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7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1199 特殊的辩护技巧
“年龄多少?家住何处?现在的职业?”
熊瑶月在班长的目光逼视下,不得不尽量正经地扮演审判长。
我照着剧本回应道:“我今年16岁,家住西城区建设路,被捕以前我是西城区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
“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没有。”
“这次你是何时,因何原因被拘留和逮捕的?”
“因为涉嫌抢劫,于2013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3日被逮捕。”
接下来熊瑶月宣布了法庭组成人员名单,以及各个涉案人的权利,读错和漏读的地方有不少,让下面的同学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熊瑶月模仿周星驰在《九品芝麻官》里面的语气,重重敲了一下黑板擦道,“刚才本官念了半天你们都没听见吗?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你们这些观众都是不存在的!”
庄妮在旁边有气无力地纠正道:“是第152条才对。”
好不容易把同学们的笑声平息以后,终于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
作为公诉人的班长起立并开始宣读起诉书。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西检刑字(2013)第6号。”
“被告人叶麟,男,现年16岁,汉族,家住西城区建设路,被捕前系西城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现押于西城区看守所。”
“涉嫌抢劫一案,经西城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叶麟自2013年9月在西城中学上高中住校后,不好好读书,因无家长监管,就把大量时间都消耗在网吧、游戏机房内。2013年12月13日,被告人叶麟将家长给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来到西城区二十八中外面的一巷道内,采用持刀威胁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学生耿玉红、宫彩彩二人进行抢劫,抢走耿玉红现金人民币10元,抢走宫彩彩现金人民币5元,并在抢劫过程中用刀将耿玉红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擦,庄妮这剧本写得也太损了!我无钱上网也不至于去自己的母校抢劫大喇叭和宫彩彩啊!而且总共只抢到了15元,真是丢尽了强盗们的脸!宫彩彩作为白富美身上怎么可能只带五元钱现金呢?庄妮你从网上扒来的这个剧本根本就没有做用心修改,只是单纯为了黑我吧!
“所抢人民币均被被告人叶麟上网挥霍。2013年12月14日,被告人叶麟又再次来到二十八中附近准备抢劫时,被被害人耿玉红发现向学校老师报告后,老师将被告人叶麟抓获并送交公安机关。”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麟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冗长的陈述完结之后,快要睡着的审判长熊瑶月揉揉眼睛,照着剧本对我问道:“被告人叶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吗?”
“没有意见。”
其实我心里有老大意见了,由于剧本而是庄妮刚刚完成不久的,所以包括班长在内的人都没有熟读剧本,没有预料到是如此坑爹。
很快轮到了公诉人向被告人提问的环节。
班长一脸严肃地念着剧本:“被告人叶麟,你在二十八中外面抢劫学生钱财,是事实吗?”
我哭笑不得地答道:“是事实。”
“那么你总共抢了多少学生?共抢得多少钱?”
“抢了2个学生,有15元钱。”
“你是用什么办法让学生把钱拿给你的?”
“我手里拿着一把弹簧刀对着对着那两个女生,让她们拿点钱给我花,两个女生开始说没有钱,我就用刀将其中一个胖女生的手划伤了,她们感到害怕才把钱给了我。”
这是什么烂剧本啊?我抢劫两个女生还需要用刀吗?
下面则是被害人大喇叭和宫彩彩分别出庭作证,无非就是照着剧本把案情复述了一遍,大喇叭念得很流利,宫彩彩却频频出错,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估计是前几天被我用艾麟的语气吓怕了吧?
接下来终于轮到了辩护人小芹出场,按照本来的剧本,她甚至都没有向被害人提问,而是围绕着“为什么要抢钱上网”、“不上网可不可以”这种类似于批判网瘾的话题向我问个没完,简直不像是辩方律师而像是控方律师。
小芹看到剧本这样写很不满意,她直接就把剧本扣在桌子上,要临场发挥了。
“被,被告人阿麟”
喂!你因为有恐男症,当着大家说话紧张一点我可以理解,但是别直接叫我的昵称啊!辩护人和被告人这么亲密无助于赢得案件的!
经我提醒后小芹连忙改口道:“被告人叶麟,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你到底是受到了谁的胁迫?”
如此投入感情的质问妥妥是美国律师的做法,跟剧本的其他部分相比违和感十足。
“小芹你念错了”班长刚要纠正,小芹却对着班长用手一指,大喝道:“公诉人,不准和我套近乎!现在是我询问被告人的时间,我反对公诉人对我们进行干扰!”
熊瑶月大概当年也看了不少香港tvb的法庭剧,此时兴致很高地敲了敲黑板擦,宣布说:“反对有效!辩护人请继续询问!”
小芹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对我问道:“叶麟,下面几个问题涉及你是否能无罪释放,请你一定要认真回答!”
虽然没有再叫我“阿麟”,但是已经把叶麟前面的“被告人”三个字给抹去了。
“第一个问题,世界上杀人第二多的动物是什么?”
我一愣,这是我从前给小芹讲的冷知识,没想到此时此刻会用来问我。
“是河马呀,杀人第一多的动物则是蚊子。”
“很好,第二个问题,有六个脚趾的著名女演员是谁?”
“玛丽莲·梦露。”
“第三个问题,40w的白炽灯泡可以放进嘴里吗?”
“当然不能了!那种灯泡放进嘴里会拿不出来的!”
提问至此,小芹仿佛费了很大精力似的,双手按在书桌上疲惫地点了点头。
“那么,鉴于叶麟把这三个只有无辜者才能回答的问题答了出来,所以叶麟是完全无罪的!请审判长立即释放叶麟!这样事后我会请审判长吃哈根达斯冰激凌的!”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下面同学的一阵哄笑,很多男生都在讨论着:“小芹可真搞笑啊!以前不怎么见她说话,没想到居然这么逗,不愧是熊瑶月的室友!”
熊瑶月惊问道:“事后请我吃哈根达斯是真的吗?”
见班长从另一侧射过来责问的目光,熊瑶月只好收起嘴馋的表情,正色道:“辩护人的发言毫无道理,我不能光凭这个就判被告人无罪,而且你居然敢当庭贿赂法官”
小芹把牙一咬,“两根哈根达斯还不行吗?”
熊瑶月顿时双眼放光,把黑板擦重重一敲,高声宣布道:“有道理!虽然被告人持刀抢劫,证据确凿,但是考虑到他犯案时属于未成年人,又有哈根达斯情节,所以本庭宣布无”
你妹的!主动投案和积极赔偿可以算是减刑情节,哈根达斯情节算什么啊!你这个审判长也太容易收买了!
在熊瑶月说出“无罪”那两个字之前,班长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熊瑶月身后,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拉离了审判席。
庄妮很配合地从副审判长的位置坐到了审判长的位置上,并且语气平淡地宣布道:“由于审判长突然精神病发作,坚持认为自己是宋朝的包青天转世,现在已经送入冬山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现在由我来充当审判长处理这个案件,我的意见是——死刑!”
下面的同学笑得更开心了,刑部五虎眼泪都笑了出来,即使是挑剔的江倩脸上也有了笑意。
班长把熊瑶月推到观众席之后,返身回来叫了暂停:“别再继续了胡闹了,咱们重头再来吧。”
然而围观群众(尤其是熊瑶月)不乐意了,他们本着看热闹的心理振臂高呼道:“继续演下去!多有意思啊!我们要看法庭辩论!天天做卷子烦死了,好不容易变得这么有趣”
班长不禁哑然,她看到小芹辩方律师附体,跃跃欲试精力十足,仿佛暂时忘却了自己的恐男症,突然感到这可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继续下去就算不能根治小芹的恐男症,至少也可以让背负了巨大学习压力的同学们得到发泄。
于是班长看了看黑板上方的挂钟,“那给你们20分钟,自由发挥吧!自由发挥完了就得排练正常的剧本了!”
“班长万岁!”围观群众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熊瑶月想重新走上审判席,但是被刑星给拉住了,“月月姐,你已经被关进精神病院了,不能回去啊!”
小芹这时候对庄妮的死刑提案进行了反击:“审判长,你坚持认为叶麟有罪,那么你到底能驳倒我的哪一个论点呢?难道河马不是世界上杀人第二多的动物,难道玛丽莲梦露没有一只脚有六个脚趾,难道你能把40w的白炽灯泡放进嘴里再拿出来吗?”
===人气排行榜的分隔线===近日,读者粘锅无双投了1470贵宾票投给小熊,让小熊维尼成为了排行榜当中第五个万票俱乐部的成员,此外还投了1000贵宾票给徐少馆主,让异军突起的徐少馆主保持了a组第七名的位置。
而king_stark的1000贵宾+1月票让宫彩彩上升到了只和小芹差距5000票,已经获得了可以挑战第二名的资格,彩彩表示压力很大,不希望自己再提高了。
1200 卡通派和写实派
“真可笑!”庄妮对小芹的辩护不屑一顾,“就算玛丽莲·梦露有多余的脚趾以及白炽灯泡放进嘴里拿不出来是真实的,河马是世界上杀人第二多的动物也站不住脚!”
“蚊子是杀人第一多的动物没有争议,因为它会传染疟疾,疟疾杀死的人类每年超过一百万。同样的道理,传染非洲昏睡病的采采蝇是杀人第二多的动物,被这种疾病杀死的人类每年有接近10万”
“呜喔!”小芹放低声音对我说,“这种名字叫彩彩的苍蝇可真凶残,居然每年能杀死10万人!看来阿麟一定要小心地和宫彩彩保持距离啊!”
够了啊!采采蝇的“采”和宫彩彩的“彩”不是一个字啊!采采蝇学名是“舌蝇”,又译“螫螫蝇”,是一种非常丑陋非常凶残的吸血性苍蝇,和宫彩彩没有半分相似之处好不好!
庄妮又接着陈述道:“蛇和蝎子分列杀人数的第三和第四,每年分别杀死五万人和五千人,然后才能轮到河马,河马看似温顺但易被激怒,每年都有不下三千人被河马杀死”
不得不承认庄妮的知识很丰富,数据也较准确,每年被河马杀死的三千人当中大部分是非洲的黑叔叔,去年还有一位不幸的中国女游客在肯尼亚被河马咬死,原因是她给小河马拍照时触怒了河马妈妈。
“有漏洞!”小芹举手道,“疟疾和昏睡病杀死人类很多,难道鼠疫杀的人就不多吗?为什么不把老鼠排在第一位?”
不喜欢黑老鼠的班长微微皱了皱眉,大概是脑海中出现了黑压压的鼠群奔腾而过的惊悚场面。
庄妮则毫不犹豫地答道:“鼠疫的主要传播对象是老鼠身上的跳蚤,所以鼠疫杀死人类的数量虽多,老鼠和跳蚤却不能单独居功,要从整个排行榜当中刨除——就算我把鼠蚤加入了排行榜,河马也无论如何排不到第二。你的论据是错误的,因此叶麟一定要被判处死刑!”
这都是哪跟哪啊?为什么河马得不到杀人亚军我就要被处死?模拟法庭的审判逻辑完全崩坏了好不好!
因为包括河马在内的冷知识都是我以前讲给小芹的,我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此时接话道:“辩护人的论据并没有错,只不过语言运用有些小瑕疵——她本来想说的是:不依靠病菌或毒素,直接杀死人类第二多的动物是河马!”
“对,对!”小芹赶忙附和道,“我就是要那么说的,是因为紧张所以才说漏了话!”
庄妮嗤笑了一声,提醒我们道:“按你们这条规则,河马应该是杀死人类第一多的动物才对啊!因为传播疾病的蚊子已经被你们剔除了不是吗?”
“这个”小芹哑口无言,我则抛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论点:“把蚊子排在第一位是我的口误,其实直接杀死人类第一多的动物不是别的,就是人类自己!难道你要否认人类是动物的一种吗?”
“师傅说的好!”曹公公在观众席鼓掌喝彩道,“绝地反击,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这届辩论赛师傅是当之无愧的最佳辩手啊!”
“这根本不是动物主题的辩论赛好吧!”江倩哼道,“法庭辩论不是应该关注嫌犯有罪还是无罪吗?”
江倩的三个准男友也七嘴八舌道:
“没错,河马和本案无关,辩护人抛出河马当论据就是为了拖延时间!”
“对,就算叶麟抢劫的时候骑着河马也不能证明他无罪!”
“赞成,就算叶麟他自己就是一只河马,抢劫他人财物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小芹仿佛得到了什么启示,自言自语道:“因为阿麟很好色所以鼻孔越来越大,这样下去真的有成为河马的危险”
谁是河马啊!给我取“野驴”那一个外号还不够吗!
庄妮轻轻敲了一下充当法槌的黑板擦。
“辩护人的诡辩根本不成立!被告人叶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胁迫手段在二十八中外面对学生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致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性质严重,符合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名字叫叶麟的”
喂!第六条是什么情况啊?为什么我只因为叫这个名字就要被处以重刑啊!这个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庄妮你主编的吧!
“没办法了,”小芹拍了拍桌子打断了庄妮的宣判,一副日漫当中主人公要变身的架势,“我怀疑副审判长和审判长一样精神不正常,估计是从冬山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你必须通过我提出的测试才能证明你没有精神病!”
“什么测试?”庄妮比较好奇地看着小芹,因为小芹等人最近刚给她庆祝过生日,她对大家有了额外的容忍度。
小芹用手一指黑板,“我怀疑副审判长的大脑认知区域出了问题,她可能根本就分不清生物和非生物的区别!虽然她刚才夸夸其谈地谈了很多动物,但是我认为她对这些动物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概念!举个例子来说,她只会念河马这个词,却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河马!你不承认这一点的话,就在黑板上画一只河马让大家看看啊!”
小芹的不讲道理到达了新的境界,引得下面一些了解庄妮的人噗噗直笑。
庄妮绘画功力很高不假,但是她喜欢描绘的是忧郁的少女、哥特式的风景和深渊般的星空,很少描绘动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