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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门那些事儿-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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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敢情好类,两位小公子记得照顾我生意。”秦老汉眉开眼笑地说着,他最喜欢载这种年轻后生了,事情又少钱又多,又与二人寒暄了几句,便调转了马头往来时路离开了。
蓝衣少年看着近在咫尺的城楼,长长舒了口气,对着身边样貌平凡的少年笑道:“坐了半个月车,总算是到了,要是再不到我这身骨头都快散了。”
这少年自然便是乔装了一番的许萝,她与丹蔻离开了王府之后,就立马改换了男装,在马车行寻了看上去忠厚老实的秦老汉,租了他的车前往京兆府,江陵离京兆本也不远,她们在管道上行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在天气凉起来之前赶到了京兆府。
丹蔻看着城门外川流不息的行人,一脸的兴奋神情,“这就是京兆府啊,比江陵府可是大多了呢,连城门外都这么繁华。”
“是啊”许萝面上亦是带了淡淡的微笑,想着这京兆府不愧是首都啊,就是繁华,思量以后就在这里定居下来,用身上的银子开一家小店,然后再招个靠谱的上门女婿,这般小蝶的余生也算是圆满了吧,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完成了任务呢。
“小蝶姐,咱们快进城吧,不然晚了就难找到住的地方了。”丹蔻看许萝发起呆来,便拉了拉她的衣袖,与她催促道。
许萝点了点头,两人这便相携着进了城。许萝二人这一路上都没有好好休息,扁你找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酒楼住了进去,那酒楼的一二层都是给客人用饭的,第三层才是客房,许萝要了两间上房,进了房间将沉重的行礼放下,这才下楼来吃饭。
京兆城的饮食业十分发达,许多菜色都是江陵没有的,许萝看着菜牌,点了几样这家的招牌菜,便与丹蔻一起喝着茶,等待菜肴上桌。两人坐在二楼,风景不错,许萝单手撑着下巴,看着下面人来人往的繁华情景,心中思量着不知道在这个地段盘下一家小店需要多少银两呢。
正思忖间,忽然看到远处策马而来一个骑装丽人,在这闹市之上,马匹哒哒的声响很是突兀,待那马儿近了,许萝才看清马上是一个容貌娇艳的少女,穿一身火红骑装,黑色的乌檀马鞭高高扬起,重重甩在马屁股上,扬起一阵烟尘。
“好一个御姐!”许萝不禁在心中赞道,却见那少女忽地勒紧了马缰绳,在酒楼对面的一间医馆前停了下来,也不下马,就直接又是一甩马鞭,对着医馆大门喊道:“柏仲言,我知道你在里面,你出来!”
许萝正看得津津有味,便听不远处地食客纷纷议论出声,“安平公主每隔几日都要闹这么一出,可苦了柏公子,都躲到医馆里头去了,还是躲不过啊!”
“按我说的,那柏公子早早从了公主殿下不就好了吗,也不用整天被追着赶着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柏公子那身体,皇上才不舍得把他最宝贝的公主嫁给他呢,哪个父亲舍得女儿做寡妇啊。”
“哎,说的也是,柏公子这般惊才绝艳的人物,却是命不久矣,当真是可惜可叹啊”
许萝听了一会儿八卦,大致也联想出了这是个什么情况,金枝玉叶的公主,爱上了一个命不久矣的病秧子,公主纠缠不休,病秧子不想连累了别人,自然就是到处躲,可惜公主的毅力非凡,总能找到人啊,看来接下来又该是一场女缠男的戏码。
许萝正兴致勃勃等待着看一场好戏,那医馆的门边打开了,缓缓走出来一个穿着白色布衣的年轻男子。
许萝从高处俯瞰,并看不清那男子的全貌。只依稀看到一个清冷的侧颜,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日光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许萝有那么一瞬间的怔忡,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尽是涌起一股莫名的悲伤。
“安平,这里是大街,你先从马上下来,若是伤到了行人便不好了。”清朗若风吟的声音轻轻传来,又仿佛环玉相叩,清越如乐,那么的不紧不慢,从容而优雅。
“小蝶姐,这人长地可真俊,比王公子还要好看许多呢。”因为角度不同,坐在许萝对面的小蝶倒是看清楚了那男子的长相,脸红红地发出惊叹之声。
许萝醒过神来,看到本在马上的安宁公主已经乖乖跳下了吗,白如凝脂一般的脸庞上浮出一抹淡淡的红晕,面对着男子的时候,气势比方才不止弱了一层,带着些娇嗔语气地开口道:“谁叫你老是躲着我,我就只有亲自来找你了,我听说你昨晚上又犯病了,特意跟父亲讨了那千年人参来给你呢。”
柏仲言似是微微笑了笑,淡淡开口道:“安平有心了,我这病也不是一日两日了,没那么容易死的,你放心便是,今日我这医馆里头还有些病人,等哪日我得了空,在与你一处说话。”这明显显是在下着逐客令了,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又让人生不出一丝反感。
第二十三话画样男子
“你又赶我走,每次你都这样,你自己身体都这样了,怎么还有闲心给别人看病呢!”安平公主气闷地一跺脚,小女儿娇态尽显露。
柏仲言侧过身,往前走了两步,许萝这才总算是看清楚了他的模样,当真一张翩若惊鸿的脸,那双眼中忽闪而逝着某种东西,让人抓不住,却想窥视,不知不觉间人已经被吸引,明明没有笑,却又感觉他似乎在对你微笑,许萝没来由地拿他与卫幽做比较,卫幽的俊美是浓烈的,如太阳一般让人不敢逼视,而这个柏仲言,却是优雅到了极致,就像是从水墨画中走下来的人物,即使不看他的脸,那一身的气度便足以让女子心醉。
“安平不必为我担心,我也是医者,最知道自己的身体的,至少一年半载之内是死不了的,我今日真的没空,你先回宫去吧。”
安平公主想来是无法拒绝这样的柏仲言的,换做任何一个别的女人,都拒绝不了他,最后,那安平公主还是颇有些无奈,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柏仲言一直那样身量笔直地站在医馆门口,直到确认那安平公主真地走了,才轻叹了口气,准备转身进去医馆,转身时,余光似乎感受到一个探寻的目光,但等他抬头望过去的时候,那目光却又不见了,他便也只是微微皱了眉头,便进了医馆。
许萝有些慌张地收回目光,方才那一瞬间,她没来由地有些心悸,这个男人实在是太邪门了,只见了一面竟已经可以左右他的心绪了,真是太妖孽了,按理说她也不是那等会被美色所惑之人啊。当真是难解。
许萝正郁闷间,她们点地菜便都端了上来,有了方才的那一幕小插曲,她对着这一大桌的美味佳肴,竟也有些索然无味了,只浅尝了一些,便全部进了丹蔻的肚子,丹蔻还一付意犹未尽的模样,又叫了一只烧鹅,准备晚上饿了的时候当宵夜吃。
吃完了晚饭。两人便回了房间,洗完澡早早上床睡了,这一晚上许萝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出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片段,有她躺在卫幽怀里说遗言的,有她把秋慕言踹进地道里,他无声地对她喊着什么的画面,最后通通变成一片大火。烧的她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顿时全身上下便一片汗湿,好像真地是从火海里出来一般。
许萝大口地喘着气,好不容易把气喘匀了,才起身拿了帕子擦了擦一身的汗,重新躺会床上。却再也睡不着了,身边的丹蔻正轻轻地打着鼾,睡地正香。许萝倒是有些羡慕她了,无牵无挂,亦无烦恼,这般活着定是很轻松的吧,莫名又想起今日见到的那个男子。不知晓在他清冷优雅的外表下,深藏的又是怎样的一颗心呢。
许萝一夜未睡好。第二日便早早醒了,看丹蔻还睡地熟,也便没有吵他,想着先去那京兆府各处逛逛,与楼下的小二留了口信,便出了客栈,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巧看见对面的医馆开了门,便不自觉地往里头看了看,却也没看到昨日那个男子,再想到那男子的风仪,且能让公主殿下倾心,就绝不可能是个普通的大夫,想来应是哪家的世家公子吧。
许萝摇了摇头,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都甩了出去,觉得自己真是有些魔怔了,不过就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总是想着做什么。
许萝在集市上悠闲逛着,右手拿着一只三丁包子啃着,另一只手的油纸包里还装着几块马蹄糕,准备带回去让丹蔻尝尝鲜,她最是喜欢吃这等小糕点。
许萝晃晃悠悠地逛了大约半个时辰,就在一家生意不错地茶寮坐了下来,逛了许久自然有些口渴了,便叫了一碗酸梅汤,和一小碟干果,坐在那儿听着身边的一些贩夫走卒说着闲话。
昨日公主纵马寻郎的事儿又被那些人津津有味地谈起,许萝听着那些人用很是仰慕的语气再谈论着那个柏公子,便忍不住有些好奇地问道身后一个短工打扮的男子,“这位大哥,我昨日正巧也看到了那热闹,小弟刚从外地来,不知道那柏公子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男子打量了许萝一番,见他年纪虽不大,却是生的唇红齿白,便也爽朗一笑回道:“小老弟昨日也见过柏公子了吧,是不是觉得跟神仙中人一般,这柏公子可不简单呢,他是定国公柏东林的嫡长孙,只是刚出生那柏夫人就难产死了,柏公子是由定国公抚养长大的,他三个月便能言,一岁便能作诗,当真是真正的惊采绝艳,五岁就跟着鬼谷子学习兵法和医术,十岁的时候跟着定国公一起上战场,用一奇谋打退蛮族二十万大军,十五岁的时候,用一手医术救治了百年难得一遇的瘟疫,救了咱们大齐至少二十万的百姓,只可惜这样一个圣人一样的人物,却是个时命不长的,据说是从胎里带来的毛病,活不过二十五岁啊”
许萝听地一愣一愣的,思忖着,这人该不会是穿的吧,或者说是哪个部门的同事?不然这也太妖孽了点吧,天生神童也做不了这么强吧。
“那柏公子今年贵庚?”出于好奇,许萝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那男子颇为惋惜地摇了摇头,“二十三了,恐怕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情了”
许萝没有再问什么,心中思量着,若真是他的同事,死了恐怕就是完成任务回去了,倒也不可惜,若不是,到真是挺让人惋惜的,也怪不得连公主都对他心心念念的了,这样一个人,恐怕很难有女子不动心吧。许萝正胡思乱想着呢,就听到前头传来一阵喧哗,下意识地抬头瞭了一眼,从人群的缝隙里,看到好像是有一个人躺倒在了地上,在那儿打摆子呢,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病。
许萝本来是不想凑热闹的,站起身准备转身离开,可耳中忽然听到女子的哭喊声,“救救我的孩子吧,哪个好心人,救救孩子吧,他才五岁啊!”
许萝顿时停下了脚步,想到了上一次任务时的那两个小包子,没有做过母亲的人永远不知道孩子对她们来说有多重要,她最终还是无法坐视不理,转过身朝着人群扎堆的地方走去。
用力地拨开层层围观的人,许萝总算是看清楚了是个什么状况,仰躺在地上不断抽搐的男孩儿看模样不过五六岁,此时已经翻了白眼,口吐了白沫,看模样似是快不行了。跪在男孩儿身边手足无措的妇人早已是哭地不成人形,只能拼命用拇指去按压孩子的人中,却依然无济于事,不管她怎么哀求,一旁围观的百姓却是无一人敢上前帮忙,在这时候,羊角风还被人认为是会传染的病症,自然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为了一时意气救人,搭上自己的性命可就不值了。
许萝自然不怕传染,一个大跨步,便弯腰蹲在那夫人身边,一脸严肃模样地与她说道:“你这样没用的,若是信得过我,便让我来试试。”
那妇人好似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虽看着许萝年轻的过分,但这时候也顾不上了,死命抓着她的手臂恳求道:“小兄弟,你真的有办法救我的孩儿,妾身求求你,只要你能救了我孩儿的性命,让妾身做牛做马报答您都行!”
“先别说这些废话了,救人要紧。”许萝懒得跟妇人继续矫情,立马将那孩子的衣领松开,使其头转向一侧,这样有利于分泌物及呕吐物从口腔排出,防止流入气管引起呛咳窒息,然后迅速将手绢卷成卷,垫在男孩儿的上下齿之间,寻常人都以为把东西塞到癫痫病人的口中可以以防他们在无知觉中咬到自己的舌头,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这种时候更是不能向患者口中塞任何东西,也不要灌药,不然很可能引起患者窒息,一般若不是十分严重的癫痫,五分钟之后症状就会稍稍减轻。
虽是已入了秋,但许萝此时却是已经满头大汗,心想着要是等一会儿再不行,也就只有试试做人工呼吸了,可看着那男孩儿满口的呕吐物,她心中还是不断地坐着心理建设,没什么大不了的,眼一闭一睁开,忍一忍就过去了
许萝正纠结哪,却听到人群中不知睡大喊了一声,“柏公子来了!大家让让,让柏公子救人!”
许萝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抬起头的时候,就看到人群自动自发地已经纷纷让开了一条道,那个一身白衣,如画一般优雅的男子便迈着大步走了过来。
许萝不知怎么的,看到那人的脸就有些懵了,愣愣地被围观群众挤到一边了也不知道,看着那人熟练地拿出银针来,在那孩子身上的几个穴位上扎了几下,孩子立马就不抽搐了,白沫子也不吐了,除了脸色还有些苍白外,倒像是已经无碍了。
第二十四话飞来横祸
柏仲言将那孩子口中的手帕子取出来,面上带了些笑意,与身边破涕为笑的妇人说道:“这帕子是谁塞的,倒是救了你孩儿一命,不然这么长的时间,恐怕就不小心咬到舌头了,那时候可就真有性命之虞了。”
妇人只是感激涕零地对柏仲言道谢,似乎已经忘了还有许萝这号人,这时候听柏仲言提起,才四处张望着,在不远处的地上看到许萝,大声叫道:“就是那位小公子,多亏了他救了小儿一命啊!”
柏仲言这才抬头朝许萝看去,见是一个身形瘦弱的少年,正用手撑着身子想要从地上爬起来,便走到了她的面前,伸手拉了她一把,旋即微笑着问道:“小兄弟原先可是学过医术?”
许萝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低头,装着腼腆的模样回道:“我哪学过什么医术啊,只不过原先邻居有个小伙伴也得过羊角风,有一点经验罢了,算不得什么了,柏公子您才是真正的大能呢,几针就把人救回来。”说完便很是不好意思地伸手抓了抓头发,一派淳朴模样。
“小兄弟能仗义相救已是不凡,不知可否知晓小兄弟的名讳?”柏仲言的态度相当友好,笑着与许萝问道。
许萝虽然对眼前的男子很有些亲近之意,但潜意识里又觉得不该跟他有太多交集,便随意扯了慌道:“穷人家也没什么名字,我姓李,在家排行第五,家里人都叫我小五。”
“小五兄弟当真是个有趣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医馆做学徒?”柏仲言还是那般含笑模样,十分热心地邀请道。
“我这人笨的很,哪里能当什么学徒啊。柏公子太抬举我了。”许萝自然不会答应,连忙摆着手拒绝道。
“那我也不勉强小五兄弟,以后若有什么难事,尽可以拿着这个到医馆留个信,自是有人会来告诉我的。”柏仲言也不勉强,从怀中拿出一个不起眼的木牌塞到许萝手中说道。
许萝只觉得这柏仲言真是个好人,连萍水相逢的路人都这般帮忙,欣然接受了木牌,又是说了几句感恩戴德的话,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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