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河图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你敢不敢,抱一抱-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仇记者,不好意思,这种假设的问题我不回答。”
  
  再看光速冲向男厕关上隔间门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然后脸红到了耳根坐在马桶上摸着小心肝大口喘着气的闫子弈,心中仍然有平复不下来的躁动。
  他虽然在国外长大,可也就牵过几个女孩子的手,亲吻已经是最大的极限,别的他可真是从来想都不敢想。
  他的想法是,那种事想了就会不淡定,不淡定了就会做,做了就是没原则,没原则的结果就是得负责。
  而今晚,他面对余欢这样□裸的言语调戏,以及那暧昧得超过他接受范畴的肢体接触,他不淡定了。 
  一想到待会儿还得回去面对余欢,他就巴不得从这里刨个洞钻进去打死不出来。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他听到厕所门被打开的声音,期盼着千万别是余欢来找他,就听有两个人交谈着走了进来。
  
  “朔司玩烂的人了,还敢来这边占个茅坑不拉屎,现在早不是他那个时代了,难得他还指望有人敢来点他台?”
  闫子弈听到 “占着茅坑不拉屎”这句话,看看自己的状态不免有一些代入感,这时他听到水声,另一个人说:
  “所以我说这几晚来找他那男的,肯定是他自己找来撑面子的。买酒的钱不定还是他自己掏的,没办法,总不能每天一个人来这干坐着。”
  
  “屁!他哪来的钱?外面不是说他被朔司扫地出门净身出户了么?不然他老胳膊老腿的干嘛还出来卖?”
  “那晋哥怎么想的还给他弄个办公室?还专用厕所呢!助长他的气焰,他以为他还是以前的那个余欢,眼睛长头顶上,拽的二五八万。”
  听到余欢两个字,闫子弈这才知道他们说的是谁,心中不禁有点百味杂陈的感觉,这时又是揪纸巾的声音:
  
  “哈哈,你就等着看吧,他熬不了多久。”
  “哼,我就等着月底排行榜出来,那时候他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哈哈哈!没错。”
  
  终于听到关门的声音,那两个人离开了洗手间。而闫子弈在厕间内,把他们刚才的交谈听得一清二楚,此刻他拳头紧紧攥着,只觉得愤怒。 
  他从小是个脾气很好的人,此刻却要强忍着想冲出去把拳头狠狠砸在那两人脸上的冲动。
  虽然他清楚知道余欢的职业,却一直打心眼里尊重他,他们虽说认识不久,可余欢的骄傲,余欢的自信,余欢的品味,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令闫子弈迷恋甚至崇拜。
  他一直觉得人虽有三五九等,但只要自尊自强,无论是什么出生什么身世,都是第一等。名贵的小猫小狗固然很多人喜爱,但他更是在他的宠物诊所看过太多为了自家的杂种串串抑或欢喜抑或忧愁的人,小猫小狗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可他真心欣赏的余欢,竟在那两个人的嘴里就变得那般别有用心那般龌龊!他非常不服气! 
  
  当余欢看到闫子弈气势汹汹走回包厢时,被吓了一跳,心说这乖宝宝又是哪根筋不对,之后立即纠正自己,他哪根筋都不会。
  闫子弈拉起他的手把他从沙发上拉了起来,也不理会旁边还有个仇昧,就说:
  “跟我走。”
  余欢想甩开他的手,却发现这大个子力气很大,完全甩不掉。眉头一蹙,不耐烦道:
  “你干什么?去哪?”
  
  闫子弈眼睛红红,看在余欢眼中让他显得更像一只兔子,兔子却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不要问,跟我走!”
  说着便不由分说拉着余欢往门外走,余欢朝张大嘴坐在一边看戏的仇昧狂打眼色,仇昧这才反应过来,想了想,给了他一个亲切的热烈的充满鼓励的笑,并握了握拳。
  余欢差点没被气死,就被不知道发什么疯的闫子弈连拉带拽出了包厢,穿过店面,出了门口,直接拉到停车场想把他塞进车里。
  余欢手死死按住车门不肯上车,怒视闫子羿。刚才大庭广众他面子至上不好怎么反抗,现在停车场没什么人,他按着自己被抓疼的手腕,终于发火了:
  “你上个厕所鬼上身了吗!”
  
  闫子羿看着余欢极度不悦的脸色,眼神复杂,低头去看他的鞋尖,组织了半天语言也没想明白该怎么说,脑海里全是那两个人的交谈。
  ——“买酒的钱不定还是他自己掏的。”
  ——“不然他老胳膊老腿的干嘛还出来卖?”
  ——“我就等着月底排行榜出来,那时候他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他正不知从何说起,却看余欢转身想走,脑子一热一把拉住,被狠狠甩开,他锲而不舍又去拉。 
  这次,余欢挣了半天没挣出来:
  “有完没完!想演琼瑶戏找别人去!来这捣什么乱!我没兴趣也不想陪你这种小鬼玩!”
  
  “我不是小鬼!”
  闫子羿听到他这话显得有些激动,望着余欢愠怒的脸,“我也不是玩。。。”
  余欢瞪着他看了半天,他的眼神坚定,却有说不出的悲伤,以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有口难言。
  余欢叹了口气,看了看左边一辆缓缓开走的车,又看了看闫子羿:
  “好,你不是玩,我知道了,我可以走了吗?”
  
  闫子羿拼命摇头。
  余欢耐着性子,又说:
  “你回去吧,回去洗澡睡觉,明天起来找个正经女孩子吃饭逛街看电影去好么?”
  他还是用力摇头,什么都听不进去,抓着余欢的手就是不松。
  余欢看着他,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那…你是想跟我上床?”
  
  “阿?”
  闫子羿这边刚反应过来,也不待他不知所措,余欢已经倾身向前,一手勾住他的脖子,主动抬头吻住他的唇。
  他心中一个灵机,极其震惊,马上感觉到那人温热的舌尖滑进他的嘴唇,他全身僵得笔直动也不敢动。那灵活的舌头扫过他的牙齿,在他嘴里肆虐游移,余欢的眼神性感勾魂,他几乎要看痴了。
  没有给他回味的空隙,这时余欢突然笑了出声,放开了他。
  “看,你连接个吻都不会,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句话,让他再没办法摇头,他依然站在原地看着余欢,显得特别难过,可亦他始终找不到理由去反驳。 
  余欢终于轻易拨开了他的手,一眼也不再看他的脸,转过身便要走。
  闫子羿脱口而出:
  “我不会放弃!”
  
  “你随意,但我不会应酬你。”
                      
作者有话要说:说起来,这两天在单曲循环的一首歌,叫《时光倒流20年》。这是一首关于时间的歌曲,算是即使在南粤地区也比较冷的粤语歌。当中我最喜欢的几句歌词是——“当时是谁对你凝望过,是否真的比我多?再演一演可以么?”“多么妒忌你昨日同过的窗,早些看到你美丽模样。”我觉得,爱这种东西,本身纯粹美好,但是一旦爱上,就会有不同的情绪随之而来——比如嫉妒。我嫉妒你曾经的同桌,嫉妒曾经凝视过你的人,嫉妒当年和你一起逛公园的那一个。然而我却无法回去,无法回去与你一起分享你的人生。




☆、你好,约瑟

  廖晋叫那只小狗约瑟,这是某个宗教传说中一个年幼时被兄长卖掉的小男孩的名字。后来小男孩长大了变成埃及的宰相,当然廖晋倒不是真希望它长大后变成宰相,在它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狂叫并冲过去想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结果一头撞镜子上之后。
  这些天他们在同一屋檐下相处得还算不错,虽然一开始廖晋早上起床会不小心踩到它的尾巴,但这个问题现在没有了,因为它现在睡在廖晋床上。
  其实廖晋很想告诉它,作为一个人类,我并不享受每天晚上睡着睡着被小腿麻醒,然后发现自己的小腿上压着一只四仰八叉的狗这件事。 
  而作为一只狗,你非要把狗盆里的狗粮咬出来十几颗放在地上,欣赏一番觉得挺满意了心里挺美了再把盆里的吃掉,把地上的留下,你不是有强迫症,就是处女座,而我个人,和处女座是沟通不了的。
  还有,你主人我,虽然年轻的时候打架蛮厉害,但毕竟也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频频招惹隔壁一楼那只藏獒,它拿你没办法是因为它被锁在家里,等到有一天它真的出来了,我就是去跟玄魏借把枪来,也不能保证救得了你。
  廖晋一向认为,连倒烟灰缸这种事情他都觉得麻烦,养宠物这件事就更加不适合他。所以每当晚上腿被压麻的时候,他看着天花板,就会在想——如果不是看在你前几天为了帮我报仇,给了玄魏一口的份上,我一定把你全身毛剃光拉大街上供人围观。
  
  约瑟并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危险人物,并对它蒙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所以它依然是每天有饭就吃有屁就放,看到玄魏就汪汪汪。
  对,它不喜欢玄魏,它觉得玄魏也不喜欢它,不然他不会每次一进门看到它就两眼放光抓住就咬,虽然他从来没真咬过,但约瑟后来每次听到他的脚步声都还是会躲桌子底下。毕竟,革命的火种是需要保留的。就算玄魏指着它笑,它也忍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玄魏不止喜欢咬它,还喜欢咬它的主人。但是咬的部位比较单一,只有嘴,最让它鄙视的一点是,他竟然还伸舌头。它偷偷观察过好几次,每当玄魏试图想咬别的地方,苗头刚起来,就被主人无情扼杀了。
  于是它知道了,主人才是老大,跟着主人有肉吃。
  主人嘛,虽然很少温柔地呼唤它的名字,一般叫它都是“喂”或者“过来”,但是它知道,他其实是一个温柔的人,比如它每天早上装睡的时候,主人醒来偶尔会温柔地摸着它的脑袋,它偷偷看过,主人总是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就算头发乱乱也很美,却总是有点落寞的样子,估计大概是饿了吧,所以它每次开饭,总会事先留一点出来孝敬主人,倒是主人从来不吃就是了。主人在午后帮它洗完澡之后,会把它放在阳台一张小圆桌上,让阳光洒在它身上,用吹风机帮它吹干。主人的手指很修长很好看,仔细拨弄着它的毛发,在阳光下表情认真,却无限的柔和。

  主人其实笑起来很好看,但是很少笑,除了偶尔玄魏在的时候,玄魏会在主人耳边说些什么,主人听到之后会狠狠瞪他,可转过身在玄魏看不到,或者离开了以后,他却会微笑出来,是那种温暖的好像温牛奶那样的笑,所以虽然它心里是有一点嫉妒玄魏,玄魏一来它就巴不得他快点走不要霸占着主人,但是玄魏一离开,它就想玄魏什么时候再来。
  为了让主人一个人的时候不要那么可怜孤单,约瑟做了很多事情。比如趁主人睡觉的时候蜷缩在他腿上,给他温暖,让他知道自己并不孤独,约瑟觉得这不算什么多伟大的事情,能为主人做一点点事,细节处着手,效犬马之劳,它是非常非常乐意的。
  又比如它会在主人牵着它散步的时候,对着别人家栏杆里的藏獒狂叫示威龇牙咧嘴,在藏獒面前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圈,在藏獒家的外围墙角翘起脚尿泡尿,再跳起来用后腿狂刨土,边刨边对着藏獒叫嚣。它认为,在主人面前就必须表现出自己英勇无畏的一面,不用保留不要害羞,这样才能让主人认可它是一只可靠的、能给人安全感的、能够看家护院的好小狗。
  它想告诉主人,玄魏那小子不在没关系,我会保护你,虽然我爪子比较短没办法拍胸口保证,但是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你看。
  
  廖晋白天大概下午才出门,晚上一两点回家,他不在家的时候,会帮约瑟开着灯,但是卧室与厨房是紧闭的,并且明令禁止它靠近,就在它上次从厨房垃圾桶里翻出一根骨头藏在他枕头底下之后。
  
  这天晚上他回到家是两点半,打开门就看到约瑟朝他直扑过来上蹿下跳欢迎他,他每次看着它摇得频率如此之高的尾巴,都会想,如果国内用狗尾巴来发电的话,大概它们尾巴一摇整座城市都能点亮。
  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家只是一个休息的地方,而现在每每多了份牵挂,会想约瑟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又在啃自己的爪子啃得津津有味呢?是不是又在阳台和楼下的藏獒对骂呢?
  每次想得出神,当反应过来的时候,看着仇昧“你他妈到底是怎么样”的表情,廖晋感觉卧槽,自己这是当妈了。
  他帮约瑟洗了狗盆,换了食用水,约瑟一路摇着尾巴跟进跟出,一副怕在家里把他跟丢了的样子,这种被无限需要着的感觉,廖晋觉得特别奇妙。
  “好啦,我给你弄吃的,今天买了点牛肉。”
  他这么跟约瑟说着,约瑟甩着尾巴眼睛闪亮亮盯着他,一脸求抚摸的样子,他正想蹲下去摸摸它的脑袋,这时门铃被按响了。
  约瑟马上警惕地叫了一声跑到门边守着,对着门缝左闻闻右闻闻,廖晋心想这个时候能有谁,把牛肉拿到厨房放好,走过去打开门。
  当看见来人的时候,他完全怔住了。
  
  只见憬翊站在门口,微笑着看着他:
  “晚上好,小晋。”
  仍然是那么优雅有礼,即使是半夜三点闯到别人家里。
  现在这钟点应该是快“早上好”了吧,廖晋这么想着,打开了铁门,也是回以微笑:
  “怎么这么晚?”
  “刚好路过你家楼下,就想来看看你。”
  憬翊这么说着,走了进门,看了看跑到他脚边转圈圈,好奇地摇着尾巴表示欢迎的约瑟,他笑着对廖晋说,“上次见了两次面总共也没说几句话。”
  
  廖晋礼貌地点了点头,心下觉得这事儿不对劲,但也还是把他往里领:
  “进来坐吧。”
  “你一个人住吗?”
  他进了屋环顾了四周,看向廖晋,“玄魏今晚没陪你?”
  廖晋听他这话说得特别自然,就好像是在问“你吃饭了没有”一样,而听在廖晋耳朵里,“吃饭”两个字自动换成“吃。屎”。
  但他也很自然地回答:
  “他今晚好像跟龙哥他们喝酒,我也不清楚。”
  憬翊拿过沙发上的抱枕,用手指描绘着上面的花纹,说:
  “你要管管他,他胃不是很好,不能喝太多酒。”
  “我看他自己有主意,要真喝疼,以后也就收敛了。”
  其实廖晋想说我又不是他妈,不过当然没这么说,看了看约瑟趴在他脚边自顾舔着自己的肚子,突然话锋一转,“倒是你,身体不是很好,怎么不早点休息?”
  
  憬翊看着他,淡淡笑着,若无其事避开他的问题:
  “听说养狗的人都是害怕孤独。”
  廖晋看着约瑟笑了笑,抬头对他说:
  “这个见仁见智吧,有些人孤独,就算养一家的狗,也照样孤独。”
  憬翊品味着他话中的意思,点点头:
  “也对。”
  两人相视而笑,而后廖晋说:
  “你想喝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
  憬翊换了换交叠的双腿,又问,“听说你家人不在这边?”
  
  虽然他说不用,但廖晋还是帮他倒了一杯水:
  “恩,我家就我一个。”
  憬翊说:
  “跟玄魏一样,你真坚强。”
  “是吗?”
  廖晋笑了笑。
  “你真的很坚强。”
  憬翊强调道,“发生了这么多事,如果是我,肯定没这种本事,还能自己做老板。”
  对于他的赞叹,廖晋只是回以微笑,没有回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