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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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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
作者:一生只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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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里的小李形象;主要依据〃飞刀问情〃里的焦焦的扮相;人物性格和情节则出于古龙原著。如果您想要小李更爷们一点;就参考〃小李飞刀〃前21集的造型吧。第一次写文;真的好想有点动力啊。求路过的各位亲打分留评。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李园的梅花,却在漫天严寒中精精神神地开着,红艳似火, 仿佛是苍茫天地间唯一的亮色。
叶开骨碌一下跳下软塌,听了听里间毫无动静, 便蹑手蹑脚地往外走。却不知床上的人早已醒得双目炯炯。
叶开提了仆人放在外厅的热水和早饭回来,放到暖炉上,想起刚才透窗而见的红梅开得好看, 边随口念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只听里面传来两声轻咳,然后一个温厚沉柔的声音带点笑意传来:“叶开可长大了,出口成章。再读几年书,就可以去考个状元回来了。”
叶开喜道:“师父,您醒了?”,一边跑进去扶李寻欢起身,一边说:“师父就爱取笑人。 师父当年钦点了探花还不是弃官归隐了。我要象您一样做江湖大侠,才不要考那什么状元呢。”
李寻欢曾答应老友白天羽将飞刀传授给他的儿子,白天羽被人灭门,两年多前,李寻欢找到被镖师叶平夫妻收养的叶开,收他为徒。二人情同父子。
李寻欢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大侠,只是个浪子,酒鬼。”顿了一下,又叹了口气,眼中露出几分萧索,〃现在连酒鬼也做不成了,只是一个病鬼。”
两年半前,李寻欢与上官金虹一战,天下皆惊。兵器谱排名第二的龙凤双环败在小李飞刀之下,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已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
李寻欢随孙小红去孙家见过长辈,为天机老人建了衣冠冢,二人订下婚约。
龙啸云去金钱帮之前,安排好了产业。林诗音走的时候,命人将匾额换下,热闹了十年,后来又沉寂荒废了很久的“兴云庄”,又变回了李园。
孙小红一个年轻姑娘,总不好让她随自己飘泊江湖,风刀霜剑。李寻欢便携了孙小红回李园住下,准备等三年孙小红孝期满了再成亲。李家簪缨世家,绵延百年,旧仆多受过主家大恩,听说小主人回来,纷纷携家带口来投。李园似乎又回复了几分生机,不过还是终日大门紧闭,连家中仆人也很少出门。
因为李寻欢一回到李园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两年。
他自小到大都有人照顾,流浪关外也有铁传甲细心服侍,打理衣食起居,在他半夜被噩梦惊醒的时候,握住他的手,柔声安慰,陪他度过漫漫长夜。二人名为主仆,实为至交。铁传甲的忠诚友情和细心照料,还有属于年轻人没来得及淡去的意气风发,支撑着李寻欢熬过十年。
十年间已经受尽煎熬,身心俱伤。从关外回来后发生的桩桩件件,却是哪一样都让他椎心泣血。
林诗音,龙啸云,郭嵩阳,天机老人,蓝蝎子。。。。。。这些李寻欢生命中或长或短的过客,哪一个都在他心上划下深刻的伤口。连陪伴他多年的铁传甲,也离他而去。李寻欢跪在血泊中亲眼看着他死去,甚至来不及亲手将他埋葬。
住在孙驼子酒馆的那两年,彻底孤孤单单。两年间根本没好好吃过东西,营养极度不良,夜夜守在林诗音的小楼外面,风寒侵体,晨露湿衣。连大量酒精也麻醉不了的悲伤,让他日日心痛难眠。两年的时光, 对他身体的摧残,超过了过去整整十年。
肺疾本就会引发心疾,久病咳嗽,宗气生成不足而致心气虚弱。心主血,肺主气。心气虚弱则肺气益虚。两年的时光;李寻欢心肺两伤;气血亏虚。
然后阿飞与他绝义。这件事对李寻欢的打击甚至超过了龙啸云的背叛。苦苦追踪阿飞,日日焦心牵挂,想方设法阻止阿飞的崩溃。心血耗竭之下,咳嗽反而好象少了些,咳起来却很难停下来,肺疾恶化到屡次咳血的程度,其实是身体已快撑到极限的征兆。
再连夜奔驰数百里再战上官金虹,虽然小李飞刀扎进了上官金虹的咽喉,但是李寻欢胸口也被子母双环强大的气劲所伤,本已脆弱的心脉,再次受损。身心的耗竭已至极点,全凭他过人的意志支持。能够撑到李园才倒下,已是奇迹。
回到李园,长久绷紧的心弦一松,立刻就支持不住,被虐待得过久的身体疯狂报复,起先足足有半年病得不能下床,咯血昏迷,心悸绞痛,数度垂危 。
梅二先生吓得连酒也不喝了,日夜宿在李园,殚精竭虑,头发都白了一半,几乎耗光多年珍藏的灵药,才把李寻欢的命从阎王殿上抢回来。
然后稍好一点,可以起身走动,也是动辄发烧咳嗽,倦怠乏力,神思昏沉。直到最近才稍有起色。
病成这样,自然要禁酒。肺疾本来就不能碰酒,但是过去李寻欢照样喝,一边喝,一边撕心裂肺地咳嗽。
有了必须挂心的人,生死不再只是自己的事,自然不能象过去一样置之度外。为了不辜负小红的心,和梅二先生花费的力气,李寻欢答应戒酒。
李寻欢的承诺,这世间没有人会不相信。两年多的时光,果然滴酒未沾。 所以说连酒鬼也做不成。
任是铁打的英雄好汉,缠绵病榻两年,也难免意气消磨。
叶开拿了一旁熏笼上的暗银线绣梅纹长衣服侍师父穿上,见他肩背削瘦,脸颊白得几乎透明,心中暗道:“师父这一病,成了个玉做的人了,好看是更好看了,就是让人心慌得很,好象一碰就会碎掉似的。”。 他想逗师父高兴,便说:“师父,两年多了,飞叔叔还有大半年就该回来了吧。”。
李寻欢果然眼睛亮起来,微笑道:“是。” 想起那张英俊瘦削的脸,心头一热,神情逐渐变得空濛遥远。
叶开心道:“这个飞叔叔,可真了不起。师父每日不想他个十回,也定有八回。天下第一的快剑,也不知到底长什么英雄模样。”
又想,“师父长得这么好看,人可有些呆。孙姨对师父好得不得了,人又美又聪明,给我讲师父的故事,比说书的还好听。我要是有这么个姑娘整天陪我玩啊,包管梦里也能笑醒过来。怎么师父还经常愁眉不展,倒象。。。。。。戏里的捧心西子了。”
看看李寻欢,又偷偷吐吐舌头:“啊呸呸呸,师父是江湖上少见的大丈夫,真英雄,我倒拿他比女人,师父知道了,一定会打我屁股。”
李寻欢回过神,见叶开盯着自己,乌黑的眼珠骨碌碌乱转,精灵古怪,只觉可爱,哪里想到他正在腹诽自己。在叶开脑袋上轻轻一拍,笑道:“小家伙,又在想什么调皮主意?”。
叶开年纪还小,整日就知道读书,练武,玩。只以为有人陪着玩就应该很开心才对,哪里懂得大人之间的曲折微妙。
。。。。。。
孙小红来的时候,李寻欢正站在荷塘上的小桥上,披了一袭貂裘,仰头看着随风无声飘落雪地的梅花,漫声道:“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
雪已经停了,阳光出来映着雪地,明亮得耀目。晒在身上却没什么温度。
斜枝倚病看,他清清冷冷地站在那里,身上的白色貂裘似与雪地溶为一体,脸上也没什么血色。
两年多前,李寻欢所受的煎熬清清楚楚地映在他的容颜里,只要他一闭上眼,就显得很苍老很疲惫甚至很衰弱。一看就是个备受时光和痛苦摧残的男人。
穿得也很破旧落拓,非常风霜憔悴,也非常………男人味。属于江湖的百死不悔,虽千万人而吾往矣的热血男人味道。
两年多的缠绵病榻,改变了他很多。时光似乎在他身上凝固了,甚至倒流了,看起来年轻了不少。跟风霜之色一起消失的,是一眼可见的强大锋芒。 他沉默了许多,气质更温和沉郁;神色淡然平静。寂寞不再显现在脸上,却化在了骨子里,只要身边没人的时候,就从他每个不经意的眼神,每个动作中流露出来。
过去,他是红尘中的忧郁男人,痛苦,但是光芒万丈。气势夺人,锋锐傲岸,江湖名侠风采,耀人眼目。令人倾慕,令人亲近,也令人心疼。
现在,他衣饰精雅,明明就站在那里,却好象不再属于红尘,似乎随时会凌风而去。
另一种美,也许更美,但是令人心慌。好象他的心灵在绝顶的高处,你可以仰望,却不可以触摸,更不可能安慰他的孤独和痛苦。
但是等李寻欢回过头笑望着她的时候,孙小红又觉得刚才的心慌只是错觉,连淡白的阳光好似也温暖了许多。
他的眼睛,世事洞明,却依旧温润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无比清澈温暖,让人安心。
想起那次自己试图灌醉他,他一碗一碗飞快喝酒的样子,孙小红觉得很怀念。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饮者又何尝不寂寞,但是连酒都没有了,他该有多寂寞。
明明我就在这里,为什么你还是这样寂寞?
李寻欢微笑着看着脚步轻快走过来的孙小红,神色温暖柔和,眼中却闪过一丝惘然之色。
面前的梅花林里,仿佛还隐映着一个紫色清丽的身影,仿佛还能听见银铃般的笑声,她抛一团雪球在他身上,然后再娇笑着逃走,叫他去追她。
梅花依旧,物是人非。现在陪他看梅花的,是另外一个姑娘。
一个从头到脚都值得珍惜的好姑娘。李寻欢牵起她的手,以为可以给她幸福。 可是现在,他没那么有把握了。
孙小红走近,李寻欢握住她的手,温声道:“小红,怎么穿这么少?手冻得这么冰。”
孙小红笑道:“这样你才会帮我暖着呀。”
李寻欢看着她俏皮的神情,忍不住也笑起来。这个乐观开朗的姑娘,从来都敢于把心里的爱表达出来。碰到这样一个女人,真是他的运气。
可是碰到他,是她的运气吗?
她原本是一个多么鲜活多么阳光的女孩,红苹果似的脸,梳着两条大辫子,美丽的大眼睛似乎能勾走男人魂魄,声音如黄莺出谷,一声‘那位探花郎又是谁呢?’ 惊艳住满座江湖豪侠的目光。
现在她的大眼睛依旧又黑又亮,苹果似的脸却苍白了很多,下巴尖削,眼睛下面有明显睡眠不足的黑眼圈。
两年多悬心,焦虑,动辄衣不解带照顾病人的日子,在孙小红脸上留下了痕迹。
她其实比以前更美。人类都喜欢看天真可爱,无忧无虑的笑脸,但是铭刻在心底最深处的通常是印着悲伤和泪水的微笑脸庞。孙小红明亮的眼里隐藏的忧郁,使她的美丽变得更深沉动人。
但是李寻欢宁愿她还是那个阳光一般简单快乐的姑娘,宁愿她的眼睛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忧伤。
熟悉的愧疚涌上心头,李寻欢柔声道:“小红,这两年。。。。。。〃
“这两年太辛苦你了。”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完,因为他发现他实在没必要说。感谢吗?他与小红之间好象没有这么生份。道歉吗,好象更不需要,因为他知道小红心甘情愿。
他在林诗音窗下守的两年,岂不是也是心甘情愿?
和林诗音今生恐怕再无相见机会。携起小红的手的时候,李寻欢以为已经放下了他的枷锁。他的确不象过去一样只要一想起林诗音就心碎,年深月久的伤口表面似乎终于结痂,但是从伤疤的里面,仍然细细地向胸腔渗出血珠,绵绵密密,不是承受不了的痛,却似乎今生也不会止歇。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情到深时情转薄,也只好横下心来尽量不去想,莫要再辜负了眼前人。
默默无言,李寻欢轻轻把孙小红揽进怀里。
☆、小红
转眼冬去春来,夏荷又至,秋叶金黄,三年之期将至。
李寻欢的病这半年间似乎大有起色,只偶尔轻咳几声。咯血,心悸已经很久没发生过,精神好了很多。李园人人心情愉快,走路都轻快许多。
叶开更是高兴,师父终于能每日教他读书习武,教他雕刻木头训练手的稳定。 师父拿着薄薄的小刀雕刻的样子真的很美,纤长有力的手指,专注深邃的眼神,每次都让叶开看得目不转睛。看见在那锋锐的刀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狗小猫小兔子小鸟渐渐出现,叶开就快乐得恨不得飞起来。
师父的手真是神奇呀,能发出世上最快的飞刀,能写出最好看的字,能抚出最优美的琴曲,能画出最生动的画。抱着叶开的时候则分外慈爱。可惜叶开快九岁了,不好意思常常让师父抱。不过他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练武,将来也要拥有这么一双神奇的手。
很多年以后,叶开才知道,那双手到底神奇在哪里。
还有飞叔叔,前日飞鸽传书回来,说已在路上,三年期满之前当可到达李园。师父明显非常高兴,出神的时候唇边都是笑意。
有一个人,却没那么轻松。梅二每半月一次的诊治完后,暗地里脸色越来越凝重。
这一日,孙小红却突然病倒了。李寻欢接到伺候她的婢女竹青送来的消息匆匆赶去时,她正发着高烧昏睡不醒,梅二先生诊治完毕,只叹口气说孙小红这两年忧心操劳太过,又着了风寒,休养几天就好了。李寻欢衣不解带和竹青服侍两天,握着小红的手,看着她苍白的脸,心中百感交集。这么好这么年轻的一个姑娘,本应该在蓝天下自由地欢笑,却被自己拖累良多。祖父为自己送命,她又一心一意全扑在自己身上,这份情意今生怎么报答得了。
小红果然渐渐好了,似乎也恢复了往日百灵鸟一样清脆活泼的声音,灵活的大眼睛流转之间,依旧动人心魄。可是她眼睛底下的黑圈越来越明显,下巴又尖削了许多。李寻欢问她怎么了,她说只是没睡好。
李寻欢没再问下去,只是望着她若有所思。
轻轻的扣门声,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晰。
梅二没好气地打开门,见月下,那人比月色更清几分,“小李探花?”
李寻欢微微一笑;举起刚才托在身后的小小酒坛,说:“深夜打扰先生,特意携了此酒来赔罪。”
梅二大喜,夺过酒坛,揭开泥封,也不用酒杯,立即如长鲸吸水般,嘴对嘴的就将一坛子酒喝了大半。喝足了,他便眯着眼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若是别人一定只道是他酒喝得太急,忽然一囗气喘不过来抽了筋,李寻欢却知道他这只不过是在那里品味。
“好酒好酒!哈,能喝到这四十多年的状元红,这样的深夜打扰,探花郎最好多来几次!”
李寻欢道:“这是家兄出生之际先父亲手埋下,期许李家能出一个状元的,谁知我兄弟都只中了探花。这酒也就一直埋到如今。”
梅二瞪眼道:“这么重要的酒,为什么现在才说?”
李寻欢笑道:“这酒总不能一直埋在地下。先生是知酒之人,这坛酒给先生是所托得人。何况你先喝了,我问你几句话你总不好意思不回答吧。”
梅二道瞪着他道:“你想问什么?”
李寻欢微笑道:“先生,我还有多少时间?”
梅二怔住,道:“探花郎此言何意?”
李寻欢道:“我最近精神好得出奇,照顾了小红两夜居然不觉得多疲累。我从出生起精神就没这么好过,这不是很奇怪么?最重要的是,除了我的生死,还有什么事能让小红大病一场,短短几天憔悴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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