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螭吻-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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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殇,做笔交易如何,你放弃这次任务,我救你。”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会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猜到我的身份,故意受伤好从我手里骗暗部的解药,可惜我身上也没那东西,暗部的毒药大多是暗部专属药师特制的,每个暗部身上只配备一份对应的解药,如果是我中毒的话,我身边的每一个暗部都会把他的解药给我。
  所以,我要用的是另一种治疗方法——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外科手术。
  好歹本小姐也在医学院混了几年,以本小姐的超强人气自然是朋友多多,少不了有几个外科的尖子生,平常逛街吃饭的时候总能听他们说一些外科方面的知识,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动手操作罢了,危险是必然的,可是夜殇现在的样子不动手术还是死,也就不差我这么一点危险。
  你说让我叫黎血拿解药给夜殇?
  那你自己疯本小姐不奉陪,不说暗部是不能暴露的,暗部的毒都是专家自制,我若是拿出解药不就证明我和攻击夜殇的人是一伙的了吗,若是被发现我是女皇我以后还怎么安生,本小姐现在就已经够忙了,还没疯到浪费脑细胞给自己增添生命危险。
  我从头发上取出几根针,解下左手的护腕摊开,里面有一排锋利的手术刀,话说本小姐这纤细的手臂怎能能拿大刀呢,本小姐也没耍过剑,弓箭不方便随身携带,但本小姐不随身带点防身的利器实在不放心,思前想后,又薄又小又轻巧的手术刀就成了我的最佳选择,基于本小姐一直以来安全无忧,今天是我第一次使用它们,用得不好别见怪,有误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就好哦。
  然后我又拣了一些干柴生火,用火给手术刀和针消毒,也将空气中的细菌数量减少,尽量避免伤口感染的可能。
  在这里我想说,没酒精当消毒水真不方便,本小姐养尊处优,多少年没这么热过了,太阳那么大居然要本小姐在火堆边当烧烤,本小姐现在要告诉大家——一时脑热的同情心绝对是要不得的!
  麻醉剂就别想了,我不是药剂师,搞不出那东西,待会我要把他腹部的伤口割开,疼痛会使肌肉收缩,肠子流出来很妨碍手术啊!
  好在夜殇自己懂点穴也很信任我的样子,居然接过我的针就自己刺进脖子后面,用穴道麻醉。
  至于生理盐水,我只好用夜殇随身带的食盐混水,估摸着是那个比例,将就一下地用吧。
  最重要的是血液的问题,手术最常出现的就是伤患治疗中途失血过多而死,古代还没发明输血,我只好让夜殇先给自己点穴止血,能撑多久就是他自己的命了。
  “把你的命交给我吧。”
  只在显微镜下搞研究的本小姐第一次给人动手术,你要有死的觉悟啊。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六十一话 冒牌药师的手术(下)
     更新时间:2008…11…1 1:39:16 本章字数:3149


  手术顺利完成,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呃,中途割错几刀切出几块没被毒素感染的肉,十六年没接触过人体忘记内脏结构不小心割断了几条血管,清洗毒素的时候把没毒的血也清了出来本小姐真不是故意的,后来我也很努力地给他缝合止血了呀,在没有教授指导的情况下本小姐第一次动手术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已经很不容易了,“小小”失误就让我们华丽地无视吧!
  缝合着他身上比原来更大,对普通人来说已经致命的伤口,我在想怎么和夜殇解释我确实没有趁机杀他的打算,本小姐难得一次好心想救人,却把伤口变得更凄惨了,我开始考虑夜殇之前说过的话——现在找个风水宝地把他埋了不知道会不会太迟。
  夜殇,你安心地去吧,本小姐会让暗部悄悄给你修一座华丽的坟墓祭奠本小姐第一次手术对象的死亡,每年给你烧上几十个漂亮的MM纸人,你做鬼就不要来找我啊。
  我在心里双手合十地为夜殇念颂安魂咒文,早死早托生。
  “好了吗?”
  夜殇虚弱地动了动嘴唇,由于大量失血的缘故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但总算还有一口气在,估计他也是受过变态训练的人,这样的伤还能撑得下来,换到现代早就登报纸头条大大赞扬医学奇迹了。
  “你还活着就算好了。”手术无非两个结果——活着,死了。
  我边用清水洗掉手上的血,边赞叹他生命力惊人:“不过你暂时不能乱动,小心缝合的伤口裂开。”若有其他后遗症,本小姐概不负责。
  “真是神奇的医术”
  估计他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切切割割又缝合起来的感觉更神奇,本小姐觉得他能活下来也很神奇啊。
  “药师不都只会几样药草熬药汤吗,你真的是药师?”
  本小姐从来没说过自己是药师,只是你自己自作主张地那么认为罢了。
  “上回说好本小姐的身份应该由你自己去调查吧,别忘了你的承诺,你再行刺女皇受伤的话,你就是死我也要把你的尸体拆了!”前提是,你在暗部的攻击下还能留个全尸的话。
  看了看已经升上中天的太阳,难得人家辛辛苦苦赶完奏折,趁着时间还早出来一趟,本打算玩它一天的,现在好了,从太阳的角度来看,本小姐平白浪费了一个多时辰,都快赶上吃午饭了。
  “每次见你都受伤,我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的,都是你,害我耽误了不少时间。”
  “呵呵,看来我又给你添麻烦了。”他举起两根手指指天道,“我夜殇发誓,从今往后不再行刺兰臻女皇!”
  杀手的发誓可靠吗?
  本小姐懒得思考他的话里有没有水分,事不过三,如果他再敢跑来行刺我,别说暗部不给他机会,我也不会放过他。
  “丫头,要不要跟我走?”
  “哎?”
  “你的医术很特别,之前我以为死定了,本来看你是认识的人想让你给我立个坟的,你还是帮我把解不了的毒清掉,虽然不像药师的手法,但有此技术你将来一定能成名的,没必要非得做杀手这一行。”
  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是认真的,不过我的第六感也告诉我,黎血快要放冷气了,竟然当着暗部的面诱拐女皇,真够胆啊!
  “哎呀呀,大叔。”
  我恶劣地在他的伤口附近戳了戳,果然见他疼得眯起眼睛倒吸一口冷气。
  从肌肉弹性来看,他应该只到让人叫大叔的年纪,咱好心不用老头来称呼他吧,依体格比例猜测他也许会是个美中年,可惜我还没见过面罩下的脸,在没确定他是帅哥之前,他暂时对我尚无任何吸引力。
  “你刚才说的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你在诱拐良家女子哦,本小姐知道自己才华洋溢医术高超,将来一定是千人景仰万人膜拜的伟大人物,可惜我现在还没有离开皇宫的打算,你的邀请就继续留着吧,等你确定自己能活下去再找机会告诉我。”
  夜殇似有些惋惜,忍着疼痛咬牙道:“你有那样的医术何必要留在太医院受人白眼,你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离开皇宫吧,虽然我不知道你的主子是谁,但是这个任务太凶险了,我今天受的伤你也看到了,以你的能力要刺杀女皇绝对是不可能的!疼!丫头你谋杀!”
  谋杀的就是你!本小姐还没活够,还要继续让你们这些刺客伤脑筋,多亏有本小姐,你们才有饭碗,多亏有你们,暗部才有存在价值,事物的存在总是生生相息的!
  我拍拍手不戏弄他了:“大叔,你先不要说那么多话,把伤养好才是最重要的。”
  “你要笑话我也没关系,丫头,我知道你是个心太软的女孩,所以刚才我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你,结果你又救了我第二次,其实我想说,你一点也不适合干杀手这一行,趁现在不晚,回头吧。”
  我的心太软?他当是唱歌呢!(汐:古代没眼镜害人不浅,瞧夜殇大叔都把食人鱼看成金丝雀了!)
  “嗳,夜殇大叔,本小姐知道自己美丽绝伦、聪明睿智、温柔娴熟、绝代无双,你别太迷恋我哦,我该去玩了。”再待下去我怕会憋笑憋得肠子打结。
  “你”
  “夜殇,你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就此别过啦,不用太想念本小姐。”
  我确定衣服上没有血渍之后,将清洗干净的手术刀放回护腕里重新戴回左手上,右手将团扇举起挡住嘴边的笑意,快步走了开去。
  走出很远直到确定夜殇看不见我之后,我扶着身边的一棵大树,捧腹笑了起来。
  “嘻,太好玩了,我的心太软?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的心太软,哈哈,不行了,眼泪都出来了,啊哈哈哈”
  我的心若太软,兰臻和蘅国惨烈的战争都不知道是怎么打起来的;我的心若太软,早就废除暗部残酷无人道的训练了;我的心若太软,就不会从“归海淑人”变成“寒雪衣”;我的心若太软
  前世我的心也许是太软,才会进修医学院,我的初衷只是想治好风湿罢了,可惜我根本没有机会治好任何人就被我的世界抛弃了,会救夜殇,也许只是医学院老师传授的无聊医者神经在作祟吧。
  “吾主。”冰冷的语调一听就知道是黎血。
  “啊,黎血呀?”隐藏起来的黎血不知什么时候站到我的身后,“抱歉,我似乎救了个被‘绝命’杀伤的刺客,虽然不知道他的誓言可不可靠,但他似乎承诺以后不会再给你们添麻烦,暂时放过他吧,就当是我无聊得发慌想做点更加无聊的事,哈哈,我的心太软”
  “是,属下会撤回‘绝命’的追杀,是否仍由‘’追踪?”
  “当然,让‘’继续调查他,我不希望再有下次,偶尔扮演一下不称职的药师固然好玩,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兴趣了。”天晓得本小姐根本分不清药草,确实不称职啊。
  “说起来,居然被他逃过两次,‘绝命’最近是不是太松懈了?”本小姐一点也不乐意自己的生命继续受到威胁,“我不喜欢听自责的客套话,该怎么处罚该怎么训练我也不想过问,我只要你们用实际行动来给我保证——没有人能从‘绝命’手下逃脱!”没有人能威胁到我的生命!
  我双手抱胸,眯眼道:“你是一个称职的‘黎血’,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谨遵上命!”
  “等等。”我叫住正要“消失”的黎血,“走之前先告诉我,附近哪里有茶楼或饭庄?”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本小姐正在长身体的16岁,肚子容易饿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六十二话 我是太医?(上)
     更新时间:2008…11…1 1:39:16 本章字数:3019


  “哎呀哎呀,真够热的,还是山庄里好。”
  我坐在饭庄二楼靠窗的位置边等候上菜边抱怨,现在我总算明白暗部拿把扇子给我不是摆样子,而是真的有实际用途呀,好在饭庄靠湖而建,湖面吹来的风带着水气,总算有点凉意,但对于八年来天气稍热就往避暑山庄跑的我来说,一点点温度的差异都是难受的,显然饭庄的降温效果也不如避暑山庄来的清凉。
  本想喝口清茶消消暑,哪知被贡茶样刁的嘴硬是吞不下粗茶,一口茶水还没进喉咙就给倒吐了出来。
  我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皱眉道:“茶也好难喝,这个饭庄是怎么搞的,真的是专门招待达官贵人的高档饭庄吗?”
  “菜来了!”
  小二一声吆喝,几道油光闪闪的菜被端上我面前,我看得一阵反胃,不是菜做得不好,可就算菜的卖相再好也要考虑季节,这种艳阳高照的天气油腻的饭菜让人提不起食欲。
  我手里筷子在菜盘上走了一圈,一条鱼背上戳了几个窟窿,不禁皱了皱眉,正打算结帐离开回山庄去等晚餐,却见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上了楼梯之后就快步朝我走来,神色倨傲,看样子就是冲着我来的。
  本小姐有见过她吗?
  我将脑中有限的人物翻阅了一遍,确定她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机要大臣,而本小姐对小人物向来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她的打扮就叫一个诡异,大热的天别人巴不得清凉,她还不怕中暑地穿了套款式华丽的长袍,胸前挂满了金灿灿的项链,头上珠花簪钗光看我就觉得脖子沉甸甸的,浓妆艳抹,她走近的时候我忍不住加快手上扇子扇动的速度,我第一次知道古代的香粉竟也有杀虫功效,她走过的地方苍蝇一只不剩,逃不及的全躺到地上去抽搐了。
  我以为自己登基那天的打扮是受罪,没想到还有人更加夸张,并且很享受的样子,她是否神经不正常?
  像她这种不仅把庸俗写在脸上,全身上下都是地主婆模样,不知道是炫耀癖还是精神方面有某些疾病的爆发户,本小姐发誓绝对不认识,也不希望有任何认识她的机会,就连和她说句话都觉得丢脸啊!
  “哼,就是这小丫头占了余的位子?”她轻蔑地睨了我一眼,“连个随身的常侍都没有的穷酸丫头,哼,闪一边去吧。”
  我用眼角斜了她一眼,淡然道:“看一个人的档次,就看他跟谁在一起。”说着我的目光绕过她的肩膀看向她身后疑似用硫酸洗过脸的常侍,满怀同情地说,“这位可能经历过不止一场火灾的大叔,虽然你的脸让我见了就有拿箭射你的冲动,但你也不该自暴自弃地到一个连她自己都知道自己多‘余’又“愚”蠢的老女人手下虚度人生,当然如果你是因为家里穷吃不起肉,想来个望梅止渴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某种粉红色肥头大耳的动物就是靠一句‘哼哼哼’走遍全人间。”
  顺便补充一句,这女人的IQ比猪还低,竟然老半天了才弄明白本小姐话里的意思,表情顿一扭曲,脸上厚厚的底粉像下雪一样一抖一片。
  “你”她起喘地咬牙切齿,好半天才冷哼一声,“不过是个盘灵蛇髻,两鬓还要用水晶珠束住,连把头发放下来的资格都没有的小丫头片子,当然不知道‘余’是属于我们这些尊贵之人的自称,你现在要跪下来认错的话,余也许可以考虑放过你。”
  “尊贵?”
  本小姐还是“孤”呢!
  “余”好象是一品国夫人的自称,本小姐连“妃”都没有,哪来能够称得上“余”的外戚?
  “冒认皇亲国戚是大不敬之罪哦,果然是‘愚’啊,想死想疯了吗,真可怜。”我不胜唏嘘,古人都太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了。
  “确实挺愚蠢的,在下还是第一次听人把海浪钻石叫成不值钱的水晶珠,哈哈,白罗,你们兰臻的外戚可真够奇怪的。”
  刚从楼梯上来的男子听到我们的争吵之后不禁大笑,听口音应该不是兰臻的人,本小姐对中年偏近老年的男人没兴趣,无视,倒是走在他身边的男人有点眼熟,那个男人听见自己朋友的话不经意地转过头来,看到我的时候不禁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雪儿!”
  竟然叫“雪儿”,我忍不住对他多看了两眼,病恹恹却依然俊秀迷人,只要是帅哥照理说我是不会忘记的。
  “你是”
  不等我询问,我面前那个女人就欢喜地扑过去:“白王爷!您来得正好,请您做主啊,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竟敢藐视皇族,还辱骂余,您一定要重重地办她!”
  “咳咳”
  “哟,这世道恶人先告状的不少呀,也不知道是谁不知死活地藐视皇族呢,我国什么时候出了个国夫人,连我都不知道。”我看了一眼咳嗽不止的寒白罗,好心出声,“大家都知道白王爷身体不好,你还抹了呛死人的劣等粉跑到他身边,莫不是想谋杀?”
  “下贱的丫头,你说什么!”那女人眼睛都快喷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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