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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开老婆去泡妞(逃婚高手) 作者:风中的阳光-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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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花残雨
更没有谁有把握,可以在独身面对曾经的国际杀手之王“夜枭”时将她重创,可他做到了,在他24岁那一年。
每次外出回来,花残雨就会来到玉龙山别墅。
玉龙山别墅,是花家在华夏的权利象征。
可除了花残雨之外,花家其他人却从没有机会在这栋别墅中连续住上三天以上,哪怕是他那四个在华夏有着巨大政治前途的父辈、在华夏商场有着“北漫语”之称的亲妹妹花漫语可这五个在华夏官商两道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花家人物,却从没有过任何一句怨言。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花残雨,是身在政治局委员的花老爷子最宠爱的孙子。
帮帮帮,听到三长两短的叩门声后,正在凝神泡茶的花残雨头也不抬的说:“进来吧。”
秦朝推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的笑容:“三哥,听方伯说,你又要给我泡功夫茶吗?”
“坐。”
花残雨眼睛盯着手里的茶具,温柔的笑笑。
爷爷是政治局委员、去年的卫戍警卫团比武冠军秦朝,在花残雨面前,一点都找不到该有的骄横。此时就像是你邻家那个最乖最听话的小妹那样,款款的坐在花残雨对面的一张椅子上,又手托着下巴,右肘放在膝盖上,一双灵俏的眼睛盯着他那双白净纤长的手。
“这些茶叶,是我上个月从云楠大理护国寺老方丈那儿带回来的。”
花残雨将泡出来的第一遍水倒在旁边的一个黑陶瓦罐中,然后又在那把紫砂茶壶中续上热水:“老方丈说,这种茶叶除了可以生津止渴提神外,还可以美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呵呵,你喝一杯试试呢。”
“嗯,我觉得肯定可以美容的,因为我从门外就闻到茶香了呢。”
秦朝笑着伸出双手,接过花残雨递过来的那个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在他将要松手时,她用纤细雪白的右手无名指轻轻的勾了一下他的手背,刚想感受那种肌肤相亲的惬意感,却发现他的眉毛跳了一下。于是,她就再也闻不到茶香了。
有意无意的,花残雨在缩回手后摸起毛巾擦了一下手背,然后笑着端起另外一杯茶,柔声说:“秦朝,你品尝一下呢。”
“好的。”
虽然秦朝的心被花残雨刚才那个动作刺的生疼,可她还是强作笑颜的双手捧着茶杯,放在嘴边小小的抿了一口,随即闭着眼的低声说:“好香。”
“呵呵,”
这种茶叶闻起来香,但喝起来却是极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温柔的笑笑:“秦朝,其实从你六岁那一年起,我就知道你最不爱喝的饮品就是茶了。但这么多年来,你却总是违心的说我给你泡的茶好香。唉,这是何苦呢?”
明明知道一个女孩子不爱喝茶,但每次她到你家,你还是会精心泡上一杯茶这是不是在委婉的拒绝什么?或者说,是在表达什么不满?
“三哥,你知道什么是近朱者赤,或者、或者说是爱屋及乌吧?”
好像根本没有听懂花残雨话中的意思,秦朝端着茶杯,眼睛盯着茶几,声音很轻,轻的就像是夏日田野里地下的那些小虫在呼吸。
虽然我不怎么爱喝茶,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就说它很香。这就是秦朝说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一个身高一米七一,三围35/24/34 ,有着一张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脸庞的戎装女军官,柔声对你说出这句包含着求爱的话语,你会怎么样?你要是心跳呼吸都没有加速,连眼神都没有改变一下的话,那你就是个女人,也许是个背背山或者,你就是花残雨,一个生理方面正常却无视于秦朝求爱的花残雨。
“那个人是谁?”
花残雨从没有回答秦朝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在他看来,秦朝的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因为,天底下,除了他花残雨可以这样外,就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有资格无视军中公主的求爱。虽然他不怎么在乎、甚至在婉拒秦朝。但除了秦朝外,泱泱华夏,却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值得让他亲手泡茶了。
听到花残雨一下把话题扯到那个人上,秦朝笑容一僵,接着放下茶杯:“三哥,我本想当面告诉你这件事的,没想到你却先知道了。”
“他叫楚扬,是吧?”
花残雨把头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的说:“楚扬,男,25岁,已婚。七年前参军入伍,21岁那年出国打工,153天前回国,119天前结婚,现在云水集团冀南分部上班。妻子柴秀芳,蜀中绣花镇乡下人,务农在家。其父楚天台,其母云若兮,七年前从冀南乡下唐王镇搬到京华,现住葫芦巷56号四合院。楚天台现在是京华盘山集团的保安处副处长当然,这些档案也许有些出入,不过我不在意。”
“三哥,你不会是听到那个家伙说的一些胡话吧?”
此时秦朝脸上的笑容,已经被让人心疼的紧张所代替:“他、他只是一个神经病。因为在七年前我接兵时见过我,就、就其实,我已经好好把他教训一顿了。”
“神经病?”
花残雨睁开眼睛,看着秦朝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讥诮:“向风,他是警卫团去年比武的第三名吧?可他会被一个神经病一脚踢飞?你,比武冠军,会被一个神经病卡在墙上,又任由你连打上百拳而在第二天就出院?”
秦朝没想到花残雨把那件事调查的这样详细。想到那天在病房中骑在楚扬身上的那一幕,她心慌的更加厉害,吱吱唔唔的说:“也许,也许是因为他出手太快的缘故吧”
“哦?出脚很快吗?”
花残雨好像也不愿意在秦朝被占了便宜这件事上墨迹什么,反正他已经决定让那个家伙消失了。于是就直起腰板借机转变了话题:“能够有多快?”
“很快。”
秦朝认真的说:“当向风跳起,右脚离着他肩膀仅有十几厘米时,他才抬腿,然后向风就飞出去了。”
“当时,”
花残雨说:“你有没有记住他抬腿时踢向向风时的高度和角度?”
“不记得了。”
秦朝微微皱着眉头的想了片刻,然后摇摇头。她从来没有骗过从她六岁就爱上的男人,她说不记得了,就是不记得了。这点,花残雨可以保证。
“那好,我给你示范一下,你瞧仔细了。”
花残雨说着站起来,绕过椅子来到南侧的书架旁,用手比划了一个高度:“以我对向风的了解,他在想小小的惩罚一个人时,如果跳起向对方进攻时的高度应该有两米一三,出脚时的速度为每秒四十六米,力度是他爆发力的三成。当时他在踢向楚扬时飞出的是右腿,那么他的左肩要下沉到十五度角,左臂向外摆动二十七度左右,肋下第七根到第九根肋骨间是最大的破绽”
听着花残雨对向风对楚扬进攻时的分析,秦朝眼里又灌满了崇拜的不住点头:“是的,三哥,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就像是亲眼所见那样。”
花残雨微微一笑,向后退了三步,气定神闲的望着他抽出半截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向风在半空中踢出右脚时,露出的左肋破绽。而我,就是那个楚扬!”
说着,他攸地抬腿,穿着布鞋的右脚仿佛动了一下,又仿佛没动,可那本书,却啪的一声从书架上飞了出去。
“当时的情况是不是这样?依你的眼力,应该可以看出他出脚的速度。”
看着落在地板上的那本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我快,还是他快?”
“他不如你快。”
秦朝肯定的点头:“当时他飞腿时,我可以看到他踢中向风的脚。而你刚才在把那本书踢下书架时的动作,我却没有看清哦,不是没有看清,好像你根本没有抬腿一样。三哥,你太厉害了!”
男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虚荣心的,就像是那些顶级美女被无数男人称赞漂亮一样。听出秦朝发自内心的崇拜后,花残雨很是云淡风轻的笑笑,摆了下左手表示这只是雕虫小技。然后走到落在地板上的书前,弯腰伸出右手。就在他右手刚碰到书皮时,却又听到秦朝说:“不过,他踢的不是向风的左肋,而是小腹。”
小腹?花残雨双瞳猛地一缩,捡起书本时的右手稍微顿了一下。
依着花残雨对向风的了解,他在做出那个动作时,唯一的破绽就是左肋第七根肋骨到第九根肋骨之间,万万不可能把身体最柔软、最没抵抗力的部位之一--小腹,暴露在对手的攻击范围。可那个人,竟然在一抬腿间,放过他的左肋踢中了他的小腹!
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证明那个人出腿的速度的确很快,很快!快到可以在对手还没有形成对自身的防御之前,就已经击中了对方!
花残雨,他是银钩铁划中的铁划王,是大内第一高手,可他却做不到这一点!哪怕他从拥有了传宗接代功能那一年起,就从没有近过女色,甚至连爱恋他21年的秦朝的手都没有碰过可他还是做不到这一点。
踢中向风的小腹,这怎么可能呢?花残雨慢慢的直起腰身,伸手在那本书上随意的拍打了一下,眼睛盯着地毯的某个地方,脑子里在极快的换算着那个人一脚踢出时,他身体各部位应显示出的所有自然反应速度。
第32章:红粉骷髅
他是谁?
他真的和档案上所说的一样?花残雨右手渐渐握紧。
“三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秦朝见花残雨站在那儿足有五几分钟的了却一动不动,于是就有些纳闷的说:“那天向风在向楚、那个人进攻时的动作,的确和你推算出的一模一样,这点我可以肯定。”
“秦朝,你为什么要入伍,而不是利用秦家背景去经商或者当官?”
花残雨答非所问的转过身,走到书架前将那本书放在原处。
“因为你在军中。”
秦朝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回答了他的问话:“所以我就去当兵。就像是我一直都在坚持喝茶那样,这就是我说的爱屋及乌。我、我要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
“可你到现在一直不懂得品茶,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花残雨很煞风景的无视于秦朝的表白,只是说:“你只是在试着走进我的世界其实,我对你这样做,一点也不在乎。”
“三哥,你这样说,”
秦朝脸色一白,身子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垂下头:“我不知道应该算不算是你第七十三次拒绝我。如果,你要是觉得我实在配不上你的话,我可以离开。”
“我这样说不是为了让你离开,而是怕我陷入感情中,从而会影响我实现心目中的目标。”
花残雨淡淡的说:”
我记得在你19岁那一年就告诉你了,等我实现我心目中的那个目标后,我会娶你。”
“你心目中的那个目标,真的很重要吗!”
秦朝咬着嘴唇的抬起头:“你现在,在军中是第一高手的铁划王,在官商两道都有着位居华夏前三名的亲人,被人尊称为京华第一少全华夏有几个男人可以像你这样?我不明白,你心目中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每次,每次在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遭到拒绝说要离开时,你却总是拿出这个目标,我讨厌你心目中的目标,很讨厌!”
“如果你等不及的话,可以找个人嫁了。等我实现那个目标后,再把你从他手里夺回来。”
“花残雨!”
秦朝霍地一声站起身,刚才还发白的脸庞,现在通红:“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我只是随口说说。”
对秦朝的激烈反应,花残雨丝毫不以为意,走到原来坐的那张椅子上坐下,又扯过那条比女人皮肤还要白好几倍的毛巾,轻轻擦了擦那只捡起书本的右手,看似漫不经心的说:“其实我知道,你只会爱我,就像是天底下也只有我才配得上你,不是吗?”
“是、是!”
刚才还气的浑身发抖的秦朝,在花残雨这句话说出来后,马上就变成了一只温顺无比的小猫。她这是第一次听到花残雨这样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所有的怒火全部如雪见阳光那样,无影无踪:“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心目中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呵呵,秦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小秘密,不对吗?”
花残雨淡淡的笑笑,盯着茶杯说:“那个楚扬,那个一脚踢飞向风、却被你骑在身上痛打的楚扬,现在他还在冀南吧?”
“应、应该还在吧?”
秦朝一愣,舔了下嘴唇,望着那张没有丝毫瑕疵的男人脸庞,刚才还充满温馨的心莫名其妙的急促跳了一下
华夏冀南泉城大酒店门口的停车场。
柴慕容肯定在心里痛骂老子在外面背着秦朝沾花惹草了。唉,这也不怪她,只能怪我恰好和周妞夜妞在一起。楚扬在打了个喷嚏后,摸了摸鼻子,然后一脸卑微的笑容,屁颠屁颠跟在周舒涵身后向那几辆宝马车迎了上去。
七八个人高马大的黑西装保镖,在车子停住后,就快步跳下车,所有人的右手都放在怀里,警惕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和行人。在确定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后,这才走到中间那辆车的后门,面朝外的围成一个半圆。然后,开车的凌星这才打开了车门,身穿一身亮银色女士西装的柴慕容女士,就款款的下车了。
“柴董,您来了。”
周舒涵从凡静那儿,或多或少的知道了一些她正面临的危险情况,所以并没有对她身边出现这么多保镖而惊讶,更是很有礼貌的站在了让保镖们感到很有安全感的距离等候。
就像是看到小鸡的老鹰那样,一直站在停车场另外一角的夜流苏,在看到柴慕容后,潜意识里用她的“专业”眼光打量着这一切,得出了一个肯定的结果:要想在这时候刺杀那个笑得连阳光都失去颜色的女人,无论是远距离狙击、近距离的驾车突袭,还是使用动物炸弹,成功率都不会有超过6%。唯一的希望就是在她下车的地下埋上炸药。
夜流苏没有见过柴慕容本人,但却见过她在OF杀手平台上的那张照片。
“呵呵,周副总,你也来看望楚扬的母亲啦。”
远远的忘了一眼刚才被楚扬拉着手说什么的夜流苏,柴慕容微笑着和周舒涵打了个招呼,随后又很“可亲”的对楚扬说:“楚扬,那边的那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柴董,她是我才来冀南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听说我妈来了后,就想和她老人家问声好的。”
看着柴慕容那张笑得很灿烂的脸,楚扬心里不禁暗暗佩服:瞧瞧人家的肚量,心里尽管恨不得把老子生吃了,可还是笑得和花儿似的主动和我打招呼。人才。
“哦,既然是朋友,那给我介绍一下?”
柴慕容的这句话,很是让站在她身后的田柯困惑:慕容最近究竟怎么了?就算柴老董事长和眼前这家伙的长辈认识,但也不该自降身价的去认识他朋友啊,奇怪。
“呵呵,我这个朋友没怎么见过世面,也许她见到董事长您的绝世风姿后会自卑。”
楚扬很奴才的微微弯着腰:“所以还是算了吧。”
“我有什么绝世风姿啊?”
听到楚扬大拍自己马屁后,柴慕容收起笑容,淡淡的说:“最多是个红粉骷髅罢了。”
“呃”
楚扬抬手挠了一下头皮:“那好吧,为了董事长您的安全,我们是不是先上去再说?”
“好吧,周副总,我们还是一起上去吧。”
既然楚扬不愿意替她介绍夜流苏,柴慕容也不再强求。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让这个家伙要恨她一辈子了。收回看向夜流苏的目光,柴慕容主动的牵起周舒涵的手,向大酒店的大厅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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