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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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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真是越不想见到什么就来什么。她咬牙切齿地暗骂了一声,反应很快的用手在地上扒拉着。同时,嘴里还“焦急”地轻声道,“咦,我的耳坠子呢?红翡翠滴珠儿的,怎么一下就不见了?”

那双脚的主人是沈澜。奇怪的,她只见过他的光脚一次,却不知怎么一下就认出来了。或者因为他的脚太大了,真恨不能给剁掉一半。他一个当爷的,不好好在屋里支使下人干这干那,反而穿着休闲装,凭白地跑出来做什么?这园子里也没有好花可赏呀。

“起来吧。你根本没掉耳坠子,装得一点儿不像。”沈澜冷淡又恶劣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方初晴略觉尴尬,但随后被沈澜这么没风度、随便就拆穿人的行为而愤怒,站起身时倒坦然了,嘴硬到底道,“二爷是爷,哪会注意到我们下人的事。我就是掉了耳坠子,而且是一对特别贵重的,说不定是二爷院子里的土地爷爷不规矩,吞了我的不给了。”

“不信!”沈澜再度直截了当地说,看了一眼方初晴夹在腋下的布包。

“不是送给二爷的。”方初晴小人地道,“贵院的赵妈妈曾经送了套衣服给我,这是还礼。不知二爷招唤奴婢来有什么事吩咐?”

沈澜没说话,转身就走。

做为一个懂事的下人,自然知道这时应当紧跟在主子的身后,方便随时听候差遣。可方初晴偏偏是个不“机灵”的,所以“茫然”地站在原地不动。

沈澜听到身后没有脚步声,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话,“那天你偷听时,也是这样一动不动吗?”

啊?!

方初晴瞬间就僵住了,感觉天上的大太阳此刻就是个大冰球,令她从骨髓中一直冷到皮肤上,生生出了一身白毛汗。

不过她仍然强撑着不变色,夸张地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很惊讶地首这,“偷听?!谁偷听?二爷告诉我是谁,我帮您打她!”

沈澜半转过身看着方初晴精彩的表演,冷哼了一声,抬步就走,虽然嘴里没说话,但全部的肢体语言却明确的表示:敬酒不吃吃罚酒,惹恼了爷,没你的好果子吃。装吧,有本事继续装!

而接下来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方初晴是个铁没本事的,因为她迟疑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跟上来。在零点零一秒的时间里她考虑了很多。开始,她怀疑沈澜在诈她。可随后一想,那天她是在沈澜走后才离开的,期间没有撞到任何人。就算是有人看到,也不可能有人知道她在偷听,会以为她在大奶奶跟前侍候。这也就是说,沈澜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说这种话,可能是怀疑她,更可能是当天就发觉了她。

听说武林高手全都耳聪目明,能够听到正常人的屏息声。而那天开始时,由于内屋有好多人,可能沈澜没注意到她到了外屋,但后来当他说完那番话离开时,就一定怀疑到床下有人。他那么神通广大,随便一查就能知道后来谁进了屋。

可是当时他为什么不把她揪出来?是怕闹得人尽皆知吧?那现在隔了三天多了,他为什么又翻出这件事来呢?刚才景鸾到松风园去,真的是太太派他去的?还是他要替沈澜刺探些什么?

天哪,宅门里的事比皇宫都复杂!可是她现在必须做出选择,是装傻到底,还是争取个好态度?最后她觉得沈澜显得太胸有成竹了,在聪明人面前还是不要装白痴好些,免得白白惹人笑话。

“二爷,您到底要我做什么事呀?”

沈澜人高腿长,在前面走得从容,而方初晴本来身材也算高挑,但和他比起来矮了一大截,心底又慌乱,所以走得很吃力。她对广武院地形不熟,只知道这里占地很大,她一溜儿小跑跟在后面,估摸着已经到了内院深处了,不禁有些慌乱。

这位二爷在女色上的名声不大好,现在不是要她献出身心,括号:主要是前一种,以换得她偷听的秘密不被说出吧?

如果真是这样,景鸾也是帮凶。照理说景鸾不是那样的人,还曾从四圣人的爪子下救过她,但他对沈澜貌似非常非常忠诚,助纣为虐也是可能的。

想到这儿,她蓦地停下脚步,突然倔强起来了。宁愿被人发现偷听了秘密,也绝不出卖身体。她方初晴虽然只是个奶娘,可奶娘也是有尊严的!

沈澜再度发现身后人没跟上,不禁回头望望。当他看到方初晴戒备又紧张的表情,一下子明白了怎么回事,不禁嘲笑道,“人贵有自知知明,一个残花败柳也入得了本王的眼吗?你担心得太夸张了。”





第五十五章 敲诈

方初晴低下头,倒不是因为羞涩或者惭愧,而是为了掩饰愤怒的眼神。哼,论起残来,你残得比我厉害多了!你平时泡【奇】的那些妞,全没一个【书】正经粮食,就算眼前的睛翠【网】是清倌人出身,其他欢场女子难道不是历尽千帆的?我残?相比起来,老子纯洁多了!正宗的良家妇女!精神上还是处女!比你的清倌人还清!

不过,她心里虽然这样暗骂,嘴里却不敢说出来,只正色道,“二爷,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身为奴婢的,就算办不成也会尽最大的力气帮您。可我也不是闲在府里吃白饭的,手里也有不少活儿要干,再者我并不是广武院的人,总跑到您这儿当差,耽误了太多时间,会被人误会我攀高枝儿的。”

“倘若本王开口要你,你就是广武院的人,还有谁敢拦着吗?”沈澜眉头都没动一下就道,说完了转身又走,方初晴只好跟上。

要不是因为长相超帅,拉回了不少分数,这人就算被人道主义毁灭也是够格的。她心中YY着虐待沈澜的情景,心情好了不少。再细想下那画面,爽得几乎笑出来:沈澜被她扔到现代中国,被罚到大街上吸汽车尾气,给净化环境做贡献,最后变成个从里黑到外的真正大阴人,中毒致死。哇哈哈

她很会哄自己想得开,以为没人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但沈澜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他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突然变得高兴,但忽然有点明白皇上怎么会对她有兴趣了。因为她是奇怪人类,皇上从来都喜欢奇奇怪怪的东西。真受不了!

他大步走进自己的书房,在伏案后坐定,略抬眼睛看着方初晴跟进来。他表情威严,目光冷厉,这模样通常会令军队将士都感到压迫力,何况一个小小的奴婢?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奴婢进门后在打量他的书房,不仅没有规矩,而且一点不怕他,刚才和他说话时似乎也是敢于对视的。这情况令他心里涌上了说不清的古怪情绪,好奇、意外、因权威受到了挑衅而生出略微的愤怒、还有些想和她比拼意志、继而收服她的荒唐念头。

而其实,方初晴并不是不知道眉眼高低的二百五,她在沈府中一直生活得很谨慎。只是沈澜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太恶劣,令她隐约生出反抗之心,所以故意无礼。不是不知道后果,就是忍无可忍而已。

再说了,沈二发现了她偷听的事,偏偏在三天后才找她来问话,肯定没安着好心。他那个人不像个宽容的,也不像个会因为哀求而高抬贵手的。既然如此,她服软装老实又有什么用?还不如畅快些。

做人要干脆,婆婆妈妈的没有意义。

只见整间书房三面开窗,通风良好,宽敞明亮,摆放的东西似乎没一样是多余的。家具是一水儿的紫檀木,雕着云龙纹的精美图案。宽达丈许的书柜有好几个,里面摆满了书;伏案(也就是书桌)大得像台球桌,上面只放着文房四宝;多宝格上没有古玩玉器,而是架着各种工艺精巧的刀剑武器;弥勒塌上安放着一张凭几,几上有残棋一盘;旁边放着茶器,可却没有任何蔬果。

总之,书房的风格与院子完全一致:大、简洁而空旷、扑拙中隐藏着掩饰不住的高贵与华美,冷气外溢,宝光内敛。说句实话,虽然讨厌沈澜,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气质也是这类的,超级好。其实他不说话时很有男性魅力,他这个人就适合放在神庙里当石像,供人远远瞻仰就好。可是他一介武夫,有必要在书房放这么多书吗?是装门面吧?

“看够了没?”沈澜等了半天,见方初晴仍然东张西望,有点不耐烦了。虽然在这期间,他也头一次好好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发现她长得其实很不错,明媚妍丽,不假装懦弱顺从时,眉目间还有些普通女子不具备的特殊气质,不知道哪个仆人娶了她这么有福气。

“我没看什么呀!”方初晴睁着眼睛说瞎话,一点不结巴,“我在等二爷的吩咐话儿呢。”她神色毕恭毕敬,可说起话来连“奴婢”二字也省下了,直接我啊我的。

不知为什么,沈澜忽然觉得对着这个女人很是头疼,不耐烦跟她纠缠,直入主题道,“你觉得自己是聪明人,还是一个笨蛋呢?”

“那要看遇到什么事了。”方初晴这话说得模棱两可又圆滑,“有的事必须聪明,可有时候我也会笨蛋得要命。”

“你趴在床下偷听的事是聪明还是笨?”

“那和聪明与否无关。”方初晴早就知道他要问这事,所以答得流利,“那只是个倒霉的巧合罢了。”说着,把那天的事重述了一遍,当然她没说是怕和三奶奶田玉清撞上,只说怕被主子看到她在外面,怀疑她偷听,结果倒坏了事了。

“这么说,你什么都听到了。”沈澜轻声道,从表情上根本看不出喜怒。

方初晴犹豫了下,最后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假装是不明智的,还不如英雄点,干吗非得猥猥琐琐的?于是,她点了点头。

沈澜半晌没说话,直到方初晴被他深黑的眼睛盯得浑身不自在时,才缓缓地道,“你不是个笨蛋。”

靠,非得这么说话吗?夸她一句聪明会死啊,非得反着说话表达意思。方初晴松了一口气,因为聪明人一般是不会被杀掉的。但,沈澜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全身发麻

“不过你要为本王做一件秘密事。”

“如果我是笨蛋,做不来呢?”她鼻尖冒出了汗珠,突然明白了沈澜要她做的秘密事是什么。

沈澜没回答,仍然直直地盯着她。而他的目光就像钉子,死死地把方初晴钉在原地。

其实她偷听的不是什么军国大事,也没有被处死的罪过。但做为奴婢,她会被以行为不检之罪而打上二十板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刑的人下手玩点花样,她就是有十条命也保不住。而且她敢保证,大奶奶太愿意让她死了,毕竟那所谓流言关乎到名誉地位。而如果流言是真的,她就更活不了了。有句话说得好:只有死人是不会开口的。





66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谈条件

再想想,她一个小小奶娘,没根没基的,有谁会为她求情?维维跟她关系虽好,可一个三等小丫头哪敢出头?景鸾他是沈澜的人,忠实得似乎没有原则似的,自然也不会救她的。

至于沈澜,那是个杀人如麻,见到有人死在他面前连眼也不眨的主儿。他不在乎她的生死,只在意能否操纵她。倘若她不答应为他所驱使,他就不会再保守秘密以提供保护,反而让她死于无意中听到的那几句话之下。真可笑,他貌似在让她选择,可是她根本没有选择,而是受到了胁迫。

还是逃吧!她再一次这么想,但无意中抬头,一眼就看到沈澜那深不可测的眸子,忽然有一种被老鹰盯上的可怜小鸡的感觉。这家伙不是会读心术吧?他似乎知道她想跑,眼神里警告的意思明显,摆明让她立即做出决定,为他所使,或者等着被折腾死。

原来,她错过了最好的机会,现在二魔头盯上了她,她就再跑不掉了。不乖乖听话,还可能被调查身份,那时倒的霉才大。

看来这哑巴亏她是吃定了,沈澜没有怜香惜玉之心,所以不用期待有退路。她现在真有天下虽大,却无容身之地的感觉,只能先屈服。可是沈二,你给姑奶奶小心着,这事先记下,以后一定加倍奉还!

“什么条件?”打定了主意,她倒冷静了下来。

沈澜一挑眉,似乎对她的问题感到意外。

“有什么好奇怪的,没有好条件,有谁会愿意当奸细?”方初晴稳稳当当站好。

“你知道本王要你做什么?”沈澜颇玩味地问,微眯起眼睛,看起来就像猎人已经瞄准了目标,打算扣动扳机了。

“我不知道,我是猜的。”方初晴摇摇头,拿出破落户的派头,“二爷,说白了,您这不是要下人们做事,而是利用了我的弱势来敲诈我。既然如此,我当然要讨价还价。买东西是要花钱的,情报消息也一样。”

“我可杀掉你,没有事非你不可。”沈澜在这个女人面前放弃了“本王”的作风,但声音冷得吓人。

方初晴很害怕,因为沈澜身上自然涌出的寒意,让她好似从三伏天的大太阳下突然进入了冷冻库。不过她还是强撑着道,“可是用我很方便哪,再说我死我活二爷是不在乎的吧?”

天,这个男人太强势了,连人家跟他打个商量都会引发他平静下的怒气,半点冒犯不得。这次如果能过了关,下次绝不挑衅他了。

沈澜望着方初晴那从容不迫的态度,内心深处不知不觉倒有几分欣赏她了。但同时,也引发了他的怀疑。这个女人,绝不是个池中物,进入沈府做奴婢可能是一时情急。她的外貌倒还罢了,篷门小户中倒也有美人,但她身上那种自信、独立、聪明、不卑不亢的风度,就连高门豪阀的千金贵女也未必会有。若说她是别国派来的奸细她身上一点武功也没有,那天刺杀事件发生时,慌乱得不知所以,因此断不可能。

那她究竟是什么人呢?

可是他不管她是谁,也对她没兴趣,自然不会费力地去查她。因为他很自信,她不会对他构成威胁。那么她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只要能为他所用,之后就成弃子,再不理会便好。而且她只是个被安插的耳目,即使废了,或者被起出来,也不过是家事而已。

“你果然不是笨蛋。要什么,说!”他修长有力的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轻敲着,有些好奇这女人的要求。

“我有三个条件。”方初晴表面大方,实际上是小心翼翼地说,“第一,无思和无我周岁后,我要离开沈府、离开江国回家乡去,从此与这里再无瓜葛,二爷不能拦我。第二,既然我为二爷办事,二爷好歹也得给我准备点路费盘缠吧。第三,如果我在办事过程中遇到危险,二爷得救我。就这三条,其实也是为了能更好的办差嘛。”

听到最后一条,沈澜不禁感到好笑。打探点小事而已,以为是在两军阵前吗?哪来的危险。不过他不想跟这女人歪缠,想来她不过要的是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相信自己看人的直觉,虽然这女人有点看不透,有点小狡猾,可她眉清目朗,绝对不会是个卑鄙的人,而且居然急于离开沈府,看来并无他图。

再者,既然景鸾叫这女人来到广武院,就证明景鸾刺探她时,她并没有泄露那天偷听到的事。她既然不是个大嘴巴,景鸾相信她,那么当然可以利用。而相信是一种感觉,很奇怪的,并不一定非要经历什么事情才行。

想到这儿,他随手从伏案的抽屉中拿出一张银票,看也没看就扔了过去,“你若什么也做不到,银子要双倍扣回。”

一瞬间,方初晴还以为沈澜被江无忧附体,什么都要双倍的。不过她眼看着银票飘落到地上,内心小小挣扎了一下,自尊心让她不要捡,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渴望让她暂时低头。然而,当她看清银票上的数目,就觉得偶尔丢一下脸也是值得的。

哈哈,尽管摆酷耍帅好了,希望你以后多犯点这类的错误。

“我就不要您立字倨了,相信堂堂右师王一言九鼎。”她把银票小心地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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