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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番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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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绮贞。陈绮贞对他们来说就是活佛。女的穿条白棉布裙子,往耳边塞个大耳机,在找片儿金灿灿的农田往那儿一站,抬头迎风45°,再那个小LOMO一喀嚓,哇塞!文艺了!清新了!男的就喜欢吴青峰,神马苏打绿啊之类的,拍照总喜欢露出他们那忧伤明媚的两只眼睛,旁边再提一行字:受伤。追逐。恍如。隔世。她。……
  
  卧槽!尼玛!
  
  !必有英文名。
  !他们都喜欢自称为“写字的女子”或“写字的男子”。写出来的东西句号累牍,繁体连篇,文体请参照AB体。
  !咖啡必喝卡布奇诺,没有卡布奇诺一天就没办法开始。喜欢在听完某首歌後,捂著胸口郁结的说:这些清澈的让我颤抖的声音,让我明白原来这个世间真的如此美好。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离开XX的声音就等於让我离开人世。
  !四大“三小”离不开的装逼圣地:西藏,丽江,凤凰,阳朔。
  
  以上,总结出,三小就这麽一朵令人蛋疼的女子或男子。
  
  很明显的,以上几点,陈泽虽未全部占到,却也占了百分之九十。譬如陆知书就曾经在他的MSN上看到的个人简介是这样写的:
  我是陈小泽。
  7月生。
  狮子座。
  棉布裤。
  帆布鞋。
  安静。
  执拗。
  暴戾。
  乖僻。
  写字。
  偏执狂。
  音乐。
  绘画。
  电影。
  性。
  杜拉斯。
  佛洛依德。
  摄影。
  徒步旅行。
  西藏。
  
  
  陆知书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看到这条个人简介时,脑子里就只有一句话: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既然已确定陈小萌的喜好,那就好办的多。於是那几天的午间休息,陆某人不是捧著本杜拉斯的书装逼的看,就是哼著陈绮贞的歌轻飘飘从陈泽跟前飘过……虽然陈泽从头到尾都没看过他一眼。
  
  其实陈泽的想法很简单,他不想跟这斯文败类搅合了。陈泽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被人威胁,以前在军队里时,有个战友发现了他身体的秘密,知道他家有钱,便以此要挟他交出五百万来。最後结果自然是被陈泽狠狠的整治了一番,最後上头以违反军纪之名将那人踢出了军队。
  那天他对陆知书说的那些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目的只是暂时让那家夥滚蛋,别来烦自己。没想到隔了几天之後,对方竟然跑过来跟自己表白了,还给自己看他的……他的孽根!
  
  混账东西!
  
  陈泽一想起那天上午在办公室发生的事就脸红心跳。那家夥刚脱裤子时,孽根还是软趴趴的,可没想到被自己多看了几眼,它就这麽在他眼皮子底下竖了起来,那尺寸大的……陈泽不想承认自己看的心直痒痒,很想坐到那根大肉棒上试一试。
  
  
  难道最近真的太饥渴了吗?
  
  好像之前每次被玩弄,都只是被道具和手指玩。那地方的空虚……并不是那些东西可以满足的。尤其是在看到对方那麽大的肉棒之後。
  
  陈泽抱头,开始怨恨他妈为毛要把他生的这麽淫荡,这麽喜欢做爱。
  
  最近,他连撸管的心思都没了,也不想看那些买来的道具。晚上睡觉,一闭眼都是陆知书的肉棒,那尺寸不少於23公分的巨大肉棒,上面布满了狰狞的青筋,紫红色的茎身,伞状的龟头……嗷嗷嗷!!
  
  陈泽狠狠地将额头往桌子上撞,烦死了,烦死了啊啊啊!!
  
  烦到一定境界,他便决定不再烦,沈著脸走进公司的餐厅,决定化悲愤为食量。
  
  冤家路窄。
  
  没想到一走进餐厅,便见陆某人和一堆同事聚在一起聊天。也不晓得在聊些什麽,笑的挺开心的样子。陈泽当场就想掉头离开,无奈陆某人眼尖,已经发现,立刻笑眯眯地将他招呼了过来,客客气气地问:“经理,你也来吃饭啊。”
  
  “……嗯。”陈泽板著脸,冷冰冰说,“你们聊,不用管我。”说著,便要往最角落的桌子走去。陆知书忙叫住他:“一起吃嘛。”
  
  “……”
  
  其他人也附和:“对啊对啊,经理,一起来吃嘛。”
  
  “……”
  
  陈泽其实可以拒绝的,但转念一想,现在拒绝岂不是显得自己在害怕?很没种?
  
  於是他就铁著脸走过去,往他们人堆里一坐,不吭声了。
  
  
  ……
  ……
  空气瞬间结了一层冰。
  
  
  陈泽也发现了自己的到来让气氛有些尴尬,便咳嗽一声,找了个话题:“咳,你们刚才在聊什麽?”
  
  “……”主管先回过神来,笑道,“在聊旅游的事儿。”
  
  “哦?”
  
  “大家都在谈年假去哪儿玩呢。”
  
  “是麽,有什麽想法麽?”
  
  “嗯,我想去三亚。”“年假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在家好好歇著。”“我得回老家……”一堆人叽叽喳喳又说开了。主管忽然抬起头来,看向一直沈默的陆知书:“小陆你年假打算去哪儿?”
  
  陆知书端坐在椅子上,微微一笑:“西藏。”
  
  

作家的话:
 啥都不说了,直接恢复更新。以行动证明给你们看= =咳~

家里网络抽了,留言我明天来回复,对不起各位~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西藏?
  陈小萌心中一动,假装不经意地问:“为什麽想去西藏?”
  主管也不太理解:“是啊,那地方那麽远,又穷又高,还有高原反应。去那里不是找罪受麽?”
  “不会啊。”陆知书静静一笑,转过脸望向食堂窗户外的天空,幽幽道,“那里是最後一片净土,是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在都市呆久了,灵魂需要净化洗涤。西藏是朝圣地,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只有那里才有最洁净的空气,最蓝的天最清澈的河流。宗教。壁画。朝圣。雪山。所以,这辈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想要徒步去西藏,算是给自己的人生来一场苦行吧。”
  
  ……
  ……
  诸人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没想到小陆年纪轻轻,居然这麽有想法。
  
  陈小萌同学也听的小心脏噗通通的跳。
  
  陈小萌心中有个梦想,就是徒步去西藏旅行。自从看了安妮宝贝的书之後,他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穿越玉龙雪山,再徒步去墨脱,去朝圣,在西藏纯净的天空下,接受灵魂的洗涤= =。可惜生活总是忙碌不堪,一直没有机会实现。偶有一次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却被人不理解的嘲笑了,说他吃饱了撑著没事儿干,跑去西藏那原始社会穷折腾个什麽劲儿。
  
  凡夫俗子!
  
  陈小萌自此不再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将之悄悄掩在心中,待到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再去实现这个梦想。却没想到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那麽多凡夫俗子,竟会有一个人和他的梦想一模一样,多麽难得。
  
  陈小萌顿时有一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他抬起头,目光正好与陆知书碰到。
  
  陆知书对他静静的微笑。(注意,是静静!= =)
  
  陈小萌愣了愣,立刻把脸转过去,冷哼一声。
  
  又过了两天,午间休息。部门的人都出去吃午饭了,陈泽忙过了头,等从办公室出来时,外头只剩下了一个人,陆知书。
  
  陆知书正靠在窗户边,安静的读一本书。
  
  他今日穿著格子衬衫,干净的布裤,午後的阳光暖暖的,洒在他的柔软的头发上,侧脸的线条那麽优美干净。
  
  陈泽不禁有些看晃了神……这样干净的男子……这样纯净的气息……有那麽一瞬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为毛之前会觉得这人是个人面禽兽斯文败类呢?明明就是一朵这样干净的男子……
  
  陆知书听到声音,合起了书,抬头对他微笑:“经理,忙完了?”
  
  “啊……嗯。”陈泽为自己刚才的走神感到有点儿羞耻,咳嗽一声,板著脸问,“你怎麽不去吃饭?”
  
  “最近胃有点痛,就没去吃。”
  
  胃痛!胃痛!多麽柔弱文艺的病!小清新必备!──兔子乔白在电话里曾经这麽交代过他。
  
  
  陈泽一听,果然就皱起了眉头:“吃药了吗?”问完了就又立刻後悔,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陆知书推了推眼镜,笑得干净而澄澈:“嗯,吃过了。谢谢经理关心。”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怕你死在公司,到时候给公司添晦气。”
  
  “谢谢经理关心。”
  
  “……”陈泽不想和他废话,掉头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忽地又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
  
  封面上赫然写著几个熟悉的大字:杜拉斯
  
  陈小萌又一次动摇了。
  没想到,这个狼崽子居然也看杜拉斯。
  这种深奥的不俗的书,他真的能看得懂吗?该不会是装的吧?
  
  陈泽犹疑著问:“你……也看杜拉斯?”
  
  “嗯。”知书笑道,“杜拉斯的书就像毒药。笔触大胆风格独特,她的一生就是不停的创作一部小说。这个故事充满酷热,暴风雨,酒精和烦躁不安等……真的想要描述这个女人,很难。到底是温柔,还是暴躁呢?是天才还是自恋狂呢?”
  
  陆知书拖著下巴,陷入了沈思中,眉宇间略过一抹淡淡的哀愁= =:“她的文字,充满了死亡,爱情,肉欲,失控。广岛与爱情。这些文字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爆炸,又像音乐,啊,是一种大海一样的音乐,围绕著一个主题无穷的变幻,倾诉和欢庆,控制和失控。”
  
  
  “是的。她的文字对我来说……像《圣经》”陈泽也情不自禁地谈起了自己的读书心得来,“无论是《抵达太平洋的堤坝》还是《直布罗陀的水手》,还是《情人》,她可以把爱情写的如此简单,把谋杀写的那麽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後,我便背著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麽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夥竟然这麽的有……有……怎麽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沈默中。
  
  午後的风柔柔的吹开白色窗帘,窗台下的少年,突然闭上眼睛,抬头45°,哼起了歌儿。
  
  “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
  
  低沈的男声轻吟浅唱,是陈绮贞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是陈小萌最爱的歌。
  
  
  
  
  
  陈泽失眠了。
  
  本以为狼崽子只是个废柴富二代,又卑鄙无耻的作弄过自己,可是没想到狼崽子居然有这麽多地方和自己相似。
  
  陈小萌同学,是寂寞的。
  
  他的性格,身世,家庭背景以及人生追求,让他成为一个寂寞的不被理解的高品位的男人。
  
  
  再高品位的男人,也会寂寞。
  
  不仅身体寂寞,心理也寂寞。
  
  他也想要好盆友。
  
  陆知书符合他对朋友的一切要求,知性,干练,能力高,谦和有礼,除了曾经对自己的作弄,後来也被他解释成“因为太喜欢你了,所以不知道该怎麽办,就用了这个偏激的蠢招”
  
  陈小萌抱著枕头在床上烦躁的打著滚。
  
  真的要相信这个狼崽子吗?这会不会又是他的阴谋?
  
  但是这些天,他的确没再威胁过自己,甚至主动交出了照片的底片和录像母带。也真真切切的和自己道了歉。
  
  还有,他的本性应该真的不坏……
  想起昨天晚上下班路上遇见了,自正好撞见了他在给一个老乞丐买饭。老乞丐的手是残废的,无法端起饭盒,他也不嫌脏,便卷起袖子在路人异样的眼神中认认真真地给老乞丐喂起了饭,末了,还给了乞丐好几百块钱。
  
  如果真的是本性坏的人,也做不错这样的事吧?
  
  
  陈小萌想啊想,想到头都快炸了,也想不出自己到底该拿那个狼崽子怎麽办。
  
  总之,不能掉以轻心,还是再观察一段时日吧。
  
  
  陈小萌抱著枕头睡著了。
  
  梦里,他梦见了自己和陆知书两人,背著旅行包,徒步走去了西藏,站在玉龙雪山下,接受了灵魂的洗礼……

作家的话:
我没看过杜拉斯 = = 所以文里聊杜拉斯的那块儿,是参考度娘的= =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隔日,陈泽便收到了一套珍藏版的杜拉斯全集,还有张杜拉斯的电影代表作《印度之歌》的电影票。
  书的扉页上题著一行小字:赠予知音。
  娟秀的钢笔小楷,与题字人的儒雅形象很是相称。
  陈泽摸著珍藏版的书籍,心里很挣扎,杜拉斯珍藏版全集不难买,但这套却是法文原版的,无论书的排版还是纸张都是一等,值得收藏。他犹豫了一下,最後决定将书留下,把电影票还回去。
  陆知书一脸的受伤,哀伤地问:为什麽?
  陈泽冷眼看著他:“我不知道你又想干什麽。但是还是想给你一个警告,少年,别再跟我耍什麽花招了,没用的。”
  陆知书垂下目光,手指摩挲著电影票,缓缓道:“我只是想请你看场电影而已。”
  “看电影?你?”陈泽上下扫他几眼,不加掩饰的鄙夷,“你配麽?”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
  “那就离我远点。”
  “我不会放弃的。”
  “……”
  陆知书抬起头来,目光灼热地看向他,又铿锵有力地重复了一遍:“我不会放弃你的。”
  说罢,受伤离去。
  陈泽张了张嘴,最後什麽都没说,扯了扯领带,稍嫌暴躁地也离去。
  
  又过几日,家里来了电话,让他晚上回去一趟。
  
  陈泽不太想回去,便问母亲有什麽事,能不能不回。母亲说:“回来吧,是你爸的意思,有点事要跟你谈谈。”
  
  母亲鲜少用这样严肃的语气和他说话,父亲也几乎不叫他回家,也不晓得是出了什麽事。
  
  陈泽收拾收拾,便准备开车回家。刚推开办公室门,便被一幕场景刺瞎了狗眼──他那不太正经的秘书小姐的手,正被那一直口口声声说暗恋自己的陆某人握在手里。
  
  两人脸上都挂著笑,气氛你侬我侬,桃花无限。
  
  只听秘书娇笑:“哎呀,知书你好坏,怎麽可以这样讲人家的……”
  
  陆知书微笑:“我也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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