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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权贵-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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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挥舞着巴掌向夏小洛打去,夏小洛眼明手快,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然后捉住他的双手,紧紧握着,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几乎要哭了,道:“钟先生,想不到,您您您呜呜呜你竟然会和我握手!我今后一年要不洗手的!您您呜呜呜您就是传说中的财神啊!和您握过手,沾了您的财气,再去去打麻将,那是逢赌必赢啊!”
    暗地里,夏小洛却运足少林气功,手中暗暗使劲,钟奇谋只觉得自己的双手好像被钳子夹着一样,除了疼,他还是疼啊!
    眼前这个少年的手劲要比常人大两三倍都不止!疼得他暗中吸了两口冷气,想甩开却怎么也甩不开。
    那当然了,夏小洛的身份现在相当于少林武僧(编制外)啊!!
    夏小洛继续装作一副见了亲爹的无耻表情,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感动地道:“钟先生,您知道我最崇拜谁么?第一名是您,第二名才是比尔盖茨啊!您,好比一颗红太阳,光芒万丈”
    最后,这厮直接唱了起来。美声,有没有?中气十足,有没有?感情充沛,有没有?
    蓦地,夏小洛脸上的表情陡然一变,装作十分痛苦的样子,身体不住痉挛,很凄惨地叫了一声,嘴里连连求饶,道:“钟先生!啊啊啊我的手好痛!好痛!好痛啊!求求你手下留情,不要握我的手!”
    钟奇谋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错啊,觉得手骨要碎裂一般,钻心地疼,
    情急之下,他飞起一脚向夏小洛踢去,夏小洛眼明脚快,一脚踩中钟奇谋的脚面,直接踩在地上,用上几分力气。
    同时惊呼一声,很无辜很委屈地道:“啊!钟先生,你踢我!你你你你怎么忍心?”
    如果在配上点眼泪,擦,那简直就是影帝啊!
    这下可激怒了李鸣教授,白色的头发气得微微颤抖,他瞪着钟奇谋,大喝一声,道:“钟先生!住手!这里是中央财经大学!不是你们大德集团!”
    在他看来,分明是因为夏小洛和魏金和他儿子起了摩擦,因此钟奇谋怀恨在心,在粉丝过来表达崇拜之情的时候,趁机捏人家小孩子粉嫩柔弱的小手!
    这也太没风度了!心胸太狭隘了!
    钟奇谋的双手被夏小洛紧紧地握着,一只脚被夏小洛死死地踩着,关键是都很疼啊!
    钟奇谋郁闷得要死,嘴里“嘶嘶”地吸着凉气,道:“李教授,不是我握他,而是他握我!我好疼啊!哇哇”
    李鸣教授一向很爱护自己的学生,要是有拐棍在手,肯定直接敲钟奇谋的脑袋了。
    他给了钟奇谋一个很中肯的评价,这厮不单没风度很狭隘,而且,很虚伪!
    欺负人家小孩子,还装作被人家小孩子欺负的样子!真是流氓禽兽,不,连流氓禽兽都不如!
    玩够了钟奇谋以后,夏小洛才徒然放手,然后如同一条见了猫的小老鼠一样,装作很害怕的样子,闪在魏金身后,露出一双惊恐而纯洁的眼睛。
    钟奇谋也恐惧地看着他,觉得看着怪物一般,他知道自己遇见了一个奇人!
    李鸣看了一眼钟奇谋,又看了一眼夏小洛和魏金,皱眉问道:“怎么回事啊?在校园内打闹像什么样子!”
    钟林知道自己老爸是李鸣的座上宾,这次过来设立奖学金,就是来送钱的,就是校方的财神爷!
    现在钟奇谋来了,还带着保镖,他当然有恃无恐了。在他看来,老爸钟奇谋刚刚还教训了夏小洛一番呢!
    指着夏小洛和魏金恶狠狠地道:“这两个小子打我!别让他们跑了!爸,弄死他!”
    这种直白的表达让很爱护自己学生的李鸣有点不悦,但是他也不好发作,没有理会钟林,语气温和地问魏金道:“小伙子,怎么回事啊?”
    魏金语言表达能力不怎样,夏小洛很担心让他把本来有理的事情说得没有理了。
    赶紧道:“校长!您不知道,我们太可怜了!是他们先打我们的!我们是正当防卫啊!你看,那个鸟人他身材高大,这位小哥又小又瘦,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李鸣一看,也是啊,魏金瘦瘦的,个子也不高,一副营养不良文弱书生的样子;而钟林则营养过剩,人高马大。
    不过,刚才好像是这个小个子在打那个大个子呢?一定是眼花了,肯定是大个子在打小个子。唉,老了,不中用了。
    “草泥”钟林还是把最后一个字咽了下去。
    他看李鸣教授好像相信了夏小洛的话,指着夏小洛愤怒地道:“是你先动手的好不好?”
    夏小洛手一摊,可怜兮兮地对李鸣道:“老师,您看,我才多大,怎么可能先对他动手呢?”
    这句话好悬没把钟林气晕过去,因为夏小洛一看就是一个高中生的样子,而他则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按常理来说,自己的体力绝对要比他要强。
    谁也不相信,一个高中生会先动手打一个三十岁的男人!
    可是,夏小洛刚才明明就对着他一阵狂踩!拳脚功夫强悍的惊人!自己毫无招架之力,被打成了猪头一般。
    问题是,他说出来谁信啊?
    李鸣点了点头,他也不相信夏小洛一个少年竟然会敢对钟林这个五大三粗的成年人先动手。
    在他看来,肯定是钟林先动手,打了自己的学生,然后自己的学生才反击的。
    他对钟奇谋苦笑了一下,道:“钟先生,你看?”
    钟奇谋刚刚就见识了夏小洛的厉害看,知道钟林这个哑巴亏是吃定了,恐怕自己那几个保镖一起上也不够让他踩的。
    而且夏小洛那么一个小孩子,他让他的保镖在校园里一起动手,也太不说不过去了。
    看样子,大家尤其是李鸣副校长都挺反感他刚刚“欺负”夏小洛。再动手,就对自己更不利了。
    他怒叱儿子道:“滚一边去!丢人的东西!”
    钟林气得要死,很想发作,但是,他很惧怕自己的父亲,只好气呼呼地坐进了车子,怒视着夏小洛和魏金。
    夏小洛则无谓地耸耸肩,表示同情和得瑟。



第157章 以华夏为棋局
    因此,他没有托大,也没有过于谦卑,只是淡淡地道:“都很好。没什么需要,就这样吧。”
    黄卓微微一愣,点点道:“那我先告辞,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满足。”
    然后轻轻地把门带上,退了出去。
    其他几个陪同曹好悬一起来接夏小洛的几位少爷,见完成了表演任务,也纷纷起身告辞,不敢耽误这两位爷谈话,也知道晚上还有一场安排,到那个时候再表达仰慕之情结交之意也不迟。
    二狗子和屈小元发觉床垫好像很有弹性,饶有趣味地在床上蹦来蹦去,比谁弹跳的更高。不断地发出惊呼,啧啧称赞,又跑到浴室、阳台上,四处查看,一脸地没见识。
    这让陈冬很是鄙视,心说,真是小县城出来的,大惊小怪,不过自己也是头一次住这么高级的酒店,手不自觉地抚摸着柔软干爽的床单,满足地笑了。
    夏小洛对刚刚遇见的黄卓很是好奇,问道:“黄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其实,夏小洛对黄卓的家族企业一清二楚,后面那个问题黄卓和曹家是怎么样一种关系才是他问题的核心。
    但是以常理来说,他和黄卓初次见面,肯定要先了解这个人,然后再了解黄卓和曹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伪装不知情,以掩盖自己重生的天大秘密。
    曹浩暄道:“他是印尼华侨,这家王府酒店就是他们投资的,他的父亲是印尼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叫黄宏年。”
    夏小洛微微颔首,心道,我果然没有记错,曹浩暄笑道:“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和我家族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和我堂哥曹伟业认识。”
    夏小洛喝了一口服务员泡的上好的杭州龙井茶,感觉入口甘甜,味道香醇,不禁很享受地咂了咂嘴唇。
    王府酒店的龙井不是一般龙井,而是产于杭州狮峰的绝品,属炒青绿茶,向以“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
    好茶还需好水泡。“龙井茶、虎跑水”被并称为杭州双绝。虎跑水中有机的氮化物含量较多,而可溶性矿物质较少,因而更利于龙井茶香气、滋味的发挥。
    而王府酒店的茶水,是真正的从浙江杭州市西南大慈山白鹤峰下慧禅寺(俗称虎跑寺)侧院内的虎跑泉运过来的。不要小看这一杯水,其成本已经上千元。
    夏小洛看了一眼手中的玻璃杯,只见茶叶在杯中逐渐伸展,一旗一枪,上下沉浮,汤明色绿,历历在目,仔细观赏,真可说是一种艺术享爱。
    曹浩暄道:“我和我堂哥、堂弟都在京城二十六中读书,当然,我堂哥曹伟业也就是我大伯的儿子,早就毕业了,黄卓和我堂哥曹伟业当时是同班同学,后来,我堂哥读了京城财经学院。他则到人民大学读哲学。两人一直关系不错。”
    夏小洛听到这里不禁微微一愣,然后微微颔首,心道,黄宏年一向以对华夏政治和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精准著称,由此看来,此人果然有过人之处。
    京城二十六中根本就是华夏权贵的聚集地,这么早早的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儿子安插到京城二十六中,自然可以和这些权贵们形成牢固的人际关系,同学情谊可是千金难买啊,此人真可谓商业天才,对华夏国情人情社会洞若观火。
    见夏小洛微微颔首,曹浩暄呵呵一笑,道:“兄弟,你又想什么呢?”
    夏小洛缓缓道:“所谓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黄宏年可以说是下棋一步,而想三步,非常具有远见性,而且以整个华夏为棋盘,提前布局,其视野无论从高度还是从广度上来说,都很让人佩服。”
    曹浩暄听他如此说,不禁身躯微微一震,以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小洛,蓦地想起数日之前,自己和曹伟业闲谈的时候,曹伟业亦说过和夏小洛完全相同,简直是一字不差。
    看着夏小洛不动声色地品着香茗,心想,此人简直是天人,委实聪明绝顶,经天纬地之才。
    堂哥曹伟业经营一个巨型国企,和黄家有过来往,有了一定了解,对黄家如此评价尚可接受,而夏小洛蜗居一小县城之内,而心怀天下,不但看得到,而且看得准,就更难得了。
    正因如此,他心想,夏小洛绝对会在商业领域大有作为,更加坚定了他要把夏小洛引入华夏权贵圈子和富商圈子的想法。
    正在思忖间,夏小洛有点疑惑地看着曹浩暄,问道:“怎么你不去上课么?”
    曹浩暄笑道:“缺个一节两节没关系。”
    夏小洛暗骂自己愚笨,他这种特等纨绔,读书学习,那是全凭自觉了,学校里哪个老师敢多说一声?
    而且曹浩暄的成绩还不错,本来天资甚好,可是平时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让他分心的事情多了一点,成绩也中等偏上。但是,在京城这种地方考个清华北大还是很正常的,学习,完全不足为虑。
    夏小洛心想,《火花》杂志社的主编陈超群一直急于看到《幻城》的长篇书稿,自己还要早点弄出来才行,很是着急,想趁着难得的安静,把书稿赶出来。
    夏小洛想起一件事,把一个蛇皮袋子扯了过来,道:“曹少,这是老爷子想要的红米!”
    “红米?这玩意真得还能找着?”
    曹平川老爷子当年参加抗日战争,在中原省尾巴岭地区和日军交火,以二十杆步枪干掉敌人二百多条人命,缴获了敌人十多担红米,当时他还是个红小鬼,只吃了一碗,但是入口香甜,劲道不腻,至今不能忘怀。
    但是,解放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产量低而且难以种植的红米逐渐淘汰,农户不再种植,他也托人打听过几次,都说这个物种恐怕已经灭绝了,他就再也吃不到了。
    唯有家庭聚会的时候,警卫员端过一碗白米饭,他就不禁感叹:“40年我吃的那个红米,那叫一个好吃啊!可惜现在吃不到了~~~~”
    那个“了”字必定拖得很长,言语之间包含了无限的遗憾与怀念。
    曹浩暄一直很敬佩也很孝顺爷爷曹平川,和夏小洛书信往来的时候,就随口一说尾巴岭的红米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爷爷很爱吃呢。
    夏小洛就留了心,走之前,拖着刚刚痊愈的身体,把整个尾巴岭三十里山路走了个遍,终于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窝里的一家老农那里找到了仅剩下两袋的红米。
    老农死活不给,说要留给孙子吃,这东西虽然不好种植,但是很养人呢。夏小洛甩给他三千元人民币他才送给夏小洛半袋,老农虽然愚笨,可是也知道三千元人民币可远远大于一袋红小米。有了三千元,鸡鸭鱼肉能买多少?还不把自己心爱的小孙孙养的白白胖胖的?
    走之前,他告诉老农,这红米一定要种,来年我还来买,一袋给你三千块钱,有多少我要多少。
    并且告诉老农这红小米是送给曹平川老爷子的,老农一听很是激动,非要退还那三千块钱,还让夏小洛带话给曹老爷子,说:“自己老爸当年被鬼子抓了壮丁,还是曹老爷子给救得,让老爷子敞开肚皮吃,来年他把所有的田都种上红小米。”
    夏小洛看他说得诚恳,和刚刚死活不卖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有意逗逗他道:“大爷,钱是一定要给的,三千,一分不少。”
    老农较真起来,道:“你也太看不起俺尾巴岭的村民了吧?啊?俺都那么抠门?几袋子米都舍不得?”
    夏小洛不禁莞尔,老农很淳朴地说:“三千太多了,你给我三百就可以了。”
    夏小洛走后,老农拿着三千块钱,得意了很久,逢人便说:“去年我种红小米恁们都笑我。说我傻。现在你们傻眼了吧!你们种的苞谷打成玉米粉,那是喂猪的!我的红米让曹平川吃了!搁古代知道叫啥不?那是贡品!是贡品!!!”
    弄得一群年轻后生臊眉搭眼。
    曹浩暄打开布袋,捧了一把红小米在手里,只见红小米一颗颗晶莹剔透,散发着红色的润润的光辉,色泽艳丽。放到鼻前一闻,一股谷物特有的若有若无的清香沁人心脾。
    曹浩暄感激地握着夏小洛的手,道:“谢谢你,谢谢你,也算是满足了爷爷一桩心愿。”
    夏小洛嘴里说着没什么没什么东西不值钱,其实心中觉得很是坑爹,这也是花了他大心思的,老子他妈的,腿都快跑折了。
    拉关系,真不是轻松的活啊。
    曹浩暄拿着红米兴冲冲地走了,嘱咐夏小洛好好休息,留给了晚上酒会的地址,让夏小洛务必去参加。



第156章 八年后,那死神的镰刀
    慢着,慢着,夏小洛提醒自己,不可莽撞,夏小洛对这位曹副省长的经济观点了解并不多,自己绝对不能盲目地阐明自己的观点。也不知道这位曹副省长的经济观点是左倾还是右倾,到时候还是要问他一下。
    车子开到王府大酒店。酒店金碧辉煌,巍峨高崇。夏小洛不禁暗叹,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就是在经济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还没有住过如此高级的酒店。而对于权贵阶层来说,90年代初就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曹浩暄下了车,门童接过车钥匙,把车子停在经常停靠的固定位置。
    众人的目瞪口呆中,轻轻托了一下夏小洛的肩膀,两人走向酒店大堂。众人刚刚看见夏小洛穿着寒酸一脸破落相的时候,还以为这是哪儿来的穷亲戚,这时候看曹浩暄对夏小洛如此关怀备至,才知道,此人在曹浩暄心目中的位置绝非一般,一个个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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