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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强兵-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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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凡毅然决定要在国内留下,并且发誓铲除掉这个家伙!

    一个拥有部队的大佬,其实力绝不容小视!

    叶凡必须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或者要有这样的谈判资格才可以!

    那么谈判资格在哪里呢?

    在老首长哪里,还有老将军!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在缅甸依然会被追杀,幸亏叶凡有狼牙的雇佣兵组织在保护着,才一直处于安全状态!

    总之,最后回到国内,然后以一个军官退伍转业!

    各种原因,本书只能以这样方式先完本,有机会再续,对不起了,各个一直支持着的读者!(未完待续)

贴身强兵第一卷 第一章 青龙!

    非洲。

    战国交界地。

    一座三不管,但活动人口数千的小镇。

    小镇居住的除了少有的原住民。多数是来自全球各地的生面孔。

    这里有行动失败,却侥幸逃脱追剿的恐怖分子;有落单的雇佣兵;兵败的地方军头目。

    以及无名无姓,不知何时来,亦不知何时会离开的陌生人。

    当然,小镇也是许多亡命悍匪稍作休息的中转站。他们会在这座名叫彩虹镇的彩虹酒吧喝上一杯烈酒,抽上一支新鲜的古巴雪茄。

    络绎不绝的外来者为彩虹镇带来了恶劣的生活环境。却让镇上百来户原住民成为货真价实的千万富翁。单位是美金。

    又是一个漫长乏味的午后。

    居高不下的炎热气温将空气烫得膨胀。黄沙之下,几只脱毛的短腿斑鸠激烈争吵着;

    。旁边不时有动作灵敏的蜥蜴爬行而过。天空觅食的秃鹰偶尔瞥一眼身下滑稽的画面,便会骄傲地滑翔而去。

    距小镇不足一公里的干枯地带有一道天然峡谷。谷中偶尔乍起的舒爽烈风还未吹出峡谷,便被黄沙掩埋,与腐肉同眠。

    此时,天空响起激荡的马达声,骤起的狂风肆掠地面,扬起一层又一层的黄沙,令人视线模糊。

    待得尘埃落定,直升机上陆续走下四名威风凛凛的军装男女。

    他们身形笔直,漆黑的双眸炯炯有神。仿佛天塌下来,他们也能一肩挑起。

    四人下了直升机,均是与驾驶员敬礼,而后转身离开峡谷,朝不远处的彩虹镇走去。

    居中的是一名扎着马尾,身形高挑,浑身散发出干练气息的年轻女性。不出二十五岁。步子迈得没有左右三名男性大,整个人却略微领先小半拍。

    不难看出,这位气场强大到足以令人忽略外貌的年轻女性是这支四人小组的领袖。

    “燕子姐。咱们千里迢迢来这鸟不拉屎的旮旯找他。直升机就倒了五趟,值得吗?”女人左侧那长的跟狗熊一样魁梧的男子嘟哝道。

    女人目不斜视,迈步前行。

    反而她右侧长相稍显斯文的男子打趣道:“值不值得不好说。要让他回国倒是真难。据统计,这五年军区拢共接了他十三趟。级别最高那次出动了焦少将。最终都无功而返。”

    “你忘了凌将军。”女子略一顿步。

    “没错!”斯文男子轻拍额头,摇头苦笑。“凌总前两年考察,的确来过一趟。”

    “也没把他带回去?”狗熊男瞪目。

    白城军区二把手亲自出马也请不动。那家伙忒嚣张了吧?

    “凌老总回去后大发雷霆,扬言要把他打瘸了拖回去。最后却不了了之。里面的门门道道,不为外人道啊。”斯文男眼中闪烁着微妙的异色。

    “因为他立下大功?”狗熊男嗤之以鼻,揶揄道。“五年前四大王牌率数百精英倾巢而出执行‘护龙’计划,结果除了他,全军覆没。一个活口都没回来。他真好意思居功?”

    斯文男耸肩,道:“反正没人能请动他。”

    “到了。”

    女子顿足。目光眺望那仿佛笼罩在火炉中的小镇。面色凝重。

    午后的彩虹镇室外温度四十多,除却少许摆摊商家,均是龟缩在屋子里不敢出门。汗水滴落在地,只听扑哧一声,便化作了烟雾。

    四人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终于来到一家店门合不严实,东倒西歪粘着四个字的酒吧前。

    狗熊男当先忍不住,一把推开了大门。

    咯吱;

    甫推开,一股酒精混杂汗水的刺鼻味道迎面扑来。那若隐若现的呕吐残余味道更是令人胃部抽搐。不由下意识捂鼻。

    酒吧不大。撑死了一百平。左右拢共摆了七八张桌子。也许是经营不善,屋内只有两桌七个人。三人一桌的均是趴着睡觉。无暇理会不速之客。另外四人则是在他们进入时用手按住了桌上的枪械。神色森冷。估摸一有异动,便会在这本就千疮百孔的狭隘酒吧酣战一场。

    女人目光所及,落在了横躺在吧台上,满脸络腮胡的男人身上。

    他穿一件白色背心,怀里抱着一个不锈钢酒壶。下面是一条宽松过膝的花格子短裤。整个人因为吧台的左前腿稍短而不太安生的轻轻摇晃。微皱的眉头体现了他焦躁不安的心情和换吧台的强烈冲动。

    但作为一个勤俭持家的怀旧好男人,他总是舍不得遗弃有所瑕疵却仍能发光发热的旧物。就像屋顶悬挂的那两扇风力微弱且安全性完全得不到保证的斑驳吊扇,除非它们不堪重负掉下来砸伤客人,影响了生意。怕是还要在屋顶挣扎着摇曳几年。

    女人的视线渐渐聚焦在他脸上。遏制了往前踏出的右腿,就近挑了酒桌坐下。也不叫吃喝,干坐静等。

    本就安静的小酒吧愈发落针可闻。除了屋顶颇具节奏感的吊扇发出吱吱声,再听不见多余的声响。

    就这样,小酒吧安静地度过了三个钟头。

    太阳也丧心病狂烘烤了大半天,即将下山。

    啪!

    耐心明显次于三人的狗熊男拍案而起,怒气腾腾地朝吧台走去。

    女子在狗熊男起身时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终究没出言阻止。

    不论如何,沉默需要有人打破。

    他装死,就让己方来吧。

    狗熊男那庞大的身躯碾过地板,发出沉闷的声响。别说假寐,哪怕是晕迷不醒的重病患者,也会被吵醒。

    可酒吧上的络腮胡男子心安理得地熟睡着,似乎并未察觉脸上不断变大的阴影。

    狗熊男性子急,甫一来到吧台前,便伸手去拉大胡子。可哪能料到那大胡子沉如巨石,任由他生拉硬拽,却纹丝不动,毫发无损。

    “**大爷!”狗熊男气急败坏,哪儿看不出这大胡子戏弄自己。挥起钵盂大拳头砸过去。

    砰!

    狗熊男拳头尚未打出,只觉鼻头一酸,眼泪一涌。庞大身躯倒飞出去。愣是将那摇晃的大门硬生生撞塌,才几个翻滚,躺在了酒吧门口。

    作为白城军区新任四大王牌之一,狗熊出了名的扛打。这一记重拳虽说打得他头晕眼花,却也就地起身。只是刚站稳,鼻孔便喷出两管鼻血。一路滴到脚尖。

    络腮胡男人终于坐了起来;

    布满血丝的双眼浑浑噩噩,一只脚搁在吧台上,扭开酒壶灌了一口,漫不经心道:“上次偷袭我的蠢货,已经在泰国表演了三年人妖秀。”

    被当面羞辱的狗熊男感觉整个世界充满了恶意,一抹鼻血,俯冲进酒吧。

    砰!

    他甚至没看清络腮胡男人出脚,下巴再度中招。

    力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没伤及下颚,却将其踢飞而起。

    啪。

    由始至终沉默寡言的小组成员拉住起飞的狗熊男,巧劲送出。将狗熊男从空中拖拉落地。

    狗熊男惊怒之下,冲那木讷同伴投去感激之色。同时后退几步,为这位军区单挑王腾出空间。

    自己一番试探,眼下除这位白城军区最能打的瞎子之外,怕是没人能放倒连吧台也不曾下来的大胡子男人。

    瞎子出手。

    女人仍没阻止。她也想知道究竟是一辈子没输过的瞎子厉害,还是他

    “胖子,一人送杯酒。从你工资扣。”大胡子男人打了个哈欠,从吧台上跳下来。扭身往里面的杂货屋走去。那里有一张木板床,是他休息之所。“要是有东西毁坏,扣你工资到明年。”

    话音甫落。酒吧内响起子弹上膛的声音。

    围在一起睡觉的几名肤色各异的男人如猛虎般抬头,一人持着一把不知道哪儿摸出来的微冲,指向欲追赶大胡子的瞎子。

    在大胡子男人走进杂货屋的瞬间。女人终于按耐不住,刷地起身,喝道:“青龙!你站住!”

    大胡子听见这个久违的称号,轻轻转身,大而无神的眼中掠过一抹亮色:“我姓楚,名河。小姑娘,别乱搭讪。”

    被大胡子喊成小姑娘,女人当即愠怒:“楚河!你打算一辈子龟缩在这里?”

    “这里有什么不好?”楚河不乐意了。“就我这酒吧。每个月至少有十万盈利。还不用上税。你再去后院看看,我可是彩虹镇第一个拥有私家车的土豪。等过几年市场好了,我就把彩虹酒吧打造成全球连锁,给自己升职加薪,当总经理,出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你的根不在这儿!”女人沉声道。

    “我本是无根浮萍。”楚河轻叹一声。“飘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你真不回去?”女人咬牙。

    “你走吧。”楚河虔诚道。“我是要做土豪的男人。”

    语言已无法形容女人的心情。她目光直视楚河,一字一顿道:“到底怎样,你才肯回去?”

    “你使劲儿求我,看我动摇不;

    。”楚河口吻淡漠。

    这边厢话音刚落。

    那边厢女人便弯曲了双腿。直欲跪地求他。

    膝盖尚未落地,她胳膊便被人提起。

    瞎子在那一刻也动了。

    但楚河拉住女人时,瞎子才勉强靠近。

    电光火石间,胜负已分。

    女人被楚河搀扶起身,神色略微恍惚,目光深深凝视这个足足高她半头的男人——以及双眼。

    他的眼睛,比女人还要漂亮。大而温柔,仿佛只要微眯,便是一张笑脸。

    “你有病?”

    楚河并不温柔,冷酷吐出三个字,松开手臂:“要撒泼滚远点。”

    转身离开。在合上房门前,女人语调发颤:“她等你八年,难道你要躲一辈子?”

    砰!

    没有半分犹豫,房门猛地扣上。

    酒吧再度陷入静谧。

    跟在女人身后的三名男子满头雾水。不明所以。

    等了八年?

    燕子姐不是奉命来接他回国的吗?怎么又扯出一个女人?看情形,还是至死不渝的有情人

    大漠的余晖是世间最雄壮瑰丽的风景之一,置身凉亭内的女人却无心欣赏。

    很明显,她的规劝并未起到作用。内心失落遗憾,不一会便陷入懊恼的沉思之中。

    “燕子姐,他出来了!”狗熊男忽地拍了拍女人肩膀。

    女人惊醒,放眼望去,只见那霸道冷酷的大胡子孤独行走在洒满夕阳的沙漠中。背影萧索,透着微妙的悲怆。

    他在一幢残败的建筑前止步,几个翻腾,便爬上那足有八米,彩虹镇最高的建筑上。

    余晖洒在身上,为他平添几分莫名狂野与寂寥。

    扭开酒壶,楚河喝了几口,捉起贴胸的吊牌轻轻摩挲。眯眼眺望与天际一线的沙漠尽头。

    喝完壶中烈酒。楚河转头,朝凉亭内坐立难安的女人说道:“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帮我提出来。”

    女人闻言,登时欣喜若狂,忙不迭朝彩虹酒吧跑去。

    “你若是偷看我护照上的照片。我定将你碎尸万段!”

    ————

贴身强兵第一卷 第二章 离婚!

    楚河。男。

    二十六岁。

    身高一八五。

    隶属白城军区特战大队,上尉军衔;

    。并于三年前被革职。曾立下五次三等功。两次一等功。

    单看资料上的信息,楚河的履历并不过分出彩,顶多称得上年轻有为。

    但正是这样一个年轻人,却让白城军区几位老总伤透脑筋。得知他回国消息,唐燕清晰听见话筒对面传来的重重吁气声。

    回国前,她收到命令,将彩虹镇近三十余华夏军人解散。上头没点明这帮潜伏在彩虹镇的优秀军人目的。可只要不是傻子,都猜得出原因。

    行驶在进城的高速上,唐燕余光扫视闷头大睡的楚河。心中除了对他的好奇,还有——崇拜!

    没错。楚河是唐燕的偶像。

    五年前执行‘护龙’任务前便是。

    她等了你八年,难道你要躲一辈子?

    她与狗熊、瞎子等人一样,并不认识‘她’,也不具体知道她是谁。

    这句话,是燕京军区某位副司令拜托她转达的。

    果不其然,此言一出,油盐不进,立志要做非洲土豪的楚河动摇了。

    她——会是谁呢?

    回国后,楚河说要进京。负责他行程的唐燕便驾车送他去燕京。

    一路上,楚河除了睡觉便是喝酒。偶尔往嘴里扔一颗烟,却并不点燃。待得烟嘴湿润了,他便开窗扔掉。

    “你抽吧。我不介意。”唐燕平静道。

    “戒了。”楚河摇头。扭开不锈钢酒壶,抿了一口特制白酒,猛不丁道。“我是不是很帅?”

    “——”

    车身出现明显晃动。若非唐燕心理素质过硬,只怕要车毁人亡。

    怎么会有男人如此问一个刚认识的女人?

    唐燕承认,当楚河刮掉胡子,理了短发,展露的容貌出乎意料的帅。或者说——迷人?

    浓眉大眼,却并不呆板,反而生动灵气。

    皮肤丝毫不像在非洲旮旯蹲了五年的粗糙,细腻滑润。比女人还要白净。

    他的帅很惊艳,并且耐看。更致命的是,他生的无比年轻。乍一眼看去,说他十八岁也没人怀疑。

    否则,唐燕怎会时不时将余光落在他脸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她是强势的超级军人。

    当然,若非唐燕五年前便将楚河视为偶像。估摸也不会痕迹毕露。

    唐燕内心惊涛骇浪,却很快给出答案:“是。很帅;

    。”

    “难怪偷看我。”楚河理所当然点头,抿了一口烈酒,目光扫向窗外。

    五年了。

    五年前的燕京不是这样的。这五年发生了太多,也改变了太多。包括这座政治文化之都。

    应接不暇的高楼大厦走马观花般从视线中出现、消失,穷乡僻壤蹲了五年的楚河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错觉。新鲜好奇。

    抵达市区,唐燕问道:“去哪儿?”

    “诸葛家。”楚河漫不经心说。

    “诸葛家?”唐燕秀眉微蹙,转头盯着楚河。大眼睛里写满迷惑。

    “不知道路?”楚河反问。

    “哪个诸葛家?”唐燕摇头问道。

    “燕京有很多诸葛家吗?”

    

    京城诸葛白城萧。

    别说当地人,纵观全国,罕有不知道没听说过这两大豪门的。

    诸葛家位于燕京最著名的富人区,半山。地理位置极佳,占地面更是足够盖一所容纳万人的大学。

    生意人不像官场政界大佬。衣食住行再奢华高调,也理所当然。不怕揪小辫子。

    那辆在市区还算扎眼的军车甫驶入半山区,便有些寒酸磕碜了。

    缓缓行驶到一扇高大巍峨的电子门前,唐燕将车靠在路边,熄火停车。道:“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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