有数,主要就是念书的时候闲得慌,后来到这儿成天忙得像怎么似的,两百公里之内没几个母的,老子想找也找不着啊!”
陆臻愤怒了:“什么嘛,我还当你是……你当初对着我可真够能装的,我都那样了!!你,你还……”
“那不一样啊!”夏明朗连忙分辩,“之前那是找女朋友的标准,看着有点好,那就凑合一下;对你那就是挑老婆的标准,有点不对劲,就别麻烦结这个婚了。”
陆臻瞠目,结结巴巴地说道:“谁,谁,谁是你老婆?”
夏明朗无奈:“我是你老婆行了吧?”
陆臻张大嘴,瞧着目前看起来既不英明也不神武的夏中队长,忽然意识到这种互揭老底的行径是多么地无聊啊无聊。于是他迅速地咳嗽了一下,异常镇定地指着夏明朗的笔记本说道:“哦,那个,你的电脑修好了。”
尴尬的夏队长英明神武地反应过来,一本正经地点头:“嗯,不错,晚上请你吃饭。”
“哦……食堂的饭本来就不要钱……”
“呃,消夜!”
陆臻默默地点了点头,虽然他本来想说食堂的夜宵好像也不要钱。
寒风过境……夏明朗沉痛地决定,就让那些曾经的男朋友和女朋友都永远地停留在岁月流光之中吧!拥有现在和未来的人,要大度,嗯,都要大度!!
番外—他们的枪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熏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地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它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和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地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地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抱着陈默的大腿不放,讨到了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他不能质疑队花的品味,质疑队花的品味就是质疑队长的品质,这是个很要命的事。
方进嘴上没把门,他既然能无意中得罪队花一次,就保不齐能再得罪上第二次,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地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地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的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的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无论是85狙还是88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
因为简单。
于是沧海奔流最终还是回归纯真本色。
陆臻却觉得徐知着更像85狙,修长,漂亮,不易携带可是精度绝佳,是一种优点与缺点都一样鲜明的枪。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 7。62mm,JS 12。7mm,JQ 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重弹重狙,使用专业子弹时,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 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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