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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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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一次缘分结一次绳,那些年,一季花约稔一季情,罗袖印香痕,何故惹伤神?花谢离枝,散却宇乾。今天的睛空好到了极致,就连自己的心,也难得的放松了下来。
“许久没有这样过了,这里的草长的还是这么好。”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拉住朝凤的手“走吧,你还没有好好地看过这里吧。”
来自另外一个人的温度,让朝凤有些无所适从。不是没有过更加亲密飞接触,只是那时自己想的太多,无视了最本质的东西。原来莫离的手,也是这样温暖的。朝凤看着自己与莫离连在一起的手,开口问道:“要去哪里呢?”
“一定非要有什么地方吗?”不是没有感受到朝凤的挣扎,只是这一次自己不想放手“我想和你一起走走,只要和你一起,那就好了。”
听见莫离怎么说,朝凤也只是笑了笑,顺从的跟着走。以前自己曾经在书上看见过,这能够结为夫妻的,就是被月老的红线绑在一起的人。不过大概月老真的是年纪大了吧,要不然也不会吧自己和他牵在一起。
有些无奈的勾起嘴角笑笑,朝凤忽然发现落英多了,一片一片残红满地都是。奇怪了,这里的种植的是秋海棠,就是要落花,也决计不该是这个时候。朝凤有些怅然的抬起头,谁料正与面前树梢的一朵海棠面面相觑,赫然间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反应,只是呆呆的看着。
“海棠花?”轻轻地抚了抚花瓣,娇嫩的花瓣,在莫离的指间,轻轻地颤抖。现在虽是没有了花朵繁茂,与朝日争辉的现象。可是鲜艳的红花绿叶。还是显得美丽异常。
和重重叠叠的秋海棠不同,这一朵海棠花,虽是显得孤独了些,可是却热烈的像是燃烧火焰。莫离显然也不明白,自己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了,可是自己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棵树。是了。秋海棠开的时候,那么多争奇斗艳花朵。自己自然是不会看见这棵未开花的树。等到海棠落下的时候,自己却没有再来过了,所以便一直错过了。
“看树叶,想必是因为这株海棠树和其他海棠树品种不同,所以开花的时节才会不同。”虽是偏开了头,可是这一朵海棠硬硬的定格在了脑中,像美丽更像等待救助的一个希望,然而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回头看向莫离“你知道。为什么海棠花开的这般娇艳吗?”
看着朝凤脸上的笑容,莫离微微地摇了摇头:“为什么?”
“因为啊,这海棠树下埋着尸体,埋的越多花越鲜艳。”朝凤勾了勾嘴角,有些恶意的笑了笑,细细地观察着莫离脸上的表情。可是可惜的。在这张脸上,自己既没有看到恐惧,有没有看到诧异,当真是无趣的很。
可就在朝凤打算结束这个话题的时候,莫离突然开口问道:“那么,海棠花下埋葬的人,不会寂寞吗。就这么默默地埋藏在花丛中。就算是日复一日的盛开着,却始终叫人不明白它的心思。”
“欲对镜描红妆,因凝眸却湿画颜,可曾想,尘缘一叹成烟。”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叹息一般的开口道“这三千世界中,寂寞的又岂止是海棠花呢?这花开的这么娇艳,恐怕就是希望自己所中意之人,可以看自己罢了。对于它我无法拯救,就好像清楚自己一样,在既已认定的命运之途中,上下求索无法拯救。”
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揽住朝凤的肩膀开口道:“既然无法拯救,或许就该放任了去。哪怕让一种希望,疯狂的走向毁灭,只要被欣赏过总会被赞扬。即便是没有人看见,只要盛放过,却也是一种救赎。”
“你说的倒也没有错。因而,我也冷不丁会做出这样一种反思,认为文人的固定心理变动情绪线,可能只是自己为自己的孱弱,辟就的一条自我放逐、自我逃避的甬道。”
朝凤点点头,扭过头看了看莫离。见到对方诧异的表情,朝凤倒是不疾不徐的开始解释:“其理由在于,即便是在文豪——苏东坡的身上,也是很难寻到,这一所谓人情绪‘的共通迹象,即便他贬居黄州,依然安道乐生,依然看不到他一丝的悲怀,对于他来说,好像世界无时无刻都是可爱的。因而面对海棠,他表现的达观,在一般文人看来,只可能被朔为冷情与残忍。”
“苏东坡确实是直面了海棠一步步凋殁,但直面惨淡或许才能真正识透生命的奔放与奔放中消亡的领悟。那一夜,他举起手中的高烛,没有睡,正如他所说‘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拉着朝凤的手,莫离席地而坐,倒是真的有一种和天地一体的感觉。
或许是这里的气氛太过静谧,又或者是,那枝头上开的海棠花实在太美。此时的不论是朝凤,还是莫离都暂时的放下了脸上的面具。还有那重重叠叠的,压的人喘不过气,却又无法忘记的身份。
“若此,想来我什么也无须去做,即便是这一年的海棠早已凋谢成泥。至于脑中的这一朵,或许是冥冥中如同东坡一样担心着‘只恐夜深花睡去‘。原来,我没有病。”在手掌接触到泥土的一瞬间,朝凤心中的结,好像一下子就解开了。人世间叫人烦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不放先解开哀愁,好好地看一看沿途的风景。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的风光是极好的,就是大夏也比不上这里。说来也神奇,天堑的那便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可是谁又能想到,就相隔了一道山崖,却有这样郁郁翁翁的树木。
或许是水汽太过充盈,山间的空气,有一种极其特别的味道。朝凤半靠在海棠树下,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别说一辈子,别说永远,谁能对未来承诺呢?自己能做到的,能把握的,无非是当时当地的感情。但一辈子,也是无数个现在组成的,努力好了每个瞬间,也就是永远了。
“你看起来对这里很是熟悉?怎么,你常常来这里?”仰头看着天空,朝凤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莫离说着话。倒不是为了套出什么答案,只是闷的实在无聊,想说便说了。
见朝凤看的入迷,莫离便抬起头,似想看一看她到底是在看什么。可是却不论怎么看,都找不到丝毫值得观看的东西。可是在就在莫离打算扭开视线的时候,却瞥见了朝凤的侧脸。如此的宁静,而有温柔。
“怎么了,你很少问起我的事情。”说来也奇怪,虽说是夫妻,可是自己与朝凤之间,却是极其少谈论这些事情的。就像约定好了一般,自己与朝凤谁也不询问谁的过去。并非是不在乎,只是在乎的事情太多了,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是好。
就在朝凤以为,自己不会得到莫离的回答的时候,莫离却突然开口道:“以前虽来,却不是常来,来这里,也不过是最近两年的观景。会熟悉这里的道路,大概是因为看的太过仔细了吧。”
“因为女子?”朝凤有些狭猝的笑了笑,人生在世,值得追求的也就那么一点东西,钱,权莫离都不缺了,剩下的便是女人了。再加上他平时的表现,倒是叫自己不得不好奇“莫非,还是因为你上次和我提起的那个女子?”
听见朝凤怎么说,莫离倒也没有否认,极其痛快的点了点头。遥望着远方的山景,莫离似还能想起曾经的那份心跳。那时候,自己真的恨快活吧。甚至愿意倾尽一生,只为换她笑面如花。
“你为什么会喜欢上她的?”就爱你莫离回答的这样痛快,朝凤倒是好奇了一些。除了莫离亲口说出,自己从未在任何地方,再听见关于那女子的一星半点消息。依照莫离的性子,若是真的喜欢,又哪里会轻易的放手。
难道的,莫离沉默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有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许是相遇时恰好你笑了,或许是你皱眉了。所以,我爱了。所以,我来了。爱不是怀念,不是热烈,而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想忘记,都忘记不掉了。”
“后来呢?后来那女子如何了?”沉默了一下,朝凤还是开口问道。
“嫁人了。”很简单的三个字,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遗憾问道,听的朝凤都有些皱眉了。若是说莫离原本还是有些怅然的,可是在看见朝凤的脸色时,却又觉得有些好笑了“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回去吧,天色快要暗了。”
一花一世界,一生一宿命。天地自有道,何苦枉挣扎。海棠花将落路将尽,摆首回头了无声。或许有的人,注定就是错过。
第一百六十章 伤离别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人间的季候永远不断在转变,春时你留下多处残红,翩然辞别,本不想回来时同谁叹息秋天,可现在连秋云黄叶又已失落去辽远里,剩下灰色的长空一片透彻的寂寞,你忍听冷风独语?
热烈的橙红颜色,长袭纱裙纬地;外套玫红锦缎小袄;边角缝制雪白色的兔子绒毛。一条素白色段带围在腰间,中间镶嵌着一块上好的和田美玉。在段带左侧,细致的佩带了一块,上等琉璃佩玉佩,这便是身份的象征了。
雅致的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更显现出了丝丝妩媚。一头锦缎般的长发,仅仅用一支红玉珊瑚簪子,挽成了坠月状,又在发箕下,插上一排挂坠琉璃帘。看着铜花镜中的自己,朝凤浅浅的笑了笑,望向清露说道:“你看,若是再加上凤冠霞帔,就和我当初离开大夏,来到匈奴的场景没有什么区别了。”
“您啊,奴婢都不知道是该说您豁达好,还是没心没肺的好。”清露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走到朝凤的身边,替她拉平衣角“这到北彝去,到底是不如再匈奴自在的。您现在想的一脸轻松,可是若真的是。。。。。。”
大抵是清露自己也觉得这话实在不吉利,所以话刚刚说到一半,便又飞快的住了口。还向地上淬了几口。默默地念叨着;“大吉大利,大吉大利”的咒语,倒是看到朝凤好笑。
“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我都不急,你又着什么急?”看见清露这担忧的样子,朝凤只是微微地笑了笑,并不当做一回事。
‘质子’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纳质为押’,到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一种制度。其实‘质’是中央王朝,向与之建立藩属关系的,少数民族索取人质。双方是一种宗主国与附属的关系。一般多见于小国,用来表示对大国的臣服。‘质子’又称为‘侍子’,大多以民族首领,或部落酋长的儿子或兄弟、王室成员或权贵充当。
不过这一次,自己这个;质子‘的地位实在微妙。匈奴和北彝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是差不多的。若是综合起政治经济来看,匈奴似乎还要比北彝好上一点。不过北彝胜在没有内乱,万众一心;在加上一直韬光养晦,现在倒是风头正劲。所以一时之间,也说不上孰强孰弱。
“娘娘。请您快些出来吧,北彝的使者,已经在外面迎接了。”小贵子急匆匆的进了门,连礼都来不及行一个,就开口催促道“这文武百官都在外面看着,就连陛下也都等着您呢,你快些吧。”
自从朝凤被打入冷宫后,这上上下下伺候的最殷勤的,可就是小贵子了。虽说自己并不是不知道。这小贵子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可是看见态度变化的这样大,清露还是觉得心里不痛快的紧。张嘴就骂道:“怎么?现在绝对等的麻烦了?当初你求着我们娘娘看你一眼的时候,你怎么不嫌等的麻烦了。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这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奴才一直都尊敬这娘娘。所以没有任何敢怠慢的地方。就是现在,奴才的心里关心娘娘的,所以才会担心娘娘晚了受到苛责。”小贵子笑了笑,张口回答道,虽是字字句句都是表现的为了朝凤好,可是这脸上的表情,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听见小贵子这样呛声,清露就更是生气,刚想骂人,却看见小贵子又行了个礼,开口道:“既然娘娘不想这么快出去,奴才也就不催促了。省的到时候奴才为娘娘着想,反倒惹得娘娘心里不痛快。”
说完了,小贵子便看也不看朝凤一眼,就转身出去了。自己以前那般讨好朝凤,不过是映着雪中送炭之意,希望她将来得宠了,好提携自己一把。可是她倒好,非但不知道抓住机会,俘获君王的心。反倒是什么不应该做,就做什么。若是自己在和她扯上关系,怕是会被那些老派贵族一并记恨上。到那时,自己恐怕就真的是倒了大霉了。
“呸,不就是是个奴才吗,还摆起谱来了。”清露恨恨的又骂了一句,只是苦于小贵子走的太快了,所以并没有人听她发表议论。又说了一阵子,清露却还是觉得不解气,便又小声编排起莫离来了“还说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您说要走,还真的就这么让您走了。怨不得都说‘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不行,我还得看看有什么可以带走的。”
看见清露东翻西翻的样子,朝凤倒是轻轻地笑了笑:“好了,你若是真的吃饱了无事干,那就上你的树去。我是去北彝做质子,又不是去什么穷乡僻壤做乞丐的。你用得着把这些有的没的都带上吗?你过来歇歇吧,等一会就要走了,到时候有的你忙。”
“呸,呸,呸。大吉大利,可不敢胡说。这东西多了倒是不怕,顶多是难拿些,可是这也不干您的事情啊。若是少了什么,这用起来到底是不方便,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行,奴婢还是要去好好地想一想。咦,昨天列出来的单子呢?可得找一找。”清露一边嘟囔,一边就往外走去。到真的是有几分,不搬空这里,誓不罢休的样子。
见清露执意要这样,朝凤便也不再劝诫什么了,只是坐在一边,慢悠悠的品起茶来。门外的人来来往往的,倒是像极了迎接自己来的那一天,不过这一次,却是为了把自己送走。
自己嫁到匈奴,已经一年了。回首,流年晨暮,几多欢乐几多愁,几多辛酸几多忧,一幕一幕定格在记忆的光影里, 那些走过了的春花秋月,那些生命里的人来人往,那些,往事的云烟,那些霞光散落的瞬间,那些尘埃四起的恩恩怨怨,再回首时已是昔年 ,此间落寞,此中滋味,又有几人真正明了?
还记得那时,就在大夏的宫殿中,人们也是这样急匆匆的给自己收拾东西,而自己也是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的。或许说,自己本就是个注定了安定不下来的人吧。朝凤浅浅的笑了笑,眼中有些说不清的情愫。
“啧,啧,啧好个悠然自得的丫头。看别都忙成个陀螺样了,你到还有心思喝茶。都不知道该说你是没心没肺好,还是超凡脱俗好。”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男子声音在朝凤的背后响起。这声音响的极其突然,就是朝凤也被他给吓了一跳。
朝凤回过头,只看见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笑着站在自己的身后。朝凤皱皱眉,这男子面容很是俊秀,有这和术葬一般深邃的眸子。只是比术葬多了几分玩世不恭,他的嘴角一直都是上扬着的,和莫离的刻意不同,他虽是轻佻可是却并不叫人觉得厌烦。这样的人莫说是在长春宫了,就是在夏宫,自己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
又仔细的想了想,朝凤看了看门外,门口的人络绎不绝,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往自己这里看上哪怕一眼。且不说男女有别,就是自己现在质子的特殊身份,也不至于被这样的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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