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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天之君-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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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天气已经开始转冷,但是紫风帝国作为东大陆的最南端,还处在夏末时节。每年的这个时候,从平承帝国前往紫风帝国旅游的人便络绎不绝,君葬天便混迹在这些人当中。
现在的两国还是友好邻邦,所以出入国境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只是简单的搜了搜身,便将君葬天放入了紫风帝国国境内。虽然是到了不同的国家,但是因为实在离得太近了,所以君葬天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他这次的目标是紫风城,所以他决定不浪费时间,直接前往紫风城。离开永通府之前,党思远给了君葬天一张紫风帝国的地图,从地图上面君葬天发现自己现在是在一个叫太和村的小地方,而紫风城,在太和村的东南方向。
从地图上估算来看,这里距离紫风城大概有六七百里的样子。这个距离如果以君葬天现在的修为御剑而去的话,估计三四个小时就能到达。只可惜君葬天并不想招摇过市而暴露目标,所以只能骑马。
君葬天现在是一点都不担心钱的问题,临走之前,党思远怕君葬天遇到什么麻烦,硬是塞给了他几百两银子,外加上千两的银票。按照他的说法,这些银子堆在永通府只能就这么看着,还不如让君葬天带上。
君葬天四周看了看,发现这个太和村并不算大,村内有很多小孩在玩耍。君葬天走了过去,蹲下身对一个小男孩问道:“小朋友,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买马的地方呢?”
小男孩眼睛一转,说道:“大哥哥你一定是从平承帝国那边来的对不对?”君葬天心中一惊,但是还是不动声色地问道:“是啊,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那个小男孩面露得意之色:“每年这个时候都有很多人从平承帝国那边过来玩的,而且他们大部分都会在这里买上马,然后再到处旅游。我看大哥哥要买马,,所以才能猜到。”
君葬天心中一松,他还以为自己这么快就被识破了。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还是太过于紧张了,只不过是一个小孩,能对自己有什么威胁。
他说道:“那小朋友你能不能带我去买马呢?大哥哥很赶时间的。”那个小男孩点头道:“好啊,你跟我来吧,我爹爹就是卖马的,你跟我来的话,说不定我还能让爹爹便宜一点卖给你呢。”
说完就向他家的方向跑去。君葬天哑然失笑,不急不慢地跟在他身后。但是君葬天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前面的小男孩却始终和他保持着相等的距离,丝毫没有被拉开。这个时候如果周围有人,一定会被这奇怪的景象吸引。
片刻之后,那个小男孩带着君葬天来到了一个类似马房的地方。只见他跑向站在门口的一个大汉,边跑还边说道:“爹爹,爹爹,我带了一个大哥哥来买马!”说完一下冲进了那个中年大汉的怀里。
那大汉摸摸男孩的头,脸上充满宠溺。君葬天在一旁看着这父子二人,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微笑。但是他没有忘记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见这父子二人也互动的差不多了,便走上前去,说道:“这位大哥,在下是平承帝国王燚,准备前往紫风城旅游,需要在您这里买一匹好马。”
王燚这个名字君葬天只在未城用过,而未城离这里又岂止十万八千里,根本不需要担心被认出来。那个中年大汉将自己的儿子放到一边,说道:“原来是王兄弟,你说你想买马是吗,请跟我来吧。”
说完便转身带着君葬天向马房走去,君葬天跟在后面,一言不发。到了马房之中,那大汉说道:“王兄弟随便挑吧,这是我所有的马了,虽然算不上什么绝世宝马,但是一天行上个五六百里还是没问题的。王兄弟要去紫风城,如果不着急的话两天用我这一匹马就足够了。”
君葬天对于马匹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能跑就行了,他随便看了几圈,挑中了一匹全身没有一点杂毛的黑马。他指着这匹马说道:“这位大哥,我就要这匹马了。”
那大汉一看君葬天手所指的方向,笑道:“王兄弟真是好眼力,这是我这里最好的一匹马了,如果王兄弟骑着这匹马,今天天黑之前就能到紫风城。不过既然是好马,那么价钱方面”
君葬天微笑着说道:“大哥但说无妨。”那大汉说道:“我这里寻常的马都卖一百五十两,这匹马是宝马,所以就多收你一点钱。王兄弟你看,二百两怎么样?”
“可以。”君葬天欣然点头。他知道马匹的价格,白马城的初雪白马,一匹成年的可以卖到五千两银子。而这匹黑马既然能日行六七百里,卖二百两银子,已经是足够便宜的了。”
君葬天不想浪费时间,从怀中掏出党思远塞给自己的银两,从中间数出二百两,交到那个大汉的手中。那大汉见君葬天目光清澈,不疑有他,也不去鉴别这银子是真是假,就直接放在了自己的锦囊之中。
此时君葬天已经骑在了马上,一身白衣的君葬天骑在黑马上,即使没有以前俊美的容貌,也显得格外意气风发。那大汉见君葬天如此爽快,说道:“王兄弟,你我也算是有缘,我便告诉你一件事吧。一年一度的莲灯节9月15日就要在紫风城开幕了,这是我们紫风帝国民间的盛会,你可千万不要错过了。”
君葬天答应道:“多谢这位大哥了,我不会错过的。驾!”双腿轻轻一夹,身下的黑马长啸一声,便朝着马房的后门奔去。君葬天骑在马上只觉得速度很快,丝毫不亚于自己在平阳城骑过的君家的宝马。
君葬天一路狂奔,身下的黑马似乎也是不知疲倦一般,一路下来居然没有丝毫减速。一直到了中午,君葬天才感觉到黑马的速度稍稍慢了下来,仔细想想,应该是快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了。他刚好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驿站,便纵马走向那个驿站。
站在门口迎客的小二一见君葬天走了过来,立刻迎上来说道:“这位客官您是是来吃饭的吧。”君葬天点点头,翻身下马道:“没错,你把我的这匹马带到后面去,让它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那个小二应该是见多了这样的事情,麻利地答应道:“好嘞,这位客官您就放心吧,绝对将您的宝马喂地饱饱的。您先进去休息着,稍等片刻,我会让人给您上茶的。
说完对着里面吆喝一声:“小赵,给客人上茶!”自己牵着君葬天的马向后院走去。君葬天一早上都在赶路,骑在马背上也难免有些腰酸背痛。他找了一个偏僻安静的地方坐下,方才那被唤作小赵的人端着一壶茶走了上来,为君葬天倒了慢慢一杯。
君葬天对着他微微一笑,便低头喝茶。君葬天的听觉远超常人,即使坐在偏僻的角落里,也能听见其他客人说话的声音。他一边悠闲地喝着手中并不算好的茶,一边听着那边几个男子的聊天。
“听说了吗,今年的莲灯节马上就要开始了。”
“当然,这可是紫风帝国一年一度的盛会,老子千里迢迢从平承帝国跑来就是为了看看这个莲灯节的。”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你肯定是想在这里找个媳妇吧。这紫风帝国那可是地灵人杰,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尤其是在这莲灯节上,好多大家闺秀都会出门给自己找一个如意郎君呢。”
“还有这种好事啊,那我们赶快走吧,我可想快点去一饱眼福呢。”
“看你着急地样子,咱们还是先吃完东西再走吧。”
君葬天一直都在喝茶,听见他们几人的谈话,对这莲灯节也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了解。应该就类似于前世有些地方自发举办的花灯节之类的东西。大街小巷都挂上花灯,男女老少都出门看烟火,感受温馨的气氛。
对于这一类的活动,君葬天还是挺感兴趣的。因为往往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放下自己的伪装,以最真实的一面示人。这样的时候应该是在这个不太平的统一中,唯一能够彻底放松的时刻吧。
路边的驿站没有什么丰盛的食物,有的只是一些肉包子,君葬天要了一笼,这些对他已经足够了。吃完之后,他也不问到底是多少钱,丢下一块一两左右的银子,就去后院牵自己的马。
来到后院,正好看见小二正在喂马。小二一见君葬天走来,迎上前笑道:“客官您吃完了啊,您的马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要说您这马可真是好马啊,看您的样子一定是赶了一上午路的,您这马还是这么精神”
君葬天此时已经没有耐心再听这个小二絮絮叨叨,随手丢给他一块碎银,然后便翻身上马。君葬天的速度非常快,那个智商也不知道是多高的小二还没反应过来,君葬天就已经骑着马远去了。
越往南走,君葬天明显地感觉到温度慢慢的升高,不过这一点温度对他来说,却是没有什么的。从太和村到紫风城的一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指向标,告诉你应该往哪走。
也正是因为有这个指向标,君葬天才能顺利地赶路。要不然,就凭君葬天的路痴,估计两天也到不了紫风城。除了指向标之外,一路过来的地面也十分平坦,显然是刚刚修好没有多久,应该是李家惠的手笔。
君葬天心中笑道:这李家惠果然不可小觑,大事做得惊天动地,这种小事也能在意到,果然不愧为天纵之才。这些事情如果我来做,我自认做得或许不及李家惠那么优秀。
一分价钱一分货,两百两的马果然是好马,中午休息了那一段时间之后,居然就又精神饱满,一直跑到离紫风城还有五六十里的地方,也没有怎么减速。君葬天看了看表,才是下午的五点多,比自己预计的时间要早了很多。
于是他也不再着急着赶路,轻轻地拉了拉缰绳,示意身下的马放慢些速度,开始饶有兴趣地看看四周的风土人情。果然如驿站中那些人所说,紫风城果然不愧为东大陆最美的地方,离城市还有五六十里,便处处繁花似锦。
偶尔还可以见到一些小丫鬟簇拥着一两个大家闺秀在路边漫步,欣赏着周围的美景。看到这里,君葬天不禁想到了自己在未城的时光。现在想想,还真是挺怀念的。不过如今的未城已经被洪水所淹,城外的花草,估计也不复存在了吧。
走着走着,君葬天仿佛听见了轻轻的音乐声。仔细一听,似乎是古琴的声音。君葬天平生喜欢两大乐器,一是笛子,二是古琴。古琴多为女子弹奏,所以君葬天只会吹笛子,但是却不会弹古琴。
虽然不会弹,但是还是能听出来它的声音的,但是这声音在君葬天听来,似乎并不怎么清晰,应该是离得很远。他看了看周围的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应该是没有听见。
君葬天顺着音乐声向前走去,渐渐的,他已经偏离了大路,开始朝偏僻的小径走去。声音逐渐变得清晰,是君葬天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原本清脆的马蹄声也变成了一种噪音。君葬天翻身下马,将黑马拴在一棵树上,继续步行寻找声音的来源。
终于,在这条小径的尽头,君葬天发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坐在地上,抚弄的一张古琴。女子背对着君葬天,但是君葬天却可以透过她的背影看见琴弦之上的青葱玉指。修长的手指滑过琴弦,带出一个个悠扬的音符。
一曲终了,世界仿佛变得安静了。见那位女子似乎没有站起来的意思,君葬天一边轻轻拍手,一边说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姑娘的曲子实在是让人赞叹,若不是亲眼看见姑娘,恐怕在下就要以为是九天仙女下凡呢。”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天妒佳人
听见君葬天的话,那女子身体猛地一颤。在外人看来,或许是被君葬天突然的出声吓到了,但是君葬天却清楚地感觉到了一瞬间她身上水属性真气的暴动。
君葬天眯着眼睛,看来眼前这个柔弱的女子也是一个修炼者啊。紫风帝国果然卧虎藏龙,人不可貌相。此时,那女子已经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君葬天。
君葬天一向对女人没有兴趣,所以他自认为对美女的抵抗力是很高的,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子却是他平生所见的女子中,最漂亮的。
她身着淡蓝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袖上绣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简单地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点缀着一个小小的蓝宝石,衬托地恰到好处。
一双柔荑纤长白皙,袖口处的淡蓝的兰花更是衬托出如削葱的十指。粉嫩的嘴唇泛着晶莹的颜色,轻弯出很好看的弧度。如玉的耳垂上戴着淡蓝的缨络坠,缨络轻盈,随着一点风都能慢慢舞动。
这样的一个女子,浑身散发着一股兰草幽甜的香气,清秀而不失点点冷淡。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美的到了极致,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冰肌玉骨,优雅而有气质。
叶灵儿美,但是比不上这个女子的清秀;陈樱儿美,但是比不上这个女子的优雅;月儿美,但是比不上这个女子的清冷。老天将完美的身躯给予了眼前的这个女子,没有一点瑕疵。
君葬天此时已经看得呆住了,他现在的修为虽然达不到不惊不喜,但是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呆滞。可是这个绝美的女子,却让君葬天就这样呆在那里,端详着这女子的美丽。
那女子见君葬天的反应,脸上没有丝毫尴尬,好像是早就适应了他人的注视。其实除了君葬天之外,还有一个人也在看着这女子,就是君葬天的师傅,业火。
业火可以透过君葬天看世界,饶是以业火的定力,看见这个女子之后,也惊为天人:“乖乖啊!天下居然有这么美的女子,柳幻雪那丫头都没有美到这个境界,也难怪君小子看傻了。”
他用念力探查了一下眼前这个女子,忽然发现她也有着雄厚的水属性真气,虽然比不上君葬天,但是对于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来说,已经很出人意料了。
“不行,这个女子还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君小子如果再这样呆下去,万一这女子想对他不利,那么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他对君葬天喊道:“凝神!不要被眼前所见的迷惑!”
业火的声音犹如一声声警钟,敲响在君葬天的耳边。本来已经傻掉了的君葬天顿时回过神来,在心中对业火表示了一下感谢,然后又看向这个女子。
女子见君葬天终于回过神来,嘴上露出一点微不可查的微笑,说道:“容貌美丑只是皮下白骨,百年之后,就算是绝代佳人,也都会化作了尘埃。公子好耳力,如此偏僻的地方都能被公子寻到,实在厉害。”
君葬天自然不能说是自己修为了得,他谦虚道:“哪里哪里,姑娘的琴曲宛如天籁,便是远在天边,也能听见姑娘清越的琴声。姑娘之美,乃在下平生所见之最,又能弹出如此美妙的乐曲,着实令人惊叹。”
那女子轻抿嘴角,问道:“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君葬天回答道:“姓不高名不大,在下王燚。平承帝国人,来紫风帝国旅游,途中碰见姑娘。”
“小女子名为黎荟。”黎荟对着君葬天行了一个仕女礼,说道:“家住紫风城内,今天见天气不错,便出来踏青,兴致使然,在这小径弄琴一曲,倒是让王公子见笑了。”
君葬天摆摆手道:“哪里哪里,黎姑娘言重了。”这时,黎荟忽然看见君葬天腰间别着一支白玉笛,说道:“我见王公子身佩玉笛,想必也精通音律,你我二人合奏一曲可好?”
“能和黎姑娘合奏,实在是在下的荣幸。”君葬天取出腰间的玉笛,说道:“黎姑娘请。”黎荟微微一笑,坐回自己的古琴边。
双肩平放,双手抚琴身,大指略微展开,手指微微弯曲,呈半握拳状,左右按弦,右手弹弦,一段音律缓缓弹出,达到了以韵补声的效果。
听琴音,黎荟不禁觉得欢喜,颔首低额。双手在琴弦上依旧没有停顿,不论是托、劈、勾、剔、抹、挑,还是撮、轮、摇等技巧在右手中都显得卓然天成。左手吟揉滑按,让琴身听起来更为舒心。
左右用摇指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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