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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风流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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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重衍或者司源中有一个人不承认自己喜欢男人,方重衍找人试试手,结果试我没感觉,换了江沅;三,被爹妈知道后硬生生将两人分开,方重衍决定堕落,于是先拿我做了炮灰。无论是哪一个原因,都可以看出司源是想要接近我套方重衍。
  我伸手一拍脑袋,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他们二人这回齐齐地扭过头来看我。这么私密的事他们俩一定不愿让我知道,所以我决定避重就轻:“你们俩认识?”
  司源点点头:“我们是隔壁邻居。”
  “哦”我了然地点着头,原来是青梅竹马。
  方重衍皱眉看着我:“你在开心什么?”
  “开心?我干嘛要开心?”我心虚地回道,我总不能说知道江沅和我一样是炮灰我觉得很得意很开心很平衡吧。
  “
  你一直在这里唱歌?”他突然跳开话题,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倒没有,有一次为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经理开除了。”我挠着头,想起了那个被我救起的浑身污泥的人。
  那一日下着瓢泼大雨,酒吧里的人并不多,我从员工厕所里出来,听到酒吧后门似乎有些奇怪的声响,探出脑袋一看,才发现有人被一堆小混混围着狂揍,当场我就热血澎湃,决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包包里不仅带着防狼喷雾剂,手机里还录了段警笛的声音,我偷偷摸摸的报了警,再叫了辆救护车后,才冲出后门,躲在一辆车子后面放我的警笛铃声。
  小混混们大概也不算太聪明,听到警笛后立马撒丫子跑了。
  酒吧后门的灯光原本就十分昏暗,碰巧这几天路灯又坏了,加上下雨视线也就更加模糊。我完全是靠着手机微弱的光慢慢摸过去的。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摸了半天才摸到他的鼻息。
  我以为他晕过去了,可是他却突然抬手扯住我的裙角,扯走了好大一块布,妈妈咪呀,吓得我当场坐在了地上,我以为我赶走了小混混又遇上了色狼。
  我当时便凶狠地盯着他,放出狠话,要是他恩将仇报我就那块砖把他砸得失忆为止!
  不过他很识相的又晕了过去。
  “唉,只是可惜了同学借我的那一件黑色蕾丝的旗袍。”
  我正兴致勃勃的跟司源描述当时的情景,方重衍就当顺带的。可是我越往后说,就越发现方重衍目光如炬地盯着我,好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去。
  我这人向来是个胆大的,便瞪大了眼睛看回去:“方重衍,不会是你派人去揍那可怜的泥先生的吧。”要不然干嘛这样一副“坏了我好事”的眼神看着我。
  方重衍走近我,神情很奇怪,握着我的手,忽然深情款款地望着我:“你当时是不是说‘你丫的别恩将仇报啊’。”
  我愣愣地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跟上次一样,紧紧地捏着我的手,捏得我生疼生疼的,可是他这次的情绪却很奇怪。
  “我这不是在告诉你吗?”我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
  旁边的司源倒是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劲儿地夸我可爱。切,我可爱我自己还不知道么。
  “借衣服给你的是不是江沅?”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灼灼,似乎我要是有一句假话,便能立马生吞活剥了我。
  “这你都知道。”我朝他哈哈一笑,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怀疑方重衍今天吃坏了东西或者脑子进水了,竟一把将我扯进他的怀里,丝毫不顾我是他前女友而他已有现任女友的事实。
  他在我耳边低声说:“对不起,我应该相信自己的耳朵,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感觉。”
  他忽然用了三个很肉麻的排比,吓得我不禁颤了颤,想推却又推不开他,只能气急败坏地叫道:“方重衍,你又发什么神经!”
  “是,是我发神经,好端端的去相信别人说的话,去相信一件衣服而不相信自己的心。”他忽然变得很小马哥(马景涛)。
  “行了,方重衍。”司源将我们俩扯开,把我护在身后,“小淳现在是我女朋友。”
  我去,这情节可真是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啊,我都不知道我何时成了司源的女友。
  方重衍的眼神黯了黯,而我那反射弧超长的大脑终于想明白他刚刚说的话。他和我在一起是因为他对他的救命恩人有情,而和我分手是因为看到了江沅的那件破了个洞的黑色蕾丝旗袍,暂且不论他是怎么看那件衣服的,单是这些个理由,我便觉得很无语。
  “雅淳,”酒吧里的音乐很嘈杂,但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方重衍的声音,“对不起。”
  我虽动摇,我虽还不知廉耻地喜欢着他,但我心里也清楚地知道,我不能就这么不计前嫌的与他和好如初,就算他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我。
  “你可真够古典的,以身相许么?”我扯着嘴角笑着,“如果让我回到那天,我才不救你呢。”让你自生自灭,省得活着让我糟心。
  若是真心喜欢,又怎会因为一次救命之恩而放弃呢。
  方重衍,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让你真心的爱一次呢。
  司源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到了一辆车,早知道他有这本事我就不花费我那三十块大洋的打的费了。
  他送我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路无言。
  快到我家门口时,他忽然认真地问我:“不相信以身相许,那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呢?”
  我被他问的有些懵,想了会儿答道:“一见钟情应该只是好感吧。”我笑着看他,“怎么了,学长你红鸾星动了么?”
  他高深莫测地望着我,随即又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伸手拍拍我的头说:“好了,回去睡觉吧。”
  “哦”我迟钝地点了点头,心里似乎升起一种很奇怪的情绪。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里又出现司源那颠倒众生的笑容,我想我大概有点被美色所惑了。
  这一觉我睡得昏昏沉沉的,再醒来的时候,我竟然在酒吧的厕所里。
  当下第一反应就是——我可能被人绑架了,可是低头一看,却发现我身上穿着的竟是江沅的那件黑色蕾丝旗袍。
  我骂了句脏话,飞快地跑去酒吧后门验证我的推测。果然,我又看到了一群小混混围着那位泥先生,哦不,是方重衍。
  我高声骂了句:“靠,哪个王八羔子耍我!”有谁重生在三个月前啊!重生三个月前有毛用!姐一没出车祸而没关注福利彩票大奖,把我弄回来浪费粮食啊!
  我正在心里默默吐槽,却见一尊金光闪闪的老头子出现在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小姑娘,这是我们最近的一项福利政策,你呀,是幸运地赶上了大潮。我还没见过哪个重生的像你这么哼哼唧唧的。”
  我撇嘴不屑地说:“要重生也回小时候,重活三个月对大局根本没有影响。”要是回到以前,我一定拉着老爸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然后去参演各种电视剧,成为小童星。
  那老头子皱眉看着我说:“这可不是你自己昨天说的嘛。”
  “难道我说什么是什么?”我惊奇地看着他。
  老头子点点头:“这既是福利政策,当然更要让你们这些受益者满意。”
  “真的?”我乐颠颠地笑着。
  “但是重生的机会一个人只有一次啊。”他为难地望着我。
  我见他有些不乐意,眯着眼看他:“那你把我送回去,我不要这次重生机会了。”我想了想,补充说道,“你们这些工作人员不负责,我应该可以投诉的吧。”
  那老头子一听,五官就皱到了一起,忙笑眯眯的对我说:“别,别,我把你送回小时候,给好评,给好评成不?”
  我心里一乐,这才对嘛。
  “像你这么负责的,当然给好评了。”我乐呵呵地说道。
  “唉,最近你们这些人啊,给个重生又要穿越,给了穿越又要空间,真是不知足啊。”他摇着头叹气,满面愁苦。
  “对了,如果我不救那个人,他会不会死啊?”我想了想,虽然不想让方重衍让我糟心,但总不能让他白白送命。
  老头子看了我一眼,啧了一句:“女人啊,果然都是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哟。”
  呃
  他把我塞进一个电梯里,关门前瞥了我一眼,说:“那些人只是抢劫的,不是杀人。以后自求多福,别以为自己是重生的就是先知了。”
  “是,多谢老爷爷教导。”我送了他一个超大号的笑脸。
  


☆、第三章 与有荣焉(一)

    那老头子把我丢在了十三岁的年纪,可是这个时候,我那可爱的温暖牌老爸已经离开了我们,只剩下我和老妈相依为命。
  我连续三十天一直陷坚持不懈地咒骂那个不厚道的臭老头。听说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那么,我想我已经养成了每天清早起来骂上那个臭老头一遍的习惯了。
  终于,在我坚持了三个月之后,臭老头出现了。
  他乐呵呵地看着我,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小姑娘,生死有命,他自有他的去处。”
  那么,我又何必重生呢?
  我瞪着这个臭老头,道:“那你把我送回去。”
  臭老头赶忙摇着手:“使不得,使不得,你已经是报备过的重生人员”
  “那我就去投诉你。”我又用老一招威胁他,奈何这次并不受用。老头子“砰”的一声,就化成一只皮球从房间里弹了出去,走前还不忘开导我:“小姑娘,凡事有因才有果,你会在这里,定是有因缘。对你父亲来说,那样的结局未必不好。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我不得不佩服老头子强大的娱乐精神,竟然把自己化身一只花皮球。虽然我很想反驳一句:“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可是,他的话听起来也没错,也许我老爹此刻已投了一个好胎,其实也没有必要将他再硬生生扯回来,再做一次我的老爸,整日为我和老妈操着心。
  想通之后,我决定滚回床上,睡一个回笼觉。
  老爸是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的世,爸爸是B市的知名企业家,所以认识我们的人很多。而那时候,他们都会用一种怜悯的眼神望着我,似乎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但是,我却不喜欢那些眼神。也因为这样,在大学以前我几乎没有交到什么朋友,也因为如此,我才倍加珍惜那几个被我视为朋友的人。
  老妈艰难地维持着老爸留下来的公司,从被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女人到需要为几千个人的生计负责的董事长,我知道她走得十分艰难,而且收效也不多。
  从我十五岁起,公司就会走下坡路,到时候就会被其他虎视眈眈的董事蚕食光。我准备说服我老妈,卖掉老爸余下的大部分股份。
  显而易见的是,老妈不同意。
  “小淳,那是你爸爸唯一留给我们的东西,我们怎么可以说卖掉就卖掉呢?那可是爸爸一生的心血。”老妈站了起来,很明显不想和我继续谈下去。
  “老妈,你大学是学什么专业的?”老妈属于吃软不吃硬的典型,无奈我只好
  对她循循善诱,并且我也不打算再在这个城市继续待下去。
  陈文雅女士有些错愕,此刻的她依然比起九年后,要年轻许多。在老爸的照顾下,她如同一个还未长大的少女,也许就是日后为公司的日夜操劳,才让她在岁月中有这么明显的变化。
  “音乐。”她叹了口气,似乎明白了我要说什么。
  “外婆外公、舅舅阿姨,他们都是做什么的?以后谁能提点你,谁能帮你一把?”我看着她,我自然知道,外公外婆都是大学教授,舅舅和阿姨一个是工程师一个是公务员。
  “但是”
  “老妈,就连我也知道,这么多年你一直依赖着老爸。董事会里那么多的狼和老虎,你斗得过吗?”
  “难道连试也不试吗?”老妈委屈地看着我。我不禁想咆哮:到底你是老妈还是我是老妈啊!
  “我并不是说不要老爸的公司,”我组织了下语言,很诚恳地看着老妈,“我们家现在完全是家族企业,如果你不愿意全部卖掉,你可以卖掉一些,依然挂着董事长的名号,但聘请专业的团队来管理我们的公司,也可以,托付给叔叔管,你觉得怎么样?”老爸还有个弟弟,听说马上就要留学回来了。
  但老妈仍是犹豫不决地看着我,似乎还是下不了决心。
  自从老爸走后,我就肩负起了照顾老妈的责任,她有时很听我的话,但有时又倔得要命。
  “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看着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打算搬到A市去,这里我生活得很不舒服,所有人都把我当作了可怜孩子,如果你同意我的方案,我们一起搬到A市区,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搬去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老妈重重地叹了口气:“好吧。我答应你。”她噙着眼泪,伸手抱了抱我,语气有些伤感有些欣慰,“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还让小淳担心,妈妈真的很对不起你。”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安慰她:“我知道你很不容易,我们要一起渡过难关。”
  “好。”她重重地点点头,把我抱得更紧了些。
  老妈卖掉了一部分的股份,把公司暂时交给了爷爷奶奶,其实老爸最希望的不是公司能够存活下来与否,应该是老妈是否能够快乐地生活。
  他去世前,曾握着老妈的手,很语重心长地说:“如果遇到好的人,就嫁给他吧,比我差点没关系,只要能对你和小淳好,我就放心了。”
  从B市到A市乘汽车需要两个小时,过几年造了铁路,坐动车便只用四五十分钟。
  我安静地坐在副
  驾驶座上,没想到老妈的动作那么快,只用一个星期便把所有的事情整理好,一点也没有需要我操心的地方。
  我想,大概是她想通了,决定做一个称职的老妈。
  我望着前方似乎无穷无尽的灰色公路,想倘若重生在老爸还没去世的时候,倘若我终究没能改变老爸的命运,也许只是再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疼痛,再让老爸承受一次刺骨钻心的疼痛
  也许,这一切也都是缘分罢了。
  老妈开车,从来不用担心出事故,只用担心她开得太慢就可以了。在前没有车后没有车的高速上,她硬生生只开了45码的马力,还一个劲儿地问我会不会开得太快了?
  我们极不容易地开到了A市,天已经黑了,鉴于老妈有点路痴,这时候导航系统还未普及,舅舅专程开着车来带路,作为陈文雅的女儿我表示很汗颜。
  老妈是家里的老幺,出嫁前她被家里人宠着,出嫁后被老爸宠着,老爸去世后,大概就得由我和家里人宠着。
  但我还是希望老妈能找到一个像老爸这么宠她的人。
  大概宠着老妈的人也都是和我一样的想法,这不,我们才刚上饭桌,外婆外公、舅舅舅妈、阿姨姨父都开始竞相介绍起对象来,那个场面,啧啧,我还真是没见过。
  当然,老妈当场就拉下了脸:“小淳爸爸才过世一年不到,你们就想我改嫁,怎么对得起他?”
  老爸比我老妈大了十岁,对她极好。我觉得如果想找一个和我老爸一样的好男人,其实是有点困难的,鉴于我的经验。而且,我希望不是方重衍他老爸,虽然我对他老爸没有意见,但我对他很有意见。
  后来,大家伙把我的终生幸福拉出来说,诸如“万一以后小淳谈婚论嫁对方嫌弃我们小淳没有爸爸,怎么办?”之类的,才让老妈勉勉强强答应等安定下来后,去相个亲。
  我真的纯属炮灰,并且我有些悲哀地怀疑:难道我是一个炮灰的命?
  


☆、第三章 与有荣焉(二)

  陈家人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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