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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第2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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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班德拉斯的双腿也是弓起的,但却不是扑击,而是在后撤中突然间弹跳,血狐确实很快,班德拉斯也承认自己持枪时动作僵硬,根本来不及扭动身形来抵御这家伙的瞬闪,但问题是他不需要扭腰,他扭的是整个人。
借着那一弹,瞬间拉开和血狐的距离,也借着那一弹,猛地改变后撤的方向,让血狐的瞬闪完全落空,甚至借着那一弹,身形在空中急速转了半个圈,把枪口依旧指向了血狐。
这很强吗?其实不是其实血狐感觉班德拉斯的动作很普通,甚至有些可笑,因为他弹起来的时候,那模样很像林正英电影里的僵尸。
可就在那可笑的动作中,血狐发现了一件让自己很愕然的事,首先,从战斗开始到现在,班德拉斯的枪口始终对准了他,不管他的进攻是从侧面还是正面,班德拉斯都能借着那一弹而瞬间把攻击轨迹改变,就仿佛就仿佛锁定了似得。
还有,从战斗开始到现在,班德拉斯和血狐的距离始终维持在五米,不近不远的五米,血狐的瞬闪极快,可扑出后却根本没有改变两人的距离。
“看出来了?”班德拉斯嘿嘿一笑道:“我们这些做保镖的不像你们这些杀手,没什么了不起的绝技,只是擅长某些战斗模式罢了。”
“你应该认识黎军吧,这家伙擅长防守反击,我却不一样,我的防御力和他没得比,但我所擅长的嘛控制!还有锁定!”
“无论你多快,我都可以把我们的距离控制在五米,不会多也不会少,而且无论你多快,我也都可以把枪口锁定你,除非你彻底消失不见。”
“现在你明白我为何喜欢霰弹枪了吗?哈!五米距离的锁定,霰弹枪根本是无敌的。”班德拉斯狂笑道。
“见你的鬼去吧,吹牛不打草稿的白痴!”血狐气结道,在瞬闪面前想要控制距离?这根本是在开玩笑,他刚才的速度根本不是极限,何况想要锁定他?做梦吧!
深深吸了口气,血狐没有再跃出,而是开始不断的小跳,像跳踢踏舞似得不断踢着地面,发出轻轻的咚咚声。
然而那声音却突然的加重,也就是在那瞬间,血狐仿佛整个人消失了一般。
绝?不,那是瞬步,速度飙升到极致的瞬步,那五米的距离在血狐面前,根本连一秒都不需要就可以跨越,甚至一秒钟足以让他冲出超过五米,从班德拉斯的身前冲到他背后,顺势一枪轰碎他的脑袋,顺势一刀劈断他的脖子。
可这次的瞬步并没有能达成血狐的目标,因为在他冲出去之前,班德拉斯冷笑着说出了几句话。
“你很强,速度是我见过最快的,可惜你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因为太快了,所以连你自己都无法把握身形,就是因为无法把握,所以你的攻击路线永远是单一的,而我”
那句话尚未说完,血狐就冲了上去,却再一次的愣住了,因为那把霰弹枪依旧从侧面锁住了他,依旧是太阳穴,班德拉斯在冷笑,两人之间的距离依旧是五米。
轰,霰弹枪再一次喷发了火舌,这次还是连发模式。
第一卷 第四百五十六章 :惊骇
“小狐狸,你没事吧?”电话里,我的语气很焦急,因为血狐的喘息幅度着实很大。
“怎么了?”琴吹夜不明所以,我摆了摆手示意没事,又急不可待的追问了几句,毕竟血狐是我最关心的人。
挂上电话,我拿过琴吹夜的狙击枪朝街道上瞄了瞄,又眼神严肃的拍了拍女人的屁屁道:“美女姐姐先走一步吧,这里不安全了。”
“为什么?”琴吹夜依旧很茫然。
“班德拉斯要过来了,就在楼下,不快点走的话,或许会被他堵上哦。”我捏了捏拳头,露出了一抹阴冷,虽然班德拉斯的目标不是琴吹夜,但这女人在那货的名单上应该也值个上亿吧?还是早点逃走的好。
逃走?为什么?难道血狐败了?
夜色中,血狐逃的很狼狈,俊脸上满是不甘,地上却带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线,那是最后一枪,被弹片轰伤了腿部肌肉所致。
那一枪,血狐原本可以躲开的,可霰弹枪的范围实在很可怕,加上这小子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竟被地上的血迹滑了滑,竟在关键时刻一个踉跄。
“该死!”当血狐稳住身形再跃出去,右腿上已经鲜血淋漓了。
班德拉斯笑的要多张狂就有多张狂,接连几枪轰得血狐根本无力还击,即使再不甘心也知道情况不对了。
“今晚你走运,所以”血狐咬了咬牙,扭头就跑,他没有去找胡夏,却来找了我,这也是当然的,因为血狐这一辈子都和苍狼生死相依。
楼顶上,琴吹夜的脸色古怪到了极点,愕然道:“血狐败给了班德拉斯?他是no2啊!”
no2?可惜,我和血狐都知道他这排名中的水份,其实论真正实力,血狐登上这位置的时候根本不如胡夏,甚至不如秋山信,那么现在呢?
不管怎么说,不管是实力不济还是运气不好,血狐败了,正逃过来,我当然不会不管他,所以班德拉斯嘛我捏了捏拳头,或许该领教下这家伙的身手了。
“怎么你不走?如果血狐败了的话,你也打不过吧?”背起狙击枪,琴吹夜的脸色依旧很挣扎,女人其实依旧不相信血狐会败,因为算了,有些意外的情况她也说不准。
“我?我当然是留下给美女姐姐断后了。”我干笑着再一次捏了捏女人的小腰,轻轻一吻,又一把将她朝楼梯推去:“快走吧。”
“嗯”
“对了,记得我们的约定哦,今晚不是敌人。”
“放心”
“对了,跟着我的那些小家伙,同样不是敌人哦,帮我和范胖子说一声。”
“好的”
女人飞快朝楼下跑去,眼神却愈加的古怪了,是因为我要帮她断后而感激吗?有一些吧,但另一些是她根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今晚我的一切行为举止都很诡异。
我的敌人究竟是谁?为何跟她没羞没臊了好一会后,又和一个只是来赚外快的保镖纠缠在了一起?琴吹夜越来越看不透我了。
不过女人并没有问太多,因为不是敌人,也因为她并不想管我的用意,还因为她其实也不很想和班德拉斯交手。
夜色中,女人飞快的消失了,楼下,血狐刚刚踏入这栋废弃的商业楼,背后跟着紧追不舍的班德拉斯,满脸张狂的狞笑着。
“no2血狐只有这种实力?名不副实啊。”
血狐没言语,只是脚步踉跄的飞奔着,即使受了伤,但毕竟他是最快的杀手,勉强启动瞬闪的话,班德拉斯并没有那么快截住他。
其实今晚,班德拉斯有心不追血狐的,因为瞬闪,他知道自己追不上,但却因为那伤
血狐的脚步实在太过踉跄,还每跑几步就喘息一会,那狼狈的模样真心逼得班德拉斯心中奇痒难忍,毕竟是no2啊,如果杀掉的话
名气上就不说了,干掉血狐后,班德拉斯的名声将一举登上保镖界榜首,虽然钱不很多,但毕竟也有两亿啊,何况还不难赚,此刻的血狐,在他看来已经没有多少抵抗能力了。
速度型高手的战斗优势非常大,毕竟很久以前就有过一句唯快不破的理论,可速度型高手的缺陷也非常大,一旦腿部受伤,哪怕只是轻伤,对他们来说都是致命的。
何况血狐的伤并不轻,那条腿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举步维艰了。
然而,班德拉斯并没有发现在楼顶上,一双隐藏在暗中的眼睛正死死盯着他,就像一只月夜下的饥饿野狼。
这座废弃的商业楼足有十二层,血狐几乎用命在爬,逃的越来越仓惶,眼神里甚至带出了沮丧,他今晚原本应该和胡夏一起挑战锋殇的,可他居然连班德拉斯都没搞定?
没关系,再跑几步,只要登上楼顶,哥就可以帮他搞定了。
楼梯上,霰弹枪的弹片轰出了无数的火花,班德拉斯追的极其疯狂,他已经不怕血狐乘他换弹匣的时候反击了,虽然血狐试过了一次,可惜失败了。
因为他的距离控制太完美,也因为血狐再也发挥不出极限瞬闪,不仅速度大减,甚至血狐刚刚扑上楼顶,就一头栽倒在地,他在喘息,都快要站不起来了,都在往前爬了。
“放弃吧,你逃不掉的,哈,你做杀手的第一天,不就抱着自己会下场极惨的觉悟吗?何况死在我手里,你真的不亏心。”班德拉斯冷笑着举起了霰弹枪。
那一刻,血狐再也无力挣扎,那一刻,班德拉斯刚刚踏上楼顶,仅仅迈了一步,那一刻,一把匕首突然从黑暗中切了出来。
班德拉斯是从门口走出去的,而门的上方,正吊挂着早已启动了绝的我,所以他虽然仅仅迈了一步,却等于恰好造成了背对我的局面。
从背后施展的绝是几乎无敌的,连秋山信都这么说,才会千方百计帮我研究出了背刺。
不过这一次
脸色一僵,班德拉斯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并没有看到我,甚至没有看到那切向他脖子的匕首,那感觉只是一份危机吗?
脚下猛地踏地,班德拉斯在最后一刹弹了起来,身形不可思议的朝右侧飘去,距离瞬间拉开。
“咦?”我惊呼了一声,怎会他居然躲过了我背后施展的绝?居然躲过了我必胜的一击?或许,我明白血狐败北的原因了。
“混蛋!”班德拉斯怒吼道,他也知道血狐逃往这里的原因了,居然有人埋伏?居然还是班德拉斯不蠢,仅仅凭那一手偷袭,他就知道了敌人是谁了。
五米的距离掌控完成了,枪口的锁定瞬间开启,班德拉斯目光凶狠道:“你就是那个死而复生的苍狼吗?小子,真有你的,居然躲在暗处偷袭我!”
那一刀虽然没有杀死他,但脖子上依旧浮现出了一抹血痕,班德拉斯气的咬牙切齿。
皱了皱眉,我从暗中展开身形跃了出去,瞄了瞄血狐,又瞄了瞄眼前的家伙,血狐的瞬闪败了,连我的绝都失手了,一抹惊慌无法克制的浮现了出来。
“你就是班德拉斯?很强!你真的很强。”我赞叹道,班德拉斯满脸傲然。
“哎,真的想不到你已经强到了这种地步,连血狐都敌不过你,连我都你究竟为什么来帮锋殇?真不想和你做敌人啊。”我苦笑连连。
“哈!不想?已经晚了。”班德拉斯笑的很狰狞:“虽然有些意外,虽然被你偷袭受了点小伤,但哈哈!五亿啊,锋殇的钱今晚真好赚。”
“五亿?什么五亿?”我不明所以的反问道。
“不对,不仅仅是五亿!”班德拉斯突然反应过来什么,他瞄了瞄重伤倒地的血狐,这货已经无力反抗了吧?如果他能两个一起杀掉的话
锋殇答应过他,如果可以两个都干掉,赏金是可以翻倍的,也就意味着五亿加两亿再double,那可是十四亿啊!再加上锋殇本就答应的十亿
班德拉斯突然有一种想法,他完成了今晚的任务后,这辈子躺着吃都不愁了,他都开始幻想该去太平洋上买座小岛,还是该去非洲建一座宫殿了。
虽然非洲是秋山信的地盘,但班德拉斯会怕吗?no2加上no6,双双被他干掉的话,从此以后所有的杀手看到他都得绕道走了,因为一份骨子里的胆寒。
“喂喂,你畅想未来是不是有点太早了?”我哭笑不得道,就算绝失手了,也不代表我一定会败吧?身形弓起的刹那,瞬闪就启动了,右手的匕首如电般斩出,那是宛如暴雨般的连刺,那是千杀。
我一出手就用上了千杀,因为血狐的惨状我是看到了,面对班德拉斯这个敌人,我绝对不能小觑。
“不早了,因为你死定了!”班德拉斯傲然道,看也不看我的千杀,因为近距离的攻击对他毫无用处,他对距离的掌控是绝对完美的。
千杀刚刚暴起,班德拉斯就弹了起来,我正面扑了过去,他却是从侧面整个弹飞了起来,这家伙的弹跳很古怪,正常人都是前跳,他却是后跳,而且跳跃中身形极为灵活,虽然比不上樱空舞,但也算灵活自如了。
甚至这家伙的跳跃极远,一个人能倒着跳到比所有人都远的地方,这着实
千杀的范围非常广,小苍在面对时根本逃不掉,躲都躲不开的,可班德拉斯的一跳,却完全脱出了战圈。
千杀那暴雨般的笼罩居然失效了,我愣愣的扭过头去,看着那把已经指向了我太阳穴的霰弹枪。
“不可能吧?”我的语气仿佛呻吟。
“小狼当心啊!”血狐的声音几近嘶吼。
“哈哈,两个蠢货,全部去死吧!”班德拉斯狂妄的笑着,他想起了当年,范伍德那胖子在他手中无力挣扎的模样。
“什么狗屁特级杀手?什么狗屁十大?一群白痴罢了!”
第一卷 第四百五十七章 :血狐的泣鸣
班德拉斯感觉今晚很走运,从锋殇给他开出那么高的赏金后,他就知道自己运气来了,今晚他很可能赚到这一辈子都无法花完的钱。
当班德拉斯遇到血狐的时候,曾感觉自己运气不算好到极点,因为这货是最难赚的一个,然而血狐却败了,因为他的再一次走运。
其实班德拉斯感觉,血狐未必会输给他的,两人的实力该是伯仲之间,毕竟这货是no2,毕竟那瞬闪异常快,刚开始时,很是让他手忙脚乱了一把。
然而那地上的血迹却让血狐脚下一滑前一场战斗留下的吗?哈!简直连老天都在帮他,今晚的运气简直好到暴,或许他应该过了今晚后去拉斯维加斯混几天的,虽然赌钱赚的根本不如锋殇给他的钱多。
啧啧,一晚上就能赚个几十亿啊,班德拉斯感觉自己不该做保镖的,如果他早点做杀手的话,早点用杀人来赚钱这货得是没节操到何种地步啊?
不过即使人品再渣,也无法阻止他今晚的运气,血狐败了,只要追上他,两亿就到手了,甚至连我都出现了,只要再干掉我,班德拉斯眉毛都在跳舞,他今晚赚的钱足够花到孙子的孙子那一辈了。
当然,他很怕血狐和我联手制敌,一对二的话他绝对稳输不赢,可问题是血狐连站起来都勉强,那腿上的伤势可怖至极,只是挣扎的爬到楼顶栏杆处,就再也无法动弹了。
和我单挑?班德拉斯在冷笑,赢了no2的他,又怎会输给no6?还只是曾经的no6罢了,根本不足为惧。
不过我的实力还是让这家伙吃了一惊,那瞬间暴起的千杀很强大,虽然他跳了出去,额头上却也浮现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何况我接下来躲避他反击的身手也非常了得。
乌鸦死了,我算是最不怕子弹的人了,他开枪的刹那我就启动了猫柳,而且同样一蹬地面,借着瞬闪的爆发,身形极快的闪避着。
“身手不错嘛,比血狐也不差了。”班德拉斯眯了眯眼,却死死盯着我肩膀上的一抹鲜红,伤了?猫柳加瞬闪,我居然还是伤了?
或许,那无限锁定实在太强了,又或许,霰弹枪其实是猫柳最大的克星,你指望用扭动身躯去抵挡那如雨般爆发,甚至轨迹无法捕获的散弹?做梦去吧
而瞬闪,我又怎能快的过血狐?所以这一枪即使我拼尽了全力,却依旧被轰伤了肩膀。
“糟了,搞不好要败”我一声叹息。
“是啊,很糟哦,我的实力完全突破了你的想象吗?”班德拉斯已经得瑟的找不着北了,不过他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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