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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御医-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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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比别人多一点。
他长大的地方穷山恶水民风彪悍,世代是出土匪的地方,大浩劫的时候红卫兵上山要求村长下台,村民们扛出家伙把那些革命小将赶下了山。这之后一连多少年,没有一个干部赶来这里颐指气使。
而于六指家所在的村子更是十里八乡中出了名的厉害,别的村子打架是端着猎枪上阵,他们村子的人嫌麻烦,身上不带这些玩意,就是用牛车拉着两门可以追溯到长征时期流传下来的土炮。
这样环境长起来的于六指从来不怕打架。他大哥在外面读书的时候,回乡住旅馆里面的大通铺,旁边的两个人要和他借二十块钱,说借,其实就是抢。他大哥不给,一言不和之下三个人动了家伙,他大哥被捅了一刀,拎着肠子追出二里地,那两个人一死一残,他大哥虽然救了回来但还是吃了花生米。
这个消息传回来,没有人敢告诉他家老太爷,不是怕老头承受不了打击,而是怕老头一怒之下拉起土炮就要轰平公安局。
也就是那一年于六指走出了大山,因为害死他大哥的人,还有一个只是残,没有死。
于六指其实读书的时候成绩不错,老师说他是能考大学的,但是中途不念书就不念了,他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惜。他家人也没有觉得。后来在一个小区当保安,慢慢的聚起了一帮兄弟,好不容易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很快就死了,于六指没能趁机上位,又成了在外漂泊的孤魂野鬼。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认识了潘慧,这个对他不离不弃教会他在大城市中生存哲学的女人,是真正让他能从一个小混子爬上大哥的试金石。
再后来就是认识那个可以让人少奋斗三十年的女人,凭借脑子长相还有一点点阴险手段,于六指没有打开那个正被负心汉伤透了的女人的心扉,但是成功的掰开了她的腿,凭借大山里面撵山跳练出来的体力,他在另一个层面彻底征服了那个女人,顶着那个家族所有人反对的压力入赘。
再一后,荣创集团在渡城寻找能办事的人,于六指的事业才算走上了正轨。
他没有什么大野心,也没有什么大能力,一辈子的好事坏事做到现在他觉得足够多了,老了喝一杯酒,已经足够和儿女吹嘘一下,或者和三五老友一起钓钓鱼散散心,他已经规划好了要用十年时间围着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转一圈。
带着潘慧,而不是那个他并不爱的老婆。
他年少时从答应过那个吃货女人,一路吃到国境线,只不过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钱所以最终没有成行。
只不过因为陆欢的横空出世,于六指答应的事情再一次的没有出游成功,也许是争一口气也许是不想看到一个年轻人那么光明万丈的崛起,他并不想轻易的就把自己拥有的东西交出来,他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挥一挥衣袖洒然而去,而不是被人用匕首顶着脖子黯然隐退。
所以他执着的想要赢一场,却是越输越多。
陆欢和高选的赌约,是于六指最后能拿回乱世佳人的机会,他动用自己能用的一切资源,甚至当魏云月和高彩良砸钱的时候,他觉得陆欢已经输定了。
所以他才会化妆混入烽火酒吧,他还是改不了那个炫耀的性格,想看看被打败那个人失望沮丧的眼神,结果没有想到最后徐志强宣布的数字,却是高选输了。
没有看到自己想看的画面,为了这件事付出了太多的于六指整个人都呆住了,想起走的时候酒吧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他浑不知自己的背影已经落入了陆欢的眼睛里。
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罗安也注意到了他,和笔记本里面已经存储起来的人物建模数据库一对比,通过细节判断一下子确认了于六指的身份。
他还不知道危险已经到了,晃晃悠悠的走进了一条小巷子,感觉到了初秋夜晚的寒冷,下意识的收紧了衣服。
他没有急于回家,关了手机漫无目的不知道走向哪里。
夜市路边有不少卖夜宵的小摊子,他想起第一次杀完人后躲在城市在厂子里面打工的时候,他只做晚班,因为怕遇到不该遇到的人,下班回宿舍的路上就经常对这些味道诱人的路边摊流口水,可是他没钱,只有在发工资的时候才敢买上十块钱羊肉串。
那个时候羊肉串还是一钱块一串,四十块瘦的十块肥肉,现在想起来都是口水。
“十串羊肉串。”于六指走到了摊子前,随意的道。
“二十五。”老板淡然的道。
于六指一摸口袋,表情有些僵硬,这些年一出门前呼后拥,他早就不需要自己买什么东西了,身上一般情况下也想不起来带钱了。
这之前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越混越回去,会有一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只能换一幅墨阳走在大街上的地步。
“能刷卡吗?”于六指有些尴尬的问道。
“老板您找乐呢,我们这个小摊子还刷卡,二十五块钱,您就别费劲了。”老板笑了,觉得这个家伙真幽默。
于六指搓着手,突然感觉到一阵沮丧,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二十五块钱,他难道要打电话喊人救场?
几十年没有的局促让于六指心里空落落的。
这个时候,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城市,那些繁荣那些吹捧那些说好了生死与共的兄弟,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给了他最疼的背后一刀。
老婆的家族,在他的利用价值榨干之后,也对这个背景不干净的姑爷百般看不上眼。
他握住左手无名指,把一枚戒指摘了下来。
“老板,白金的,钻石两克拉,你拿去买个几万块,很简单的。”
于六指把戒指塞到了老板手中,由不得老板思考他说的话是真是假,转身就走了。
他嚼着羊肉串,这种他早就看不上的食物让他想起还在上大学的潘慧偷偷从宿舍搬出来,和他一起挤在逼仄出租屋的那段日子。
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只有那个女人在为了他的一点执念不遗余力的四处奔走。
他打开手机,十几条短信,都是潘慧再追问他在哪里,怎么不接电话。
“喂。”
他回了过去,瞬间说接起的电话让他一瞬间失神。
接电话的速度是不是可以证明在乎的程度?
“你跑哪去了,我都找不到你。你知道吗,高选输了,现在他已经要和陆欢一起干了,那个家伙也真是没有什么意思。不过这没关系,我刚刚知道一个消息,荣创王家二公子就要到了。那个家伙没有什么脑子,又蠢又好色,就是一个仗着父辈余荫的二世祖,我觉得利用一下,让他和陆欢对上没有什么难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潘慧的声音少有的兴奋,似乎是想把好消息分享给于六指,让他不会因为高选失利的事情太过于伤心。
于六指耐心的等她讲完,才笑道:“慧慧,我们不想这些事情了,这些年勾心斗角,你也累了,我们四处随便走走,你觉得好吗?”
“你,你说什么?”潘慧那边的声音十足惊喜。
“我说,我在渡城呆烦了,现在这些烂事谁也不想理,我们一起去游山玩水,好不好?”于六指吃着羊肉串,一边四处乱走一边挥舞着签子,似乎是回到了那个勾引小女孩然后说大话许诺的少年时光。
“你,愿意和我”潘慧突然哽咽了。
她等了这个男人多少年?少年时的退让觉得是为了他好,结果只是让两个人都痛苦一生,她也劝过和他放弃这边的一切,可是他又舍不得。
终于,现在他想开了,她所有的等待都有了结果。
“是,慧慧,我忽然不在乎了,反正都是要走的,于六指这个名字就这么黯然的消失,又和轰轰烈烈的走有什么区别?且乐生前一杯酒,何惜身后千载名?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不是爬上了高位,而是遇见了你。”
“好,我们这就出发。”潘慧声音没有一丝犹豫。
“公司的钱都不要动。你去我在老城厢的旧房子,灶台地下有一张卡,里面有一百万,你拿了买一些我们两个人路上用的东西,然后开车到火车站,我们不要车子,到了其他城市再搞车子。”于六指思索着道,“这次我们就潇潇洒洒的玩,什么也不要想了。”
“好。”潘慧点点头,她忽然听到于六指那边有轰鸣的引擎车,伴随着诡异的铃音。
“对了,银行卡号是你的生”
铃音响到极处,一切骤然终止。
噗!
巨大的引擎声中,于六指的头飞上了天空。
腔子向前扑倒,血在墙上洒出一片凄艳梅花。
一辆哈雷戴维森机车划出焦味的刹车印一路停在十米外,举着狼风铃的车手摘下头盔,露出陆欢那张懒洋洋的脸。
“再见了,老家伙!袁若文的仇,现在就差找找那个日木国小鬼子在哪里了。”
刀背轻点,陆欢替于六指合上那双微眯的眼睛。
车太快,刀太快,于六指脸上的甜蜜笑容还没有来得及消散,就已滚落于地。
陆欢掉转车头,宽阔的轮胎碾过传出潘慧焦急声音的手机。
一地碎片。
这片江湖,有几个能善终?
于六指的年代,结束。
会为他哭泣的人,一只手算得过来么?
回到酒吧,陆欢把车换给了黄江臣,提着没有沾上一滴血的狼风铃上了楼,高选他们还等着他继续商量两家酒吧此后的经营策略。
之前倒的醒酒茶,还有一丝温热。
194 他的专注(第四更!)
因为于六指都不知道自己想要去往哪里,所以陆欢骑着黄江臣新买的大摩托在逼仄扭曲的小巷子里面转了好几圈,最后才找到他的所在。
然后,便是没有任何犹豫的一刀。
陆欢喜欢直接的处理方式,不喜欢废话,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可恨的背面一定是可怜,但是他不会因为那一点可怜就原谅任何人。
在他世界里面,没有妥协,恨就是恨,必须要拳头到肉才能痛苦;爱就是爱,必须要奉献一切才能值得。他看到于六指的时候只有恨从心头起,他在那一秒想了什么答应了什么悔改了什么,和陆欢有任何关系吗?
没有,这就是陆欢不问一个字,干净利落借车速枭首的原因。
留下于六指的尸体,就是想给渡城那些仍然心存侥幸想从他这里占便宜的家伙看看。他相信他就是处理的再干净那些人也能判断出这是陆欢干的,毕竟怀疑一个人和警方抓捕一个人,不需要证据,只需要看不顺眼就够了。
而陆欢努力做到的,就是别人想看不顺眼自己,都需要提前估计一下够不够资格。
但是有两种人在事情时是不会计较任何代价的,一种是为爱冲昏了头,一种就是被恨蒙了眼。
潘慧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前者还是后者,刚刚上一秒她还为等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幸福消息差点流泪,下一秒就听到陆欢和于六指最后的告别,已经早就干涸的眼睛不受控制地留下来。
此刻,她真的分不清心里没有消散的爱和没有积蓄到顶点的恨,哪一个能让天平撬起来。
但她很清楚一点。
“陆欢,你必须死。”
潘慧对着只有一片忙音的手机,知道那个让自己期待的号码,再也不会响起。
这个将人心都算计透的女人,已经开始一场不计代价也要埋葬陆欢的行动。
一中心医院某间和其他楼层都隔离的特殊病房,汪翰流惊讶的看着手里的检查单,不敢置信的道:“想不到你的身体竟然恢复的这么快,现在你右臂的力量和反应都比左臂强出百分之三十,这样的恢复能力,在我见过的病人里面你是独一份。”
他对面的,是坐在病床上的大滕六兵卫。这间病房自从他住进来之后,已经搬走了一切东西,只有一张床,漆成白色的房间显得无比空旷。
唯一让这里显得不那么空旷的是大滕六兵卫和他一直凝视的刀。
一般人在这样的房间里面时间长了一定会崩溃的,人都是需要外界事物来确立自己存在的。
就好像一个没有参考系的点是永远找不到在哪,人的灵魂也一样,必须要有所依托的事物才能给自己提供安全感。
而大滕六兵卫此时的境界,是远超一般人的,他只要握着手里的那把刀,就可以什么都不需要,只要挥动这把刀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有力量就足够了。
汪翰流来看他的这些天,他不是在凝视这把刀,就是提着它一遍遍重复拔刀和下臂的动作,见到连顽童都能做出来的动作在速度快到令人咋舌之后,那种可怕的破空声让汪翰流这个外行都可以猜测到大滕六兵卫赋予这个动作的可怕杀伤力。
“因为他的专注吗?”
作为这些天唯一能看到他的人,汪翰流非常为大滕六兵卫的精神所感动,他已经为了武道奉献了一切。汪翰流只能看到他对着刀发呆,可是每一次发呆之后,他就能感觉他的刀好像真的要比以前快上几分。
“你现在的刀,比受伤之前如何了?”汪翰流试探着问道。
“更快一些,而且,更稳了。”大滕六兵卫举着刀,试着让它一直平着自己鼻尖,然后维持着这个动作不懂了。
因为刀身狭长,所以握着刀柄想把刀放平不打斜还是很需要力气的,现在大滕六兵卫就是一直维持着这个动作,刀尖都没有一丝颤抖。
这就是他说自己的进步,更快,更稳,这也代表着他的手臂恢复的很好,没有在这方面拖累他。
这是非常困难和难以想象的过程,一个体育渣胖子把一百米的速度从二十秒练到十九秒也许只需要咬一咬牙,但是世界冠军想要超过世界纪录0。01秒,却是可能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情。
大滕六兵卫此时在做的事情就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汪翰流看着他听自己说话,却仍然自顾自的看着刀,一会好像看够了,猛地跳下了床,开始简单的挥刀动作,标准刻板的好像才开始练习这些基础的学前儿童。
汪翰流看得无聊了,继续着后续的检查项目。
他只觉得大滕六兵卫做的事情简单,他并不清楚,这个小个子男人以前也是天才一级别的人物,任何武功招式看一遍都能记得七七八八。
所以大滕六兵卫从小到大各种杀招练了半天,随便使出几招都可以被其他门派的普通弟子羡慕半天。可让他怨恨的是,他师父却一直不肯将镇派的衣钵武功传给他,以致心生怨恨铸成大错,这才有了后来叛逃出师门的事情。
此次受伤,他想要通过练习恢复身体,尝试了几次后,他才发现那些最基础的招式,对恢复身体的效果最好,受伤的手臂也能得到锻炼。
那些基础的动作,蕴含着复杂的养生道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大滕六兵卫不懂,他只是通过自己尝试找到了可以锻炼手臂肌肉的动作,然后一直在坚持练习。
连大滕六兵卫的师祖有意忽略一点,就是日木国武术本来就是传自华夏,不过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但是很多东西是怎么也洗不掉的。
比如现在大滕六兵卫钻研的基本动作,做一遍下来几乎身体上所有的肌肉都运动到了,想要针对一个部位,那么可以只重复那一个动作,让大滕六兵卫惊呼神奇。
但是他如果对华夏无数有所了解,就会发现他练习的这些东西华夏的武术中一直存在,而且更为全面和系统的本身就分为练法和打法。
练法就是日常训练的招式,类似于大滕六兵卫现在在重新学习的基础招式,打法就是大滕六兵卫以前热衷的复杂招式,招招都是伤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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