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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开老婆去泡妞-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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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原本的意思是指作物生长期短,成熟快。
或者说指待人处世方面成熟较早。
还有最后一条,很适合于小风骚:早熟,是指儿童生理和心理上提早成熟。
他虽然很少有机会接触岛国那样的‘科普片’,但身处旁边就有‘泉城之家’那样的旅馆环境下,小风骚对男女一事,还算是无师自通的。
平时,他也没有少看那些‘野鸡’为了五十块钱就陪着民工睡觉的事。
所以,当小风骚看到他娘,夜流苏神情慌乱的穿衣服、而楚扬却和个傻逼似的站在那儿茫然失措后,他马上就明白这是这么回事了。
“草泥马的楚扬,你敢上我娘!”小风骚在呆了也就是那么十几秒钟吧,他尖着嗓子嗷的叫了一声,眼睛也开始在瞬间就变红,就像是野外受伤的孤狼那样,张牙舞爪的扑到楚扬身上,抓住他的手,张开嘴巴吭哧就是一口。
在小风骚的心里,可以没有天、没有地、没有月亮没有日,但绝对不能没有夜流苏。
夜流苏对小风骚来说,不再单纯的是抚养他的人,而是他的一切!
从懂事那一天起,他就发誓,长大后要好好的混,要让夜流苏过上好日子(在初次见到楚扬时,他也曾经把这个理想说给楚扬听的。)不让她再为了生活去当苦工,不再让她受任何人的欺负!
而眼前,当小风骚看到夜流苏手忙脚乱的穿衣服后,他马上就联想到了那些花五十块钱就可以‘办’的‘野鸡’。
是谁让夜流苏变成了这样?是谁侮辱了一个孩子心目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人?
小风骚的眼睛,或者说是直觉告诉他:楚扬!
一个在七岁就发誓等他长大了会让他娘过上好日子的孩子,会是一般的孩子吗?
不是。
所以,小风骚在看到不能让他接受的这一幕后,失望、心疼、悲伤,甚至还有悔恨等交叉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一针鸡血打在他身上,使他眼睛瞬间通红,完全忘记了他可以被楚扬一脚就能跺的老远的实力对比,疯了似的抓住楚某人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
在牙齿咬进楚扬的肉中后,眼泪,从小风骚的眼里淌了下来。
楚扬和夜流苏没想到这时候小风骚会突然闯进来,更没有想到他在看到这一幕后,受的刺激竟然会是这样大!
一时间,两个人全愣了。
尤其是楚扬,尽管手上很疼很疼,但他还是不敢对小风骚怎么着,甚至连绷紧肌肉的动作都不敢做,生怕那样会伤了他的牙齿,只是急吼吼的低声喊:“小风骚,快松开,你他妈的疯了!?”
“楚扬!”小风骚松口抬头,泪水顺着脏兮兮的脸蛋往下淌,但他还是强忍着不眨眼,嘶声喊道:“我看错你了,看错你了!!”
嘴里嘶哈着冷气的,楚扬抬手使劲的甩了好几下,有些气急败坏的问:“你说说,你怎么看错我了?”
“我一直把你当对我娘儿俩最好的人!”泪水顺着脸颊淌在嘴边,与唇间的血丝混成一起,小风骚狠狠的瞪着楚扬:“我一直都对自己说,等我长大了要好好的报答你,可你竟然敢上我娘!”
“我没有”楚扬很想和这个小屁孩辩解,但连他自己都觉得,他的辩解是这样的苍白无力:你真的没有吗?那你刚才想做什么?虽说现在情侣之间上个床玩个车震的再也正常不过了,可人家是情侣,是有可能成为两口子的!可你能娶夜流苏为妻吗?能吗?
所以,楚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了?怎么了小风骚!?”这时候,在一楼大厅的张大水香菱等人,听到小风骚又哭又喊的声音后,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十几个人急匆匆的快步出现在门口。
当看到夜流苏衣衫不整的呆立在屋里后,他们才知道:现在上来是个多么大的错误。
夜流苏对楚扬有意思,张大水等人早就知道。
其实,他们也愿意楚扬能够娶了夜流苏,心里也早就把他当作了门主的男人。
“他、他欺负我娘,我看错他了。”小风骚看着楚扬,摇着头的向后退。
张大水伸手抓住小风骚的胳膊,蹲下身子,柔声说道:“小风骚,楚老板没有欺负你娘。”
香菱也走了过来,轻轻搂住小风骚的腰,低声在他耳边说:“小风骚,你也知道,楚老板对门、你娘很好是不是?他们刚才只是在做、做大人该做的事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这一些了。”
“你们是说,楚扬会娶我娘当老婆?”小风骚眼睛一亮。
“是的。”张大水和香菱用力点头。心里却再想:这孩子,懂事真早。
小风骚霍地转身,昂起头,大声说道:“楚扬,你会娶我娘当老婆吗?”
楚扬呆呆的站在那儿,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孩子的话。
“你会吗!?”
在小风骚的追问下,楚扬开始有些迷茫,转身看着夜流苏,喃喃的说:“我会吗?”
“娘,楚扬会娶你当老婆吗?”
随着小风骚这个不打破砂锅问到底决不罢休的问题,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夜流苏身上。
夜流苏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
在楚扬向她问出‘我会吗?’这三个字后,她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最后把乱了的发丝拢了一下后,夜流苏微微一笑,轻轻摇头:“娘不会嫁给他。”
“为什么?”
夜流苏走到小风骚跟前,伸手把他抱在怀里,低声说:“因为你还没有长大。”
小风骚虽然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但他可不是那种用一包薯条就可以哄住的家伙。听夜流苏这样说后,他就明白:楚扬不会娶他娘当老婆。既然不能娶夜流苏当老婆,可他却脱了娘的衣服
如果不是在心里对楚扬有着一种连小风骚自己都不明白的感情,他肯定不会罢休的,更不会紧攥着双拳,一字一顿的说:“楚扬,你、滚!”
小风骚的父亲,生前曾经是落剑门的老大。能够称为华夏第一杀手门派的老大,除了要有过人的身手、冷静的头脑外,骨子里还要有冷血的刚硬!
项老大虽然死了,但小风骚却用生命的方式延续了他的一切。
所以,作为一个七岁的孩子,今天能够有着这样的表现,也不足为奇。
事情既然已经闹到了这一步,就算小风骚不撵着楚扬走,他也没脸再呆在这儿了。
苦涩笑笑,楚扬走到小风骚面前,低声说:“对不起。”
一个大人向一个小孩子说对不起,这也说明了这个大人是很看重这个小孩子的。
这也让明白楚扬不会娶夜流苏为妻而忿忿不平的张大水等人,心里也多少的好受了一些。
楚扬向小风骚道歉后,就低着头的走出了经理办公室。
202 失去的那些东西!
楚扬就像是做梦那样,脚步略微带点踉跄的走下了二楼。
在穿过大厅走到门口时,他抓住厅门,停住脚步回头,对几个站在大厅中的女孩子笑了笑,然后走下了台阶。
楚扬知道,今天他失去了一种东西。
信任。
或者说是友谊。
来自一个七岁孩子的信任或者友谊。
当小风骚哭着喊出那句‘我看错你了!’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很疼。一种玻璃碎了扎进肉中的那种疼。
人的一生中,不管你愿不愿意,总会有些东西要失去,比方飞扬的青春、初恋情人在决绝转身的那一刻,等等。
楚扬一直觉得:人活着,有得就有失,这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不过,让他感到自豪和骄傲的是,他却一直牢牢把持着一种让兄弟甘心拿命来换的友谊和信任。
如果没有今晚发生的这一切,他根本不会明白,他和小风骚之间竟然也有了这种超越生命的感情。
这种人活一辈子都极少碰到的感情,就因为他一时的精虫上脑,失去了。
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
楚扬很后悔,很懊恼,很痛恨自己。
启动车子驶上公路后,他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大喊大叫大醉甚至大哭一场来发泄的强烈冲动。
无论在什么时候,楚扬都不会大喊大叫大哭一场,可他却想大醉,酩酊大醉的那种大醉。
在省会城市中,无论是男女,只要身上有钱,无论在一天中的哪一个时间,都能够找到买醉的场所。
楚扬想买醉,很想。
所以在离开保镖公司几里路后,他就进了一家酒吧。
酒吧的名字叫什么,楚扬没有看。他只是在走进去后就走到吧台面前,掏出厚厚的一沓钱摔在吧台上,对那个穿着一身黑色性x感皮衣的女调酒师说:“给我酒。”
“什么酒?”女调酒师饶有兴趣的看着伸手解开衬衣扣子的楚扬。
“烈酒,最烈的那种。”
女调酒师转身拿过一瓶马爹利XO,语气有些轻佻的说:“帅哥,一个人喝酒多没趣啊,要不要我陪你?”
楚扬没有理她。
在他的人生中,最少已经有一千三百九十七个漂亮女人用此类的话语和他搭讪了。
女人,有时候在他的眼里,远远比不上一瓶烈酒。
女人善变,烈酒却只会烧心。
楚扬打开瓶盖,也没有用酒杯,仰首对着瓶子就喝了起来。
十一秒三二,最多十一秒三二他就把整瓶的烈酒都喝下去了!女调酒师心里默默计算着,嘴巴慢慢的张大。她从事调酒师这门职业两年来,从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在酒吧将烈酒当作矿泉水来喝!
看着楚扬那张迅速浮上潮红的脸庞,她忽然感觉心跳的非常厉害,更是有个地方开始有了瘙痒湿润的感觉。
男人如酒,越烈的才最有味。
这个道理,在女调酒师十七岁第一次爬上男人的床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呃呼!”楚扬放下酒瓶抬起头,吐出一口酒气,冲着有些看痴了的女调酒师笑笑:“外国酒太淡,有没有国产的62度烧刀子?”
看到脸儿红扑扑的楚扬对着自己笑,女调酒师不知道为什么,健康秀美的脸上也像喝了一整瓶的烈酒那样攸地的绯红,偷偷瞅了一眼好像并没有注意到这边的飞哥(负责看场子的‘老大’,也是现在纠缠着她的男人。)一眼,低声说:“先生,这儿不卖烧刀子,只卖一些上档次的白酒如果你想喝是话,可以去我家,我爸爸酒柜里就有几瓶烧刀子。”
“你家多远?”楚扬甩了甩头。一口气喝下一瓶白酒,他感觉好像有些不适应。
“不远,也就是几公里吧。”女调酒师赶紧的回答:“最多十分钟的车程。”
楚扬闭着眼想了几秒钟,然后摇摇头:“算了,喝酒主要喝的是一种心情,我怕去了你家后,会再也找不到此时的这种感觉了。再给我拿一瓶这样的吧。”
女调酒师有些失望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又给他拿了一瓶。
这一瓶酒,楚扬喝的比较慢,用了十七秒四二。
仰着头的楚扬将酒瓶子掂了一下,直到最后一滴酒滴落到他的舌尖上后,才把酒瓶子重重的放在吧台上:“再来。”
这一次,女调酒师没有劝他,又给他拿了一瓶。
楚扬抬头,喝酒。
已经整整喝了两瓶马爹利XO的楚扬,在喝第三瓶酒的时候,用的时间更长,甚至有一小半的酒水都洒在了他的脸上,有一些从他的闭着的眼角滑过,就像是眼泪那样滴滴答答的落在地板上。
楚扬是鬼车,是杀手之王,虽然他还能喝酒,但他终究不是酒仙,尤其是在心情极度压抑的时候。所以,在喝了接近三瓶马爹利XO的时候,他已经有些醉了。可他还是将酒瓶子重重的砸在地上,趴在吧台上伸出右手抓住女调酒师的手,舌头有些大的说:“再给、给我拿酒。”
在楚扬喝下第二瓶酒的时候,酒吧内所有人的目光,都已经被他所吸引,情不自禁的放下了手里的酒杯,饶有兴趣的看着这边,小声的议论着这位是来自何方的神圣,竟然这样牛逼。
胳膊上刺龙画虎、自以为在街面上跺跺脚可以让大地晃三晃的飞哥,虽然心里也是对楚扬佩服的要命,但还是言不由衷的和同伴说:“喏,看那个傻逼,肯定是被女人甩了。”
本想在一旁看笑话的飞哥,当看到楚扬喝完第三瓶,随手将酒瓶子啪的一声摔碎、然后抓住女调酒师的手继续要酒后,他心里就老他妈的的不乐意了,把酒杯向桌子上重重的一放:“麻了隔壁的,这小白脸敢在我马子面前耍酷,看来还真是缺管教呢。”
“是啊,飞哥,你看,你看他竟然敢抓着欣儿的手,要不要去‘提醒’他一下?”
飞哥站起身向四下里扫视了一眼,他在观察楚扬是几个人来的。
酒吧内大约有五六十个人吧,有男有女的,有坐着有站着的,有向外走的有正进来的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装、头上戴着帽子、看不出是男是女的人走了进来。她(他)在进来后,就低着头抱着膀子倚在门口一旁的窗台上,仿佛来酒吧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发呆。
“草了,这年头装逼的人越来越多了走,过去。”对那个身穿白色运动服打扮得和穆斯林教徒似的人吐了一口吐沫后,飞哥冲着几个哥们摆了下手,然后当先向吧台走了过去。
那个身穿白色运动服的人抬起头,一双比寒冬夜里最亮的那颗星还要亮的眼睛,冷冷的看着飞哥几个人。只是,当她(他)的目光移到楚扬身上时,眼里的寒冰就像是遇到六月的烈阳那样,瞬间融化成水。
女调酒师欣儿在被楚扬抓住手后,她的一颗芳心就不争气的跳的厉害,要不是看到飞哥几个人走过来,她肯定会和老板说‘这是我朋友,他喝多了,我想把他送回家。’然后将楚扬带回她自己的家的床上。
有的人,你不一定非得一辈子去拥有他(她),只要彼此偶尔的拥有一夜,就可以点缀你整个平凡的人生。
“先生,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欣儿用有些担忧的目光看了一眼走到吧台前的飞哥,然后劝一个劲和她要酒喝的楚扬。
飞哥摸着下巴走到楚扬一旁,歪着脑袋先看了他一眼,然后对欣儿说:“欣儿,人家让你拿酒,你就拿嘛,废什么话啊?”
欣儿有些怯怯的看了一眼飞哥,大着胆子说:“飞哥,他已经喝了三瓶了,要是再喝的话,恐怕得有酒精中毒的危险。”
“喝死拉倒啊,反正又没有人强迫他。”飞哥嗤笑一声,斜着眼的望着欣儿:“怎么了,你心疼了?”
欣儿心里叹了口气,只好转身又拿了一瓶酒,强笑着说:“哪儿呢,我只是怕客人出意外呢。”
从喝下第一瓶到现在,楚扬进来酒吧才几分钟的时间。
虽然楚扬的酒量很大,大到曾经和顾明闯俩人喝了整整八瓶白酒后、仍然完成了一件被别的杀手看起来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那一次,是因为庆祝商离歌从死亡线上彻底爬回来,那时候他的心情,相当的好,而且是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喝了那些酒。
但现在,当他感觉失去小风骚那份纯真的友谊后,心里已经不自觉的存有了折磨自己的念头,尤其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喝了三瓶。尽管他酒量大的惊人,可他还是有些感到头越来越疼,腿肚子也开始打软,眼神有些散光的看着站在一旁的飞哥,笑嘻嘻的问:“你、你是谁?和傻逼似的站在这儿,要陪我喝酒吗?”
对这种被女人甩了就来酒吧买醉的家伙,飞哥根本看不起。要不是楚扬拉着欣儿的手,他都懒得过来凑。
现在,听到楚扬说出这句话后,本想给这家伙点颜色看看的飞哥,并没有生气。
看在楚扬扔在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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