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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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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能再有第三次大战,假若有,地球定会毁灭。然而,文明社会中有各种大小战场,并不是攸关生死,并不是鲜血淋漓的,但却攸关饭碗与尊严,是另一种血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了妖魔,先是逼害他者,再与制度结合,转过来吞食自己的良知与一切,最终失了心,成为社会中一颗螺丝,成为权贵者手下一件工具。
但林春他们此时还不能参透这种玄机。他们亦只是普通学生,不特别傲慢下流,亦不特别情操高尚。多少会为佳绩骄傲,多少会为成绩沮丧,幸好他们至少没想过 : 成绩差的人等於失败者。劬许是因为他们读文科,在人文主义中浸了几年,最重要的不是记得多少历史事件、华丽诗词或年份,而是学会什麽叫人性 : 什麽是正义、什麽是高洁、什麽是傲骨,什麽是对与错。
他们会赞美国王的新衣中的孩子,因为他敢漠视权贵,指著国王说 :「你没有穿衣服。」那孩子有许多奴才一早抛弃的、雪亮的眼睛与诚实的心。至少,他们不会为了小恩小惠而投票给建制派。曾有一个理科的朋友投票给建制派,一问之下,她竟然说 :「建制派确实『做到野』嘛! 泛民只懂搞内部分裂、挑起官司,说什麽民主与理想,到头来在民生上又做过什麽了?」
「然而……」林春一窒,也说不出什麽体面的理由。他只知,无论香港有没有可能变得民主,无论泛民做得有多坏,也断断不能因为民主无望与泛民无能,而去投票给建制派——他们只是阿爷的狗。他断不能做一只狗,香港断不能成为阿爷的宠物……
——放榜後,林春满脑子都是这种胡混东西。每天睡十小时,不到十二点不起床,在家里的床或陈秋的床醒来,时间多得似海水一样,可以任人挥霍,过後也不可惜。那是一段似梦一样的日子,好似过了很久,又过得很快,过完了,事後回想,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想找点事干,便老往图书馆跑,借了一堆又一堆的书,看完之後又更空虚了。就连对著陈秋也没精神,陈秋忍不住跟他说 :「我看你还是找点事做,不要整天像丧尸似的。大概连阿姨也看不过眼,才叫你到我这边住住吧。」
林春与陈秋的关系已经浮面,算是半出柜。朋友之中只有戴志知道,李旭再迟钝也隐隐察觉到,林母也认同他们,先前算是「见过家长」,当然,陈叔对他们的事仍是一无所知。
林母那晚说 :「儿子大了,你们的事我管不著,也不由得我管,你们高兴就可以了。阿姨不是粤语残片里的恶家婆,不会搞那种棒打鸳鸯的老套戏。第一次见阿秋时,我就觉得你们之间的关系不简单,那时候也没太在意,後来就……」
听到母亲谈论他和陈秋的事,林春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又不免有种舒坦。以後不用隐瞒,可以光明正大了。
然而,母亲最後说的话才让林春吐血 :「以後,你要好好待人家,知道吗? 阿春。」
「……妈,你这句话是跟我说的?」
「当然。」林母半皱著眉,视线在林春与陈秋两张脸间来回,她说 :「既然阿秋从了你,你就要好好待人家。」
「……」
陈秋闷笑,没替他解围,最後,林春除了说句「我知道了」,还可以怎样做?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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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38(美攻平凡受)
…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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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林春因一个忽然萌生的意念,而去做了件傻事——写作。
老师与同学一直赞他文章做得好,万年青对他说过 :「你的文章自有一种风格,所以我在批改你的作文时,会以欣赏的角度去读你的文章。」不知道这句话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已教林春兴奋得直心跳。
中学七年,就这样完了,多少有点不舍。这几年过的日子,不全是快乐无忧的,但事後回想,全都是美好的回忆,就似一瓶新酿的酒,放得愈久,味道愈醇。有些人渐渐忘掉自己的过去,拥有太多新事物,却忘了自己原来出自何处,於是酒坏了,成了醋。林春不希望自己成为那种人,所以他选择以文字——自己最熟悉的工具——去记下他那些日子。
林春很喜欢一个作家,他说过,如果作者写文章时把自己的生命也一并借予人物,他就不是一个成功的作者。笔下的人物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他,他不是作者的倒影。他想,他必须写一点东西,将这段日子记下来。
在他开始动笔之前,大学的榜就放了,刚巧是A Level放榜一个月後。林春那天八点半起床,准时九点登入JUPAS系统一看,便看见自己顺利进了C大的文研系。没有太大喜悦,只是释然 : 一切已成定局,到底有个底了。
母亲去了上班,他给妈发个短讯,她想必会很高兴吧? 陈秋给他拨了个电话 :「喂,你怎样啊? 一定进了文研,我也进了1st choice,C大BBA的Accouting,注定吃商这行饭了。知道戴志伟他们怎样吗?」
「等等,上facebook看看……」
果然一上facebook,就看到戴志发起一个post :「大家入了哪个系啊? 来报一报,我先报 : 社工系!」
「那家伙……竟然兴奋到只打了社工系三字,却没有说自己进了哪间大学的社工系! 真是的……」陈秋低咒,林春先在那个post回了一个留言,说入了C大文研,再说 :「也许他是故意不写出来。」
李旭立刻回覆留言 :「C大社会学。」林春与陈秋同时看到这个留言,不禁叫了出来 :「咦!!! 没看错? 李旭那小子不是打算选Journal吗? 怎麽就进了社会学!」
叶芝倒真的进了C大的中文及教育系,看来是打定主意做老师。文理科的人都陆续在戴志发的post下面回覆,报告自己进了什麽系。有人欢喜有人愁。歌神——他翎班上唱歌很好听的男生,知道自己入了B大中研系後竟泪洒当场,有些人因为肥了一科,就算英文考个D也进不了大学,当然亦有不少人入了1st choice,皆大欢喜。
林春进了自己的第一志愿,不能说不高兴,却没有预想中的那般高兴,只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想像自己入大学的情形 : 光宗耀祖,吐气扬眉,母亲老泪纵横,自己亦会很感动。然而,事实上,他只觉得有点疲累。
走过多少路,终於从雪山中走出来,暴风雪过去,有种被拯救後的释然,犹有馀悸。一时又觉得自己是大逃杀中的生环者——他成功了,他做了surviver,但做了surviver亦不代表什麽。全香港有多少个大学生? 又有多少个人拚了十多年还拿不到一纸大学入场券?
什麽大学,什麽求学,什麽知识,到头来,大家搏了十多年,都不过是为求两张certs,第一张是1帮你升中六的,第二张是帮你入大学的。当自己打倒无数个看不见的对手,成为战场上仅有的、几个受了重伤成未倒下的战士,却见四周尸横遍野如同屠场,又有谁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你说你同情那些升不到大学的人吗? 那要你将自己的学位让给他们,你做得到吗? 你做不到,你明知这个学位是用自己所舍弃的自尊换回来的,你知道一个degree背後没什麽意义,但你仍然拥著这个污蔑自己人格的学位不放,唯恐别人抢了你的。
求学是为了什麽? 试场如战场,每一个娃娃似的学子,都有最自私的本性,因为他们不懂得伪装与矫饰。先天不良,接受主流的思想,思想愈来愈狭窄,渐渐认同强者有资格逼害弱者。下苦工,取得成绩便当是苦尽甘来,但不知道世上为了成全他一个人,牺牲了几多人的幸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种瓜得瓜,是长辈教我们的。但我们没想过,有人花了十分耕耘亦未必取得一分收获。满足於自己的成就,慢慢失去同情别人的能力。
同情,意味不同程度上的奉献。假若只是同情而不施予,就是更可耻的伪善、犬儒。
这是教育制度所赋予我们的普遍人格 : 大部分的善性已然泯灭,那小部分的尚仍挣扎,与内心强大的恶魔战斗,消灭了善性,会活得更轻松,做起害人利己的事来,也会心安理得 ; 若不消灭那点善性,人生就会充满痛苦 : 不愿意牺牲自己以成全弱者,所带来的良心谴责,又或是牺牲自我过後的悔恨。
得到这个degree,并没有预期的快乐,林春不知道这是幸或不幸。这些想法,他在电话中告诉陈秋,陈秋静下来,说 :「真不知道说你是清醒或糊涂。做人难道就不能够简简单单吗? 告诉自己,你考得好,应该获得奖励。不要去想背後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成功而牺牲……不,我不应该用『牺牲』这个词。或者,我换个说法 :『好多野都系整定』——很多事情一早就注定了,有定局了。并不是说一人的牺牲能换来大多数人的幸福。
「你这样想,未免将自己想得太大。你不是世界的中心,因此,你不需要为了他人的不幸而负上责任。想想看,此刻若是你升不上大学,又怎会有另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去想你现在所想的事情? 你要做的,就是珍惜这个机会。这张入场券是你用十多年的时间所换回来的。不入去逛一圈,对得起自己、对得起阿姨吗?」
「依你的说法,假如所有事情都是『整定』的,那你是否暗示 : 不幸的人就应该不幸,幸福的人不需要为他们负责任? 贫穷的人应该永远贫穷,有钱的人永远大鱼大肉……」林春握住电话的手颤了一下,他说 :「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
「呵,你怎麽现在才说这种话,你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都生存了这麽多年了,现在才看清楚吗?」陈秋一顿,说 :「没错,你说得对。这确实是很自私的想法,但却是千真万确。没错,社会上有慈善团体,但那些搞慈善的人会否将自己的家产全数捐给穷人? 他们在帮人之前,还是先确保自己与家人能维持基本生活,换言之,每个人在做每件事之前,所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他们不会认为自己需要为非洲的饥民负责任,自己捐钱帮助他们,是自己好人。捐个一百块钱,就以慈善家自居,多少觉得自己是施予者,而不是赎罪者。我们本来就是身处於这样的一个社会,很可怕,很血腥,充斥著语言上的暴力与心理上的撕杀,很可怕。」
「如果遭遇不幸的人是自己所爱的人呢?」
「如果今天,升到大学的人只有你,而我升不到,那你会将你的学位出让给我吗?」陈秋在电话的另一方问。
林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 :「我做不到,因为……」
「不需要讲因为,不需要任何理由。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你不需要觉得愧疚,换著是我,我也不会将自己的学位让给你。春,人就是这麽自私,先利己,下一步再想其他人。可是,纵然是这麽自私的人类,亦希望能有一个爱人——他们所爱的人也好,爱他们的人也好,人类总希望自己能与无私的爱扯上关系。」
林春最後问 :「为什麽你在讲得出自己有多自私之後,仍然说得出自己渴望爱?」
「因为我是人。」——林春想像到陈秋惨笑的样子。林春说不出口,其实他与陈秋一样,都卑鄙、都自私,却还是希望自己有天能爱人与被爱。遗憾的是,他仍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著陈秋,或者陈秋是否爱著自己。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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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39(美攻平凡受)
…刚刚看到汝蓝的留言,忽然也觉得有点惆怅
…去到这一回,心情很复杂,眼眶有点湿热
…尾二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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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果真入了C大。听说陈心也顺利升上研究院,继续读书,再迟两三年才出社会做事。林春从陈秋处隐约打听到他们的消息,据说是戴志先提出分手,陈心不愿意,两人便离离合合的,拖到上一个月才正式摊牌,就是林春在公园碰到他俩的那次。自那次後,他们的关系就真的断了。
可是,陈秋说 :「不,我老哥不会这麽轻易放手。他只是想趁这段时间重整旗鼓,然後再对戴志伟发动另一轮攻势。陈心是一个比我更可怕的人,因为……我也不知道怎麽说。春,你知道我不是你,没有什麽文学细胞,亦不会抽丝剥茧那套,陈心为什麽会有那些想法,我也解释不来,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跟他做了十几廿年兄弟,我知道他不会这麽轻易放手。」
「还要搞到什麽地步才肯放手,难道真要取了戴志伟的人命抵数? 现在戴志伟已经半死不活了。」林春皱眉,他知道感情的事不是外人可以干预的,却仍忍不住为戴志担心,大概是因为亲眼看过戴志被凌虐後的惨况。
陈秋摊摊手,然後又故作轻松地笑说 :「不知道,我又不是陈心。不过,要是你有天说要跟我分手,我搞不好也会发疯,做些很变态的事,开玩笑的啦。」
但林春不认为陈秋在开玩笑。到了这一刻,林春仍深信他与陈秋的关系迟早会结束,这只是时间问题。纵然如此,林春不会逃避。过得一日是一日,待在陈秋身边的快乐都是真的,那就享受吧,将每一秒的快乐当成是所有事情完结前的一刻,珍惜每一次欢愉,他希望到了关系结束时,还能拿去一些战利品,权当纪念。
人不能够因为觉得自己做的事必然会失败,而去逃避一切。就似考公开试,有可能考上了,有可能搞砸,但你总不能害怕失败而不去考。
「陈秋,你说我将我们的事都写下来,好吗?」
——林春在大学放榜的翌日上了陈秋家过夜,这天下午他俩跟李旭、戴志刚好要去C大搞入学注册、听讲座。当夜,林春靠在厨房门边,跟正在洗碗的陈秋说。
「写? 写什麽? 我们的生活很普通、很平凡,又有什麽好记?」陈秋头也不回,不感兴趣。
林春笑开了,说 :「我倒觉得我们这两年发生的事可多著呢。而且你的经历也很有戏剧性,女装少年不正是一个……李旭常说的……我记得了,『萌点』对吧? 不过李旭说了几十次,我还是不明白什麽是萌。」
「那你觉得,这两年来最值得记著的事情是什麽?」
林春闭上双目,想起很多事 : 陈秋、他、母亲的体谅、王秀明的病、戴志的豪气与神秘、李旭的痴、陈心的偏执、陈秋母亲的刚烈与父亲的无情……很多很多。
水声停了,陈秋大概扭上水龙头。林春半睁开眼,就见陈秋放好碗碟,将手上的水擦上短裤,又笑得风流 :「想了这麽久,还是说不出来,我就说过没什麽值得记著的事。」
林春睁开眼才豁然开朗。他知道他为什麽想要写作。他最想记下的,不是刚才细数过的事情,而是陈秋这一双眼——令他最先著迷的眼睛,兜兜转转,他始终爱著这一双眼睛,却找不出一个形容词去描绘这双眼。真奇怪,与陈秋搭上之前,他隔著一段距离观看那双眼,总能为这双眼写下许多形容词,现在几乎与陈秋日夕相对,他却形容不出来。
陈秋的眼睛就是属於陈秋的。这双眼之所以美丽,不是因为眼睛本身,不是因为眼睛的形状与色泽,而是因为主人的历练。眼睛是陈秋的附属品,折射出的美亦是来自陈秋本人,所以真正美丽的,不是他的眼睛,而是陈秋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前,他在心内问过自己 : 假如陈秋毁容了,他会否依旧爱上陈秋。林春现在答自己,他会。他解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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