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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变 by keui (这个文 看名字 就知道咯~~慎入~恋尸的~)-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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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想告诉大家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人死後,他们的死尸有了变化,而影响了活著的人。
而老实说,我要说的故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真要攀上关系,大概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是我的朋友吧!
但是虽然说是朋友,我认识他到现在,就只有打过几声寒喧、问声好而已。
暂时先停在这里,我们来探讨一下什麽是尸变。
尸变,就是尸体产生变化。
但是,人都已经翘辫子了,一切生理机能就此停止,为什麽尸体还会有变化?
其实这是很难说的,人死後尸体的毛发还会长,相信一定有不少人听说过。
再来,讲尸变就会想到僵尸。
一讲到僵尸,应该会浮现林正英演过的那些经典的僵尸道长经典名片吧!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僵尸,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意识?
没有个准,但是,尸体既然会起来动来动去,那麽多半应该还是有他自己的意识吧?
那麽,那所谓的意识,又是谁的意识?如果是尸体生前的意识也许是最好的,但是,从电影我们知道僵尸多半是无差别攻击,也就是说,僵尸应该是被附身了吧!被某种我们称作『鬼魂』的灵体给附身了吧?我们就这麽猜测吧!
但是为什麽被附身的尸体,变成僵尸後,有的会有判断能力,有的却是杀人不眨眼,弄到最後,也让其他被杀的人也跟著尸变呢?
僵尸到底为什麽要杀人?因为他要吸血?既然也是吸血一族,为什麽没有西方的吸血鬼来的唯美动人,风流倜傥?反而时常是面目可憎,一打照面,还没被攻击就已经被吓死了呢?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但是显然,是没有答案的,而这些问题也是我研究人体生物科学的论文报告研究主题。
很有趣,但是研究不出结果的下场就是,到现在我还拿不到我该拿到的学位,但是有已经花了这麽多的时间在研究这个主题上,我实在无法就这样让他随风而逝。
我知道我的主题缺乏的唯一论点就是找出证据,在我绝望到失常之馀,我决定登报徵求僵尸一名。
虽然我知道,绝对不会有这麽样一位僵尸真的出现在我面前。
没想到,登报後的第二天,我接到他的电话:『我知道哪里有僵尸。』
我们约在咖啡厅,等待让我兴奋难耐,我不知道当僵尸真出现时,我该暂时停止呼吸,或者是赶紧拿出身上的符咒贴在他身上等等等等,我预想了千万种的方法去面对各式各样的危机或者是可能的动作,但是。。。当我的朋友打开门出现时。。。
等等。。。我忘了介绍一下我的朋友,老实说,他一开咖啡厅的门,我就马上认出他来了,虽然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但是他几乎没有多大的改变。
说到十年前,因为年轻气盛,喜欢冒险,参加了一些黑道组织,也喜欢飙车,当然只是为了那一时的快感,尤其是,当带头的老大是道上极有名气的人,那就更是可以走路有风了。
他就是当时带头的老大。
脑袋好,脸蛋好,身材好,技术好,功夫好,什麽都好,我找不到他任何的缺点,跟了他,才知道这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完美的人类。
倒贴他的人,男女老少都有,而他却是连看都不看一眼。
一心只想把自己带领的组织搞的有声有色,因为他,我的年轻岁月可以说是精彩刺激,至今依然让我回味无穷。
我崇拜他,但是我知道,我只是他众多手下之一,所以能跟他打声招呼,我都会高兴的流下眼泪,握到他的手,我会高兴的好几个月都不洗手,这一点都不夸张,我说的是事实。
记得那时有多少老大想要将他纳入旗下,准备了一大堆的美少女,美少男,要不然就是超辣的熟女或者。。。讲熟男有点怪怪的,不过,反正只要他不屑看一眼,为了笼络他,其他黑道老大都想尽办法要色诱他或者是利诱他,可惜,我老大就是丝毫不动摇。
没想到,一夕之间一切都变了。
老大决定要解散组织了。
他要去结婚!大家一定都要找出好的出路!大夥再见!
讲完这些话,我们看到他跳回他的哈雷上,後座是一个极其平凡的女孩,既使当时有多震惊,将她看的多仔细,我先在依然是记不起来她那平淡的面容。
其馀黑道老大,乐见我老大搞退休,只要他不再出现,他们的势力就不会动摇。
就这样,老大就此消失无影无踪。
没想到,我反而回头去搞研究,这真是始料未及的。
十年前,因为他,我走上研究这条路,十年後的今天,因为他,是否会让我完成这个研究,我满心期待。
推开门的老大,戴著以前没有戴的眼镜,少了点桀傲不驯,多了点世故,但是俊美依旧,那股精明的气势依旧,不愧是老大呀!
更令人惊讶的是,他手牵著一位超级可爱的小孩,脸红噗噗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下去。
我心想,该不会是这可爱的小孩是僵尸吧?如果是的话,真的是红颜薄命呀!我叹了口气。
老大巡视了一周,看到了我,似乎有点迟疑,不过还是大步的迈向我。
礼貌性的,他要与我握手。
我谢绝他的客气,看到他的脸色微微变调,我赶紧解释,因为我怕一握了老大的手,我担心会恶习难改,又好几个月不洗手,我就进不了实验室了。
老大才笑开,并且指了指身旁的小孩,说是他儿子,很皮,要他打招呼,结果。。。小鬼就是小鬼,这个死小孩居然对我扮鬼脸,很好!老大教的真好!不过看你可爱,我就饶了你吧!否则我早就施以倒吊之刑整死你这个小鬼头。
叫了杯咖啡,老大坐了下来,开始寒暄起来。
随著时间的过去,研究心驱使著我,也因为我实在忍不住,只好先开口问他电话里他所说的是否真有其物。
他僵了僵,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他需要将这个经历告诉某个人,而那个人会相信他,否则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快爆炸了。
可能是感受到老大的不安定气息,小鬼头乖乖的坐在一旁,喝著果汁。
老大开始说起有关於他遇到『僵尸』的经过。
从开始到他结束,我没闭上嘴过,口乾舌躁,我也没有动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可见我有多震惊。
因为这是要交出去的报告,所以我将会以第三人称来叙述老大的经历。
也因为要让指导教授取信,我多少有点加油添醋,至於教授他认不认可,我只能听天由命了。
故事,是从十年前,他载著那女孩离开的那天开始的。
(一)
『我要去结婚!大家一定都要找出好的出路!大夥再见!』饶达说完这些话,转身跳上自己的哈雷,後座坐著自己深爱的女人,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留下了一脸错愕的同伴们无所适从,呆站在集合场地一两个小时後,才有人醒转过来到处吆喝。
有的作鸟兽散,有的破口大骂,有的集中在一处商讨下一步该怎麽做,有的流下满腮的眼泪,哀悼饶达居然结婚了,大家的反应都不一样。
其中有一组人马,决定投奔另一个想要吸收他们的组织,同时也将饶达退休的消息发散给道上的人知道。
道上的,多半庆幸大过於可惜,毕竟饶达的隐退,让他们更可以将地位巩固,甚至将自己的地盘扩大,虽然饶达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知道是饶达的手下个个都知书达礼,抑或是骁勇善战,离开组织的人多半会在各个领域有一席之地;继续混在道上的,都极受到各组织的爱戴或推崇。
就这样,没有人曾怨恨饶达的消失,更没有所谓的报复,饶达的丰功伟业就这样变成了道上传奇,到了最後,成了街头巷尾的小道消息,鲜少有人会去注意。
饶达满足於安逸的日子。
虽然少了以往的好勇斗智,热血奔腾,但是,感觉环抱自己的温暖,和娇妻的体贴,他都觉得一切是值得的,为了他所爱的女人,既使放弃生命,他也没有怨言。
他很高兴这世界上只有他懂得这个女人。
为了这个女人,他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让她相信,他有多麽爱她。
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她回答:先生,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脑袋的女人。
她回答:先生,你又夸奖自己了。
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有吸引力的女人。
她回答(带点烦躁):我听烦了你老是夸奖你自己。
屡战屡败让饶达有点心情沮丧外加气急败坏。
他说(带点讽刺):我的确是又美、又聪明、又有吸引力,但是曾平淡小姐,你给我听清楚一点,我说的是女人!我想要的只有一个女人,偏偏我这个完美的男人爱上了一个超级自卑的女人!而既然我都已经把心都献上了,你这个自卑的女人应该骄傲。
她回答(不耐烦):骄傲什麽?骄傲你这个完美的男人爱上了我?告诉你,你这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男人,我曾平淡的确从头到尾比不上你这个混蛋的饶达,但是至少我有自知之明,至少我还有点这种小聪明。
他说:怎麽!要来比吗!
她回答:乐意之至!
他说:从什麽时候开始!
她回答:现在!
他说:到什麽时候结束!
她回答:一辈子!
饶达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曾平淡则开心的拿出藏了好久的戒指,趁著饶达发呆的时候,将戒指硬套上他的指头,开心的发现尺寸完全符合。
看著曾平淡的笑容,饶达不懂,为什麽大家都觉得平淡人如其名呢?他觉得平淡美的让他无法呼吸,这是什麽原因呢?
饶达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去探讨这个神秘的问题。
还好,君君长的不像我。抱著平淡怀胎十月辛苦生出来小婴孩,饶达因为平淡的话皱了皱眉。
像你才好!我真不懂你到底觉得你哪里不好!饶达摇了摇头,都已经前前後後在一起五年了,他还是不懂,在他眼里美如天仙的平淡,为何总是要为自己的长相自卑呢?
平淡转了转自己的眼睛,淡淡的笑著说:如果我不是长相平淡,而是长的很丑,那该怎麽办?
饶达想了想,只要让我认识了你,也许会慢点才会爱上你,但是我一定会爱上你的,只要内容物是平淡,我都爱。
那我记下你说的话罗!平淡脸红红看著饶达,佩服他讲甜言蜜语,总是可以脸不红心不喘。
把君君给我,我要喂他了!平淡从饶达手中抱过君君,松开上衣。
一股异样的视线,平淡慌张的盖住裸露的上半身。
滚出去!平淡脸像火在烧。
咦?有什麽关系?我看过也摸过也吃过呀!为什麽阿阿阿平淡你为什麽乱丢枕头!平淡!
在门关上後,平淡觉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没在烧,体温好像高的像什麽一样,看著怀中,临危不乱的小婴孩,平淡叹了口气。
饶君平,听到妈咪说的话了吗?以後可不要变成像你爸比那样,听到了吗?瞪著君君,平淡亲了亲君君的脸蛋,开始为君君喝奶奶。
而饶达躲在门外,偷偷打开一条细缝,平淡母爱的光辉散发出来,让他有种想下跪的冲动。
妻遇如此,夫复何求?
只是意外的出现,总是等到了站在家门口,才发现到,想要防也防不了。
站在病床旁,紧闭双眼的平淡,就像沈睡了一样,似乎轻轻叫唤一声,她就会像以前一样,张开眼睛,伸伸懒腰,微笑的说声早安。
只是,这次不一样,饶达在病床旁,抱著三岁的饶君平,站了许久,直到护士不忍心,要将疲惫的君平抱走时,饶达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了八个小时。
饶达不知道自己已经念了平淡的名字多少次,他深信,平淡一定会回应他的。
不管是谁都不能把平淡从他眼前离开,他不要平淡醒过来的时候只有孤单的一个人。
他相信,平淡一定会醒过来的。
(二)
黑暗中两点星光,显得分外耀眼。
适应了黑暗,隐约看到了墙壁边靠著两个人,点著烟。
「他死了。」其中一个蹲靠著墙边,看著口中喷出的烟,冉冉升起。
「嗯真死了」一旁站在的人,任凭著指间的烟,燃烧灰灭。
「跟了梅老大这麽久天天都看得到他现在已经六天没见著他的面了,总觉得心中好像空了一大块。」叹了口气。
「嗯只是谁会想到他命会这麽短」将快要烧到手的烟屁股丢在地上,伸脚踩熄。
「说的也是不过大伟」
「嗯?」被称做大伟的男人,梳了梳头发,看向远方。
「梅老大怎麽死的?」问话的人抬头看向大伟,发现大伟居然凭空消失了。
「你不要笑掉我的大牙好吗?」声音从地上发出来。
「大伟!你干麻躺地上!生病了呀?」赶紧伸手探探大伟的额头,「不会呀没发烧呀啊你倒在地上做啥?睡觉?」
「很难笑!」大伟挣扎的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你都守灵守这麽久了,还不知道梅老大怎麽死的?你守个屁呀?」大伟翻了翻白眼。
「阿就是,一大早起床,就被你通知梅老大死了,一想到老大手下就只有我们两个,我当然要赶紧来奔丧呀!谁知道,老大的家人这麽没有亲情,连管都不管,又不能让老大曝尸荒野,所以弄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老大为什麽会死在那家幼稚园。」
大伟叹了口气,「朱恭,你真的是个好兄弟,老大有你这一个兄弟,他应该死也瞑目了吧!」大伟拍了拍朱恭的肩膀。
朱恭也如法炮制,拍了拍大伟的肩膀,「泰大伟,要不是你那时待在老大的身边,否则他真的会曝尸荒野,连收尸都没人愿意吧!你才是梅老大的好兄弟!」
两人说著说著,不知何故,竟悲从衷来,红了眼框。
「大伟虽然老大在道上没什麽名气,没出过什麽钱,但是毕竟出过不少力吧」朱恭看著远方的灵堂,白色的布飘呀飘,「为什麽没有人来凭吊他一下呢?」
大伟看著空盪盪的灵堂,连小猫小狗来撒泡尿都不屑,耸了耸肩,「可能是老大虽然是道上混的,却老是去帮人家搞什麽义卖、筹措捐款、响应什麽饥饿30、参加绿色和平游行,有事没事还去打扰别人干架,说什麽要和平相处的蠢话,所以道上的人没几个愿意甩他吧!而且又喜欢打著自己是黑道的牌子到处閒晃,既使做了那些我们叫善事的事,也没有几个愿意。」
「我想老大应该是对他老子不爽吧!所以专门干些他老子不干的事情!不愧是老大!那大哥到底是怎麽死的?」朱恭将烟屁股往前面丢,一闪而逝,「被死对头暗杀掉的吗?如果是的话,那老大地下有知应该很高兴吧!因为他一天到晚挂在嘴边的就是要死的有头有脸,最好是被暗杀,这样才轰轰烈烈。」朱恭发现到大伟的表情有点给他难看,「怎麽?老大不是被暗杀掉的呀?」
大伟将头转向一边,声音有点颤动,「不不是老大是好心给小朋友当马骑,结果我去撒泡尿回来,他就已经因为心脏病发,挂在那里翘辫子了」
『我咧死的真没尊严不愧是老大!』朱恭和大伟心想。
算算日子,今天也是头七了,时间到,也应该准备要入殓了。
虽然老大死的没什麽价值可言,但是老大就是老大,一日为大,终生为大,朱恭决定去瞻望一下老大的遗容,起身,揉揉有点发麻的膝盖。
「我去看看老大。」朱恭发现到脚底板已经麻到不行,像是几千根针在脚底刺,走路像是太空漫步,膝盖发软,不敢走太快,一步一步的往灵堂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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