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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在梦醒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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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梦在梦醒时(强占)
作者:东哥
章节:共 46 章,最新章节:如果我只是寂寞、梦在梦醒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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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贪欢、堕落、窒息。情仇、恩怨、激情。】
【野性的纠缠与暧昧,绝望的背叛和占有。】
【都从这里开始。】
我在梦里爱上过一个人,那个男人叫三少爷,我再也不想醒过来,只想在梦里和这个神一样的男人永远爱下去。
但是梦总要醒的,醒来的一刹那,我流尽了这辈子最后一滴眼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要悲伤了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如梦,三少爷 ┃ 配角:宋子浩,阿祥,东方邵阳,龙天翔 ┃ 其它:虐恋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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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细心浇灌花坛中的黑色曼陀罗,纯黑的身躯在花群中显得这么突兀而耀眼。
多么讽刺的颜色黑色的情花,无望的冷漠,剧毒无解
上帝创造出这种花,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寂寞呢?
“梦梦。”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侧,一如过去那样叫我的名字,微风浮起他身上烟草的清香,闯入我的鼻息。
我仰起脸,浅笑的凝望他英俊无比的容颜,“你知道它的花语是什么吗?”
“无间的爱和复仇。”
迷惘的伸出手抚摩他深邃的眉眼,□的鼻梁,饱满性感的嘴唇,我嘤嘤地念:“三少爷,我现在才真正认识你。”
他握住我的手,凑在唇边吻我的手指:“梦梦,怎么疏远了,我不习惯了。别叫我三少爷,我还是你的阿三。”
我以食指点住他的嘴唇,“你接近我不就是想利用我报复吗,我帮你报仇好不好?”
阿三终于敛去笑容:“子浩还没爱上你,等他真正爱上你的时候,我会杀你。”
没有温度的唇印上他的,“我去让他爱上我”
有力的手臂扣住我的腰,捉住我披散的秀发用力向下一扯将我拉开,疼得我一句叮咛,他望着我苍白无血色的脸低低的说:“我想,他已经爱上你了只不过后知后觉”
拼劲全身的力量死命推开他,懊恼的打了他一个耳光:“我只是你报复的工具”
忿忿向别墅门口走,身后阿三幽幽开口:“她叫无烟,我一生最深爱的女人,你的眼眸和她一样美”
无烟,多么纤尘不染三少爷一生最爱的女人
我回头,阿三的眼里闪动着深情的光芒,疑惑的凝视我,似乎企图从的眼睛里抓住回忆中女人的影子。
视线仿佛穿越了时空,他的爱恋是那么浓深刻而柔软。
他伫立在原地迎着阳光苦笑,片刻间整个人略显沧桑“其实子浩一样爱她。梦梦,你知道子浩为什么会要你?”
“因为我既傻,又倔强。”
“不是这样的,是因为在你的身上有着和无烟一模一样的忧郁”
我在梦里爱上过一个人,那个男人叫三少爷,我再也不想醒过来,只想在梦里和这个神一样的男人永远爱下去。
但是梦总要醒的,醒来的一刹那,我流尽了这辈子最后一滴眼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要悲伤了
阴谋与爱情,圈套与仇恨,幸福和苦难,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全在乎选择之间
如果在这个伟大的世界上没有人爱你你会绝望寂寞的天空总是灰色的。
而我更想告诉人们的是,不论你正经历着什么,一定要快乐的活下去。
那天天色很阴沉,乌云黑压压一片压得行人暗暗沉沉的好像喘不透气。
好像要下大雨,路人和车子都行色匆匆,而我像个疯子一样握了一把刀冲进云霁会,见到人就砍。
云霁会是黑社会的场子,那个场子很大,里面做着赌博的嫖妓和毒粉买卖。我爸生前最爱在这赌博,输得倾家荡产也死不悔改。
我爸因为还不起钱被他们砍死了,他这辈子没干过什么光彩的事,吃喝嫖赌样样会。我妈是个□,生了我就死了。我是□和赌徒生的孩子,我的血液天生就肮脏不堪,是在周围漠视的目光中成长起来的,这种环境造就了我不擅长开心的性格。
我瞧不起我爸,但他被砍死了我依然很伤心甚至绝望。不论他这一生做错了什么,到底是我至亲的唯一的亲人,是生了我给我一条命血浓于水的人。
那个时侯黑社会还很猖獗,不像现在这么天下太平,当然还是受我爸连累,他不走正路,常常有人找茬,我也常被欺负。不想一直被人欺负就要欺负别人。你打我我打你,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软弱是活不下去的。这也是没得选的生存法则。
去云霁会就没打算活着出来,我的生命从降生的那一天就和黑压压的天空一样死气沉沉,堕落而
绝望。
常常一个人站在街角看着来来回回的人,问自己——
为什么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看起来都那么快乐,只有我不快乐呢?
一个堕落的人,一定是不快乐的,一个绝望的人一定更是不快乐的。快乐总是短暂的,和梦一样短暂。
梦醒如风过无痕,那种滋味很快就变得不深刻了。
梦是什么东西?梦是假的,梦是虚幻而不真实的,可是痛苦似乎永远都是真实的,连呼吸都带着痛。
我一直相信一个活在痛苦中的人除了自己走出痛苦,任何人都是帮不了他的。
后来,阿三的出现告诉了我,如果你幸运的话,那么会有那么一个人引领你走出悲伤,天国并不远,就在他曾和你牵手走过的地方。
“如梦,不要去!”阿祥拉着我惋惜的看我:“你去了只是送死,冷静一点,我们只是小混混,斗不过他们那群黑社会!”
我摘下耳环项链手链放在他手里,把一年前云仔弄到的枪别在裤腿里,左面的靴子里别住一把刀,漠然的说:“阿祥,这些首饰不值钱,你能卖多少钱就买多少。我知道我斗不过他们,我只要杀死几个人给我爸陪葬,我就赚了。”
“如梦!”阿祥急切的呼唤我,目光闪烁不定充满了害怕。
这么多年他一直喜欢我,给我很多照顾。阿祥追了我七八年,每一次表白都说愿意为我赴汤蹈火,但事实上他是个胆小鬼,我们打架的时候他常常跑掉。我天生不喜欢胆小鬼,不喜欢胆子小的男人。但他又不欠我的,没必要什么事都给我出头,这年代能为女人去死的男人已经快要绝种了。
其实我更不想牵连他们,因为有人曾经这样说过:仇恨要自己解决。
刀身贴在小腿上一抹冰凉,肌肤袭来冷丝丝的寒意,我不知道还要跟阿祥再说点什么,这一去毕竟九死一生,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了,就该再说两句告别的话,我想说你和云仔以后一定好照顾好自己,可嘴角蠕动半天却说“滚”,不耐烦一句甩开他的手臂去云霁会。
去云霁会,注定我遇见宋子浩。
这个在黑暗的世界里呼风唤雨的男人
在我惨痛不堪时救下我,在后来的日子中禁锢我的恶魔
☆、(2)
出租车在云霁会门前停下来,我一步一步沉重地走过去被两个守门小混混拦下:“干什么的?”
“我来办事。”我想立刻摸摸靴子里的刀,和裤腿里的枪,血液开始沸腾。
“办什么事?”那小混混半叼着烟色迷迷睨了我两眼。
“杀人。”
其中一个小混混哈哈大笑,嘴里的半支烟掉在地上,捏住我的下巴对另一个说:“你听见了吗,她刚刚说来杀人!哈哈哈哈。。。。。。这小妞脑子进水了!”
另一个小混混顺手就往我摸来,像平时调戏□一样,完全把我的话当成笑话:“我看看你身上有什么好‘武器’;够杀几个人的?”
冰冷的刀自靴子中一闪而出,我一刀捅进那家伙心脏,反手又捅进另一个身体里,腥热的鲜血在拔刀的刹那疯狂喷出,溅了我一身,潮湿的触感粘腻而讽刺,我对着他们突兀充血的眼珠冷笑。
这就够本了,一个给我爸偿命,另一个给自己偿命,再多杀出来的都是陪葬,死也不寂寞了
连刀带枪我大概打死打伤了许多个人,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然后被抓住。我已经浴血,身上不光是别人的血,还有自己的血。
其中一个小头头被我砍伤了手,他们叫他“尖哥”,尖嘴猴腮,满身纹身,愤愤的拿纱布缠手,也许是十指连心太过痛楚,他面部表情纠结而狰狞,眼底是残忍的颜色,三四个人把我狠狠按在地上,有人一脚凶恶踩在我受伤的背部,痛楚也叫我冷汗涔涔。
缠好纱布之后尖哥朝地上啐了一口骂:“妈的小贱人,敢来云霁会闹事,他妈的给我轮了她,轮不死再送到泰国去卖!”说着拿起我的刀噗一声扎进我肩膀,刺了个透,但他还嫌不痛快,又边骂边反复的扎了好几刀。
我几乎晕厥,被人七手八脚抬到木案上,此刻便是为人鱼肉,任人宰割摧残,我只求死个痛快。
被人按住四肢手脚,衣帛被撕裂的声音突兀刺耳,雪白细腻的肌肤接触冰冷的空气如同掉进没有边际的冰窟继而又是一刀凶悍刺穿我的肩膀,直直定在身下案板,我以为这一秒我就要死了,也希望立即就死,最好在即将发生的事情来临之前一口咽了气。
但是没有,继而是残暴的强囗,摧残、痛苦、被践踏的自尊、生不如死的折磨这个时侯死才是最享受的
尖哥第一个结束后□不已:“妈的,感觉不错,他妈是个雏,你们一个一个来,是爷们的就给我活活干死她!”
死命的挣扎一无用处,四肢都被人用力按住,在众目睽睽的羞辱下才越发清楚这个世界是多么丧心病狂。
人之初性本恶,不是吗?羞辱和占有让魔鬼们得到无尽的快感和享受,这才是人类的秉性啊
第三个贪婪的家伙居然还想来亲我的嘴,我一口咬住他耳朵不放,血肉模糊地声音令我兴奋,他“啊”“啊”大叫不止的退出,只顾得耳朵,其他人死命按下我的头,掰我的嘴却掰不开,眼看一只鲜血淋漓的耳朵从那人头上被我咬下来,含在嘴里狠狠咀嚼起来,在口中被咬的耳骨咯吱作响
所有人都惊呆住,难以置信甚至恐惧的瞪着眼前的血腥女人,像一只吃人肉的魔鬼,满脸是血的狂笑着。
那人捂着不断流出鲜血的失去一整只耳朵的侧脸惊恐的叫唤:“啊啊!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她疯了,她是疯子!”
命就是这样,不可能每一次被强囗都有人及时救你,那个叫童话故事。
但也不是每一次被□都没有人来救,总有些时候是有人能救走你的。
透过人缝我看到又有人进来了,几双黑亮的皮鞋协调走进,有人闻声转身,当口恭敬叫道:“老板!老板您回来了!”
他口中的老板就是云霁会的大老板,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我知道他,他叫宋子浩。传奇的人物
四岁做孤儿,被孤儿院收养。
七岁从孤儿院跑出,被偷盗贩子抓去做偷盗。
十一岁人称剪刀手,偷盗神童。
十二岁端了控制他的偷盗贩子团伙,得回自由身。
十三岁混帮派,砍死地峡帮龙头老大,得黑道大哥赏识。
十五岁加入云霁会,从此云霁会天翻地覆,风起云涌,十年中宋子浩从小做到大,所向披靡,刀光剑影,几死几生,十年后坐上云霁会一把手当之无愧。
算一算那时,宋子浩该三十二岁,还是年轻的年纪,但已是老江湖。你不要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么神的人,可确实是有的。天下很大,什么厉害的人都有,就像在澳门有百战百胜的赌王,让人难以置信。
尖哥一股恶心的从我身上收回视线,转身恭敬道:“老板。”
霎时一群人毕恭毕敬的闪开一条人缝,宋子浩的脸就这样展现在我眼前,在我看到他时他也看到我。
戴墨镜的宋子浩很高酷,更沉稳,黑色墨镜是一层给人压迫感和神秘感的屏障,其中反射出我狼狈的模样,片刻后,他转头问尖哥:“怎么回事?”
尖哥在宋子浩面前一点厉色都不敢突兀,方才张牙舞爪的姿态全收敛起来,不轻不重的说:“老板,这个女人来场子杀人,几个弟兄被她弄死,二十几个弟兄受了伤。”
宋子浩再看向被血染红了赤身裸体的还在吃着人耳朵的我,墨镜之下又是沉寂片刻,这片刻的沉寂令我生出一种预感,这种预感就是渊源
地狱里的修罗会拯救你吗?
尽管对生没什么渴望,我依稀中仍希望能摆脱这种不堪入目的困境,怎么死都好,不要这样死
我眼中一定有不平静的哀求,本能的投以复杂的目光
“给我个痛快,杀了我吧我不想被活活糟蹋死”
恍惚中似乎要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莫名的情绪隐隐约约荡漾开来
他嘴角终于再次微启:“刚刚都谁做了?”
“什么谁做了?”尖哥一时不明白,一直捂着裹着纱布的手没反应过来,想了想才明白:“老板,这女人太狠,我们要弄死她,或者卖到泰国当□。”
“我问你刚刚都谁做了?”宋子浩又问,声音依旧平静没有波澜,和刚刚的语气一模一样。
但就是这么淡淡的声音令人鬼使神差的怯懦,害怕,仿佛命悬一线,随时会死。
尖哥大手一笔画,晕晕乎乎指了指:“我们仨。这贱人是个疯子,居然吃了他的耳朵,咬下来的血淋淋的耳朵!”
“阉了。”宋子浩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
“什么?老板你说什么?”尖哥他们三个不可置信,惊惧问道:“老板,你弄错了吧?”
宋子浩动动头示意后面的人上来,后面一群人立刻两人架一个把他们三个拖出去,随即传来一阵悲惨之极并且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回荡在空气里,凄惨无比,那三个人就变成了太监。
“给我件风衣。”宋子浩对手下说。
手下中一人利落的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他,宋子浩拿过外套向我走来
☆、(3)
黑皮鞋迈着沉稳的调子靠进,他的影子像慢镜头一样渐渐在我面前放大,我并不知道他的企图,为什么把□我的手下阉了,是不是要更残忍的折磨死我
鼻子间不仅嗅到血的味道,又多了一分不可抗拒的男人气息,是从宋子浩身上传出来的
就是这种强烈的气息,能让人望而却步、心惊胆战。
修长的手指扶住我的肩膀,那双手,灵活细腻连女人都比不上,我听说小偷中的高手手指都像玉一样嫩滑,原来一点都不假。
宋子浩做过小偷神童,他的手指看上去比玉还要滑,笔直但不白皙,是健康的黄色,我觉得很阳刚。可能大人物的男人都会给人很阳刚的印象。
这样的手拿刀拿枪一定很帅很漂亮。
他握住我肩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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