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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行天下by耳雅(完结+番外)-第3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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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赵普接管边境之后,外族和汉族混血的孩子就不再被人当杂种卖来卖去,也不会被虐待歧视了,因此有大批的混血逃离西夏和大辽来到大宋边陲定居,接受宋军的庇护。

    通常,这帮人是最爱戴赵普的,张口闭口都喜欢说个九王爷怎样怎样,赵家军怎样怎样……

    这个混血男子看来不到三十岁,皮肤黝黑,穿着一身黑,外套一件牛皮的坎肩,他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了。

    同一张赌桌上还有几个人。

    一帮似乎是马匪,在大漠有不少匪帮,他们出入三不管地区,基本都比较收敛,官府也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几个人像是押镖的,还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当地混混。

    一桌赌得热火朝天十分吵闹,在不远处,就有一桌人,投来不太满意的目光。

    那一桌坐着两个人,站着一大群人,可见主仆有别。

    就大漠里来往的路人来说,他们算是穿得体面的了。

    坐着的两人一男一女。男的大概三十来岁,穿着一身灰鼠大氅,凤目高鼻皮肤雪白,看起来给人几分莫名的邪气。他举手投足间有一身贵气,头发高高束起,棕色,一看就是外族,可能是吐蕃人。

    他单手托着个杯子,完全无视周围的嘈杂,似乎正在专心想心事。而他母指上一枚莹润的翡翠戒指特别的显眼……这一带不是匪徒就是贼,好些人都瞄着那一桌子,显然是肥羊啊。

    可那男子身后站立的一群黑衣男子显然是武艺高强的护卫,他们警惕地看着四周围,一班路匪也都是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位估计位高权重,不好得罪。

    和男子一起坐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她长得还不错,尖下巴大眼睛,柳叶的眉毛细条条的,显得十分刁蛮,手边一卷蛇皮软鞭,还有一把弯刀,穿着吐蕃族女孩儿的裙子,满身银饰。在当地,只有吐蕃贵族会这样穿,可见其身份尊贵。她边挑剔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食物,边小声抱怨,“吵死了。”

    男子略回神,伸手给她剥个桔子,细心地将桔瓤送到嘴边。

    那小姑娘不高兴的脸上才出现了些笑意,张嘴吃桔子,连桔核都要吐在那男子雪白的手心里,还要他给擦嘴,看着像是宠坏的小孩儿。

    “听说赵普回来了?”

    这时,有几个喝酒的客人聊起了闲天。

    说来也奇怪,刚刚说了这一句,整个客栈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几个聊天的显然是外地人,面面相觑,大有受惊之感。

    赌钱那个混血男子嘿嘿一笑,“九王爷估计还在路上呢,不过应该快到了吧。”

    “你们说这次打不打得起来?”

    “没准啊,有王爷在应该没问题吧?”

    “算算看,他应该带了至少五十万人马过来的吧?那得什么场面?”

    众人议论纷纷。

    这时,就听刚才那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赵普?之前不过是他运气好而已,什么灰眼修罗,混血的杂种罢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啪”一声,那个正主持赌局的混血男子一掌将手里的骰子拍在了桌上,直拍进桌面里头。他抬头看了那姑娘一眼,撇嘴,“妈的,是个娘们,不然宰了你。”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他,捏着鼻子撅嘴,尽显刁蛮泼辣,“我就说那么臭,猪狗都混进来吃饭了。”

    她年纪小小张口不客气,可是身边那个明显是她长辈的男子却也不阻止,似乎是已经习惯了,依然若无其事想心思。

    只是这边被说的可不干了。

    那混血男子霍地站了起来,“你他娘的活腻了……”

    身边几个赌客拉着他,都劝,“你没看还没长大个姑娘么,跟她计较什么,继续赌钱。”

    男子愤愤不平。

    那姑娘飞了个白眼过来,回头跟那还在发呆看的男子撒娇,“哥哥,没劲死了。”

    男子回她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尽显宠爱,“都说了不好玩,你偏要来。”

    “听说会看到很多英雄的呀。”小姑娘不满,“谁知道都是草包。”

    这姑娘娇气又骄气,说话声音不大但大家都能听到,客栈里头的人都有些反感,但无论怎么说,都是大老爷们,总不能跟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一般见识,特别是绿林道上行走江湖的好汉,更加顾及颜面,因此只好忍一忍。

    正这时候,大门外边的伙计屁颠颠跑进来,跟老板说,“当家的,来了!”

    掌柜的一愣,赶紧跑出去观看,客栈好多人也都伸长了脖子往远处看,就见打老远的地方,似乎是平地起了一股黑风一样,密密麻麻一大排黑色的点以很快的速度由远及近。

    “谁啊?谁来了?”不少路人都问。

    “应该是九王爷的马队!”几个本地的痞子伸手指着远处,“啊,披风肩膀一边是红色的!”

    “那是什么标志?”

    “你看后边的旗子啊!”

    “征?”

    “是赤麒麟欧阳少征的先锋营。”

    “哪个是赵普啊?”

    “不知道,听说是黑马的!”

    众人一阵骚动,连刚才那个发呆的男子也似乎有些好奇,抬头往外张望。

    可是那大队人马似乎并没有要停下来歇脚的意思,哗啦啦一声……直接从客栈门前的大道上过去了。

    欧阳少征平日带的先锋营是三千骑兵,速度最快,这三千快马从门前跑过的阵势惊人,仰起漫天的尘土,整个地面都随着铁蹄的起落在震颤。

    马队后边还有三万步兵,都是先锋营的,一个个武艺高强,紧跟在马队后边急速行过……一转眼就跑远了。

    众人都不禁感慨,一个先锋营就这样了,那所有人马齐集该是什么样?难怪西北边四个王都直说怕了赵普不跟他打了,果真是有原因的。

    “几个散兵而已,至于吓成这样么。”小姑娘又多了一句嘴。

    客栈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那混血男子就回头瞪了她一眼,“你有爹娘教没有啊?说话跟放屁似的。”

    这酒楼都是粗人,自然不会跟你文绉绉讲话。

    那小姑娘愣了愣,双眼一眯,伸手一指那汉子,对身后一个侍卫模样的男子说,“阿达,给我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众人都一愣。

    那个被称之为“阿达”的,是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外族男子,很年轻,光头皮肤呈棕黑色,相貌清秀硬朗,目光很凶悍,表情木讷。

    他一听到姑娘的吩咐,连一丝犹豫都没有,顺手从腰间抽出匕首就扑向那外族,可见是言听计从。

    这边打起来了,其他人也都不管,特别是那和姑娘坐在一起的年轻男子,依旧摸着玉扳指发呆,似乎心事更重了。

    混血族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见人来势汹汹,抽刀就跟他对战。

    这种客栈打架是常有的事,众伙计赶紧搬开桌椅腾出地方来。

    那年轻的混血男子跟人交了几招后,冷笑了一声,“原来是吐蕃天都会的,皇家的走狗果然是狗,让干嘛干嘛,连个屁都不会放。”

    众人都微微吃惊——吐蕃天都会是吐蕃皇室直属的侍卫官阶层,也是吐蕃最大的江湖门派,里边高手云集。天都会的人对吐蕃王室忠心耿耿,但是由于太过效忠,外族不少人都笑话他们是朝廷鹰犬。

    那混血男子别看吊儿郎当,可没想到功夫极好,那个年轻的侍卫微微皱眉看着他,似乎是在考虑怎样挖下他的眼睛。

    那小姑娘见打了半天没动静,有些不满,一拍桌子,“达奇,去帮忙!”

    另一个天都会的年轻武士抽刀出来。

    就有几个看热闹的不满,“唉,我说你们怎么多打少?”

    “多嘴!”小姑娘一拍桌子,“舌头割下来!”

    那些个说闲话的客人有好些不是江湖人,只是商贾,一听这话,吓得嗷嗷叫。这些商贾走镖都带着武士的,一看对方要行凶,就抽刀准备守卫……一时间,整个客栈气氛十分紧张。

    就在这片刻的安静之中,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不轻不重的马蹄声音,轻轻巧巧的。

    随后,一串软糯糯的孩童笑声也跟着传了进来,就听一个稚嫩的童音问,“喵喵还有多久到哦?”

    “吃了饭再赶半个时辰就到了。”

    另一个声音回话……客栈里的众人,瞬间就莫名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人的声音吧,分很多种,闻声识人这话其实也不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长得挺好看挺顺眼的,但是只要一开口,就叫人生厌。有的人明明挺难看的,但却天生了一把好嗓音。

    这个小孩儿的声音软软嫩嫩的,暂且不评论,毕竟小孩儿说话大多讨人喜欢。但这把回话的声音却是叫人说不出来的动听。

    首先声音干净,也算低低沉沉,但音色却是亮的,关键说话人是个男的,声音放得很低很柔却也不阴气,春风沐雨一般的感觉,说句粗俗点的,这把声音一出来,能叫不少人苏得妥妥儿的。

    客栈里的人都好奇地往门外望,心说这大西北的,哪儿来的旅客,说话腔调那么灵秀的?

    同时,不负众望的门帘子一挑,两个人走了进来。

    这两人的配对也有意思,一大一小,大的身形瘦高,十分的挺拔,一身蓝衫斯斯文文,样貌被一卷防风的纱围挡去了大半,露出一双眼睛,漂亮的眼镜。他一进门就瞧见店里剑拔弩张的样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左右看看,神情之中带着几分好奇,给人的感觉,跟个猫儿似的。

    更有趣的是他身边那个牵着手跟他一起进门的小孩儿。这小孩儿只到年轻人膝盖以上一点儿,身量很娇小,整个人都被防风的纱围裹着,跟个雪球似的。

    众人略一打量那小孩儿身上的纺纱,雪白织锦面料考究,又轻薄又透气,一眼就看得出是昂贵的上等货——又是两只肥羊。

    伙计回过神来,过去招呼。

    小孩儿瞧了一眼场内刀剑相对的两帮人,就仰着脸问年轻人,“喵喵,他们在打架么?”

    来的是谁?听这称呼就能猜出,小的是小四子,大的那位,自然是展昭了。

    说起来,这一大一小两人怎么会落单而行呢?

    自从赵普他们浩浩荡荡上路之后,就有各路的湘军前来会合,人数众多。赵普很忙,已经没空陪着小四子他们说笑了,公孙不愧是贤“内”助,他人精细记性又好,帮着赵普管理军务,名正言顺当了军事,再加上他医术精湛博学多才,军中众将士也都喜欢他。

    可两位“爹爹”都忙着军务,小四子没人管,本以为萧良会陪着自己,不料赵普将萧良丢给欧阳少征了,让他在先锋营做个副将,跟着打仗历练历练。

    小四子只好跟着展昭和白玉堂。

    白玉堂想起当年五姨留下过不少东西在他的旧宅里边存着,一直没仔细查看过,说不定有极乐谱的线索,于是就先回趟陷空岛找东西,说是过几日直接去黑风城跟众人回合。

    于是只剩下展昭带着小跟屁虫一样的小四子。

    这日,包拯找到展昭,跟他说起一件事情——就是关于惨死的吐蕃皇子的案子。

    据说那吐蕃皇子死得极其诡异,他和手下二十来个随从,就这么死在了路边的客栈里头,而且死的时候,没人听到打斗的声音也没听到求救,等客栈掌柜的找到人,这二十多人,竟然已经变成了干尸。

    公孙怀疑这是毒物所致,包拯想让展昭先来看看,之所以会来到黑风客栈……是因为吐蕃皇子死的那个地方,就是这黑风客栈的二楼,天字一号房。

    会带小四子来,是因为公孙脱不开身,于是将一些药物和银针给了小四子,让他来帮着验一验毒。别看小四子平日帮不上忙,医术那是尽得公孙先生真传。这小孩儿心无旁骛,一颗心清明干净,心底又善良人还老实,学医术再适合不过,如今年纪尚幼已经医术小成,用公孙的话说,日后笃定的神医料子!

    展昭带着小四子进了客栈,可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这里头人流复杂,他就盘算着,先吃点东西,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展昭找了个比较靠里的位子坐下,心说你们打你们的,这塞外三不管地区,谁打架他展护卫可懒得搭理。

    “伙计,来碗素面,两馒头两份小炒一壶茶,再来个鸡蛋羹和一碟子醋。”展昭招呼完,从怀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来,打开……里边是两只肥美的大闸蟹,一股蟹黄的香味扑鼻而来,诱人非常……

    前几天陷空岛的快马追上赵普的大军,给送了二十车新鲜的大闸蟹,说是最近秋蟹肥美,五爷吩咐送来慰劳大军的。

    赵普等人吃着大闸蟹知道是沾光,这螃蟹可是主要为展昭这馋猫送来的,千里送螃蟹,白玉堂绝对是个为了情人挥金如土的主。

    公孙再一次感慨,果然大家都不适合做皇帝,还是赵祯最本分!

    展昭拆开蟹盖儿,给小四子挑出蟹肉来让他吃,边跟他小声聊天。

    众人也不知怎么的,就忘记打架了,

    小四子一会儿一声喵喵、一声白白、爹爹、九九、影影,还有什么小肚子、小包子、小胖子……一大堆,讲得跟天书似的。关键展昭还听得挺乐呵,往他嘴里塞蟹肉和鸡蛋羹。

    这场面估计太和谐了,那混血的汉子突然就问,“我说小兄弟,你哪儿买的螃蟹?”

    展昭才明白过来那人叫自己小兄弟,就笑眯眯回了句,“哦,朋友从外地带来的。”

    大汉感慨,“嚯,这可是稀罕东西,我自从来了塞北,十多年没碰过螃蟹了。”

    小四子仰起脸,举这个个蟹钳子就问他,“大叔吃么?”

    那混血的汉子乐了,蹦过来,“小孩儿,你请我吃啊?”

    “嗯!”小四子很大方,将螃蟹肉送到他嘴边,“你不十来年没吃到了么?我经常能吃到的,这个给你吃。”

    大汉走近了,隔着纱布看清了是个可爱的小胖娃娃,如此乖巧又大方,没法叫人不喜爱,于是坐下,吃了一口蟹肉,就问展昭,“你们江南来的吧?”

    展昭点了点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暗暗吃惊——这混血汉子好深厚的内力,绝对不是普通人。

    这边聊得起劲了,那头一众天都会的人就被撂下了,几个说闲话的旅人也瞅准空,付了酒钱溜走。

    一时间就剩下天都会几个武士站在大堂正中央,没人理会了。

    那个阿达和达奇对视了一眼,下意识地回头看那个姑娘。

    小姑娘此时神情复杂,她没有在意场中的战局,也没看新进来的展昭和小四子,而是看着身边那个被她称之为“哥哥”的男子。

    他此时正很感兴趣地看着展昭和小四子,看得还挺认真。

    “你看什么啊?”小姑娘终于忍不住了,问“看大的还是看小的?!”

    这时,正好展昭抬头看了看这边,他倒不是听到了什么,而是下意识地观察楼梯的方向,因为他的目标是楼上的天字第一号房。

    一眼望过来,正好碰上那男子的视线,展昭没在意,低头想要不然订天字二号房?

    那男子却是自言自语感叹一声,“眼睛真漂亮……”

    一句话,众人都听不到,那姑娘却是听得清楚,只见她秀眉一挑,脸上露出怒容来,伸手一指展昭,对两个侍卫说,“阿达、达奇,给我把他眼睛挖出来!”

    那混血汉子边喝酒边回头,以为那姑娘还追着自己不放呢,撇嘴,“我说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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