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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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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已经到了?这样,你先安排她在夏宫的偏殿歇着,我和陛下马上过来。”朝凤点点头,看着那仆从吩咐道。然后转过头,看着莫离笑了笑“接下来,可要看陛下的了。”

窗楞上宛转的雕花,就像是心中百转千回的思绪。一个妇人坐在华丽的宫殿中,静静的等待着什么。那女子四十岁不到;姿容秀美;不施脂粉;模样和昭媛很有几分相似。妇人身上穿的衣料虽不是极好,可也是极不错的。

周围的丫鬟仆从不断的上前铺设的茶果,可是那妇人却连多看一下的兴趣都没有。她的脸上似有一些愁苦之色,眉头紧紧地锁着,眼睛的余光不时的扫扫周围的仆从。微微地张张嘴,似有什么想说的,可是却一直没有说出口。

“恭迎娘娘,陛下回宫。”屋外传来了长长的通报声,妇人的身子一抖,跟着身边的宫人,跪倒在地。

朝凤挽着莫离走到殿中,一眼便认出这妇人便是昭媛的母亲——于氏。

“您就是昭媛姐姐的娘亲吗?您怎么跪在地上?快快请起。”朝凤惊呼了一声,快步走上前,扶起那妇人。朝凤怒视了一眼周围的下人“本宫不是吩咐过了,要你们好好对待夫人吗?怎么?你们把本宫的话听到哪里去了?”

“不,不,不关他们的事。”于氏摆摆手,有一些畏惧的瞄了一眼莫离。沉吟了好一会,才终于像积蓄好了勇气一般,开口轻轻地问道“能不能斗胆问问王后娘娘,昭媛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于氏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就觉得心里发慌。自己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去庙中上香参拜,却突然有一个人,把自己给女儿的银簪递了过来。还叫自己赶快随他一起去。

这银簪是当初昭媛进宫为妃时,自己交给她的,自己的女儿的性子。自己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耳根子又软,又天真。哪里适合做什么妃子?所以自己才把簪子给她,还特意吩咐过,一定好好好地保护这簪子。若是有了意外,就命人把簪子带出来,找自己。

昭媛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若是自己的吩咐,她定是会遵守的。可是现在簪子来了,可是自己的女儿呢?为什么在宫里等着自己的,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而是新王后?她又为什么会那簪子来?难道她知道关于这发簪的故事?

于氏还在心中猜测,却始终想不到一个结果。就在这时。朝凤突然开口“怪只怪手下人没有说清楚,昭媛姐姐身上并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情。这发簪,也是朝凤看的新奇。向姐姐要来的。不过。。。。。。”

朝凤顿了顿,轻轻地皱起了眉“我看着发簪上的纹饰稀罕,便想给莫离也看看,谁知道,他居然派人把您请到这里来了。这是大惊小怪。”

说着,朝凤轻轻地嘟了嘟嘴。埋怨的扫了一眼莫离,就像是在无声的抱怨似得。按理说听见自己的女儿没事,于氏就可以放下心来了。可是事实上,于氏的脸色却越来越白,就像听见了什么不幸的消息一般。

“不,不知道陛下您叫老身来时做什么呢?”于氏迟疑了一下,强打出一抹笑容,问道“若是有什么要吩咐的,陛下直接吩咐就是了,何必如此的兴师动众呢?”

“这个啊。。。。。。”莫离的眼角从朝凤的脸上掠过,想从朝凤的脸上看到一点说谎的不自然,可是朝凤的脸上,却仍然是一脸的正色,就好像什么都不明白似得。那一副无辜的样子,看的莫离心中一阵无力。

莫离在心里默默地摇摇头,看来朝凤是真的打算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把一切都推给自己了“实不相瞒,这银簪莫离曾经有幸见过一次,听说是夏洛克家族送与当家祖母的信物。不过这信物,早在二十年前就丢失了,不知道您是从哪里得到这个发簪的呢?”

“您在说什么呀。”于氏低着头,轻轻地问道,可是语气却极端的不自然“夏洛克家族是最神秘的家族了,我有如何知道呢?这银簪不过是最最普通的样式了,集市上都可以买到的啊。”

见于氏不承认,莫离轻轻地皱了皱眉。的确,这发簪自己虽见昭媛佩戴多次,可是自己却一直不敢肯定这发簪的来历。自己派人查过了,昭媛的母亲于氏,之前不过是一个牧羊女,因为长的有几分姿色,才被昭媛的父亲看上,纳为妾。这样的,按理是不应该和夏洛克家族有关系的。

“就是啊。”朝凤轻轻地拉了拉莫离的袖子“夏洛克家族是大家族,就连家族中有几个人都是难说的。我唯一听说过的,就是那个害了病,惨死的大公子了。这样神秘的家族,怎么会和姐姐的母亲有关系呢?你别瞎猜忌了,快把发簪还给我吧,我可喜欢上面的花纹了呢。你是不知道,这花纹在阳光的照耀下,还会发光呐,可漂亮了。”

听了朝凤的话,莫离先是愣了愣,然后拿着发簪,对着阳光折了一下。果然,当发簪转到一定角度的时候,刚好能把阳光全部反射出去。此时的发簪早已经不是刚刚的那个不起眼的穷酸样的,显得金光闪闪的。

于氏早在听见朝凤说什么夏洛克家大公子时,脸色就不对了。现在看见发簪这样,脸色更是难看的紧。她整个人都似站立不住一般,瘫软在椅子上,手指紧紧地的攥着椅子的扶手,就连身子都开始不停的颤抖了。

“来人,去拿一块暗色的布来。”莫离皱皱眉,看着身边的人吩咐道。

一边的小丫鬟不敢怠慢,急忙连声应喏,然后找来块黑色的锦缎,在莫离面前展开。

莫离轻轻地摇了摇手腕,把发簪反射的光斑一点点移到锦缎上面。原来的光斑还很散,可是随着莫离的手腕的摇动,光斑一点点的聚拢了起来,最后汇集成了一个图腾一般的东西。

“这是什么?”朝凤看着那图腾,轻轻地问道。

光斑锦缎上投射出来的是一个环状物,就像是宫里的玉璧一般。那环状物的周围,萦绕着复杂的花纹。这个和发簪上的有几分相似,可是却要精细的多。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玉璧中间的图案——一只长着四只脚,拥有着狮子的身体及鹰的头、喙和翅膀神兽。

“这是狮鹫。”于氏像是被攻破了最后的防线,终于轻叹一声,开口说了话。她扶着椅子,坐直身子,半撑着脑袋,呆呆看着锦缎上的图案。

“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黄色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

说着,于氏又轻轻地笑了笑,缓缓地摇摇头“不过也不一定,狮鹫变化多端,听说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

“狮鹫吗?”朝凤轻轻地复述了一边,然后轻轻地开口道“我听说狮鹫兽十分骄傲,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但是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在传说中狮鹫拥有精湛的狩猎技,加上风一样的速度、灵巧的的身姿,甚至还有天生的利爪,简直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不过比起他的勇猛,更加出名的是狮鹫对伴侣的忠贞。”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因为意外分离后,它们也会不停的寻找对方,直到重聚在一起。”

“呵呵。”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是这样的,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狮鹫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谁都没有见过。可是若是真的有狮鹫,那应该是一个个性独立又顽固的傻瓜吧。”

锦缎上的图腾十分的美丽,雄赳赳气昂昂的狮鹫高高的仰着头,就像是在对天长啸。若是你一直盯着那幅图看,就回感觉那狮鹫的眼睛是盯着你的。明明是这么霸气的图画,可是狮鹫的眼中却透着一种莫名的温柔,看的人心的都变的柔软了。

于氏走上前,轻轻地伸手,触摸上锦缎。如丝般的触感,让于氏愣了愣,似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个人的手也是这样的吧?当初自己还笑话过他,说他都手比锦缎还细滑。

似想到了什么,于氏轻轻地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眼角却湿润了。

第五十五章 似水年华

谁解相思味,谁盼良人归,谁捧胭脂泪,谁描柳月眉,谁将曲中情怨,谁思红袖轮回,谁一腔相思错付,都是断肠人。再美不过往昔,再痛不过追忆。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体弱多病的贵族少爷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锢,离家出走,然后路途中病发,被年轻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后一见钟情。

“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晕倒在路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因为贪玩而睡着了的孩子。”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整个人都沉迷到了回忆之中,脸上再无一点点的畏惧之色,而是充满了幸福的。

阳光斜斜的的照耀在于氏的身上,显得整个人都闪闪发光的,美丽的不得了“那时候我就本来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个衣着光鲜,脸色白皙,甚至还佩戴着玉佩,折扇,香囊。。。。。这些奢侈玩意儿的公子,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会引来麻烦的。”

“可是你还是救了他,不是吗?”朝凤看着于氏,轻轻地笑笑。

于氏轻轻地点点头,表情有一些无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长的稍微不济一些,或许我就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吧。”

说着,于氏轻轻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话自己的糊涂一般“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来了许多的人。这可和游园会不同,来的那些人都是整装待发的,他们身上都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看起来漂亮极了,也严肃极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我真的,他们都是来寻他的。”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害怕极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还是说谎了。于氏看看远方的天空,那时候的天可真蓝啊,蓝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这样的天要好看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总是记得那公子的眉头在听见寻人的声音时,紧紧地皱起来了,似乎是特别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也没有多想。只是希望他可以高兴一点。毕竟这么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呢。

看着于氏脸上的笑,朝凤似也能感受到于氏当时的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的窃喜。为什么我会遇见他?为什么我不能遇见他?还好是我遇见了他,还好让我遇见了他。

朝凤看着于氏,也跟着轻轻地笑了笑,问道“后来呢?后来你把他带回家了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出乎意料的,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时候一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连和男人说话都会被人笑话的。我的脸庞又薄,哪里敢把他带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顿到,半山腰的那栋避雨的老屋里了。”

想到少年醒来的第一句话。于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时,自己刚刚安顿好这个少年,正从家里偷了些干粮。想要分给他。没想到自己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

恍惚间,于氏似乎又看见一个华衣少年,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手里还拽着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满脸的油花。白费了一副文质彬彬好皮相。还记得那少年一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了救星。挥舞着羊腿大喊“喂,那边的姑娘,你来帮我烤肉,我请你吃。”

后来自己才知道,那只被吃掉的可怜羊,居然是自己家的。乡下生活不容易,要买一只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积蓄。现在,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居然就这样被吃掉了!自己简直就要气疯了。

记得那是自己很生气,不停的闹着,要少年把羊赔给自己“你赔,你赔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么证明听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你的羊活在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关系,再说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荣幸。”少年把手里的骨头一丢,指了指地上的肉“喏,这个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丢在这里。”

自己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风淳朴,什么时候遇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家伙。自己当时气极了,连身子都不住的颤抖着,当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气,他反而笑的越灿烂,甚至后来都丢下手里的羊腿,专心致志的看自己发火的样子。自己虽然是女孩,可是在家里也是比较受宠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自己吵又吵不过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要是打出一个好歹来,自己岂不是白救他了?就这样,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里的气又难平复。当真是可恨的紧。自己一急,当场就哭了出来。

见自己哭了,那少年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反应。他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你怎么这么不经逗?这么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给你,你在去买一只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爱洛只有一个,你赔我的爱洛。”那时的自己很执拗,也很固执,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爱洛?是这只羊的名字吗?你居然还给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后似想笑,却又在看见自己的泪水后,努力把脸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说爱洛这个名字很好听,你也很可爱。”

嗡的一声,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是飞进了几万只蜜蜂,混乱的,几乎难以思考。他。。。。。。他刚刚说自己可爱?于氏觉得自己脸整个烧了起来,甚至是比生病,发高烧时,还要炙热。

“我叫蔼然。夏洛克。那你呢?”少年看着自己轻轻地问道,笑容灿若夏花。

“我。。。。。我是老牧羊人的女儿。”当时自己看他看的晕晕乎乎的,哪里还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啊。甚至连自己该要回答什么都不知道。

果然,听见自己的话,蔼然笑了很久“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不是问你是谁的女儿。”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笑笑“他可真是无礼,难道不知道女儿家的闺名是不可以乱问的吗?那你是怎么告诉他的呢?”

“名字吗?那是很少有人叫我的名字呢。就和现在的于氏一样,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外号,老牧羊人的女儿,牧羊女,穷丫头。甚至就连自己都快要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来了”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似有一些无奈“好在他看出了我的尴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转而和我聊了其他的东西。”

蔼然的声音很好听,虽他说的很多事情。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甚至连听都听不懂,可是自己还是愿意听他说话。不知道怎么了,在蔼然的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的快,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天色就暗下来了。可是奇怪的是,明明在外面坐了这么久,说了这么多,自己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他的身体很不好,虽然他一直说自己没事,可是我却能轻易就看穿他笑脸背后的疲倦。”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可即使是这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抢着干活。他是个少爷,哪里是干这个的呢?做起事来,笨手笨脚的,有时候甚至都不如我。”

虽然嘴里说着埋怨的话,可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却是灿烂的无比的,几乎不用多猜测,你就就能想到当初的情景。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也许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太美了,又也许是这样的天气真的很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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