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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第2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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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帮忙,我要和他单挑!”小苍的耿劲也上来了,虎着脸就扭过头去望着轩泷。

    他本就只是担心罗炎的包夹,此刻锋殇来了,他当然不会再怕,而轩泷呢?当然更不怕,这小子从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单挑就单挑,锋殇?关他毛事啊。

    然后,两个耿直的傻逼当着一大群炎黄之血杀手的面开始单挑了,陈锋也搞笑,居然去拿了两瓶啤酒,和陈殇一人拎着一瓶,蹲在围墙上笑眯眯的看着。

    他们并不知道小风和小雷的死,然而就算知道也没所谓,两个战斗机械罢了,其实他们还有很多那样的战斗机械。

    罗炎也到了,只一眼就懵了,这什么情况?幸亏他没有像轩泷那么神经质,没有冲上去找锋殇单挑,只是满脸郁闷的跟在轩泷身后看着。

    没有了后顾之忧,小苍这一场打的极为顺手,轩泷也一样,甚至因为早已置生死于度外,这小子完全是在拼命,爆发出来的实力把锋殇背后的一群杀手吓得一愣一愣的。

    “这小子好强!”陈锋眯眼道:“小苍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嗯。”陈殇点头,他从轩泷的身上,特别是那股死气和横冲直撞的劲头上,居然看到了不少轩皓霆的身影。

    幸好有他们在,小苍即使败了也不会有危险,而轩泷,似乎他就算胜了,也只有死路一条,或许血狐的出场是正确的,当他跟着胡夏赶到

    罗炎救不了轩泷,甚至救自己都勉强,但血狐的话,轩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正面冲突即将开始了,锋殇的背后,炎黄之血的杀手越聚越多,连班德拉斯都眯着眼溜达了回来,他始终找不到血狐,锋殇就把他叫了回来。

    “五亿哦!”班德拉斯狂笑道,陈锋哭笑不得的点了点头。

    然而当班德拉斯把视线转入场中的那场不知所谓的单挑,看了看后却茫然道:“这两个小子好强啊!”

    “是啊,但在你面前,应该不算什么吧。”陈锋笑道。

    “不,真的很强!”班德拉斯面色古怪道:“那个就是你说的,取代no6苍狼的小苍吗?他似乎已经超越苍狼的实力了吧,擦,那个轩泷真的只有no10?他比血狐还猛吧?”

    “你说什么?”陈锋和陈殇同时一愣,又同时扭头盯向了班德拉斯。

    那一刻,两人的心中同时咯噔一声,浮现出一个非常不好的预感。

第一卷 第四百六十四章 :三个男人一台戏

    早在拉斯维加斯时,和慕长空的对话中我就在考虑,今天这一战要怎么打,我手中的实力够拼到什么地步,答案是

    我要么拼掉胡夏后被锋殇揍得落花流水,要么干掉锋殇后被胡夏彻底的捡走便宜,两方都吃?我的实力绝对没有那么强,首先人数上,我就是三方中最弱的一个,其次两方都想利用我制衡彼此,绝不会给我最终捡便宜的机会。

    慕长空很精明,他让我做的是想办法跳出战局,可问题是怎么跳?只要我在武汉,两方都一定会注意到我的行动,那么我失约?干脆不去了?更不可能

    胡夏说了,这一战如果我不去帮他,他会第一个干掉我,锋殇也说了,十天后我不出现在武汉,他会立刻带着整个炎黄之血杀来拉斯维加斯,因为在他们决战前,一定会扫清所有阻碍,不可能任由我乘火打劫。

    说起来,今天这一战其实我就是被胁迫着,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被两方夹在中间,那么,我似乎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

    在真正的大战开始之前,我就先一步死掉,想说没有人可以利用和胁迫一个死人的

    在今天来武汉之前,我就和黎军联络过,计划我可以想出来,但实际的运用还是太困难,没有黎军,今晚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没有黎军,我等于孤身一人在武汉,想做任何事都没有人打配合,指望那群小伙伴?不可能的,他们不给我找麻烦就不错了。

    所以,才有了黎军暗中来到武汉,进入武警大队亮出身份的一幕,他是来做什么的?就是来配合我的,他一见到马小东就说找一处废弃的地点,那是一处战场,也是给我选择的‘葬身之地’。

    这个‘葬身之地’必须相对隐秘,因为我绝不能在死时被太多人看到,否则很容易露出马脚,也必须选个炸掉都在所不惜的废弃场所,因为我原本的计划是找个人同归于尽的,一把火烧掉,或是一颗炸弹尸骨无存,当然那样危险性就比较高了。

    地点找好了,人选呢?毕竟我不可能死的太莫名其妙,必须有个高手要么干掉我,要么就陪着我一起死,而且这个人选绝不能是胡夏或是锋殇,因为这俩货太精明,一眼就能看出某些演戏的成分。

    今晚其实我本来想选小苍的,在那栋废弃的商业楼里抱着他一起葬身火海,虽然这么做有些对不起这傻不隆冬的小子,但也就因为他傻乎乎的,所以一定会上钩不是吗?

    唯一的缺点是,小苍杀我的说服力不够大,他的实力被我完克,被我揍得满地找牙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是这计划唯一的缺点。

    然而事情却在黎军看到了班德拉斯后有了转机,作为三大保镖之一,由他干掉我的话,绝对比小苍更有说服力,甚至连带着可以让血狐受点伤,再借由那心灰意冷只想报仇的想法,帮着他也一起脱离战局。

    甚至,可以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觉得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所以锋殇才会自以为赢定了,立刻发动总攻,所以胡夏才觉得自己麻烦大了,很是手忙脚乱了一把。

    今晚,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从我开始打酱油,从黎军看到班德拉斯,一切都是在演戏,三个男人一台戏,我,黎军,血狐。

    首先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走,引班德拉斯来这栋废弃商业楼,这场戏是只有血狐才能演好的,因为实在太危险了。

    血狐想拿下班德拉斯不难,但想要假装不敌他,甚至主动受伤后再逃离全世界都没人有这个本事,唯有血狐行,顺便说下,血狐今晚的伤是真的,否则绝对骗不过敌人,受伤后,也唯有他那快如闪电的瞬闪才能逃走。

    其次,班德拉斯一进入商业楼,黎军就跟进来了,这场戏必须由他配合,否则我就会真的死掉了汗,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时间支开了琴吹夜,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发现黎军在这里。

    最后嘛,我的戏份就简单了,只要假装想救血狐,却又不敌班德拉斯,被他干掉就行。

    然而为了逼真一点,为了说服力更大一点,我在战斗中不断指点着班德拉斯利用重伤血狐的安危来胁迫我,这货终于想到的那一刻汗,我和血狐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当然,我的这一步其实也是最危险的。

    班德拉斯的武器是霰弹枪啊,我接连被打中,最后一下甚至被正面轰了个正着,我想说就算不摔下去,我怕是也死定了。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依旧穿了套西装,为什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满是各种机关,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其实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唯一没有保障的就是我的脸部,所以才会有了最后被霰弹枪正面轰中的刹那,我不顾一切用裹着钢片的双臂护住脸的举动,否则就算我不死,也会彻底毁容的。

    我掉下去了,落下的方位和地点是早就预计好的,黎军第一时间就早早的在下面等着了,他在第十层。

    这一步其实也很难,被霰弹枪轰中的我,真心控制不住身形,因为身子过重,樱空舞都没用,所以我是把命完全交给黎军的,我一落下,他就伸手抓住我又拖了进去,那一刻,黎军的手险些就脱臼了。

    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尸体被抛了出去,准确无比的掉落在下方的桑塔纳上,甚至连那车都是准备好的,没有车的话,就不能保证摔死的同时还会摔到毁容,摔到都没了人形,摔到连胡夏都认不出来。

    那具尸体是精挑细选了很久的,一名今晚在战斗中死掉的炎黄之血杀手,因为身形很像我,所以刻意被黎军抢了回来,换上一套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带上了徽章,然后毁掉脸孔又涂满了血浆后,一直放在保温柜里等着。

    从我被拽进去,到黎军抛出尸体,中间不超过三秒钟,而这三秒钟班德拉斯已经在走向栏杆,已经想伸头看看我是否死掉了,如果被他看到

    血狐的重要性再一次显示了出来,他必须在我掉下去的第一时间冲向班德拉斯,假装心痛到失控,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报仇,却又因为打不过而最终逃离。

    由此,整场戏彻底搞定,班德拉斯一看到那尸体就真心以为我死了,他甚至连怀疑都没有,因为他看到那一枪轰中了我,也看到我掉下去了。

    但这场戏却还没有演完,血狐的哭戏也很重要,他通知了胡夏赶来见证了我的死,又必须让胡夏相信我真的死了,所以这小子今晚的演技简直可以拿奥斯卡。

    从对上班德拉斯他就在演,一直演到了离开胡夏,啧啧,不得不说,我的演技和他比还是太嫩了,比如我那句:“小狐狸,一定要活下去啊。”事后被血狐和黎军膈应了足足半小时,真特么假啊!

    还有简小敏的戏份,其实女孩不是在演,而是不知道,她那一刻真的以为我死了,所以此刻她依旧趴在我身上抽抽搭搭的,让我不断安慰着,她哭的好惨好真实啊。

    简小敏,甚至我所有的小伙伴,都不像血狐那么会演,我可以肯定他们会露出马脚,所以我一切都按真实的来,要骗敌人先骗自己嘛。

    事实证明这么做真的很有效,没有简小敏的戏份,胡夏没那么容易相信,没有轩泷轩凛小萝莉,没有所有人的真哭真伤心,锋殇派人出来调查我是否死掉时,也一定会看出破绽。

    当然就算这样,也并非没有破绽,毕竟我死的太出人意料了,我肯定锋殇和胡夏都会怀疑,可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查证。

    我刚死,黎军就让早已埋伏在一旁的马小东登场了,警方的干预会让查证我的死因非常困难,毕竟胡夏和锋殇都不会想在战斗中再和警方为敌。

    此外,他们也没有时间去查证,怎么查?dna报告吗?不好意思,那玩意的检查极为费时,正常需要一礼拜才能出结果,就算你请警方鉴证科帮你,最快也得三五天,而锋殇和胡夏的时间则只有今晚。

    我不赌他们全信,我赌的是他们没时间查,没办法判断,我赌的是那稍纵即逝的时间,他们不会因为想等dna报告,而放过今晚彻底搞定一切的时机。

    我赌对了!

    最后,再来说说班德拉斯这个人,黎军为何一看到他就立刻认定了?立刻打了电话给我和血狐改变计划?因为咳咳,班德拉斯这货其实挺奇葩的。

    首先,不用说都知道这货是个自大狂,自以为实力非常牛逼的家伙,然而他的真实实力是否有这么强呢?锋殇不知道,胡夏也不知道,甚至今晚之前我和血狐都不知道,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和他对抗过。

    只有范伍德知道,所以这胖子才会在我刚死,就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为什么?

    “我说,那小子真的死了吗?班德拉斯真的那么强?那我们今晚是不是要躲着他走?”我死之后,琴吹夜曾问过这句话。

    “小心些吧,但也不用刻意躲,其实这货有点小渣。”范伍德是这么回答的。

    琴吹夜愕然了,纠结了许久才闷闷道:“早年,你不是在美国输给过他吗?”

    “嗯,那几天我闹肚子。”范伍德郁闷的扯了扯嘴角。

    “但不说你被他揍得足足一礼拜都没吃下饭吗?”

    “对啊,都说了那几天我闹肚子”范伍德仰天长叹,琴吹夜一口血吐出老远去。

第一卷 第四百六十五章 :班德拉斯的真正实力

    班德拉斯其实并不算非常渣,作为世界三大保镖,他的战绩大多是真的,比如对抗fbi,比如对抗美国警方和各国杀手,他真的都有做过,所以说他勉强能算个名副其实的高手。

    但问题是,他高到了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大高手,也只有范伍德因为闹肚子而被他揍过一次,再就只有黎军知道了。

    “以前去美国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黎军撇了撇嘴道:“这货做了三大保镖后好嚣张,见了我就想挑战,不过我没鸟他,因为这家伙的实力老实说我有点看不上。”

    “所以呢?”我不明所以。

    “所以这家伙就以为我怕了他,以为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就自封了世界第二保镖。”

    “老实说我确实很不爽,但也没有点破,毕竟这货极其贪财,做保镖做的又极度没有节操,甚至他的三大保镖身份,也是被那些他保护过的黑道捧出来的,所以嘛让他以后吃点小亏也是好的。”黎军干笑道。

    我哭笑不得了,原来某人的自大狂性格,是被黎军这不要脸的人渣养成的。

    至于班德拉斯的真正实力有多少?黎军盘算了一番之后告诉我,首先这货在范伍德正常状态下,应该绝对打不过那胖子的,其次他也不是渣到极点,大概也勉强有十大的身手了,得瑟的资本还是有一些的。

    比乌鸦?不好比,因为乌鸦是近战,这货是中程,那么比慕一天?

    “差不多吧,和慕家那小子的身手可能很接近,谁输谁赢得看运气。”黎军点头道。

    一句话,我和血狐就信心满满了,慕一天?实力算很牛,但我现在完虐他,甚至血狐在很久之前就玩弄过慕一天的菊花,而班德拉斯如果和他实力差不多的话

    因为没有人知道班德拉斯的真正实力,而知情人士的黎军又抱着坏心思死也不说,那么今晚这场戏就非常好演了。

    我唯一的破绽是范伍德,也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一而再的叮嘱琴吹夜要记住今晚的盟约。

    我的意思很明显,我不是你们的敌人,所以你们今晚想做什么不关我事,但我今晚想做什么,你们也别拆台,哪怕我死了,我的那群小伙伴依旧会继续盟约。

    范伍德在知道我死后,明显犹豫了片刻,但他最终还是没有告诉胡夏真正情况,因为那个盟约成立了,也因为他只是被胡夏收买来对付锋殇的,还因为范伍德心里也有点小九九,也想留一个制衡胡夏的存在。

    这一点我在和琴吹夜的聊天中就发现了,还记得我问琴吹夜今晚的真实目的吗?女人在那一刻很紧张呢。

    他们不拆我的台,我就不揭他们的老底,各取所需罢了

    然而我唯一的疑惑是,锋殇为何请班德拉斯来?如果这货的实力没有达到巅峰,请他来就没意义了吧?类似乌鸦和慕一天的那种高手对今晚的战局影响不大嘛。

    “如果是你,在面对强敌的时候,是竭尽所能的招揽帮手,还是只挑强的?渣渣不要?”黎军冷冷反问。

    “当然不!多点炮灰也好嘛。”我点了点头道,当然,前提是那些炮灰不是自己朋友,死了又不会心痛的人。

    “何况班德拉斯那货真的很嚣张,嚣张的人都会给人一种很强的错觉,所以我估计锋殇在他的实力上也有些计算失误。”黎军喃喃道:“至于锋殇给班德拉斯的报酬”

    其实,我和黎军并不知道那所谓的十亿美金,但都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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