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河图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身影,想要看清楚她的影像,正漂浮在哪一块浮冰之上。
  那个女孩儿,穿着很清纯的白色上衣,和一个浅橙色短裤,拉的很直的长发,简单地扎着一个马尾。她,就是我的莹子姐。
  在那个冰块上,莹子姐正从天桥上向我走来,旁边,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那个女生的穿着打扮和莹子姐相仿,事后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芳芳。而芳芳穿的那套衣服,也确实是在莹子姐的指点下买的。莹子姐和芳芳向我走来,我正站在路边,等着她们来接我。
  我忘记了去年的我,是怎么顶住每天夜晚看小说哭到两点而考完期末的,幸好并没有挂科,有些老师,真的是很仁慈地给了我六十分。谢天谢地,对我而言,那点可怜的分数已经足够了。
  在子夜妹子的建议之下,我暂时放下金庸的原著,开始看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那时,我们已经放暑假了,我没有回家,因为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不在家,我回家之后除了睡觉似乎再也没有别的事情了。而村子里的其他同龄人,似乎都抱着孩子,我跟她们之间已经没有共同的话题了,除非我变得很喜欢小孩子,而且愿意主动抱一下小孩子。而这对于我而言,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事情。而且我妈妈的态度,也是不让我回去,她的理论依据是,“你不回来,我自己想吃就随便做一点儿饭,不想吃就干脆不做了;你若回来,我还得顿顿给你做饭吃,真麻烦。”
  我没有回去,而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却都一个一个地走完了。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我害怕黑暗,我每天夜晚熬到两三点才睡,为的就是第二天能够起来晚一些。我讨厌我的生物钟,它总是在每天早晨七点半准时有反应,这是我平时上课起床的时间。
  我把宿舍里的两盏灯都开着,光线几乎充满了每个角落,可是在我看电影突然回神之时,我还是会觉得有人站在我背后,阴恻恻的。我打开柜子时,也会担心里面突然就有什么恐怖血腥的东西滚落出来,比如,血液还未干涸凝固的人头。
  我听着歌,看着盗墓,还没有想好整个暑假该怎么度过,一个多月,真心不短,不能什么都不做地白白浪费了。清明节小长假时,靖靖姐过来广州看大伯和大娘,还说暑假要我找她去玩,刚放假几天时,靖靖姐又跟我说过去找她,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
  白天,外面的光线很强,我自己一个人呆在宿舍里,没有开灯,总觉得自己处在一个墓穴里。我很讨厌这种压抑的感觉,更讨厌一直呆在宿舍里不出去,所以无论如何,我每天至少背着包包出去一次,哪怕没有事情,也得出去走走才觉得舒适。
  我讨厌没有流动的空气,那就如同一潭死水一样,随时都有可能把我闷到窒息。我不是不怕晒黑,而是更怕内心里的黑暗,更怕没有内外的交流,更怕从里而外的腐烂。
  到了夜晚,宿舍里的两盏灯同时开着,也未能有效地解除我内心对黑暗的恐惧,睡觉时,依然开着灯。有时,我甚至会想,我夜晚开着灯,到底是更安全,还是更不安全了。假如刚好有人从外面经过,我看不见黑暗中的他,他却能看到光亮中的我,这,真是一种潜在的致命危机。
  我甚至害怕站在窗台处,即便隔着很紧密安全的一层铁纱窗,我仍然担心外面突然出现一双偷窥的眼睛。当他发现我看到了他时,就得意地发出恐怖的大笑,我会很害怕地往后退,更怕这时有人从后面撬开了我的门进来,给我来一个前后夹击无可遁逃。小时候,我只怕鬼,没想到长大了,我居然连人也害怕,我活的很没有安全感。
  在放假之前,我们几个同县城来到广州读书的老乡,一起见面吃饭时,有一个男生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在看三叔的《盗墓笔记》。这个男生名叫子昊,平时也喜欢看一些书,比如叔本华的哲学,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还有尼采的论述。所以,与其说子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更喜欢说他是一个疯狂的人,心理很强大的疯子。
  子昊曾经多次给我推荐看尼采著作的《疯狂的意义》,奈何我觉得太过晦涩,每次都是约略翻开几页就放下了,没能够看完。我觉得,也许我还未达到看这本书的境界吧。比如在大二时,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总觉得很无聊,看不下去,而时隔一年之后上了大三,再次翻开,居然能够一口气看完,真的很喜欢。而子昊的疯狂,当然不只是在于他看的书的种类上,也包括他的行事作风。
  比如在大一暑假快开学时,我偶然在公交车站那里遇见子昊,那时他已经上完大二了,高我一届。子昊正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旅行包,里面塞得满满的,站在站牌处有些兴高采烈。
  我笑着跟子昊打招呼,问他去做什么。子昊说,“我暑假里实习挣了五千多,准备去云南玩一趟。”我有些咋舌,但也明白,对于子昊或者我的性格,随性地出去玩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比起子昊,我作为一个女生,除了没有足够的胆量之外,行动也确实会很不便。
  子昊也只是刚上完大二,就在暑期找了份实习,他的专业跟房地产有些关联,就去了很不错的一家房产企业。我一直哑然于子昊的能力,觉得他做事真的非常厉害。甚至是在这个暑假过后,子昊在QQ上找我,让我帮他在我们学校的一个招聘会上投简历。我把子昊的电子版简历打印出来,看着他两年多的大学生活和实习经历,只能用“疯狂”二字来形容他。
  在前不久,何冉离开之后,我的暑假也来临了。大师父终于给我打电话了!这绝对是一件很不经常的事情。关于对大师父大学生活的了解,几乎仅限于知道他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又分了,最初说好的考研,给我打电话时,他人已经在北京工作几天了。
  我跟大师父说了一些话之后,谈到了子昊,子昊跟大师父是邻村的,跟我的好朋友丹丹是同村的。高中时,我们都是校友,所以即便子昊学的是文科,而我们学的是理科,我还是在见到子昊本人之前,就多次听说他的名讳了。子昊跟大师父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非常好,我在大师父面前,毫无犹豫地赞扬子昊,“我真觉得他是一个特别厉害的人,自己实习挣了钱,然后背着包就去云南玩了,好潇洒!”
  “你别理他,他就是特别能吹,会说大话。”大师父笑笑,似乎很不以为然,毕竟子昊在他们面前,跟在我面前不是一个样的,“他家境不错,没有什么负担,自己又爱到处跑。”
  “哈哈,”我大笑着,开始揶揄大师父,“那你还不向他学着点儿,他那么会说话,你学会他的十分之一就足够啦。”
  大师父就是那一种说话笨笨的男生,看起来给人一种非常实诚的感觉,很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
  我觉得这种特质,真的就是天生的,外人后天学不来。比如釆苹说我很有亲和力,我把这话说给阿琛时,她也赞同我很有亲和力。某次我跟阿琛聊天,我说,“我很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阿琛立刻回了一句,“你才知道啊,我早就发现了!”为避免“吃醋”,我赶紧给阿琛补充了一句,“幸好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日记更完了,咱继续正文~

  ☆、Chapter 38 大宿舍

  
  “我学不会啊,你不觉得我现在这样就挺好吗?”大师父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其实我也有刻意地去练过,我为了克服我的胆小害怕,就故意在公开场合站到上面说话。徒弟,你没见到我,看不到我的变化,但我觉得,我还是有很大进步的。”
  “嗯,不用去学,你现在这样确实很好了。”我不再开玩笑,由衷地对大师父说。
  在现在这个大谈口才的社会,我并不觉得不善言辞有什么不对,真正做到内心祥和,才能在时间久了之后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喜欢。若仅仅是昙花一现的一面之缘,我们还是不要认识的好。
  至于子昊去云南的那趟旅行,除了一星期多就把钱花完了之外,好像还晒黑了一些。其实,我也很想去云南,我不太确定这是否跟子昊的推荐有关。子昊也追过三叔的《盗墓笔记》,当他知道我正在看盗墓之后,就评价说,“三胖子写的还不错,会看到你脊背发凉。”
  终于言归正传了!我写了这么多,等的就是“脊背发凉”这四个字,也是我去找子夜妹子和莹子姐的原因。
  我自己一个人呆在宿舍里看盗墓,还不确定要找个什么兼职养活自己,因为一直对子昊“脊背发凉”的评价印象很深刻,所以我在看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脊背发凉。无论我以哪一种姿势存在于宿舍之中,我总觉得自己背后有不干净的东西,它什么都没有做,却在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那是一种无法克服的恐慌,因为我的身后并没有长眼睛,我看不到背后的情况。坐在电脑桌前时,我觉得有人站在我身后,紧挨着我的身体,我一回头,他就会瞪着一双呆滞的眼睛,看着我,得意地发笑。皮肤惨白,牙齿发黄,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印象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得来的原形,它就是那样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
  我夜晚躺在床上,总觉得床下有一个人跟我背靠背躺着,没错,那就是小时候看过的一个鬼故事,《背靠背的温暖》。故事的内容,我记不清了,只知道一个小女孩的床下,跟她背靠背躺着一个小男孩,当然,他不是人。在我脑海的形象里,那个小男孩面皮白净,五官精致,就是从日本动漫里走出来的一个人物,帅到漂亮的那种类型。
  对于这个鬼故事,子夜妹子也记得,而且还经常笑着拿来吓我。子夜妹子不是不害怕,她的胆子也只是仅仅比我大了那么一丁点儿,也就是大了的那一点儿,她就有了足够的高度来取笑我。
  尤其是在我过年回家之后,跟子夜妹子和莹子姐一起睡在她家时,我挤在中间,无论以哪一个睡姿,我还是觉得不安全,在睡觉之前,我甚至想把床下检查一遍。当我的背后刚好是子夜妹子时,好吧,我只得等着被她取笑。我对子夜妹子真是太熟悉了,简直熟悉到知道她笑的时候会牵动哪条皱纹,脸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
  关于我对鬼故事的记忆,我还是想多说一点,要怪,只能怪我自己太手贱。在我高一时,我经常头痛生病,最开始不觉得很严重,就是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到我们镇上的小诊所里打吊针。我自己在那里一呆,就是两个多小时,觉得非常无聊,就把诊所里提供的打发时间的读本拿来翻看。
  鬼故事,就是在那时候看到的,一直影响我到现在,不过,已经没有当时那么强烈了。那本鬼故事小小的,版本如同现在的《故事会》。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红衣女鬼。
  我还是不记得情节,只记得是一个妈妈骑自行车载着小男孩回家,小男孩总觉得后座上还有一个人。后来,在妈妈回到家里打开门开灯之前,会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掐到窒息,几乎昏死过去。妈妈挣扎着按开开关之后,一切就会恢复平静。那,是一个穿着大红色连衣裙的一个女鬼,好像是来报仇的,原因我不记得了。
  从此那个红衣女鬼的形象,一直存活于我的大脑之中,更何况当时是骑自行车去街上的,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后座上,同样坐的有一个红衣女鬼。她没有重量,别人也看不见,而我,根本就没有勇气转头往后看。我就加快脚步,拼命地骑回家,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之后,就没事了。再后来,好像我的头疼越来越严重了,就到县里正规的医院里去看,我印象中的那次,夜里住在小姨家,整整打了一个月的吊针。
  盗墓的情节,前面还不是很恐怖,越看越惊险,我也就越觉得脊背发凉。终于,在某一个下午,我整个人蜷缩在椅子上吓到不行时,我给子夜妹子打电话,“我看盗墓看的浑身发抖,我要去找你。”
  子夜妹子对着电话一阵大笑,“你想来就来吧,我白天去上班,你自己在宿舍里玩。”
  当时,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在深圳工作,而且是在同一个地方。我雷厉风行说话一声,跟子夜妹子打好招呼之后,就立刻收拾东西,迅速地赶到汽车站,买了车票去往深圳。因为距离上一班汽车错过了几分钟,我只好坐在客运站等了近乎一个小时,也比我计划的去晚了一个小时。
  我脑海中漂浮着的记忆冰块,显示的莹子姐和芳芳的影像,就是出现在那时,我下了大巴之后,莹子姐说好的来接我。
  我跟莹子姐发短信说我已经到了,站在一个百货大楼的对面。莹子姐让我站在那里别动,等几分钟她就过来了。确实,等了几分钟之后,我一转头,就看到了天桥上的莹子姐和芳芳,她们两个笑着向我走来。
  莹子姐掂了掂我的大包,又给我放下了,因为里面有电脑和几本书,有点儿重。我把小包递给莹子姐,自己拎着大包,谁让她的体型没有我“粗壮”,不想落个欺负她的罪名。在莹子姐的带领之下,我们坐上了公交车,下了车又走了十多分钟,才到她们所在的公司。
  因为时间上的各种延迟,我们走到的时候,子夜妹子已经下夜班了,正在大门外面等着我们。当时有很多人从公司里涌出来,到外面去吃夜宵,我们便趁乱进去了,还好门卫管的并不是很严,也绝对认不得那么多人。在刚才下了公交车走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吃了饭,莹子姐还给我和芳芳买了牙刷和毛巾,以及一些备用早餐的零食。
  我提着东西,走到了子夜妹子的宿舍,跟莹子姐是隔壁宿舍,芳芳则跟着莹子姐。她们的宿舍是跟高中的宿舍差不多,普通的上下铺,不过上铺空了很多,下铺也没有睡满。东西放好之后,莹子姐和芳芳到子夜妹子的宿舍找我们玩,一起说话、吃零食。
  宿舍里人不少,很热闹,我也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但是脑海中出现那一间宿舍,以及靠在里面门旁边的子夜妹子的床铺时,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子夜妹子铺着凉席,搭着一个白色的蚊帐子,从外面看进去,朦朦胧胧的。因为人多,我也就不害怕了。
  我才知道,芳芳也是跟我同一天去到深圳的。芳芳是莹子姐以前工作时认识的一个朋友,我和子夜妹子都不认识,在她一天前跟莹子姐说了一句“你在哪里?我要去找你”之后,她就临时买票,站了一天多的火车到达深圳。比我早出发了一天多,却只比我早到了几个小时。芳芳到之后,莹子姐请了下午和晚上的假,接完她接我。
  关于芳芳的说来就来,莹子姐说的很惊讶也很兴奋,我还感慨,这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真是洒脱之至。那些提前规划好路线、看完旅游指南的人,根本就不是什么说走就走,只不过是沿着别人走过的老路,再花着钱体验一次走路的经验罢了。
  芳芳是莹子姐的朋友,行事又这么洒脱,果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在白天,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去上班时,芳芳就去找我玩,我们两个一人抱一部手机,她聊天,我接着看盗墓。而我来找子夜妹子和莹子姐的直接原因,也就是找一个不恐怖的地方看盗墓。幸好,比我预料之外又多了一个芳芳,有她陪着我,我就不害怕了。
  我和芳芳躺在子夜妹子的床上,把蚊帐子撩的高高的,对于这一点,子夜妹子怒了,“把蚊帐子弄这么高,每天都进蚊子!”宿舍里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