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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之道-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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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修谨听到他提起应莫阳,脸上倒是没有一丝意外,他真要惜命,肯定会拿应莫阳当借口。
“可惜,你表哥似乎很讨厌你。”
林珊虽然时常叮嘱应莫阳要照顾好兰林,但是应莫阳却很讨厌这个表弟,不是一般的讨厌,因为他总觉得兰林这个人很危险,这是一种直觉。
应莫阳没有当过特种兵,但是他的观察力很敏锐,与这个表弟接触几次后,他就发现兰林很不简单,他那可爱的外表似乎都是伪装出来的,而且十分高明,好像深谙此道已经许多年。
应莫阳告诉过谷修谨他们,不过那时几乎没有人会想到兰林竟然会是黑血组织的杀手,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竟然会跑去当杀手,说出去谁会相信,一时没想到这方面也是正常的。
应家是百年家族,企业做得很大,就像白云集团这种大企业一样,按道理他们应该去巴结兰家,借他们的手获得更多利益猜对。
但是令人意外的是,应家反倒与兰家没什么交集,就是有事也不会去求兰家,反而与谷家走得比较近,不过听闻谷家和应家两位老爷子在年轻时是知交好友。
应莫阳会因为兰林的死而与谷修谨决裂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是事情!
谷修谨没有理会苦苦哀求的兰林,他走到叶凡面前,后者一脸惊恐,他将消音枪放到他的面前,盯着叶凡的眼睛说道:“你们两人中只能活一个。”
叶凡愣住了。
兰林没想到谷修谨竟然这么狠心,他到底是受过训练的,知道他说一不二,于是趁叶凡发愣的时候扑过去想抢那把消音枪,可是就在他距离消音枪只有半米不到的时候,一只手先他一步拿起了消音枪。
兰林怔愣的盯着举枪对着他的叶凡,后者一脸凶狠。
叶凡早就后悔与他合作了,他很惜命,特别是经过这件事后,他的心态已经隐约在改变了。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人的寿命可以更短暂。
挥霍了二十几年,他现在才明白过来,他好后悔,悔不当初,所以不管谷修谨说的是不是真的,他都要把握住最后的机会。
兰林看着叶凡越来越坚定的脸庞,心一点一点的沉下去,他知道,叶凡为了活命,他真的会开枪。
“叶凡,你敢向我开枪,兰家不会放过你全家的,你想让你爸和你姐因为你而死吗,想想,他们那么疼爱你,你忍心看着他们去死吗?”
善于攻心计的兰林放低声音,企图蛊惑叶凡。
叶凡脑袋确实晃了下神,然后很快他就打了个哆嗦,反应过来立刻将消音枪握得紧紧的,盯着他一字一句说道:“我确实很害怕,我是个混球,我对不起疼我爱我的家人,但是我不想死,更不像离开他们,你是个见不得光的杀手,身上一定背了不少血案,只要你以杀手的身份死去,我相信法律和国人都会站在我这边。”
兰林脸色阴沉至极。
他一直以为叶凡是个草包,没想到他在这么短时间内竟然想得这么通透,确实如他说的,只要他的身份曝光,兰家将会收到冲击,自身都难保,如何有多余的心思去对付一个副局长。
没死在谷修谨手中,最后竟然死在他看不起的草包手上?
兰林不甘的咬紧牙关,嘴角被他咬破,血流了下来,要不是因为他的双手被狙击手打穿,叶凡根本就不会是他的对手,他好不甘心啊!!
叶凡扣下扳机。
枪声响。
兰林额头多了一个血窟窿,两只眼睛挣得大大的,几乎死不瞑目,最终倒在血泊之中,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当过警察的叶凡根本就没想过给兰林反败为胜的机会,多拖一分,对自己就越危险,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杀完人后,他也虚脱的倒在沙发上。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那种感觉比见过死人还要震撼。
他不敢去看谷修谨,生怕他会对看死人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接下来只能听天由命。
挂在椅子上的唐晓早已睁开眼睛,作为一个平凡的小老百姓,近距离的看到这么血腥的画面,他的世界观被刷新了好几遍,整个人呆呆的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连谷修谨走到他面前都没有感觉。
“哓哓,我们回去吧。”
谷修谨蹲在他面前朝他伸出手,宠溺的眼神与刚刚判若两人。
唐晓眨眨眼间,一时没反应过来。
谷修谨却很有耐心的等他反应,不过也没有要跟他解释什么的意思,安静而诡异的气氛持续了五分钟。
唐晓突然扑进谷修谨怀里,双臂紧紧的抱着他脖子,头埋在他怀里不肯抬起来,既然已经决定和他在一起,那么就要接受这个男人的所有,他是这么想的,反正他的赖定谷修谨,让他就这么放手是不可能的。
谷修谨眼睛流露出一丝笑意,心里同时放下一个包袱,他承认就在刚刚有点担心唐晓接受不了他另一面,结果他结果没让自己失望。
谷修谨抱着他往外走,留下一脸呆愣傻帽的叶凡。
几天后,一则副局长之子力为除害的消息在报纸上不胫而走,这个叫做叶凡的青年,报纸上表情变得比以往任何的时候就要成熟刚毅,仿佛一夜之间成长起来一般。
报纸上虽然没有明确的说明兰林的身份,但是他的资料已经传到上面,经过证实,他确实是黑血组织的杀手,代号为狼。
本想报复叶凡的兰家遇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再没有精力去对付其他人。
据说,林珊得知兰林死后就疯了。
这个把兰林当成疙瘩一样宠爱的女人,兰林会落到这个下场,她要负最大的责任,一昧的宠溺,结果把人给宠歪了。
兰林死后并没有葬得很风光,杀手的身份已经让兰家都抬不起头来,连带着兰家的人也遭到了怀疑,如今寸步难行,做事也束手束脚,再没有以前的风光。
第140章:大结局
兰家土崩瓦解的速度比众人想象的更快。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谷家适时推了几把,兰家很快就元气大伤,再也翻不起什么大浪,而进入疯人院的林珊,据说是受不了精神压力自杀了,完全应了谷修谨对兰林的“承诺”。
至于顾琪。
之前在酒会上一心想着勾搭一个可以帮她的金主,但是她的大名在H市几乎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看到他自动送上门来,尽管长得漂亮,但是却没人敢冒着得罪盛腾和白云两大集团的风险去帮她,何况是一个背着那么多債的人,很明显就是想找冤大头。
顾琪最后还是坐牢了。
被判了很多年,等她出来 的那一天,年华岁去,青春已不在。
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没了那些讨厌的人,生活每天都过得既愉快又充实,喜事也一件一件接踵而来。
elma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儿子,长得很像贺云,坐完月子后,他们就决定结婚了。
唐晓知道的时候,手上已经拿到elma和贺云的结婚请帖,时间就定了下个星期五,这天是个黄道吉日。
唐晓给elma包了个大红包,和谷修谨一起去参加她的婚礼,婚礼上,他们看到一个最美丽的新娘,多年的感情终于在这一刻划下句点。
不过,他们显然放心得太早了。
云子萱曾经在烤肉店里放话不会让elma和云子萱好过,虽然后来就没再看到过她,但是她要是就此死心就不会坚持了五六年都看不明白。
最后,还是云子萱的父母过来把她带走的。
看到父母为她愁了白发,云子萱就像个迷失了方向的小孩,在她妈妈怀里痛哭起来。
“贺云,你记住,不是你不要我,而是我云子萱不要你了!”
骄傲的云子萱走之前放下这句话,她要让贺云知道,她不是非他不可,世上三条腿的男人多得是,她不会再单吊在贺云这棵树上,她要重新活出全新的云子萱。
贺云祝福她,希望她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终归是他对不起云子萱,既然不喜欢就应该在一开始就坚定的拒绝他。
婚礼继续进行,这次不会再有人喊暂停,elma和贺云交换了戒指,成为本年度最幸福的新人。
唐晓羡慕的看着他们,当他还没喜欢上谷修谨的时候,他就在想他的将来应该跟大多数人一样,照顾爷爷,然后攒够钱买房子娶个能跟他一起孝顺爷爷的老婆,然后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
然后这个计划在遇到谷修谨后就付诸东流了,不过他一点也不感到后悔,人一辈子难得遇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要是因为顾忌这个顾忌那个,岂不是让自己活得更累?
唐晓是他爷爷从小带到大的,他爷爷是个思想很开明,见识很宽阔的人,从小对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甚至还会跟他讲很多有哲理性的故事,然后让他思考。
虽然他没有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但是爷爷也不要求他要做到这些,他只是教导唐晓要按照自己的心去做事,所以在感情上面唐晓是很果断的。
既然决定这辈子要和谷修谨一起,他就不会再改变想法,这也是为什么他知道谷修谨另一面其实是个双手沾满血腥的人却仍然很快就能接受他的原因。
很快的,唐晓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接下来他应该往前看,想想怎么和谷修谨过日子,而不是一直往后看,有些人已经成为他们生命中的过客。
至于爷爷说的事情,唐晓始终觉得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纠结了几天,他就做出决定,生意他是做不来,不过那三百万可以用来投资。
关于投资这方面,没人比谷修谨更熟悉了,有个现成的老师可以教他,没什么比这个更美妙的事情了。
爷爷得知唐晓的想法,也没说什么,只是支持他做出的一切决定,在他看来,有自己的主见比被别人说几句就改变想法更好。
不说,唐晓在投资方面还真有天赋。
谷修谨见他真的感兴趣,与他商量过后就把他调到投资部门去当投资部经理的助手,虽然是个空降的助理,但是唐晓勤奋好学,人有没有架子,大家很快就接受他了。
知道他和总裁是一对,有些人还大着胆子确定他们的关系,问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之类的话。
唐晓通常都是笑着糊弄过去的。
不过这并不能打消他们的积极性,特别是知道唐晓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后,他们聚会时还邀请唐晓一起去,当然,如果能把总裁也一起请来就更好了。
唐晓应邀的次数并不多,就是去了也会提前离开,通常都是谷修谨来接他的,每次都会引来大批人的围观,唐晓就是不想让人围观,所以才没有叫谷修谨一起来参加聚会。
一个月后,elma回来上班了。
她和贺云出去蜜月旅行,把所有工作都扔给他们,真是如elma所愿全都报复回来了,终于他们的宝贝儿子,则交给贺云的爸爸暂时带着。
贺云小时候也是他爸爸带大,对于照顾自己的宝贝孙子,他爸爸很有心得,他们蜜月回来后,贺爸爸甚至都不愿意把孙子还给他们带。
elma一回来就开始炫耀他们去了哪里旅行,风景怎么样,食物怎么样,但是很快她就乐极生悲了,原因是谷修谨要带唐晓去出差。
“总裁,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一样这么小心眼的人,人家才蜜月回来没多久,你竟然就舍得这么劳累我们夫妻俩,太阴险了啊!!”
“休假了一年多,你要是便迟钝了是公司的损失,所以我现在给你个机会,让你多多锻炼。”谷修谨一句话就把她满肚子抱怨的话堵在嘴里。elma的假期确实休的够久的。
唐晓对出差一事一无所知,直到两人站在机场才确定他们真的要出差了。
这次出差不是在国内,而是准备出国。
莱卡恩与德国合作了一个大项目,因为工程太大,莱卡恩无法做主全部,所以出差的人就变成谷修谨和他。
唐晓其实想说,他明明就是一个投资部助理,出差的人再怎么也轮不到他,不过这是他第一次出国,他还是挺期待的。
飞机是在傍晚到达德国机场的,等他们到达指定的酒店,已经快十一点,这是德国的时间。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唐晓晕乎乎的,到了酒店房间倒在床上就想睡觉,不过被谷修谨推进浴室洗了个澡,在飞机他们吃过饭,这会倒不会太饿,唐晓沾到枕头就睡着了,反倒阴差阳错的适应了这里的时差。
第二天,唐晓是被谷修谨叫醒的。
“小懒猪,第一次来德国,看你比我还适应。”谷修谨坐在床头,微笑的看着迷迷糊糊醒过来的唐晓。
“几点了?”唐晓抱住谷修谨的腰,脑袋枕在他的腿上,头发乱糟糟的,像一头稻草窝,眼睛半睁着,显然还没睡醒。
谷修谨笑了笑,“还有15分钟就九点,你已经睡了快十个小时了。”
唐晓一听立刻爬起来,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懊恼道:“睡过头了。”坐了十几个消失的飞机,虽然是在头等舱,但也坐得他浑身酸痛。
谷修谨抚着他脑袋翘起的头发,“不用担心,会议在下午,还有三四个小时,先去洗漱,然后我带你去楼下吃早餐。”
唐晓直奔浴室。
唐晓第一次出国,谷修谨担心他吃不惯德国的食物,就点了两份,一份是中国的食物,挑着吃,既丰盛又浪费。
吃完早餐,谷修谨带他去附件逛了一圈,下午两点才去谈公事。
这次还是多亏莱卡恩才能拿到这个大项目,对方公司是德国的大企业,在业界很有名,据说莱卡恩与该公司的高层有些交情,打着友情牌外加公司的实力才拿下的。
双方就着一些问题详细的讨论了六天,效率还是挺高的,之后就是一系列签约问题,等签完所有合同,时间刚好过去一星期。
唐晓还以为要回国了,谷修谨却说好不容易出国顺便玩一玩再回去,弄了两张机票把他拐到另一个国家——风车之国荷兰。
荷兰有不少旅游景点,其中比较有名的是荷兰皇家昔日避暑山庄和奶酪重镇豪达。
唐晓还以为谷修谨会带他去这两个地方,因为他知道的其实也就这两个地方,毕竟没有来过,了解不深,结果跟他想的不一样。
谷修谨带他去的是一家服装店试衣服。
“学长,我们这是要去参加宴会吗?”唐晓拿着谷修谨塞给他的衣服,一头雾水,他只能这么理解了,不然他实在是想不出为什么要穿礼服。
“到时你就知道了,快进去换,不然时间来不及了。”谷修谨笑着摸摸他的脑袋,然后将他推进试衣间。
唐晓只好忍下好奇心将衣服换上,出乎他意料的,衣服竟然意外的合身,简直就是专门给他定做的一样,白色的礼服使得他看起来很精神,配上偏白的皮肤,人颇为精致。
出来后,就连店主也赞不绝口。
店主说的是英语,唐晓听得很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结果店主笑得更大声,用一种唐晓听不懂的语言跟谷修谨说了几句话,不知在说什么。
谷修谨也换了一身新服,一如既往的英俊帅气,高达修长的身材,完全不输给同样生得挺拔健壮的荷兰人。
唐晓更加确定他们这是要去参加举办宴会之类的地方,不过他好像没听说过谷修谨在这里有朋友?但其实他不知道的事情也挺多的,看谷修谨跟店主熟稔的对话就知道他一定来过,所以他也没想太多。
参加宴会这种事情他已经比较熟练了,反正到时候他也只要找个安静的角落吃东西就可以了,交际这种事情交给谷修谨。
不过等他们到达目的地后,唐晓才发现不是去什么宴会,而是荷兰的市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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