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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木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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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你不是本来就要请客吗?请我喝完这顿酒你的钱包也该空了,还不如把它让给有需要的人。”什么样的主人就能教出什么样的狗,我在曲邵华的熏陶下也变得油嘴滑舌起来。
D&S是我们这种学生阶层勉强能消费起的中端酒吧,它定位的群体应该是那些活跃在写字楼里的年轻白领。之所以说它勉强,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消费一次大概需要把本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三贴进去,然后在剩下的29天里缩在食堂啃馒头。
来D&S的学生族只分两种,要么是像沈岚这种生活小资的孔雀女,要么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屌丝男。真正的富二代和成功人士往往会去湖对岸的那家“L'amour éternel”,曲邵华曾带我进过几次,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家的招牌是怎么念的。
——如果你想让自己显的很高端,最好去认认真真学几句法语。
我没有带银行卡出门的习惯,所幸身上还装着包总早晨留下来的那笔钱,否则我大概只能给曲邵华打电话——恬不知耻的请金主来付账。
快到10点的时候我终于把沈岚拉到了学校后门,再往前走就是鹭大的宿舍区。她喝醉了,竟然抱着路灯的柱子不肯松手,我也只好陪她一起站在昏黄的灯光下。不远处的海上飘着薄薄的雾气,周围安静的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我听见自己的身体里传来某种细碎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飞快流逝……
有什么在我的唇边啄了一下。
我回过神,沈岚在我面前疯疯癫癫的叫着,“亲到啦,被我亲到啦……”
我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嘴,碰到的只有唇角的伤。
我笑着看她。我的青梅竹马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望着你的目光比天上的星星都要亮。她陪我荡过秋千骑过旋转木马,还会在我赢走她的卡片时狡猾的哭个不停。我看着这个曾经的假小子一点点长大,抹去了脸上的泥巴涂上精致的妆容,将短短的蘑菇头留成飘飘长发,脚下的帆布鞋变成了精致的高跟,飘逸的长裙取代了千年不换的牛仔衣……时间总是最好的魔法,它能让脏兮兮的灰姑娘变成人见人爱的辛德瑞拉,也能让一个连马路都不会过的小丫头成为气场强大的女王殿下。这个有点儿任性有点儿刁蛮的姑娘就好像是那朵生活在B612星球上的玫瑰花,她的身上只有四根不算锋利的刺,却敢天真的叫嚣着:“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如果没有曲邵华,我大概会娶她。可我只能笑着,看她在我面前慢慢的蹲下身去,双手抱臂……我也陪她蹲了下来,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宠溺的揉着她的头发。
“我的小公主,你知道自己亲的这张嘴,一般被用来做什么吗?”我到底做不了她的小王子,这双被蒙上了浅灰色风景的眸子,再也回不到当初的通透纯净。
我以为她听不懂,可也许我错了。
我看着沈岚一点点抬起头,用那双因醉酒而略微充血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顿的说,“总有一天”她又重复了一遍,“总有一天,我要把那些伤害过你的人,全部扔到装着福尔马林的玻璃罐里。”
她站起身,跌跌撞撞的走进校门。那一刻,她的背影像从天而降的复仇女神……
作者有话要说: B612是《小王子》中提到的星球,也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个章节的时候我有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第 10 章
(10)
我从不曾告诉过任何人:每次站在过街天桥上,看着脚下连成线的车流时,我总会努力的克制住自己向下跳的冲动。是的,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过死,最初是因为难过,后来只是单纯的不想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就此定格,或是化作湖畔边的一只水仙,那里会有自恋的少年纳西塞斯与我为伴;我也想过做一朵高枝上的木棉,用沉默去注视这个如炼狱般的人间。
我在桥上趴了会儿,然后用身上最后的一百元打车回家。说是家,也不过是母亲留下来的房子而已。她去世的那年我还在读高中,法院方面也没有联系到任何能够照顾我的亲属。曲邵华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他成了我名义上的监护人,也确实承担了对我的抚养义务,只是我为此付出的代价,远远比他给的还要多。
开始的那段时间他表现的像个有暴力倾向的疯子,一语不合就会拳打脚踢,有时还会拽着我的脑袋往墙上撞。这个神通广大的男人还从一家三级甲等医院里开出了正儿八经的诊断证明,我就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一个因家人去世而重度抑郁的精神病人。等我发现不对的时候他已经为我办好了休学手续,名正言顺的将我囚禁在家。
被曲邵华强|暴是半年后的事儿。那天他刚从医院回来,身上还沾着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他一进门就开始往嘴里灌酒,一边喝一边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没有几个孩子能够在别人说自己的母亲是“路边欠操的母狗”时还能不动声色,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也跳起来回骂,曲邵华没费什么力气就将我按到地上……
“她只是个孩子,能有什么错?那个贱人凭什么也想杀了她?……”衬衣的扣子在撕扯中蹦到了沙发底下,腿上的裤子也被恶狠狠的扒下。我疯了一样的挣扎,直到钻心的疼痛让我再也说不出话。
那天晚上我开始发烧,并且拒绝吃任何东西,至少当时我是真的想死。几天后我因昏迷被送到医院,曲邵华在我睁眼后就把吊针粗暴的拔了下来。他揪着我的衣领走出病房,开车将我带到一家高档的夜总会内,曲邵华似乎和那里的人很熟,我们在大堂经理的带领下直接上到最顶层。
“你可以自己选择,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曲邵华要我自己决定。
没有选择。
是乖乖去做曲邵华一个人的性|奴|隶,还是像那个被吊在铁环上的男孩儿一样,在大庭广众下接受陌生人的折磨。
这根本不需要选择。
我们达成了口头协议,他同意让我继续上学,我答应做他的性|爱娃娃,此后的几年我们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根本无法满足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要求,曲邵华会突发奇想的要我脱光衣服在车里手|淫;或者成夜成夜的播放同一部GV,要我学习里面那些不堪入目的动作讨好他。药物、皮鞭,他总有办法让我乖乖听话,再将我的尊严狠狠踩到脚下。之后的日子里我不再挣扎,只是沉默着完成他的每一个奇思妙想,曲邵华或许也觉得无聊,那些变态的要求倒也渐渐少了许多。
在那些年里唯一能让我提起劲的事情只有学习,我总想着高三结束后就可以去外地上学,也可以从此远离曲邵华。
知识改变命运。在许多情况下,这都是一句用来安慰人的鬼话。
高考时我发挥的还算不错,除了几所985院校没什么希望外,其它级别的大学应该可以让我随意挑。只可惜曲邵华早就看透了我心中的如意算盘,他迫使我断掉跟外界的一切联系,还拔掉了家中的网线禁止我填报志愿,除非我同意报考本市的高校。我们就这样僵持到第一批志愿填报结束,直到进入征集志愿的阶段我才彻底服输,把验证码和准考证扔给曲邵华让他自己挑。我需要有学上,可既然不得不留在鹭市,不得不留在曲邵华的身边,在哪里读书对我都没什么区别。
曲邵华出奇善良的为我选了鹭大,这是最能对得起我高考分数的学校。录取书上我的专业是旅游管理,曲邵华向我解释这是他们唯一可选的征集志愿。入学一个月后我请求他利用手中的人脉将我调剂到中文系,从此也开始了我大学四年混吃等死的生活。
……
或许是因为酒精的缘故,这些早已沉埋在心底的往事又统统浮出水面,我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喘着气,旁边的大门却在这时吱吱呀呀的打开。曲邵华正侧着身站在里边,冷冷的对我说:
“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向大家承诺的两个章节就此完成了,我也可以安心去睡觉了。晚安。
☆、第 11 章
(11)
我坐着没动。
曲邵华大概是对我的犹豫感到相当不耐烦,他又朝外走了几步,用手捏着我的后颈将我提了起来。
“别发呆了,快进来。”他将我推进屋,又转身把门轻轻带上。
我不是在发呆,只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曲邵华在鹭市的南北两面各有一套公寓,北面的那幢还是面朝大海。如果他想做什么只需来个电话,纵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放在眼前,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先去他那边。
大概是我眼里的疑惑表现的太过明显,曲邵华也开始一本正经的向我解释:他说自己是在附近谈生意,只因为时间太晚才想要住到这里。我家所在的位置基本可以被看作是鹭市的城乡结合部,附近能够用来娱乐的场所只有几间小规模的KTV。市中心有那么多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酒店,城郊处也有无数隐蔽雅致够创意的会所,我确信任何一个值得让曲邵华亲自出马的人,都不会有勇气请他来这种寒酸的地方做买卖。
拆穿曲邵华的谎言只会让他恼羞成怒,我敷衍的应了几句,还悄悄的挪了挪身子,徒劳的想要挡住母亲的遗像。曲邵华第一次来我家时就用杯子砸破了相框上的玻璃,我跑了很久才找到能够修补它的地方,如果他今天心血来潮的将照片撕个粉碎,恐怕谁都无力回天。
曲邵华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卧室。
我磨蹭着走进房间,他正靠在床上翻着我的漫画书,嘴边还挂着一个嘲讽的笑容。
“你要真喜欢这些东西”,他指着封面上那个只穿了内裤的性感女郎对我说,“下次去日本我给你带一打回来。”那本漫画其实是老大送给莫非言的,两年来他一直在坚持不懈的往老三手里塞这些乌七八糟的玩意儿,试图纠正对方扭曲的“三观”,可沈郁桐的好意几乎全被莫非言不屑的扔了回来。这本书的来历太曲折,我也不好向曲邵华解释,只能迅速的将书从他手里抽了出来,转身递给他一本高尚的《罪与罚》。
曲邵华没接,而是继续抬着嘴角嘲笑我的无知,“你能不能拿本我没看过的书来?”
我回头看了看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心想这里还有什么会是曲邵华没看过的,犹豫了半天,我又把那本握在手中的漫画扔了回去。
“你继续看吧,我去洗澡。”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曲邵华已经睡了。他没有拉上窗帘,任由冷冷的月光悄悄撒在他的眉宇间,也照的屋内一地冰凉。我站在床边,安静的看着这个连睡觉时都会紧锁眉头的男人:
如果没有当年的那场事故,他会站在鹭大的讲台上,站在能够容纳一百多人的阶梯教室内,从容不迫的写下一行行漂亮的粉笔字,他的妹妹会百无聊赖的趴在窗前,等待铃声响起的那刻与他一起回家……
他会在怀中抱着自己的真心爱人,旁边的婴儿床里会有软软的小生命咬着指甲,在需要引人注意的时候用哭声招来爸爸妈妈。他会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最后在静好的岁月里迎来人生暮年,用平和的心态去直面所有无法言说的情感……
而现在,他正孤零零的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一缕照在他身上的月光,好像时刻都会连同他冰冷的肌肤一起碎掉。
我沉默着爬上床,侧身睡在曲邵华的身边。他动了动,用胳膊将我从身后搂住,浅浅的鼻息喷在我的脖子上,弄得后颈一阵阵发痒。
“离那姑娘远点儿。”曲邵华的声音近乎耳语,但在这悄无声息的寒夜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我后天要出差。”他的臂膀在我身上紧了紧,“等我回来。”
他说:“等我回来”。
我大概能够理解曲邵华的心态,猫猫狗狗的养久了也会培养出些感情来,更何况是像我这种比宠物更听话的存在。
曲邵华是养过猫的人。那个无知的小东西总会在他忙碌时毫无眼色的哼哼叫唤;无聊时喜欢抱着窗帘荡秋千;每次被打了都会愤怒的冲进书房,一边跳上沙发抠着上面的真皮靠背,一边瞪着滚圆的眼睛朝主人大肆挑衅……可是我不会,我只会在曲邵华需要的时候才出现在他的面前,像最好的钟点工那样进行家政服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能在床上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高难度动作……
曲邵华一度将那只毛色难看脾气糟糕的猫咪宠上了天,可再细致的照顾也不能阻止它一天天的蔫下来。他带自己的宠物去看兽医的时候我也在,医生向我们解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病因,最后明确的表示:这只猫没救了。
我至今都还记得,曲邵华是怎样顺着猫的毛发,同时冷静的对医生说:“安乐死吧。”
那个可怜的小家伙还在用柔软的舌头舔着他的掌心,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人判了死刑。
那一刻我感到深深的悲哀。
“你听到了,它没救了。”回去的路上我的眼泪一直停不下来,曲邵华还难得好心的向我递了面纸过来。
对,它没救了。可如果我是它的主人,我会将那只可怜的小猫带回来,而不是放任它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等待生命终结。我会让它知道自己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被主人抛弃,我会抚摸它柔软的皮毛,耐心的陪在它的身边,直到那双灰褐色的眼瞳再也焕发不出任何光彩……
我已经想不起当时的自己对曲邵华说了什么,可我记得那一路他再没说话。隔天他扔掉了屋子里所有的猫咪物件,也包括那张被抠的破破烂烂的真皮沙发。
我也是曲邵华名下的一只宠物而已。
那一天,我从那只被遗弃的猫咪身上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命运。
而今夜,曲邵华却像最温柔的情人一样在我耳边低声呢喃:等我回来。可倘若有一天我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他又会将我如何发落?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12)
不管怎么说,曲邵华的离开都使我微微松了口气。他没有告诉我这一趟要去多久,可从那晚算起,我们已经有整整三周没再联系。这段时间我一直呆在学校,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简直将人压得透不过气来。我几乎每晚都要在书桌前坐到两三点,一遍遍的重复着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乌拉诺斯、克洛诺斯、赫耳墨斯、哈得斯……这些绕口的名字背到最后只让人觉得一心想死。
——和那些平日里累死累活的理科生相比,中文系的生活就好像是洗脚水:平时让你爽一爽,考试让你喝下去。
4月29日下午,最后一门考试结束。铃声响起的那刻周围一片哀嚎,我清楚的听见坐在身后的老大恨恨的骂到:操。本场的监考人也是这门课的任课老师,她一面快速的从我们手中抢走卷子,一面严厉的指责我们平日太不用功。
回到寝室的时候老三已经将游戏打开了,我站在一旁看他杀的不亦乐乎,直到老大骂骂咧咧的走进屋来:
“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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