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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番外-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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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中的女人,出门永远少一件衣服。
  
  恋爱中的男人也是如此。
  
  陈小萌快要把衣橱翻遍了,试过的衣服丢了一地,最後才穿了一件原来很喜欢现在却怎麽看怎麽都不完美的西装。
  
  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那张瞧不出年纪的脸,陈泽觉得,应该不会给那家夥丢脸的……应该。自己长的这麽好看= =~
  
  出发前,陈泽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既然是自家孩子打比赛,那自己就得给他拉风!要有气势,还得有排场!於是打电话给宣传公司,叫了五队拉拉队,又让他们特意做了三张百米大横幅。
  
  横幅题字:
  
  陆知书必胜!
  
  陆知书万岁!
  
  陆知书最厉害!
  
  
  宣传公司那边,客服挂了电话,一脸黑线。正好老板走过来,见她发呆,便随口问了一句怎麽了。
  
  客服笑着说:“陆总,刚才那客户搞笑死了,居然让我们给他做这种字的横幅BALABALBALA……”
  
  所谓陆总,就是陆知书的哥哥陆明成。
  
  当他听到自己弟弟的名字时,沈默了片刻。
  
  脑海里,悄悄浮现出一只花孔雀昂首挺胸的举着横幅走在校园里的场景……呃……
  
  陆明成突然很同情自家弟弟。
  
  
  花孔雀出门了。
  
  花孔雀无比拉风的出门了,开着他那辆拉风的悍马,来到了陆知书的大学。
  
  从下车开始,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身上。
  
  花孔雀对这些目光感到挺满意,这是自己宝刀未老,风韵犹存,哦呸呸呸,是玉树临风的证明。
  
  等一下自己一定要无比拉风的出现在球场,然後让那群拉拉队举着那些拉风的横幅来给自己孩子加油。
  
  孩子肯定会很感动的。
  
  说不定……还会以身相许,今晚让自己攻攻他的小菊花。
  
  美滋滋地幻想着,花孔雀推了推脸上的墨镜,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校园。
  
  今日有篮球赛,校园里人山人海,全是一群青葱的少男少女。花孔雀走在里面,享受着众人惊讶的目光,也没觉得有任何的不舒服。
  
  因为想给陆知书一个惊喜,所以来之前他没有打电话通知。在校园里溜达了好半天,也没找着球馆,便随手抓住一个熊孩子,昂着头,态度傲慢地问:“喂。告诉我陆知书在哪儿。”
  
  “……”熊孩子抖了抖,觉得眼前这人就算是带着墨镜也不能遮住他艳光四射的容颜,战战兢兢道,“在、在球馆。”
  
  “球馆怎麽走?”
  
  “从这往前走,走到尽头,左拐,步行三十米再右拐,再走一百米左拐,就是了。”
  
  “……”孔雀皱皱眉头,发现这破学校的路线还真挺难记,便又说,“带路。”
  
  “……”
  
  熊孩子耸拉着脑袋,乖乖带路了。
  
  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
  
  陈泽进了球馆溜了一圈儿,却还是没见着自家孩子的身影。熊孩子便怯生生地说:“那个……我刚才听朋友说,好像在球馆後面看见陆学长了。”
  
  “是麽?”陈泽抿抿唇,“带路。”
  
  熊孩子:“T T”
  
  两人来到了球馆後面。
  
  还没到,陈泽就听见了陆知书的声音,好像在跟什麽人说话。
  
  陈泽的嘴角微微上扬,脑补着孩子看见自己时会是怎样惊喜的表情,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加快了脚步。
  
  刚到屋後,还没来得及叫一声“知书”,便顿住了脚步,僵硬在了当场。
  
  眼前的,除了陆知书,还有一个小姑娘。
  
  是个年轻貌美的穿着圆点裙子的姑娘。
  
  姑娘正惦着脚尖,轻轻吻着白衣青年的脸。
  
  白衣青年也低着头回吻,侧脸的表情,深情款款。
  
  天那麽高,云那麽白,风那麽大,阳光那麽好。
  
  两个人站在一起,美的就像一幅画卷,叫人不忍打搅。


第七十章

  第七十章:
  
  
  孔雀觉得自己很美,美过世上所有的生物,每日,它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对着湖水,一遍又一遍地欣赏着自己美丽动人的容颜,欣赏着当它开屏时,身边那些围观的目瞪口呆的动物的表情。
  
  因为美丽,所以清高,所以傲慢,所以目中无人,瞧不起一切丑陋的生物。
  
  也正是因为美丽,它总觉得很孤单,内心深处偶尔也会升起一种独孤求败的心情。
  
  一日,孔雀按照老习惯,打算去湖边欣赏自己开屏的美丽身影,半途中,却突然听见呜呜声。於是孔雀停下脚步,四下找寻,最後在草丛里,发现一只哭的没有兔样的兔子。
  
  那只兔子小小的,皮毛灰灰的,兔脸上沾满了泪水,兔毛稀稀拉拉地黏在身上,毛皮上还沾着饥渴苍耳。
  
  孔雀这辈子最瞧不惯掉眼泪,便高傲地抖了抖尾巴,凶巴巴道:“哭,哭什麽哭!丢不丢人!”
  
  “可是,可是我找不到我哥哥了,呜呜呜。”灰兔子揉着眼泪,继续乱七八糟的哭。
  
  孔雀就说:“你哥哥去哪了?”
  
  “不知道……呜呜呜,我们一起出去觅食,遇到了一个猎人,它让我先走,然後我再回去找它,它就不见了。”
  
  
  孔雀心想,你哥哥肯定是被猎人抓走了,搞不好已经被煮成了红烧兔肉,进了人类的腹中。
  
  孔雀向来没有同情心,便对兔子实话实说了。兔子一听,果然哭的更加凶残,最後就这麽哭倒在了孔雀脚边。
  
  没有同情心的孔雀才懒得理它,用脚踢了踢它,发现没动静,便掉头离开,想去湖边继续欣赏自己美丽的姿态。
  
  也许是那天,森林里的阳光太好,好的想让它早点回自己的窝去睡个懒觉。也许,是它太寂寞了,想有个可以说话的人……也许……
  
  孔雀把兔子捡回了家。
  
  孔雀发现它是一只公兔子。
  
  孔雀爱上了它。
  
  孔雀再也不为任何人开屏了,只为兔子一个人绽开它那美丽的尾巴。
  
  可是就在孔雀准备娶它回家时,却被兔子出卖了。兔子把它骗到了猎人的陷阱,被抓了,送进了动物园,囚禁於牢笼中。
  
  被抓的时候,孔雀问兔子,为什麽?
  
  兔子什麽都没说,只是微微笑了一笑。
  
  
  孔雀再也没见过兔子,後来听一只乌鸦说,兔子也死了,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孔雀什麽都没说,蹲在囚笼里,麻木地看着那些对它不停拍照的游人。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多年。直到有一天,动物园里突然来了一只鹿。
  
  是头公鹿。
  
  那只鹿就住在它隔壁,非常斯文有礼,性格温驯,不管是饲养员还是游客,都很喜欢它。面对闪光灯的拍照时,它也一点都不慌张,微笑着接受着游客们的不满。
  
  但是不知怎地,孔雀就是不喜欢它。尤其它每次凑过来跟自己搭话时,那种谦谦有礼的姿态,总觉得虚伪的很。
  
  一日半夜,孔雀正在睡觉,突然听见隔壁笼子传来声响。它睁开眼,便看见那只鹿不知何时从笼子里跑了出来,夜色里,小鹿的眼睛那麽亮,比漫天的星辰还要璀璨。
  
  孔雀突然就有点儿心动。
  
  孔雀道:“你……你越狱。”
  
  小鹿微笑:“没有什麽能拦得住我。你要不要跟哥一起走?”
  
  自从兔子死後,孔雀已经对“生”这个字感到麻木了,觉得在哪里都是一样,也没想过逃走。可是现在,面前就摆着一个生机……
  
  孔雀对它伸出了手。
  
  它们越狱了,逃走了,逃进了茂密的大森林里,躺在草坪上,望着璀璨的银河,满头大汗,笑的都是泪。
  
  这还是这麽多年来,孔雀第一次哭。哭的很大声,很伤心。它哭的时候,小鹿就始终在身边静静地陪着,虽然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但却有种安心的力量。
  
  回到森林後,两只朝夕相处,斗嘴打架,彼此嘲讽。孔雀傲慢,小鹿虚伪要面子,两只都瞧不起彼此,经常吵的要绝交的地步。但却没有哪一次真的绝交了。
  
  然後……慢慢的,孔雀发现自己好像动心了。
  
  它好像爱上了小鹿。
  
  小鹿发现了,表示自己也早就爱上了它。
  
  两情相悦,孔雀怕被再次欺骗,又不舍得这份感情,最後还是战战兢兢地接受了,小心翼翼地,与小鹿在一起了……
  
  小鹿说:孔雀,我不会骗你,也不会负你。
  
  话说的那麽的甜蜜,孔雀听了,在心里对自己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相信一次。
  
  
  可是童话始终还是童话。
  
  那只会说“孔雀,我永远都不骗你”的鹿,最後还是背叛了它,跟一只漂亮的母鹿在一起了。
  
  孔雀站在森林尽头,看着它们相亲相爱,越走越远,最後消失在刺眼的日光中,这才赫然发现,原来自己,早已不是从前那只骄傲的孔雀了。
  
  
  所以,陈泽没有说任何话,甚至连一点生气的情绪都没有表现出来,在没有被发现前,平静地转身离去了。
  
  带路的熊孩子看着他默默离去的背影,不知怎地,突然涌起一股淡淡的伤感来……总觉得那个人……好悲桑,好忧郁……T T
  
  
  那天,学校里所有的人都看见三队拉拉队,举着三张奇葩的横幅,在篮球馆里高呼陆知书万岁。
  
  换做常人,肯定觉得很丢脸,抬不起头来。但是陆知书却下意识地觉得,这些人肯定是他家小萌叫来的。
  
  中场休息时,他在看台上找了很久,却没有看到想要见的那个人。
  
  该……不会是又害羞?躲起来了?
  
  陆知书扬起嘴角,都不知道自己笑的有多甜蜜。
  
  不晓得是不是陈小萌的那些横幅真的起到了作用,比赛最後以20:0大获全胜。
  
  队友们叫陆知书去参加庆功会,他笑着拒绝,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比赛一结束连球衣都没来得及换,就急冲冲地往家赶。
  
  可是,当他推开门後,看见的场景,却让他傻了眼。
  
  只见屋子里挂满了白纸,每张白纸上都用血红色的红墨水写着大字:
  
  骗子!
  
  
  
  再看房间里,陈泽的行李,全部消失不见,如果不是满屋子的字,他甚至怀疑,陈泽从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一章:
  陈泽消失了。
  
  哪里都找不到他的身影,屋子里没有任何证据代表他曾经在这里驻留过,一丝痕迹也无,真正的人间蒸发。
  
  想不通。
  
  想不通他为何要突然离开,找不到理由。
  
  明明之前还你浓我浓,就算不好意思,内心害羞,最後还是特意请来拉拉队和制作横幅,来给自己比赛加油。陆知书不是木头,那份爱的心情,就算隔着空气他也能感受得到。可转眼间就消失不见了,甚至连个理由都没有。
  
  陆知书独自一人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想了一整夜。想不通,越是想不通,就越是钻牛角尖的想,到最後脑袋都快爆炸。
  
  势必要得到一个被抛弃的理由。
  
  於是次日,他动用了身边所有的人际关系去找陈泽,短短几日,几乎将A市搅翻天。
  
  可是依旧没有消息。
  
  陈泽,就像海中的美人鱼,化成泡沫,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陈泽离开的第一晚,陆知书满心的纠结,纠结他为什麽要突然离开自己。
  
  第二天晚上,陈泽没有任何消息,他开始焦虑,一边焦虑一边守着电话机,寸步不移,生怕错过了任何消息。
  
  第三天,第四天……陆知书开始怨恨,怨恨男人就这麽玩弄了自己的感情,不负责任的离开了。怨恨男人的混账,甚至在内心深处,不可自控地诅咒着,诅咒他一辈子都别回来。
  
  到了第五……第六,第七天,陈泽依旧没有消息。当所有人都表示实在找不到这个人时,陆知书开始惊惶了,坐立不安,惶惶欲崩。理智开始慢慢崩塌,无法控制地胡思乱想起来。害怕陈泽是不是出了意外,那人生的那样好看,天生的耀眼,惹人瞩目,难免会有人对他动不轨心思。倘若盯上他的人正好是变态,那後果……
  
  恰巧最近新闻报纸上一直在播一条变态杀人狂越狱的消息,倘若陈泽正好遇到了杀人狂……
  
  陆知书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再继续想下去,浑身发冷,晚上睡觉一闭眼就能看见陈泽浑身是血向自己求救的样子,从噩梦里惊醒过来,脸上都是湿漉漉的,他以为是汗,用手挑了一抹放进嘴里,味道却是苦涩难忍的。
  
  到了第九天,陈泽依旧没有消息时,陆知书觉得自己真的要发疯了。更多更多的担心涌了出来,还有强烈的思念。陈泽走之前胃不好,总是吐,不知道他有没有带药,药带了会不会又忘了吃。那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光鲜,实则笨拙的要死,又好面子,还自大,倘若自己不在他身边,叫人欺负了去……
  
  已经没有办法在继续想下去了。陆知书揉了揉一头乱发,顶着张憔悴的脸,在第十一天的淩晨,敲开了陈家大门。
  
  陈父早已入睡,来开门的是陈母。
  
  陈母自从上次被揭穿了身份之後,在家里就恢复了男装。他穿着男士睡衣打开门时,陆知书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陈泽。
  
  恢复男装的“老年人”,眉眼与陈泽有七分的相似,看时的神态带着股天生的高傲,不容侵犯。
  
  陈母道:“这麽晚来做什麽?”
  
  语气并不善良。
  
  陆知书顿了顿,低哑道:“我……我来找陈泽。”
  
  “找我儿子?”陈母微怔,“他不是跟你鬼混到了一起了麽?”
  
  陆知书特意盯着他的脸观察了一下,觉得那惊讶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只好老实交代出来:“他……他不见了。”
  
  “不见了?”陈母点点头,“嗯,不见了。”重复了一遍,又淡定的说,“你等我一下,我去拿把刀。”
  
  “……”
  
  陈母转身走了几步,忽地又掉头,嗖嗖就几个拳头挥了过来,嘴里的粗话跟机关枪似地,劈里啪啦往外迸射:“我操你大爷!!操你全家!!日哟!你把老子的宝贝儿子怎麽了!说!你对他干了什麽坏事,你他妈是不是欺负我宝贝儿子了!姓陆的小混账,你他妈的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是吧,你竟然敢欺负我的宝贝疙瘩,还敢把他气到消失不见!卧槽!!我操!!玛丽隔壁!!老子今天不把你打残老子当你儿子!!操!……”
  
  “老人家”这回似乎是真动了气,下手丝毫不留情,几个拳头下来,陆知书就浑身挂了彩。倒不是不能还手,只是不想还。浑浑噩噩的陆知书觉得,有痛感也是好的,比整个人都麻木了好。
  
  最後还是陈父在里头哼唧了一声“老婆,你在搞毛啊,大晚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陈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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