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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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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凤伸手,拂过桌面。这桌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知道服侍过多少位主人。可是自己的指间,却是连一点的尘埃都没有粘住。见那引路的公公还在门口候着,朝凤便微微一笑开口道:“这里极干净,想必公公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的。朝凤现在是代罪之身,不敢居大,难道您肯为朝凤做这些,朝凤谢过公公。”
“哟,不敢,不敢。使不得,使不得。奴才不过就是一个奴才,这奴才伺候主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哪里还敢去苛求些什么。再说了,这些事情也是陛下吩咐的,娘娘若是要谢,就去谢谢陛下吧。对了,奴才叫小贵子,今日起就在们口候着,若是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就是了。”小贵子一边推辞,一边行礼,恭恭敬敬的,倒还把朝凤当做娘娘伺候。
听见小贵子说这样的话,朝凤只是笑笑,从袖子里拿出个荷包递给清露,示意她给小贵子送过去:“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难。现在朝凤的身边没有什么珍贵的,这些是朝凤的小小心意,还请公公收下。”
“这。。。。。。”见清露把荷包塞到自己的怀里,小贵子想了想,又掂量了一下荷包的分量,发现着实的不轻。便也不再推辞,谢过朝凤“奴才谢娘娘的赏赐,今天的事情太多了,想必您也困乏了。这样吧,您先好生的歇息着,奴才命令人去给您准备好膳食去。”
见朝凤点了头,小贵子也不敢耽搁,满面笑容的退下了。他那殷勤的表现,就是连一边跟着的小公公都看不下去了:“贵公公,她以前再怎么风光,现在不也是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弃妃。您又何必这样仔细的伺候着,还把冷宫收拾的这般的好。”
“呸,你这个没有见识的。你没有见到这位娘娘来冷宫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丫鬟,小厮吗?若真的是弃妃,又哪里会有这个待遇。再说了,什么叫娘娘啊。能得到陛下的心的,那才是娘娘,现在就连陛下的心里都还挂着她,你还不好生的伺候着。”小贵子皱皱眉,低声有骂了小太监几句。
一边听着教训,小太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懂:“既然您是要好好的伺候,又何必收下娘娘给的打赏呢?若是勤勤恳恳的帮着做事,又分文不取,岂不是更叫人觉得心里舒坦些。再说了,您也不差这几个钱不是吗?何必毁了自己的前程。”
“啧,啧,啧。我算是知道为什么都是公公,你混了这么久,却还是这么底层的一个,你实在是太笨了。”小贵子有些无奈的摇摇头;做出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这天下没有白吃的饭菜,有这些钱在你眼里都不是极多,在娘娘的眼睛里面,就更是九牛一毛。再说了,走到今天这一步了,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若是我今天不收这个钱,还不一定有人肯叫我办事,肯放心我的呢。这做人啊,难喽。你好好的学着,这其中的门道太多了,我以后在对你讲。”
那边说的不亦乐乎的,朝凤这里也始终没有安静下来。等到把卓玛,卓雅的活计都安排下去了,这自然也就闲了。一闲下来,这清露的话也就多了。
”娘娘何必非要和陛下拧?现在好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您现在身子还弱,在这样的地方,您又哪里可以得到好的照料呢?”叹息一声,清露的眼神中满是哀伤。对于这些,朝凤倒是丝毫的不在意,甚至脸上还带着笑意;”彼之蜜糖,吾之砒霜,在这里虽是没有琼楼玉宇,可是你却哪里知道我不快活?〃
第一百四十三章:子非鱼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一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了过客。
月光慢慢穿过窗棱,投射在冷清的殿里,朝凤穿着素衣,独坐桌旁,桌上依旧亮着一盏微弱的油灯,看着游移的光线,朝凤轻轻的皱了下眉头,对着油灯,噗,吹了一口气,油灯灭了,袅袅的烟,缓缓上升,宛如不死的魂,望着油灯出了一会神,起身走到窗前。
“娘娘,您在看什么?”想了想,清露还是走上前。虽嘴里说不在乎,可是娘娘的心里终究是变扭的吧。毕竟从云端掉到地狱的滋味,实在叫人绝望,更何况娘娘这也算是旧地重游了吧,心里一定更加的变扭。
就在清露还在心里思索,自己应该怎么安慰娘娘的时候,窗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怪异的影子的。还没有等清露反应过来,那影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冲了过来。
那东西速度极快,根本就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等到冲到了眼前了,清露才发现,这是一只像鹰却又不是鹰的东西。它比鸽子还小一些,上体褐色,有黑色和黄褐色斑;后头部有黄白色斑,下体淡褐色有暗褐纵纹,头上有两簇小型耳羽。说来也奇怪,它也不攻击人,也不怕人。只是乖乖的停到朝凤的手上,听话的就像一个孩子似得。
“娘娘,这是什么东西?”见这个奇怪的家伙没有要攻击人的意思,清露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是却还是不敢靠近,只敢隔的远远地,怯生生的看。若不是这个怪东西看起来和娘娘认识的样子,自己一定把它赶出去。
朝凤伸手轻轻地抚了抚鸟毛,然后从鸟腿上,解下了一个系着红色绸缎的小竹筒:“这是枭,平时栖于平原、耕地、草原等地。昼间常可见于平原或沼泽地带。平时潜伏于草丛间,夜间觅食。它的食物很杂,以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为主,也以昆虫为食。是一种留南鸟,繁殖于北方,越冬时刻遍及全国。聪明的小东西,它可比你有用多了。”
“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啊,嘿嘿,它还会送信,真的好聪明。”看见这鸟儿还挺温顺的样子。清露终于的壮着胆子上前看了看。只见这小怪物四周羽毛呈放射状,就像是磨面用的面盘。它的嘴和爪都弯曲呈钩状。周身羽毛大多为褐色。散缀细斑,稠密而松软。
这小家伙看起来很是灵敏,朝凤一抖手,它便又融入了夜色之中。此时,清露才发现,它飞行时无声无息。怪不得刚刚它到了眼前,自己才发现。
“奴婢曾经看见过《山海经》的记载。西王母的身边有三只青鸟,它们能够飞越千山万水传递信息,把幸福吉祥快乐的声音,传递到人间。想不到娘娘的身边也有青鸟,看来娘娘是注定要万福的。”等到鸟都飞的没影了,清露才总算是回过神,又笑嘻嘻的和朝凤说起了话来。
听见清露说这样的话,朝凤也不反驳,只是笑笑。打开了手中的竹筒。这枭是红楼培育出来的,不过后来自己和钱老板达成联盟之后,这只鸟就给了钱老板。越是是钱老板相处,朝凤就越觉得对方是一只狐狸。倒不是以为他那上挑的桃花眼,而是他的狡猾,与机智。
因为有宫里的关系,红楼的生意做的很广。青楼,赌场,茶馆,客栈。可是即便有这么多的产业,可是红楼,每年还是要花费大量的开销在入手,线索,维护产业上。莫说是收支平衡了,就是不亏本都难。可是钱老板以来,这不但补上了历年的亏损,还盈利了不少。现在就连子珈都对钱老板客气不少了,也怪不得张彬知那个老东西,会这么的重用他,果然是摇钱树啊。
“好了,大晚上的,你的嘴这么和抹了蜜似得,也不怕牙疼。你下去吧。”看了新送来的账簿,朝凤的心情好了许多,就连对着清露说话的口气也好了不少“以后莫要多想了,冷宫的事情对于本宫来说,就像晚膳的时候换了到菜一般。你也不必瞎操心了,若是你忧虑太多病了,那我倒是可能会烦恼找不到人伺候我。”
见清露将信将疑的表情,朝凤倒是有些无奈了。自己说了这么多假话,这傻丫头都深信不疑,可是自己现在好不容易说了一次真话,她反倒是不相信了。对于被打入冷宫这件事,自己当然不会难过。因为早在哥哥离开人世的那一天,自己就在心里决定了一件事。
许是作孽的事情做多了,这一次大夏的帝王不但没有以往帝王的儿女绕膝,反倒子嗣单薄的紧。宫里一共就七个孩子,男丁就只有齐贵人生的大皇子——夙离,皇后的儿子——待战,嘉妃的三皇子——显策,熙妃的——墨翟。现在待战,墨翟都死了,留下两个中,孰强孰弱,就是瞎子都看得出来。
这天下本是自己送给哥哥的礼物,自己还记得哥哥一起曾经说过,想要看江山如画。虽然哥哥已经走了,可自己绝对不能叫天下,落到显策那样的人手中。朝凤的眼神暗了暗,既然没有人接受这个天下,那就自己来。自己要走到最高层,把那些该死的污秽全部消除、
“啊!你是什么人!”门外突然响起了清露的一声惊呼,那声音来的很短促,不过就是一声,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等了差不多两个呼吸的时间,朝凤却还是没有等到清露发出任何声音。朝凤皱皱眉,翻转出袖子中的匕首,紧紧地攥在手心。清露的性子虽是爱大惊小怪,可是却不会这样无缘无故的停止,除非是被什么人制住了。狼奴是绝对不会离开门口的,可是现在自己却没有听见打斗声,看来,来人的本事不小。朝凤勾勾嘴角,冷冷的一笑。不过也好,反正这里是冷宫,就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知道。
也许是位置太过偏僻的关系,即便是出了门,却也安静的不得了,就像是一切都死了一般。清露柔软的靠着墙躺着,胸口还有规律的上下起伏着,看来是没有什么大事。狼奴看起来倒是好一点,至少是站着的。不过却也是连动匕首都动不了。朝凤并没有贸然的靠近他们,而是小心的握着巡查,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到底是怎么回事?”空气中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杀意,而且看狼奴和清露的样子,那人并不是过来找麻烦的。朝凤皱皱眉,刚刚解开狼奴身上的穴道,却一下被狼奴护到了身后。狼奴喉间的嘶鸣越来越尖锐,就像受到了什么极致的威胁。
“若是下一次,不要只注意哪些远处的东西,有时真相就在你的面前。”听见这个声音,狼奴的神经一下就绷紧了,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怪物,可是朝凤却放下了手中的匕首。
就在中庭,一个男子伫立在那里。并不是什么隐蔽的位子,可是却丝毫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庭院中的鸟儿,都依然自在的他的身边漫步。朝凤笑笑,开口道:“怎么?大司命今天很闲,要不然怎么有空来到朝凤这里。敢问一声,有何指教?”
“你的星象变了,便的很耀眼,却也很危险。”对于朝凤的调侃,术葬并没有任何的不悦。今天他身上穿的依然是乌黑的司命服,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把帽子戴起来。金色的头发暴露在月光下,看上去很是耀眼。
人的一生,在出生的一个瞬间就已经决定好了。就像是那个孩子,自己之所以算不到他的命数,就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机会出生。可是朝凤不一样,她的命数,是被硬生生的改变的。改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也是要有极大的契机,和付出极其多的东西的。而且即便是如此,得到的却也不一定是好结果。
术葬的眉头越锁越紧,若只是朝凤一个人的命数改变了也就罢了。可是整个星盘都颠覆了,看来天地之间,会发生一场极大的浩劫,而这个浩劫,必定是和朝凤有关的。自己虽是被称之为大司命,可是自己却并不像干预尘世间的事情,可是自己可以不管人间,却不可以不管自己的文君。
“文君和我一起走,师傅云游前,倒是留下了不少东西。虽是还不至于建造一所夏宫那么大的建筑,可是却足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看着朝凤,术葬突然毫无预兆的开口道“你不开心,你并不喜欢这里。但是我可以和你一去去任何你喜欢的地方,带你去看任何你喜欢的风景。”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极其的认真。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轻浮的人,在遇见朝凤的时候,却格外的认真,就如圣徒参拜一般的虔诚。愣了好一会,朝凤才反应过来术葬要说的是什么:”你,是来邀请我私奔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私奔
私奔是指和所爱的人一起逃跑。情侣们的婚姻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不得不选择秘密逃跑。通常,是女方跟随男方逃跑。私奔的行为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礼法价值观,古代中国社会对私奔的情侣有一种严厉的惩罚。
如果男子私奔被捉到,他会被从家庙中除名,拥有的土地被没收,而人则会被绑在门板上用木棍抽打直至重伤甚至死去。女子如果私奔被捉,或者是被休回家,或者被扔到井里淹死。如果女子出生名门,她则会被驱逐出家族的势力范围。不管私奔的是男子还是女子,家里人都会因此在邻里中“抬不起头”。如果纵观历史,更多女子在私奔后的结局都没有这么美好:很多沦为小妾,郁郁终生,还有些甚至被出轨的爱人所抛弃。
“若是想要私奔,大司命是不是找错人了,朝凤可不是什么单纯好骗的小女孩了,也不需要别人的保护。”见术葬脸上的认真,朝凤倒是无所谓,只是拍了拍狼奴的手,示意他放松一些“大司命若是无事就先回去吧,朝凤决定好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再说了,大司命不是也说了,那星象是便的耀眼,而不是衰弱。既然是这般,那又有什么不好。”
高处不胜寒,若是耀眼,就越是容易被人注意,也就会面临更多的劫难。可是说再多,却也是无用之功。毕竟现在的朝凤的心里已经已经做出了决定,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且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自己也已经决定好了,即便是再多的劫难。自己也不会离开。
“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这里很清净,到也算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阴冷了一些,你该多走动下。”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了,术葬便也不在多劝说什么,反倒是扯起了不相干的东西“朝凤。这个名字很好听,比文君还还好。以后我可以这么叫吗?”
看术葬的表情,倒不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太过认真了,才会叫朝凤觉得无措:“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这到底是在宫里。我虽是不在意名声这样的身外之物。可是我却讨厌麻烦。对了,小四的身份,大司命怕也是知道的吧。这孩子想必在您的手里受过不少的苦,就是现在回忆起一些东西,还会头痛难忍。还请大司命可怜朝凤身边可用之人不多。饶过他吧。”
“他能活到现在,本来就已经是一件神乎其技的事情了。其实现在困住狼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术,而是他自己。”见狼奴虎视眈眈的眼神,术葬的神色依然平静异常。
听见术葬这样说,朝凤倒是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自己倒是不需要怀疑术葬会欺骗自己,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不过自己已经叫清露上上下下都验过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毒。若不是蛊术,还会有什么。
“朝凤知道吗。匈奴人训练大象很有一套。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训象人就把它绑在一根大的木柱上,好动的小象一开始会想挣脱木柱,挣扎了许多次,小象就发现自己无法挣脱那根木柱。这时候,给小象换一根比较小的木柱,仍然是它无法挣脱的。再过一阵子,又给象换一根更小的,依然无法挣脱的木柱。久而久之,在小象的思维系统里。它会自己下一个结论:‘凡是木柱形状的东西,都是我不能挣脱的,再挣扎也没有用。’”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平静,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攻击的意思。可是狼奴却依旧紧张的望着他,就连眼睛都不敢多眨巴一下。若是平时狼奴遇见了危险,他会第一时间上前解决掉这个所谓的危险。可是现在,他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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