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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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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往之书信,全部被搜查带走。说我“反日”居心,即行拘押,当日下午日警即施苛打。五时许,即令警员把我紧绑于警署内之水泥柱上,不准饮食,不许睡眠,不时还令警员鞭打,或以掌掴,如此三日夜后,我已不省人事,署长才令解绳松绑。内子在外设法营救,但是在暴政之下,呼救无门,呼天不应,呼地无声,内子因忧伤过度,遂致精神错乱,历时年余。当时我已育有三个儿子,年仅三岁、四岁和五岁,皆托亲人抚养。
我被囚警署内,日警时加盘问,我不作答时,或摇头否认“反日”时,副署长即施掌掴,无法无天。如此40昼夜,于6月25日获释。是时我身负重创,精神沮丧,不能操作。内子神经不正常,尚未康复,家庭生活日夕难度。直至1945年,大战结束,1946年,重任教职,家庭生活稍纾困厄。
今者日政府中人已知反省过去“军国主义”之黩武罪行,对于战时遭难者应负赔偿之责任。因此,我要求日政府对我当时肉体上所受之折磨、精神上所受之打击以及家庭生活所受之困厄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0日。
吴瑞华
123。 蒙难者:
张傑儒,男,38岁,教员
蒙难地点: 砂朥越诗巫木杰立麻。
蒙难时间: 1945年6月9日。
投诉人资料: 张傑儒之妻吴瑞华(Ngu Swee Hua),67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古田,身份证号K322033,现住于115,Jalan SS19/1F; Subang Jaya; Petaling Jaya Selangor; Malaysia,邮编47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砂朥越(Binatang; Sarawak Malaysia)。
投诉内容: 1945年6月9日,日军杀害了我的丈夫张傑儒,并在他还未断气前就将他活埋。我丈夫是在Binatang被日本人抓走的,后来被关在诗巫(Sibu)的Sacred Heart school。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并最终和另一些马来西亚的平民一起被日军枪杀,日本人在他中弹未死之前就把他活埋了。
就这样,我在18岁时就成了寡妇。因为日军杀害了我丈夫,我和我的女儿无法过上安定幸福的家庭生活。因为失去了亲爱的丈夫,我不得不辛苦工作以养活自己和新出生的女儿。自从丈夫被害后,谋生的压力和失去丈夫的巨大悲哀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健康,抑郁和失眠一直折磨了我许多年。
我生活中的所有悲哀和痛苦都是日本人杀害我的丈夫导致的,基于这一事实,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其士兵在战争中的行为负责,并对受害者及其家人蒙受的悲哀和痛苦作出赔偿。尽管任何东西都已不能让逝者复生,日本政府还是应该承担起其应负的责任。
投诉日期: 1994年6月30日。
骆玉英
124。 蒙难者:
骆树,男,45岁,农民
叶满,女骆玉兰,女骆玉梯,女
骆玉娇,女骆天送,男骆天生,男
钟妹,女
蒙难地点: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树之女骆玉英(Loow Yoke Yin),66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7885,现住于No。9;Rasak Road Seremban,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残暴的日本兵在森美兰州知知港的余朗朗杀害了我家八口人。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是: 我的父亲骆树,母亲叶满,姐姐骆玉兰,妹妹骆玉梯、骆玉娇,弟弟骆天送、骆天生及继母钟妹。我上述亲人完全是无辜的,没人性的日本兵杀害他们是毫无理由的,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丁怡利
125。 蒙难者:
丁海珊,男,36岁,水果小贩
蒙难地点: 淡边大街。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间。
投诉人资料: 丁海珊之子丁怡利(Tan Jee Lee),52岁,建筑承包商,祖籍大埔,身份证号1219910,现住于No。9057,Kuala Ina,Pulau Sebang,Tampin N。S。,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淡边大街。
投诉内容: 本人父亲一向在淡边大街摆卖水果为生,1942年6月间,突然来了三个日本人逮捕了他,据说被带去马六甲,从此下落不明,消息全无。当年他36岁,他没有任何罪过。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必须承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失去父亲的支撑,我们的日常生活十分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死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戴南送
126。 蒙难者:
Tai Mok Thong,男,25岁,农民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Tai Mok Thong之子戴南送(Tai Nam Song),身份证号0863563,现住于Ag127,Machap Umboo,Malacca。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杀害了我的父亲Tai Mok Thong。我父亲遇害时约25岁,他当时是个农民。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何福喜
127。 蒙难者:
何庭初,男,60岁,商人
蒙难地点: 马六甲丹绒吉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何庭初之子何福喜(Ho Fock See),56岁,出租车司机,祖籍广东大埔,身份证号3047073,现住于马士日丹那,马六甲(No。57,Taman Maju Jaya Masjid Tanah Melaka),邮编7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马士日丹那,No。2050大街。
投诉内容: 我叫何福喜,住在马六甲马士日丹那的Taman Muju Jaya。我的父亲名叫何庭初,在他55岁时,日本兵在马六甲的马士日丹那杀害了他。熟悉我父亲的人都说他是个很好的地方领袖,当人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乐意去帮助他们,没有人知道凶残的日军为什么要杀害他。我是他的儿子,我有权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日本人应该站在人道立场上对他们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清算。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2日。
戴港
128。 蒙难者:
戴佛容,男,21岁,菜农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戴佛容之弟戴港(Tai Kong),59岁,劳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881525,现住于J5163,Jalan Jati,Taman Maju,Jasin,Malacca,邮编77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望万牙邦菜园。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0)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胶园里(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Malacca),杀害了我的哥哥戴佛容(Tai Fook Yong),他当时大约21岁,是个农民。我希望就我哥哥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杨均如
129。 蒙难者:
杨裕祥,男,50岁,农耕
杨仁和,男,26岁,农耕
蒙难地点: 马六甲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杨裕祥之孙杨均如(Yong Kiun Yee),57岁,胶工,祖籍梅县,身份证号0208688,现住于J4196,Taman Bemban,Bemban Melaka,邮编7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望万牙邦。
投诉内容: 1942年11月10日,日本兵在马六甲野新十七支胶园(Batul7 Jalan Jasin/Melaka,Jasin Malacca)杀害了我的爷爷杨裕祥和我的叔叔杨仁和。我爷爷当年50岁,我叔叔当年26岁,他们俩被害前是小果园主,同时也从事农耕。我要就这两位亲人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9日。刘金泉
130。 蒙难者:
刘云开,男,32岁,车衣店主(裁缝店主)
蒙难地点: 不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刘云开之子刘金泉(Leow Chin Chau/Liw Kim Chin),62岁,劳工,身份证号0200612,现住于马六甲州马日丹那南文真勿杀,邮编7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勿里杵。
投诉内容: 我父亲刘云开在他33岁时被日本人杀害。当家里失去了父亲这个主心骨后,我们家里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承担起抚养全家的责任,我们缺衣少食,更谈不上什么接受学校教育了。是谁让我们遭受了这样的痛苦?是日本人。所以,日本政府应该为我们所蒙受的痛苦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郑建成
131。 蒙难者:
郑学琛,男,33岁,商人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5年9月5日。
投诉人资料: 郑学琛之子郑建成(Tay Keng Seng/Teh Kah Seng),54岁,退休音乐教师,身份证号0868833,现住于No。346G,Ujong Pasir; 75050,Melaka; West Malaysia。
投诉内容: 先父郑学琛是一个善良谦和、诚实且有礼貌的商人,当他在世时,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于同情心,并且乐于助人的人。在日本侵占马六甲地区期间,他很不幸地被日本人误抓去,在监狱中关了一年零七个月。在狱中日本人折磨他,比如说,用烟头烫,往指甲内刺针,往鼻孔里灌水,等等。他每天都被折磨,直到他病倒,他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在结束了一年零七个月的牢狱之灾后,他被释放了。见到他回来,我们全家人都非常高兴。但不到一个星期,1945年9月5日,他又被抓走了,实际上当时日本已经投降了,那天夜里,他和他的十个朋友(有两人成功地逃脱了)被用汽艇秘密地载往马六甲的Pulau Besar,准备处死。我的父亲因为十分瘦弱,便将手从捆着的绳子中脱了出来,他试图从船上逃走,但不幸的是,他在跳入海中之前,被打死了,并且被推进海里。他的八位朋友被载到了Pulau Besar,在那儿,他们被刺死,并扔进一口大井中。后来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们被葬在离马六甲9。25英里的地方。去年,也就是1992年8月12日,有二十多位日本教师来到Umlai拜祭我父亲和他的朋友的墓。在我父亲死后,我母亲成了家中的顶梁柱。她在30岁就成了寡妇,她必须拼命工作以养活我们(我们都还不到八岁),我父亲被害时33岁,他身后没给我们留下任何财产。因为只有依靠母亲每月的微薄收入,我们不得不节衣缩食,我们受着贫困和营养不良的折磨。因为长期的痛苦、压力、忧虑、悲伤和哭泣,我可怜的母亲在79岁时已患有眼疾和多种其它疾病。她需要医疗和手术,但这又需要花一大笔钱。
我希望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7日。
谢卓汶
132。 蒙难者:
谢耀×,男,41岁,胶工
蒙难地点: 马六甲三保山。
蒙难时间: 1943年12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谢耀×之子谢卓汶(Chae Chek Man),54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3564265,现住于森美兰马口榕桔C2(No。20C2Ladang Geddes Bahau,N。S。),邮编7211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亚罗牙也呀叻陈仄源树胶园。
投诉内容: 1943年12月15日,日军把我的父亲捉去马六甲三保山,在那儿的屠杀中将他无辜杀害。我是他的儿子,我的父亲在没有经过任何审讯,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被杀掉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予以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8日。
戴秀娥
133。 蒙难者:
戴荣桂,男,23岁,农夫
蒙难地点: 吉山热水湖(Batu17 Jalan Jasin/Malacca Jasin Malacca)。
蒙难时间: 1943年1月6日。
投诉人资料: 戴荣桂之女戴秀娥(Tye Siew Ngoh),51岁,家庭主妇,身份证号0875636,现住于J13,Jalan Bendahara; Melaka,邮编75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野新。
投诉内容: 1943年1月6日,我的父亲被日本人冤枉为共产党而惨遭杀害。父亲被害前是一名农夫,被害时大约23岁。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7日。
134。 蒙难者:
黎玉兰
龚佑,男,30岁,割胶工人
蒙难地点: 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龚佑之妻黎玉兰(Lye Nyok Lan),74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624968,现住于Batu10,Jalan Kampong Tehel,Bemban Melaka,邮编7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Dunlop Eastate”。
投诉内容: 我的丈夫龚佑是在1942年11月10日,被四名日本宪兵从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Dunlop Eastate”工人宿舍带走扣留的,他从此便一去不返,日本投降后至今没有消息。他当时是一名胶工,大约30岁,他被害后给我留下了三个孩子,年龄从2岁至3岁不等,并且在他死后不久,他的遗腹子又出生了。打那以后,我就过着非常艰难和困苦的生活。我不得不节衣缩食来抚养这些失去父亲的孩子。后来我们的小孩中的老二被一个亲戚收养。我生活中的艰难困苦真是难以形容,尤其是像我这样一个无助的寡妇,又生活在日本人统治时期那样的困难环境中。我们的亲人都是无辜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基于人道的立场,必须给予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3日。
张新招
135。 蒙难者:
戴南煜,男,28岁,菜农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戴南煜之妻张新招(Chong Sin Chau),76岁,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213872,现住于J4503望万,马六甲(J4503,Taman Bemban,Pos Bemban, Jasin,Malacca),邮编7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望万牙邦菜园。
投诉内容: 1942年11月10日,日本兵在马六甲的野新十七支胶园杀害了我的丈夫戴南煜,他当时大约28岁,是个菜农。我希望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李亚覃
136。 蒙难者:
Lee See,男,41岁
Lee Sang,男,16岁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1)
蒙难地点: Serdang,Kuala Lumpur,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Lee See之子李亚覃(Lee Ah Tam),身份证号7909237,现住于No。397,Serdang Bahru,Kuala Lumpur,Selangor,Malaysia。
投诉内容: 在日本侵占马来西亚期间,1942年,日军抓走了我的父亲Lee See和哥哥Lee Sang。他们是在Serdang,Kuala Lumpur Selangor的住地被抓走的。当时我父亲41岁,我哥哥16岁,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我父亲该有92岁,我哥哥也该有60岁啦。但他们直到现在也没回来。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18日。
陈光明
137。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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