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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女总裁同居的日子-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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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再也不哼这首歌了。
一杯茶喝完了,服务员又过来给我续了一杯。
我抬起头看了看服务员,问她:“还好吗?”
她并没有拒绝我的问题,而是肯定的答了一个:“还好。”
然后就又去忙了。
我失望的笑了笑,马晓丹来了香港,而且还被我遇到了。
冥冥之中的缘分?还是上天安排的巧合,可是再见的时候,我们两个只有这五个字的简单对话。我感觉心情有些沉重,有一种压抑着说不出的感觉。不过看着马晓丹忙碌的身影,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其实相较于以前,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已经淡了许多。而到现在,只是过了三年而已。
三年改变了多少事情,也改变了多少人。
看她给客人服务时娴熟的手段就知道她又流浪了好多地方,然后才到了香港。在这座东方之珠中为城市的发光贡献自己微薄的热量。
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走进茶餐厅里,男人黝黑的就好像是一条泥鳅一样,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一样。事实上,这就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他穿着一条呢绒裤子,和针织上衣。脚上是老布鞋,绝对不是北京布鞋那种品牌布鞋,而是那种手工做的布鞋。
男人径直的走到我的跟前,坐在我的对面,他就是在我家乡生活了两个月的林国庆。
两个月,足矣改变一个人了。
村官难当,相较于市级以上干部的决策性部署。村官的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尤为强烈。这两个月以来,林国庆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磨难,这些磨难几乎颠覆了他整个人的性格。让他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务实。或者也可以说,他身上磨砺出了农民式的狡猾。
林国庆坐下来,转头看了看忙碌的马晓丹,笑着对我说道:“郝仁,这回你可玩大发了,月老给你们两个都安排到一起了,不打算从生理上逆袭一下你的曾经的女神?祭奠一下你那躁动的青春。”
我翻了个白眼,道:“滚蛋,别胡说。你来香港找我干嘛?”
林国庆哈哈一笑,整个人显得特别憨厚,也特别狡猾道:“你看看,着急了不是,我们哥俩好不容易才聚在一起,你茶都不让我喝一口就开始让我给你办事。”
我将马晓丹刚才给我上的那杯茶递给他说:“大哥,你喝吧。”
林国庆将茶端了起来,喝了一口,咂巴了一下嘴巴说:“唉,不如你家门口那口井里面的水甜。”
“在农村感觉怎么样?体会没体会到那种赚一个钱比登天还难的困境?”我看着有些狡猾的林国庆说。
林国庆点了点头,诚恳的说:“说实话,我去你家之前,只知道农村人赚钱很难,但是当我看到你老家整个村里面只有十几个壮劳力,剩下的全都是老弱病残和十岁以下儿童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块钱掰成两块花。”
我叹了口气,看着香港繁华的街道,有些落寞的对林国庆说:“那就是我的童年啊!”
PS:
第十二更!
希望大家给力一点,让馒头勇攀更高的山峰。
第二百七十四章:不后悔【13更】
在农村的童年,根本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漂亮的明星海报,更没有录音机,和磁带播放器。我记得小时候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和一群小伙伴到别人家的红薯地里面偷红薯,然后一起生起一个小火堆烤红薯吃。还有到别人家的菜地里面偷黄瓜西红柿,但凡被人抓到,肯定要被一顿臭骂。
想起这些,眼前竟然有些迷离。
其实现在的农村也还好了,除了家里的青壮年全都出去打工之外,相较于上世纪,已经好了许多了。最起码家家户户都有电视,甚至有一些家里还买了电脑。也算是和时代接轨了!
我又叫了一杯下午茶,问林国庆:“你空降到我们那儿,我们村子里面的原干部没有为难你?我们老家现在正在搞旅游区,这是一肥差,谁干村干部谁能捞到钱,我估摸你到我们村子里非遭罪不可。”
林国庆嘿嘿一笑,狡猾道:“他们肯定为难我了,不过他们是一团散沙,凝聚不到一块儿去,所以我就有了空子钻,挨个将他们整治的服服帖帖,现在在整个村子里面我就是一个铁血帝王。”
我翻了一个白眼说:“屁大的一个村子,从村头放个屁,村尾都能闻到,你好意思说。”
林国庆打了一个哈哈说:“行了,不跟你谈你们家了,没意思。跟你说个事儿,我决定送你一个大礼。”
“怎么?要将菊花贡献给我?”我要了一勺糖放在下午茶里面,边搅边说。
“滚粗!”林国庆骂了我一句说:“张琳家里欠我一个人情,我决定送给你。”
我吃了一惊,张琳的家族在北京可谓是举手抬足都能说上三分话。如果林国庆说的是真的,那么他这个人情,可大了去了。我咀嚼了一下,对林国庆说:“你这个人情给我干嘛?让拿去对付陆家?那你这个人情可就大材小用了。”
林国庆摇了摇头说:“这玩意儿我送给你,你想啥时候用就啥时候用,至于你要干嘛,我也不管。我过来就是跟你顺道说了这个事儿,其实我是要回北京去,我家老爷子病了,根据规矩,我得回去看看。”
我有些惊讶,不过旋即就说:“代我问老爷子一声好。”
林国庆却砸吧了一下嘴巴说:“这次上海的事情我不能去了,我听说老二已经过去了,我奉劝你一句,这个人情你最好用了,一举将整个陆家直接打垮,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就蛋痛了。”
“我心里有数。”我说。
林国庆点头,旋即想要站起来离开,可是却又坐了下来,环视了一下茶餐厅,发现马晓丹不在周围,就郑重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处理马晓丹这事儿。”
我随口说:“已经处理完了,她父亲马长生前两天被我和她弄死在上海,然后她好像到了深圳,在那里工作了半个月通过机会来了香港。”
林国庆有些惊讶,不过并没有问事情的经过,而是问我:“我不是问你目前,我是说以后,我知道你忘不了她,你也别装逼,你准备怎么处理她的关系?实话跟你说,你和她的关系如果不早点处理,以后非惹出乱子不可。”
我挑眉问他:“能惹出什么乱子?”
林国庆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不过你最好别和她再发生些什么了,兄弟我的忠告。”
我站了起来说:“知道了,看得出来你着急,我就不送你去机场了,你自己小心点,到了北京来电话报平安。”
林国庆点了点头,临走又嘱咐我:“人情记得用。”
我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又坐了下来。端起一杯放了糖的下午茶,可是却感觉茶依旧不是那么甜。于是就将一整袋糖全都倒里面,这下终于甜了。其实林国庆之所以来找我,归根结底还是想帮我忙,或者也可以说,他不想让张琳家族欠着他。
不过我只用了一刻钟就考虑好了,绝对不能用张家的关系。这个关系一旦用了,林国庆和张家就彻底完蛋了。我看得出来林国庆还喜欢张琳,就好像是我依旧还记得马晓丹一样。
初恋不是一件小事儿,而是一件终生大事儿。因为你可能忘了你所经历过的一切,都不可能忘了你的初恋。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茶餐厅里面坐到了晚上。
马晓丹一直在忙碌,餐厅里面有晚餐,我就让马晓丹给我推荐吃什么好。她给我推荐了煲仔饭,就是排骨和米饭放在一块儿炖,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她知道我喜欢吃辣,于是特意吩咐了后厨做成辣味。吃起来很不错,吃过饭之后我也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坐在那里,看着马晓丹忙碌。
终于在晚上十点多以后,店里的客人终于走完了,马晓丹也停下了手中忙碌的工作,我却又点了一份煲仔饭,然后放在我的对面说:“给你点的。”
马晓丹看了看我,也没客气,坐下说:“其实你没必要这么做,店里管饭。”
不过她还是狼吞虎咽将一份煲仔饭吃光,然后看了看我,问我:“你还不走?”
我说:“走,晚上十二点的飞机,还有一个小时,没地方去,就赖在你这儿了。”
马晓丹张了张嘴,有些无奈的说:“我不住这儿,店里面不管住,我在附近租了一个出租屋,我现在也要离开了。你”马晓丹的语气停顿了一下问我:“你要不要过去坐坐?”
我点了点头,欣然答应道:“好啊。”
马晓丹所住的出租屋狭小到超出了我的想象,里面只放了一张床和一个桌子,连一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厕所和洗澡间都在外面,周围住满了跟她同样打工的人。这些人五湖四海的都有,我能想象到在这里洗一个澡要面临多大风险。
马晓丹却笑着对我说:“洗澡的时候我都将门给锁上,挺安全的。”
我没有说话,走了进去坐在她的床上。让我非常奇怪的是,她床上那床被子在这么狭窄的房间里面竟然没有发霉。反而蓬松柔软,十分舒适。我并没有问出我心中的这个疑问,而是转过头看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的马晓丹,对她说:“在这里真的有那么好?”
马晓丹沉思了一会儿说:“有些时候,心灵和思想比生活要高贵。”
我躺在她的床上,看着矮小的天花板,无奈的说:“三年前,你如果能有这样的思想,或许我们两个就能够走到一起了,而我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这样说可能显得我一些看不起你,可是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回到以前的话,我一定回去。”
马晓丹并没有为我的话而动情,她十分冷淡的说:“时光不可倒流,如果有后悔药,我也不会吃。”
“为什么?”
我抬起头问她。
她却看了看时钟,指了指时间说:“你该离开了。”
我回头一看,一个小时已经过了。
PS:
十三更!
希望大家能给力点!
第二百七十五章:上海,我回来了【14更】
我没有动,依旧躺在她的床上。凝视了三分钟天花板,然后对马晓丹说:“其实我不应该问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后悔药。如果你只会后悔,那么你将永远也走不出心理的魔障,显然你很聪明,现在你走出来了。”
马晓丹理了一下鬓边的秀发,深吸了一口气,对我说:“你真的该走了,再不走就赶不上飞机了。”
我站了起来,拍打了一下衣裳离开了马晓丹的小房子。
马晓丹将我送到门口,然后就关上了房门。
我看着这个弱不禁风的木质门,似乎看到了马晓丹在房间后面无力靠在墙上捂着嘴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的场景。这世界上,最疼痛的莫过于当你暮然回首时。那青春,疼痛到撕心裂肺。
我从背包里面取出来纸和笔,写下一段话贴在了马晓丹的门上:
那一年,天很蓝,就好像梦中湛蓝天空上飞过一架飞机。
那一年,水很清,就好像你芙蓉出水面庞上那一颦一笑一蹙眉。
那一年,雪很厚,寒冬腊月里心中有属于你我的温暖。
那一年,雨很大,磅礴大雨中你与我相拥。
那一年,那些年,属于你我青春的那些年。
或许学文学的我,本身就是一个文青吧。很扯淡的一段话,写完之后我就毅然决然离开了马晓丹的住处。我乘车到了香港机场,我到了机场之后,离登机只有十分钟。而趁着这个时间,我在机场书店买了一本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坐在飞机上面,我将这本书看完。下了飞机之后,我将封面撕下来,折成一个纸飞机丢向了天空,然后将失去了封面的小说放在了背包里面,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虹口机场说了一句:“上海,我回来了。”
这一夜,注定是陆鹏举的不眠夜。
我没有先回家,而是给孙晓青发了一条短信报个平安就到菁菁伊人去了。我在菁菁伊人见到了张晓军和苏东坡。他们两个见到我突然出现,一个个眼睛睁的跟铃铛一样,十分难以置信。苏东坡冲过来给了我一个熊抱说:“哎呀,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老四!我都准备替你收尸了!”
我赶紧推开苏东坡说:“别用你那两个堪比宿管大妈的胸肌来撞我,胸前有伤。”
苏东坡赶紧松开我,而我则将我的通篇计划全都告诉了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听了之后啧啧称奇,不过苏东坡还是找到了事情的重点问道:“你怎么说服黄子龙和你合作?要知道黄子龙完全可以不和你合作。”
“当你的计划精密到了完全可以成功的地步,不需要付出多大风险就能够得到高回报,是个人都会参加。黄子龙可不傻,澳洲生态项目那么肥,他可不想放过。”我将真正的原因说了出来,然后说出了我来菁菁伊人的真正目的:“带我去见见杨建。”
张晓军点了点头,和苏东坡带着我到了菁菁伊人的顶层。然后在顶层某个房间里面找到了一部电梯,通过这个电梯下到了菁菁伊人隐藏在地下的负一层。这是后来菁菁伊人发展起来之后修建的暗室,为的是预防突击检查。当然,也为了可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建就被锁在这里面,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躺在一个床垫子上面,整个人身上伤痕累累,但是还不至于死。他那精致的唐装和像极了上世纪地主的发型已经凌乱到让我险些都认不出他来,我问张晓军:“从他嘴里问出来什么没?”
张晓军摇了摇头说:“他嘴里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不过我们抓了他,陆鹏举肯定着急。”
我对苏东坡说:“弄醒他。”
苏东坡佞笑着走了上去,从旁边提起一通冷水,直接浇在杨建的头上。杨建顿时一个激灵就醒了过来,看到我之后,他整个人脸上露出了近乎扭曲的表情。他颤栗着往后面退,尽管他早就知道我没有死,可是当见到我真人的时候,他依旧难以置信。
我目光一怔,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对张晓军说:“杀了他。”
张晓军和苏东坡互视一眼,苏东坡说:“就等你这句话呢,这两天我早就想玩死这破玩意儿了。”
说着,苏东坡就走了上去,抓住杨建的脑袋,双手摆好姿势。下一刻,他双手一扭,杨建就死了。杀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这么迅速。而杨建在临死之前很明显有话要说,不过不管他说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在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枚弃子。
他早晚都要死,这就是他站错队的下场。或者也可以说,是他喜欢上王颖丽的下场。不过我想,如果我不杀了他,王颖丽或许也会杀了他。王颖丽可最不喜欢别人意YIN她,当然似乎这里面要除了我。
其实简单来说,杀死杨建的不是我,而是他自己。
在这场洗牌中,他的选择显然不够明确。
我对张晓军说:“将杨建的尸体送到陆鹏举车里,注意不要让人发现。”
张晓军咧嘴一笑说:“行,做吓人的事情,我最擅长了。”
第二天一早,在汤臣一品豪宅里面和哪位九分女神妹子亲热了一晚上的陆鹏举很早就下了楼。他现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尽管杨建的消失很让他愤怒无措,但是同时高媛媛也给了他一条妙招,既然杨建消失了,那他直接霸占了杨建的资产,从而先将杨建给吞并了,这样不就不需要杨建了吗?
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已经占据了主导权。只需要静静等待,就能够将我拖垮。
或者,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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