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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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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我骗你的呢?”说着作势要去解他的衣扣。
  闻捷按住他的手:“我明天还有兼职。”
  “所以?”
  闻捷红了脸:“上回,上回第二天很不舒服,还发烧了。”
  丁豫朗笑道:“你不是说你没那么容易生病吗。”看闻捷窘得说不出话来,丁豫朗不再逗弄他,问道,“你很缺钱?”
  “我的生活费要自己赚。”
  “要不要考虑和我在一起?我可以负担你的生活费。”随即又解释道,“你不要误会,这并不是交易。我的经济能力比你好,我愿意为自己的伴侣做一些金钱上的付出,这对我而言算不上负担。”
  闻捷疑惑:“你是在跟我表白吗。”
  丁豫朗笑:“是这样。”
  “我们只见过两次,你竟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
  “我甚至后悔在第一次见面时没有跟你说。”
  “你喜欢我?”
  “对,我上回就告诉你了。”
  闻捷沉吟了良久,说道:“付出,原谅,铭记,甚至感激,都是以爱为名义的勉为其难,也许有过心甘情愿,可终究是种负担,到头来任谁都不会快乐。”抬头看了看丁豫朗,“像你这样花心的人,轻易地喜欢,不痛不痒地付出,反倒很聪明。”
  这话没有些经历的人似乎说不出来,闻捷对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态度悲观得让人讶异,但丁豫朗还是把重点放在了另一个问题上:“你为什么觉得我很花心?”
  “你脸上就写着‘花心’两个字。”
  丁豫朗摸摸脸,装作惊讶的样子:“我照镜子时倒没发现。”看到闻捷皱眉,丁豫朗道,“其实我并不常去那种地方,去了也不一定就会找人。能遇到你这样的,自然不光想只喝杯酒而已,但我在有固定伴侣的时候不会这么做——即使是遇到你也不会。”
  “啊。”闻捷突然间发现了什么,“你刚才一直说的是伴侣,不是恋人。”
  “有区别?”
  “怎么会没有区别。”共同生活就能算伴侣,没有爱情怎么能算恋人?但闻捷不想再跟他纠结这两个词的含义,只是说道:“澡洗了,衣服也换了,我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丁豫朗无奈:“你呀,真是油盐不进。我真觉得奇怪,你这样的孩子怎么会突然跑去那种地方,随随便便就跟不认识的人过夜?”
  闻捷咬着嘴唇:“你不用知道这些。”
  丁豫朗不愿惹得他不高兴,只好赔笑道:“好啦,折腾了半天,肚子饿了没有?我家里没吃的了,小闻愿不愿意赏光跟我一起出去吃个晚饭?”
  闻捷刚想回绝,怎料肚子不争气,刚巧在这个时候发出一阵咕噜声,丁豫朗毫不客气地笑道:“你要想拒绝,你的肚子可不答应。”闻捷的脸憋得通红,最后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丁豫朗看外面的雨小了些,便拿了伞和闻捷一起出门,带他去了自己喜欢的一家饭馆,东西算不上多贵,却也有点档次。闻捷大概极少光临这种地方,但丝毫没有展现出缩手缩脚的怯态,让丁豫朗看得愈发喜欢。从饭馆出来时雨依然没有要停的迹象,丁豫朗不喜欢湿漉漉的雨天,感叹:“都九月份了,这估计是今年最后一个台风。”
  “下完这场雨就是秋天了?”
  丁豫朗没想到闻捷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自己说过的话,心里很是受用,上了车后又忍不住捏了捏闻捷的手,叹道:“我是真的喜欢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闻捷抽回自己的手:“你这点喜欢,还没等到秋天就没影了。”
  丁豫朗一路把闻捷送到了宿舍楼下,分别前闻捷开口向丁豫朗要手机号,丁豫朗突然一喜:“你改主意了?”
  “我是要还你的衣服。”
  “哦。”丁豫朗摸摸鼻子,“我倒宁可你留着。”
  闻捷从背包里翻出手机要记下号码,不留神从包里掉出来个钱包,钱包是两折的款式,掉出来时刚好被打开了。丁豫朗俯下身去帮他捡起来,看到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是闻捷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闻捷大约只有十五六岁,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看着有些稚气。照片上的女孩和闻捷差不多的年纪,圆脸大眼睛,笑得甜美娇憨。丁豫朗没有多问便把钱包递给了闻捷,看他记下自己的手机号码,深情道:“我会一直等你的电话。”
  闻捷皱眉:“你真应该多给我件外套穿,我都快要冷死了。”
  丁豫朗哈哈大笑,对他的讽刺不以为意,趁机又亲了亲他的耳朵,道:“回去好好休息吧,晚安。”
  闻捷犹豫了一下,也道了声晚安,打开车门跑进了宿舍楼。
  丁豫朗遇到红灯停下车,利用这点闲暇又想起闻捷。本来还在为错失了这个男孩颇有些遗憾,没想到今天竟然又遇见他,实在天作奇缘。半路把他劫回家自然心存不轨,虽然到头来连好好亲一下都不能,但至少有了个再次见面的机会,况且闻捷连宿舍楼都暴露了,哪天心血来潮可以到楼下堵着,大不了在那堵一天,还怕见不到他?丁豫朗摇了摇头,暗笑自己的幼稚。不知闻捷什么时候会联系自己,是下个周六?那天是不是又会下雨?送回来的衣服也会沾上闻捷身上清新好闻的味道吗?丁豫朗想着想着竟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回到家,丁豫朗发现茶几上赫然还放着闻捷拿出来摆晾的书。丁豫朗拿起来翻了翻,发现书被仔细地包上了书皮,书名是《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丁豫朗对文学一向没多大兴趣,作家名字也只叫得出最著名的那几个,对这个萧红实在完全没有了解。扉页上写着一行小字:白燕,2007年4月。
  白燕?看起来应该是个女名,是闻捷钱包里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子吗?她和闻捷又是什么关系?闻捷看起来对这本书十分珍视,白燕难道是他喜欢的人?可既然他喜欢女孩子,为什么又要去GAY吧找男人过夜?为什么在问他兼职干嘛还要带着书的时候,他会说起今天是他爷爷的忌日?
  丁豫朗百思不得其解,想着也许书里会有答案,便随手翻阅起来。书里不少句段下都划了横线,有些还在旁边写了阅读心得。笔迹看着有些年份了,不知这写写划划的究竟是白燕还是闻捷。书里的文字丁豫朗并不喜欢,他习惯了毫无感情的数字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这种飘悠的,一点一滴的,仿佛自言自语的文字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甚至难以抓住他的注意力。丁豫朗草草翻到第二章,见又有一段文字下面划了横线:
  “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
  “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这句话!丁豫朗恍然大悟,上周那个下着雨的午夜,他和闻捷站在阳台上,在两人轻松的开场白后,闻捷说出了这句话。原来那并不是闻捷幼稚的伤怀,而是出自这本书的句子。
  丁豫朗随即对这本书兴趣大增,仿佛读这书时可以看到闻捷含蓄的笑容,可以闻到他清新的气味,可以知他所想,爱他所爱。一口气看完了半本,丁豫朗觉得眼睛有些疲惫,抬头看钟,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丁豫朗加了一天班,此时已经感觉到困倦,起身洗了个澡便躺到床上去睡了,睡着前脑子里还在想着闻捷,想着书里呼兰河镇冬天的冽风,嫁进势利人家的童养媳和教“我”读诗的祖父。
  第二天是周日,丁豫朗把书剩下的部分看完,想着闻捷也许也和书中的“我”一样,童年寂寞压抑,只从祖父那里得到为数不多的温暖,因而在爷爷忌日的这一天,即使兼职也要带着这本书。虽然这些完全只是自己的臆测,而疼惜和怜爱却还是从心底一股一股翻涌出来。自己在闻捷这个年纪时没心没肺只知道玩乐,而闻捷却在为赚取生活费辛苦奔波,他大概是真的受过些苦的。闻捷内向而不冷情,虽然一开始总少不了害羞,但后来在自己面前却也是不卑不亢,自尊自爱,没有因为自己的殷勤故意拿乔,也没有因为经济的诱惑违心委身于自己。脑中回想着闻捷在自己身下半闭着眼喘息的表情,第一次对自己露出的笑容,被自己调侃时皱起的眉头,跑向雨中清瘦的背影,丁豫朗的心脏突然间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起来,丁豫朗捂着心口,细细感受这久违的悸动,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在一群穿着宽大土气校服的人群中寻找那个心爱的少年。
  时隔多年,他的心里终于又住进了人,让他想捧在心尖上的,不想仅仅只把其称呼为伴侣的人。
  没有预料中的那么久,丁豫朗在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闻捷的电话。
  “我好像落了本书在你家。”
  “对,我现在给你送去好不好?”
  闻捷犹豫了一下:“这倒不着急。你的衣服我还没洗,等洗好了我把衣服拿给你,你再把书给我。”
  简直就是摆明了不想跟自己多见一次面!只是尝到这样的冷淡丁豫朗也甘之如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吵杂声,断定此时闻捷刚结束了兼职还停留在市区里,不禁柔声道:“你工作结束了吧,还在昨天那个车站等车吗?不要坐公车了,我现在就过去接你,顺便把书拿给你,到了给你电话。”说完便立刻结束通话,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留。
  丁豫朗拉开窗帘,看到雨过的天气仍是阴阴沉沉,此刻心情却是万丈阳光。丁豫朗出门时顺道在途径的花店买了束大红玫瑰,小心翼翼捧着放在后座上。
  丁豫朗看到闻捷仍站在昨天那个车站里,放下车窗,冲他喊道:“小闻!”闻捷闻声看过来,脸上倒看不出对自己半强迫式献殷勤的反感,只是也无半分高兴神色。丁豫朗下车走到他面前:“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闻捷皱眉:“这话我不太敢信第二次。”
  丁豫朗诚恳道:“我真的只是送你回去,我的车上有榔头,我要是骗了你你就拿它砸我。”说着又悄悄握住闻捷的手指,“再信我一回好不好?”
  闻捷赶紧把手抽开,怕被周围的人看到,低下头:“行,走吧。”
  闻捷刚上了车,丁豫朗就从后座把那一大束红玫瑰递到他眼前:“小闻,给你的。”
  闻捷吓了一跳:“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我在追求你。”丁豫朗正色道,“我想让你做我的恋人。”
  闻捷不禁好笑:“见了两次面要我做伴侣,见了三次面就要我做恋人了。”
  “这倒是,等下次再见面大概会忍不住想跟你去结婚。”见闻捷不再答话,丁豫朗继而道,“你也许觉得我油嘴滑舌,满嘴没一句信得过的话,但我想让你看到我的诚意,我会慢慢追求你,直到你点头之前,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
  闻捷低头看着玫瑰,把玩着其中一朵的细嫩花瓣,突然抬起头问道:“你的车里为什么会放着榔头?”
  丁豫朗一怔,诚实道:“我骗你的。”
  丁豫朗载着闻捷驶进校园,看着满校园青春朝气的少男少女,不禁有些唏嘘起岁月,对闻捷道:“我当年在隔壁的大学念书,常常跟朋友到这里来打球,认识了不少这边的球友。打完球一身臭汗地跑到水池边冲个脸,然后蹭球友的饭卡吃饭,你们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是棒。”刚好驶到了食堂附近,丁豫朗又一脸怀念:“这么多年了,真想再吃一次这里的饭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司马昭之心连闻捷都无法假装不知。
  “你上回请我吃了饭,这回我请你吧。”
  丁豫朗毫不掩饰一脸得逞的笑容,与闻捷共进晚餐。普通的饭菜也吃得津津有味,喝完那碗跟洗锅水似的清汤竟也畅快得像喝了一大杯冰啤,嘴里连连叹爽。闻捷看得忍俊不禁:“慢点吃吧,知道你逃荒出来辛苦了。”
  吃过饭丁豫朗回到车里把那本《呼兰河传》拿给闻捷,闻捷说了声谢谢,又道:“那束花我不能带回去。”
  丁豫朗早已料到:“没关系,花是你的,我帮你养着,想你的时候见花如见人。”
  丁豫朗说话总是像嘴里抹了蜜糖,两人只不过认识了一周,见过三回,明明连朋友都还算不上,闻捷听着这些话多少有点不自在。丁豫朗执意要陪闻捷走回宿舍,二人并肩走在校道上,看起来大约像一对师生。
  “我看了那本书,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上周做兼职还要带着它。”
  “那本书我以前最爱看,现在反倒看得少了。每年这时候特别想爷爷,总爱把书带着。”
  “那本书——是白燕送给你的?”
  闻捷愣了一下,点头:“对,小燕子特别喜欢看书,这本就是她给我的。”
  小燕子——叫得真亲切,丁豫朗心头不禁有些泛酸,又问道:“白燕是你钱包里照片上的女孩吗——呃,上回你钱包掉了,我帮你捡起来时刚好看到的。”
  “是她,那张照片是小燕子十六岁生日时照的。”
  丁豫朗醋味又浓了些:“你们关系倒挺好。”
  “小燕子是邻居,我们一起玩大的。”
  丁豫朗简直是咬牙切齿了:“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
  闻捷听出异样,有些好笑:“小燕子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丁豫朗松了口气,心道万幸,刚想再开口,却已经走到了宿舍楼下,闻捷道:“今天谢谢你。”
  明明是自己强行要送闻捷回来,到头来竟得了句感谢,丁豫朗喜不胜收:“你不必跟我这样客气,我倒希望你随意把我呼之即来——当然最好不要挥之即去,不过作为一个追求者,越挫越勇是必备的品质。”
  “你这嘴真是会哄人。”
  丁豫朗笑嘻嘻地:“我只哄你嘛。”
  闻捷不再跟他纠缠,说了句再见,转身上了楼。丁豫朗看着他修长的双腿一步步迈上楼梯,挺翘的臀形在裤子里若隐若现,背影清瘦挺拔,最后整个人消失在楼梯的拐弯处,丁豫朗细细回味,良久才转身离开。
  回到家后丁豫朗找了个玻璃瓶,将那束玫瑰插在瓶子里,满意地赞叹,拍了张照片发给闻捷,并附上文字:你的花被我悉心照料,你大可放心。而我却始终放心不下,因为无法伴你左右。长夜寂寞,见花如见人,晚安。
  不久后收到回复,共两个字:晚安。
  心里有了挂念的人,连工作起来都干劲满满。丁豫朗多少算个情场老手,深谙追求离不开死缠烂打这一精髓,工作中不时抽空给闻捷发短信。
  “今天天气放晴,但我还是怀念雨天,大概因为你跑进雨中的背影太过迷人。”
  “下午同事带了香瓜来分享,闻起来很清新,尝起来是绿色的味道,很像你。”
  “回家又经过那个公车站,虽然知道你不会站在那里,但还是想多看几眼,所以第一次期待遇到红灯。”
  虽然闻捷并不会不礼貌地故意忽略这些短信,但回复的无非也是“晴天出门上课比较方便”“我也想吃”或者“那段路特别堵,很烦人”之类不解风情的文字,即便如此丁豫朗也会在手机震动时两眼放光,盯着那一行字开心笑上半天。心中恋爱的喜悦迫切想要与人分享,丁豫朗给老友发信息:我喜欢上了一个特别可爱的男孩子,现在眼睛看哪都是粉红色。
  老友回复:哟呵,恭喜恭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丁豫朗念着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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