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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重生]驭兽-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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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加狩都“喵呜喵呜”地边喝水边吃。要不是他现在不能随便说话的话,他一定早就吼着“我的我的全是我的”了。
  伊克尔虽然也很馋,不过他知道朗朗是自己的未来的儿媳妇(?)嘛,所以他倒是很有风度地没有抢——哼哼哼,等会儿还有好吃的,等你们吃撑了哭去吧,我会毫不介意地全部接手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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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杀鱼神马的不要怀疑,这是沙子杀鱼的步骤和方法【我罪孽深重阿米豆腐】,鱼鳔是我的最爱,无论是红烧水煮还是煮汤,鱼鳔那软软糯糯和带嚼劲的口感总是百吃不厌啊~其实沙子最喜欢的就是水煮鱼和鱼汤,因为二者都碰不到多少鱼刺——喜欢吃鱼又讨厌理刺的娃你伤不起啊伤不起……顺带一提,水煮鱼最好用草鱼,鱼汤用鲫鱼~炒花生什么的做法可多了,沙子最喜欢的其实就是用植物油炒完之后撒点儿盐就OK 的那种……不过泡醋的花生米味道也不错,花生米煮稀饭煮出来的稀饭很漂亮的带点儿粉色而且花生米很香哦~


☆、chapter 26

  荠菜是一种野菜,曾经朗朗跟着爷爷去那些乡下挖野菜的时候,这个东西是最多的。
  而且荠菜最让朗朗喜欢的是,荠菜一年可以收两次。
  不仅可以当菜吃还可以当药用——爷爷曾经告诉朗朗这种东西可以用来止血、治疗感冒以及治疗腹泻痢疾什么的呢。
  这对于生活在东西越卖越贵的北平的朗朗家来说,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物。
  而荠菜比马齿苋的做法更多种多样,像是包饺子、包包子、做春卷、凉拌、煮汤、炒蛋炒肉都是很棒的。
  不过因为朗朗并没有发现面粉而且准备凉拌马齿苋,所以荠菜就被朗朗拿来煮鱼汤了。
  荠菜鱼汤是非常简单的一道汤,用料也很简单,生姜(伊克尔的空间里有不少龙之峡谷送的生姜)、鱼、盐就可以了。
  做完了凉拌马齿苋和清炒萝卜丝之后,朗朗最后考虑到兽人的胃口做了一大锅的萝卜焖肉,绝对是小清新与重口味的完美结合(伊克尔语)。
  晚上朗朗做的饭果然得到了所有兽人非兽人的一致赞扬,尤其是有十几个非兽人一起帮忙,这量也是不少的,绝对不会让他们觉得吃不饱。
  尤其是兽人们知道是非兽人们做的饭,更是乐滋滋的。
  朗朗他则是和奥森、伊克尔、卡西利亚斯和诺曼·邓赛尼,五个人一起吃。
  奥森一边吃一边给朗朗夹,吃得朗朗小肚子溜圆,最后没办法只能赶紧给奥森夹东西吃——要在让奥森得空的话,他的肚子就要撑破啦。
  而看到朗朗给自己夹东西,奥森如果现在是兽形的话,估计龙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他也不客气,直接张嘴就把朗朗筷子上夹的一块汁多肉厚的炖肉吃进去了——嗯,这块最香最好吃。
  看见奥森的动作,诺曼·邓赛尼是笑眯眯的,卡西利亚斯是面无表情,而伊克尔则是内心默默扶额——果然和他老子一个德行,外表闷骚内心骚包的主儿,秀恩爱神马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朗朗,你的厨艺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吃了肉,连萝卜都吃了不少,最后还吃了一碟子的花生米的诺曼·邓赛尼有些意犹未尽地住了口,笑道,“我看你这么做,并没有用多少肉,而且感觉也吃得很饱啊。”
  可不是,我都被奥森给喂成小猪了。虽然内心有点儿小小的抱怨,但面上还是笑道:“这也是我跟长辈学来的。我们那个时候也是食物不充足,肉类也很少,所以就学会了这些烹饪的方法。”
  这可是真话,只不过朗朗说的是他去世的爷爷,而诺曼·邓赛尼以为的是朗朗的父亲和爹爹。
  “那既然这样,不知道……”诺曼·邓赛尼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邓赛尼这块地这么大,要养活那么多人,如果可以凭借土地自有的那些食物安安稳稳度过冬天的话,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至于食物的口味,他倒完全不担心,就连他这种平常只喜欢吃肉的兽人都吃了那么多的蔬菜,想必那些非兽人更是喜欢。
  最重要的是,这可以节约更多的粮食。
  “我会尽我所能的。”朗朗很快作了回答。
  这不仅仅是帮助诺曼·邓赛尼,更是为了帮助奥森——好吧,想到奥森,朗朗觉得他的小心肝又开始扑通扑通扑通了。
  “你真是个好孩子,朗朗,奥森可真有福气。”诺曼·邓赛尼眨眨眼睛,然后意有所指地看了奥森一眼。
  “朗朗一直都是最好的。”奥森的语气淡淡的,但神情中满是认真。
  卧槽闪瞎我的猫眼了——加狩的胖爪子一巴掌捂在自己的眼睛上,然后叼着一个胖大的鱼头一边吃去了。
  ******
  距离冬天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奥森要在这之前完成邓赛尼的领主接任仪式。
  而朗朗也在这段时间发现诺曼·邓赛尼的确是看起来很健康,但身体却是很是虚弱——大概是因为长时间的操劳,积劳成疾了。
  毕竟对于一名兽人来说,奔跑和搏斗以及捕猎才是他们最好锻炼身体的方式,但是为了邓赛尼的发展,诺曼·邓赛尼日复一日地在城堡这个“小小”的地方呆着——他自己都记不得上一次自己去森林里捕猎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算起来,他年纪也有几百岁了,在兽人之中也算是中老年了。
  所以这段时间,诺曼·邓赛尼除了还有些必须他解决的事情外,就跟着朗朗在城堡后面的森林里逛了——美其名曰是保护非兽人。
  ******
  “这个是芋头,很管饱的,味道也不错,可以红烧还可以和着肉炖。”朗朗这几天发现非兽人们并不是讨厌吃菜,只要做得好,他们可是十分喜欢吃的。
  尤其是他们发现馒头果很管饱——毕竟他们不是兽人,用不着消耗大量的体力,自然不用顿顿吃肉——所以干劲就更大了。
  要知道,他们不必兽人,顿顿吃肉都没问题,他们吃多了肉肠胃还是有点儿小小不舒服的。
  所以说,能够吃上轻轻松松的蔬菜,喝着香喷喷的热汤,那叫一个舒服啊。
  听到郎朗说这个长在地下的东西可以吃,那些非兽人和一部分来当“苦力”的兽人都兴致勃勃地按照朗朗说的方法开始挖芋头了。
  这儿的芋头差不多有小西瓜那么大,不一会儿就被朗朗他们挖出了几十个,粗略算来,已经可以让他们吃个十几天了。
  当然,不能算上领地其他的人。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斯达尔山脉赐予了我们这么多的宝物,只可惜我们之前没有眼力,生生地错过了这么多的食物啊。”诺曼·邓赛尼掂量着一颗芋头,语气感慨。
  在邓赛尼的人都知道,在他们的传说之中,斯达尔山脉和斯达尔森林是由一头非常巨大的远古巨龙王化成的。曾经他们一直以为这些东西阻挡了他们与外界的沟通,但为了抵御外敌,他们也从来没想过毁掉这些。
  但现在看来,原来斯达尔山脉和斯达尔森林已经为他们带来了这么多足够他们生产的食物,只是他们不懂得发现和利用而已。
  “您别这么想,我也是运气好,恰好知道这些罢了。就算是没有我,以后你们也会发现这些东西的。我只不过是将时间提前了一些而已。”
  朗朗现在还并不太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过反正有奥森在后面跟着,这些问题应该都能够好好解决。
  芋头的皮如果弄破了会有黏糊糊的汁液,那种东西不仅摸着不舒服,而且会让沾染上的人觉得痒痒的。
  所以这一路上,他们都是用树叶子将那些芋头包着,然后再装入兽皮口袋的。
  特瑞他们想着既然芋头有用的部分已经挖到了,那么其他的部分就可以不要了。
  不过朗朗可不这么觉得。
  趁着他们都在装芋头的时候,朗朗将芋头茎秆那些鲜嫩的地方用匕首削了下来——这些部位切细了凉拌什么的也是很好吃的。
  身为一个小型吃货,是不能放掉任何一种可以吃掉的东西的。
  除了芋头,他们还发现了南瓜——这种东西有非兽人看见颜色金灿灿的好看而试吃过,不过他们并不太喜欢。
  虽然有点儿甜味,但是更大的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仿佛被水泡久了的味道让他们很是不喜。
  但是他们已经知道了既然是朗朗看上的东西,一定都有过人之处了。
  所以也不用朗朗解释这个东西到底有多么好吃,可以怎么吃,全都很有干劲地摘了起来。
  按照诺曼·邓赛尼的话来说,他们现在是先找哪些东西能吃,等到找到了并且试验过后,才可以根据这些东西的耐饿程度、生长状况、储存时间等等发动领地的人一起行动。
  虽然斯达尔森林里的好东西的确很多,如果全部用来的话的确能够让他们领地的人过一个温饱的冬天——邓赛尼的兽人和非兽人的确没有其他领地的多——可是不能只顾着眼前,还要想着更长远的发展。
  昨天晚上他已经和伊克尔他们讨论过了,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够将这些森林的食物带到每家每户之中——以种植的方式。
  当然,现在说这个还有些早了。
  ******
  朗朗回来的时候,正遇上一身戎装的奥森。见到朗朗,奥森停下来将朗朗抱进怀里,有些亲昵地摸摸朗朗的脸颊:“今天很累了吗?”
  “啊,还好,今天因为没有走远,所以只发现了几种吃的,不过运气好的是我见着了几种调料!”朗朗说起这个就很是兴奋。
  果然,人是要感受到被别人需要才会开心啊。
  “既然这样,就让他们采回来好了,你先暂时不用那么忙,”奥森握着朗朗白嫩嫩的小爪子亲了一下,“我正有事找你。朗朗,你想不想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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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呃,大家决定学院剧情是现在展开还是以后展开呢?过冬粮食神马的要慢慢来,现在估计还在夏季的样子(=  =)……我再也不相信学校的豆汤饭了!中午完全都没有吃完就倒了——这对一个吃货来说是多么心痛的事情嘤嘤嘤嘤嘤……还好晚上吃了一笼芹菜香菇胡萝卜猪肉馅儿的饺子补好了我的小心肝【小心肝是用神马做的?= =芋头的茎秆是可以吃的!不过在菜市场和超市估计都见不到这个,沙子奶奶家曾经种过芋头,粗过这个,感觉味道还不错,挺脆挺水的~对了对了,沙子准备周五入V,所以打算周四停更——因为周五三章会有一万二噢噢噢~~



chapter 27

    朗朗以前并不是没有读过书;但是那小小年纪四处奔波的日子里,也并不太记得那些东西了。

    所以在听到自己能够读书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十分激动的:“奥森,你是说真的?”

    曾经他无数次地在那些学校外面远远地看着;看着那些穿着干净光鲜的男孩儿女孩儿们脸上带着希冀又快乐的神情跟着老师念着“人之初;性本善”。

    他也曾经在野外拾荒的时候见到过那些被家庭教师带出来“感受生活感受大自然”的少爷小姐们;那个时候;最吸引他的不是他们篮子里新鲜的水果和丰富美味的食物;而是家庭教师手里拿着的那一本本书。

    以及从他们口中念叨出来的;带着奇妙韵律的诗歌。

    不过因为朗朗脏兮兮的而且穿的太过破烂;曾经有次不小心被一个小姐发现后尖叫着叫下人赶走之后,他就只能躲着也不敢为了听清楚而凑上前了。

    而现在听到自己能够读书,真是让朗朗再开心不过的事了。

    “嗯,是真的,朗朗你想要去吗?”奥森握着朗朗的手,其实他已经从朗朗脸上满满的笑容得到答案了。

    “嗯!要去要去要去的!”一连说了三个“要去”,朗朗高兴地眼睛闪闪发亮。

    “不过奥森,我要去什么学校啊?”朗朗其实是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虽然对学校有很美好的期待和向往,但是……还是很怕学校和老师不要自己啊。

    “……桑赫斯特学院,怎么样?”

    “桑赫斯特学院?”

    ******

    一般说来,不管是兽人还是非兽人,在十一岁的时候都要进入学校学习。

    在那里,他们将会得到系统的学习,并且知道如何与他人相处——当然,这也是一种让兽人和非兽人之间滋生感情的方式。

    毕竟以兽人与非兽人的长寿为代价的,就是他们的生育能力,甚至一对伴侣一辈子都没有幼崽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因此,让兽人和非兽人早些打交道并且培养感情,十八岁毕业之后能够结为伴侣的话,就可以趁着年轻多点儿成功孕育幼崽的可能性了。

    虽然这个想法有些粗俗,但是也成为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传统”,并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邓赛尼就只有一个学院,叫做桑赫斯特学院,以武技和军事为主。

    学院的占地面积并不算很大——因为邓赛尼本来的人就不多,学院招收的也都是邓赛尼的未成年非兽人和兽人。

    因为考虑到兽人和非兽人的差异,虽然桑赫斯特学院是以武技和军事为主,但文化系、经济系、生活系、魔法系、音乐系等等也都开设了课程。

    奥森曾经就在桑赫斯特学院学习,只不过后来作为交换生去了克洛麦昂的圣卡罗学院。不过骨子里,他还是更加喜欢桑赫斯特学院的。

    虽然说邓赛尼的整体水平比不上克洛麦昂和海顿,但是邓赛尼的学院却可以算得上是大陆排名第二的(排名第一的是海顿的耀华军校)。

    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兽人非兽人们知道他们不如别人,所以才会在学习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吧。

    ******

    “哇,这么说,桑赫斯特学院好棒……可是,可是他们会要我这样的学生吗?我什么都不会……”

    “他们怎么会拒绝?他们还巴不得呢。”如果那些人知道了朗朗是全系的集合魔法非兽人,还是自然非兽人,恐怕会立马请朗朗去吧?

    不过奥森并不打算将朗朗的身份和能力公布出来并且让别人知道。

    说他霸道也好自私也罢,在没有让朗朗成为自己的伴侣之前,他是一点儿也不想让这个可爱的小自然非兽人被更多的人盯上的。

    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奥森并不想让朗朗去桑赫斯特学院上学——在他看来,满心的都只有自己(?)的朗朗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乖巧又可爱。去了力量为上的桑赫斯特学院,要是被欺负了怎么办?

    不过还好除了有两个“护短”的奥森和伊克尔外,卡西利亚斯和诺曼?邓赛尼还是十分理智的。

    将朗朗送到桑赫斯特学院,肯定不是让他受别人欺负或者是和其他兽人“培养感情”的。

    桑赫斯特学院能够提供给别人更多的知识与力量,就如休斯说的,朗朗的全系集合魔法很强大,可是如果不知道如何使用的话,那就相当的危险。

    想要学习如何使用、如何控制并且如何提升魔法,那就是只有学校才能够提供最为系统和全面的方法了。

    所以,就算心里有那么点儿不情愿,奥森也知道自己不能将朗朗当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非兽人那样养着。

    朗朗具有强大的魔法,自然不能就此折断了他的前程——不过如果有人敢不长眼睛的话,就别怪自己的拳头不认人了:“朗朗不用担心,一切都交给我好了。”

    “嗯,谢谢你奥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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