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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大主宰-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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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寇人的区域需要穿越百兽山脉的边缘,方小隐小心谨慎,在斩杀掉几头猛兽之后成功越过了百兽山脉,进入北方寇人地界。
那是一片针叶林之地,近乎寒冷,望着无边无尽的林地,让人心生凉意,似乎前方没有尽头。夜幕降临,很快捕捉到了两只野兔,在一处空地上烤了起来,先填饱肚子再说。
坐在火堆旁,暖暖的,让人想入睡。
然而前方忽然传来了厮杀声,方小隐将火堆迅速扑灭,向声源而去,这样的荒芜的地方能见到人类感觉也是很亲切的。
悄无声息的落在一颗树上,观察起来。
地面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不下十具尸体,鲜血残肢触目惊心,从衣着看这些人应该是猎户,只有一人仍然站立着,背对着他,头发蓬乱,看不出是男是女,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
咔哧,咔哧,那人转过头,一声声慎人的声音他的嘴中发出,方小隐一看不禁皱了下眉,这个人满嘴是血,躺在地上的人应该都是他咬死的!
“食人族!”方小隐想到了这个词语,乱世不会也有吧。忽然那个人的目光扫向方小隐,舔了舔嘴角,露出邪恶的笑容。
“好敏锐的直觉!”方小隐惊讶。
呜呜!
恰在这时忽然有孩子的哭声传出,被藏在一片断木后,由于惊吓实在忍不住哭出声来。
“不好!”
方小隐与那个披头盖脸的家伙同时向小孩哭的地方扑去,他在抢夺时间,晚一点小孩的性命可能不保。
嗖!
在快要接近的时候,方小隐一拳挥出,另一只手将小孩提了起来,快速向后退去。
彭的一声,那人接住了这一拳,同时张开血口发出猛兽般的叫声。
“好强的力道!”方小隐惊讶,自己拥有千力,并不能占多少便宜,乱世果然藏龙卧虎。
呲!
那人面部狰狞,并不打算就此收手,手掌瞬间向方小隐抓来,指甲的尖利程度绝对不比一头猛兽的差,上面残留着刚才杀戮时的鲜血。
“凶残的家伙!”方小隐将黑剑祭出,黑剑表面顿时青光大振,将这小片黑暗照亮,一道寒光闪过,一丝鲜血喷出,那人向前的动作还没有停止,便轰然倒了下去。
小男孩大约有五六岁,神色木讷,今晚看来被吓坏了,方小隐将他带回去,重新点燃火种,拿了一块烤好的兔肉递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你一定很饿了吧!”
小男孩盯着兔肉,一把抓过来,狠狠的撕咬起来,他是真饿坏了。
“小朋友,你的家在哪里,还有亲人么?”随后方小隐询问道。
小男孩吃饱之后,低着头,忽然哭了起来,“好人,你能帮我把哥哥救出来么,争儿会报答你一辈子的。”
见到小男孩伤心的样子,方小隐叹了口气,是个苦命的孩子,“你的哥哥叫什么,被谁抓走了?”
“他叫于天,是被刚才追杀我的恶人抓去了。”
“于天!”方小隐突然打个机灵,不会是自己兄弟于天吧,他记得当初于天逃离学校后就一直没有消息,这么多天过去了,他到处打听过,音讯全无,难道他也来到了乱世?
想到这里,方小隐表情兴奋,终于要见到熟人了,“这么说你是他的弟弟叫于争。”
小男孩点了点头,“我是被哥哥从死人堆里带回来的,住在一个村落里,受到恶人的追杀,哥哥为了保护我,被抓走了,好人你能帮我把他救回来么?”
“能,郑儿,你先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们出发救人。”
在小男孩的带路下,第二天一大早,两个人出现在了一个庄子外,里面生活着十来个食人族,他们没有杀掉于天,将他五花大绑绑在庄内的一个木桩上。
望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方小隐怒气上升,对小男孩道:“争儿,你等在这里,我去救你哥哥。”
手持黑剑直接破门而入,一个闪身来到了于天的近前,“兄弟,让你受苦了。”方小隐表情激动。
刷刷两下,将他身上的麻绳砍断,于天缓缓睁开眼,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之人,半响才说出话来,“你是小隐?”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嘿嘿,还有人和我长的一样么?”方小隐笑着说。
这时几个食人族听到声音跑了出来,将他们围住,发出呜嗷的声音,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
“这帮家伙很厉害,都交给你了。”于天嘿嘿笑着,一点不担心他的安危了,那种感觉来自对方小隐的信任,闭着眼睛休息起来,他受了一夜的苦。
“你这小子。”方小隐无奈的摇了摇头,谁让自己是老大呢。
嗖!
宝剑出鞘,蹭蹭蹭,他的身影快速在这些食人族之间窜梭,转眼的功夫,他回到了原地,“走啦!”他对刚闭眼睛的于天说。
“这么快。”于天睁开眼睛的时候,只听砰砰的倒地声,这些食人族全部被一剑封喉。
“那边还有一个。”
这时一个食人族快速逃窜。跑不了!方小隐说话的时候一只飞镖过去,正中那人的咽喉。
“哥哥,哥哥。”于争扑进了于天的怀里。
于天笑了笑将争儿抱起,“咱老大来了,再也不用过逃跑的日子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荒城
变态电子书 更新时间:2014…3…3 10:50:30 本章字数:3597
于天当时躲进了一座大山中,偶然发现一个地道,顺着地道忽然穿越到了乱世,再回头时洞口已消失,说起来有些诡异。
抓他的这些也并非是真正的食人族,那个种族早在千年前便灭亡了,这些人不过是常年生活在山中的野人,失去了普通语言的功能,行为与野兽类似。
“小天,他们为什么要抓你?”方小隐问。
“由于我得到一件重宝,金探戈。”于天郑重的说,“这件宝具威力无穷,有千斤重,可震裂山石,这些野人得知了消息,才对我展开抓捕,不光他们,很多寇人都对这件东西虎视眈眈,打不过他们,我和争儿只有东躲西藏。”
“将它取回带在身上吧!”方小隐淡淡的说,于天如今看起来比之前强壮很多,能挥动千斤的武器,可想他的本身力道到达一个什么样恐怖程度。
“老大,听你的,这帮瘪犊子,我早想收拾他们了。”于天笑出声来,有了主心骨该到找回场子的时候了。
这天下午,于天在一处隐地取回了金探戈,这件宝具有一丈长,外观金光闪闪,有一股撼人的气息,真是件重宝,于天用黑布包裹住,以免太惹眼,扛在肩上,三人上路了,奔着寇人第一城走去。
寇人占据的北方这片区域,方圆千里,光城池不下数十座,平时这些城池之间各自管理,互不打扰,甚至发生冲突有攻城现象都不会有人;理会,寇代表着一种野蛮。但有一种情况除外,一旦有国家大军来攻的时候,这些城池间就会联合起来,一致对外。
第一城也叫荒城,名字来源于城外有一座荒山,这座荒山也邪性,植被常年是黄色的,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城内却大不相同,里面人口众多,繁华热闹,并无一点衰败的景象。
三人走出山林,进了荒城之内。于天两米来的个头,和蛮人差不多,背着一件黑布包裹的武器,一摇一晃,甚是慎人,方小隐走在最前面,皮肤白皙,整个一贵族公子,争儿在最后面像个跟屁虫,他们走在一起,倒也引来一片围观。
刚进城门,于天面色激动,大声喊道:“城中的小儿们注意了,你于天爷爷回来了!”声音洪亮,震得附近的人耳膜发麻,不少人听到后仓惶跑开,如见到恶魔一般。
“小天,看来你在这里没少惹事啊!”方小隐笑道。
“嘿嘿,要不是一个小娘们和肩上的这东西,整座城池就是我的了。”于天舔了舔嘴角,狂妄的狠。
方小隐知道他有这个实力,问:“现在还有夺城的兴趣没?”
“当然有啊,老大,估计你刚来不知道,在乱世中夺城掠池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嘿嘿,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征战这个游戏吧,现在到真实中了,那叫个过瘾!”于天激动的说,生在乱世,他就是个猛将,不想走征途这条道路都难,命中注定,并非普通人。
“好,老大我今天就帮你拿下这第一城!”方小隐笑着豪言道,霸王之气彰显,附近不少人听到后都是打了个冷颤,这荒城怕是要真的变天了。
荒城和寇人其他的城池稍有不同,这里是没有军队的,只有城主和一帮手下管理,人们各凭本事生存,当然烧杀抢夺这种人神公愤的事基本不会发生,那会遭到城里所有人的驱逐。
如今荒城的城主叫尉迟窘,是一位高级剑师,手下有一帮爪牙,掌管城池已有五年,是历来执掌时间最长的,以往一个城主在这里呆上到不了三年就会被新的势力取代。
虽只是一座城市,但大小势力也多了,一拨拨的各自为头目,管理各自的地盘,很散,如果能将这些小势力拧成一股绳,那么在所有寇人的城池中实力也能排上前几,反之一来就是后几了。
于天大步踏在城池中,不少人都躲避,这个恶魔又来了,前一段时间他就没少在这里折腾,后来听说去了荒山,再也没回来,不少人以为他死在那里了,没想到今天竟再次出现,看样子又强了不少。
“叫尉迟窘出来!”于天站在街道中央大声喝道,洪亮的声音传遍城中每个角落。
方小隐带着小于争坐在一家酒店的二楼吃着东西,让于天去闹吧,在这里静观其变就好。
“哥哥,我也能向于天哥哥那样强么?”于天眨着大眼睛充满憧憬。
“能,争儿要多吃东西,只有长壮才能和你天哥哥那样勇猛。”方小隐笑着,这个小男孩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为了长大变强每一次都使劲的吃,使劲的吃。
于天在街道上向城主尉迟窘叫号,很快出来三个手下,且都是清一色的低级剑师,这等阵容足以让任何人震惊。
“大胆,上次在这里落荒而逃还没长记性是吧!”一个剑师冷哼,他们前不久交过手,知道这个人异常勇猛。
“嘿嘿,那一剑之仇本大爷还记得,这次特来还你。”于天笑着舔了舔嘴角,他被这些剑师围攻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上次是他自己,这次不一样了,还有老大,底气自然足了不少。
“大言不惭,受死!”三名剑师同时出手,凌厉的剑气顿时将这条街道覆盖,人们远远围观,尉迟窘的三名爪牙又要杀人了。
“来的好!”于天咧嘴大笑,背上黑布包裹的金探戈破封而出,一道金光闪过,直冲天际,犹如神器一般耀眼夺目。
三名剑师见到之后,目光停滞,面露贪婪之色,这绝对是一件珍宝,要能抢过来可是大有用处。
“做你的春秋美梦吧!”看穿了他们的想法,于天的金探戈咂向地面,咔咔咔,掀起无数石砖,向剑师席卷而去。
于天尚不能发挥出这件宝具真正威力的千分之一。没有人见到不心动的,之前一直藏匿也是因为如此,即使这样,金探戈显示出的威力也非常强悍。
三位剑师快速舞动宝剑,挡住石砖,成犄角之势向于天围来,他们三人联手足以匹敌普通高级剑师,是尉迟窘手下的一霸,在荒城中无人敢招惹。
三种不同的剑技同时在空中施展,到处都是剑影,让人眼花扰乱,夹杂着丝丝血腥味,向于天飞速斩杀。
“探戈斗法!”
于天将金探戈抡起,抵挡三人的攻击,千金重的武器被他运用自如,其威力定然不小,探戈斗法是他与金探戈一起得到的,功力增加一大截,与三位剑师战个平分秋色。
围观的人越聚越多,看着这场精彩的打斗,三位剑师在荒城可以横着走了,却在一个壮汉面前不占优势,不少人孜孜称赞。
“这个壮汉是谁,竟能力战三位剑师真是了不起。”
“上次他来的时候你不在城里,开始也闹得很凶,但最后差一点被三名剑师击杀,这回看来是回来找场子来的。”一人说。
“真能杀掉剑师又怎样,那不照样不是城主的对手,我倒是很相中他使得那把武器,要是能夺过来”
寇人看的很起劲,议论纷纷。
“剑式城诀!”
三位剑师见变态不能拿下于天,相互使了个眼色,展开最强攻击,使用的这招剑诀也是他们的杀手锏,可将战力大幅度提升,顿时狂风大作,暴乱的剑气快要将周围的房屋撕碎,千百道剑刃瞬间向于天绞杀而来。
于天大声狂笑,上一次自己就是被这招击败,差点死了,还来这招,总不能还那么惨了吧!
“探戈破万法!”
他一声大吼,双手紧握金探戈,全身血管喷张,青筋暴起,整个人如同魔神一般,黑发乱舞。高举金探戈,顿时抡了上去,和剑刃激烈碰撞在一起!
砰!
一声惊天的声响爆发而出,街道两旁的房屋轰然倒塌,地面掀起一丈来深的泥土,靠得近的人都是狂吐鲜血,可见这一击的威力有多么强大。
尘土飘落之后,只见三位剑师皆躺在地上,口中鲜血直流,这一击他们受了重创,无再战之力。
于天在一个大坑中踉跄的站了起来,舔了舔嘴角上的血,大笑,“哈哈哈,在爷面前你们还不行吧!”向着三名剑师走去,要将他们斩杀。
“大胆狂徒,快快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暴喝,强大的威压瞬间席卷而来。
于天没有理会,笑着走到三位剑师面前,三位剑师惊恐到了几点,“不能杀我,不能杀我。”他们求饶。
“这就是惹你爷爷的后果!”噗噗噗,三下将之尽数击杀,鲜血喷出老远,让人看的触目惊心,这于天真是不怕死啊,城主来了还敢杀人,不少人替他惋惜,认为他不知轻重。
这时尉迟窘赶到了近前,恰好见到这一幕,目光喷火,“小子,我要将你碎尸万刮!”向于天扑去。
扑通一声,于天摔倒在了地上,嘴角露出了笑容,用仅有自己能听到了声音道:“老大,交给你了。”然后昏迷了过去,他同样受了不轻的伤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尉迟窘
变态电子书 更新时间:2014…3…3 10:50:30 本章字数:2350
尉迟窘身高两米有余,人高马大,手持一杆黑虎亮银枪,身带一股无可匹敌的煞气,大步流星,从远方横跨而来,让人感到这才是真正的魔神降临!
见对方全然不顾自己的呼声,在眼前将得力手下尽数斩杀,他身上的戾气瞬间上涌,“小子,今天让你死无全尸!”银枪瞬间向于天刺来。
于天在晕倒的同时还不忘了向尉迟窘勾了勾手指,那种轻视之色更是让人无法忍受。
呼!
银枪如闪电般在空中迅速划过,以一种铺天盖地的威势向前席卷,观望之人纷纷避让,无人再敢触其霉头,在他们眼中,毫无疑问于天是必死的,有人为他感到不值。
哄!
如手腕粗的巨大光电刹那到达了于天倒下的地点,发出惊雷般的声音,让人耳膜嗡嗡直响,瞬间将那片平底轰出一个大坑,无人不惊呼,尉迟窘已经超越了高级剑师,到达了至强者的范围。
尉迟窘望着他轰击出来的那个大坑,眉头一皱,并没见到丝毫人影,难道轰成了渣不成?恰在这时一声轻笑在侧面的茶馆内响起。
“尉迟城主,进来喝杯茶可好,何必这么大动肝火呢。”方小隐轻笑着,早已将于天救了回来,此时的他正在大口喝茶水呢。
“啊?”尉迟窘一愣,原来自己是被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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