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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第4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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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李自成就是天,就是他们的一切,李自成的所作所为便是他们的意愿。

    于是,三千汉子一起举起各种兵刃高呼:“决死一战,决死一战。”

    李自成满意的点点头,再次将战马转回来,面对吕世,淡淡的,但语带自豪的道:“看到了吗?听到了吗?这,就是我的回答。”

    吕世无奈的摇头,只能点点头:“好吧,我们一战吧。”

    战鼓擂响,冲锋的号角长鸣,面对一万装备精良的吕世大军,三千盔甲不整,武器驳杂的李自成兄弟蜂拥而上。

    这三千兄弟,全都是当初追随李自成陕西起事的老班底,各个都是身经百战,在无数次血火与厮杀里滚打出来的百战精英,如果按照单人的战斗力与吕世的骑兵相比,绝对可以以一打五而不会落下下风。

    但是,个人的勇武,在千军万马的面前,就是飞蛾,就是蝼蚁,尤其在吕世这样装备精良,战阵先进的军队面前,更是如此。

    但是,他们没有退缩,他们依旧红着眼睛,催动着战马,就那么义无反顾的杀了上去。

    吕世退回了自己的战阵之中,随着大朗的一声令下,全军出击,迎着那些拼死的杆子杀了上去。

    骑兵对冲,两百步的距离,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大朗的骑兵只来得及发一次弓弩,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但就这一次弓弩上万支利箭,就让李自成的骑兵躺倒了几百人马,但是,这些牺牲,没有让李自成的骑兵有半点犹豫,依旧奋不顾身的撞了上来,一时间双方骑兵砍杀在了一起。

    这场对冲,一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方处于死地亡命一搏,真的是杀声震天,鲜血飞溅,战马呼啸,猛士酣战往来奔驰死战不退。

    刘忠敏身穿厚甲,冲在最前面,面对大朗骑兵铺天盖地的箭雨面无惧色,双刀飞舞,拨打面前的箭矢,但是,身上瞬间便成了刺猬,好在甲厚精良,那些短小的箭矢都是入肉不深,对这绝世猛将几乎没有造成伤害,反倒激发起他的凶性,连连虎吼声震天地,转眼间就冲进了敌军大阵之中。

    刚一入阵,刘忠敏双刀飞舞,立刻砍杀了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吕世骑兵,但是,战马没有半点停顿,而是直接冲了进去,他的目标不是这些小兵,而是一个火红战袍,双臂上金箍最多的家伙——大朗。

    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人少,必须打乱敌军指挥部署,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最懂,只要杀了那个看着战袍就是职位最高的,那么,失去统一指挥的吕世骑兵便会混乱。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只要一刻的混乱,就足以让自己等逃出升天。而只要自己逃出去了,以大闯王李自成的能力,东山再起绝对会有希望。

    刘忠敏的目的达到了,他放弃沿途普通的骑兵,他冲到了他的目标面前,挥刀大喊:“死去吧。”一刀而下。

    大朗早就看到了他,看到这个一身精甲,满面胡须,如猛张飞一样的敌将,也明白了他的意图,于是,大朗提起马刀,鼻子里轻哼一声,直接迎了上去。

    两人对冲,转眼相遇,大刀与精钢马刀相撞,火星四溅,一阵牙酸的咯吱声之后,两马错蹬而过,双方没有什么战果,可谓势均力敌。

    刘忠敏战意旺盛,在他的本性里,找到一个敌手,那就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于是嗷嗷叫着,翻身回马,要与大朗再战,一来棋逢对手,战的有意义,二来用自己的强悍,杀了这大阵的指挥,那将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刘忠敏有信心杀了那个身穿华丽的小子,自己有信心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但是,当刘忠敏圈马回身的时候,看到的是,那小贼直接冲向了滚滚而来的自己的兄弟,根本就没有一点想要圈马与自己再战的意思。

    愕然呆立,这的确让刘忠敏不知所措。

    怎么?一个大将,怎么就这样不战逃走?难道他不知道将对将,兵对兵吗?难道作为一个将领,不知道生死一战便是一种荣耀吗?

    但是,那个穿着华丽的小贼,就那么直接冲向了自己的队伍,在华美的马刀下,自己的兄弟纷纷落马。

    “回来,与我决死一战。”刘忠敏怒吼,再次声震天地。

    “我来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猛回头,刘忠敏看到一个火红战袍,漂亮马刀,但绝对只是一个普通小贼的吕世手下对自己回答。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是轻蔑,绝对的轻蔑。

    于是,刘忠敏不屑一顾的挥刀砍去,在他看来,自己的百战无敌一刀,便是结果了他的性命。

    一刀过去,那小贼弯腰一闪,然后,他的马刀在刘忠敏的肋下一下划过——火星与牙酸的响声响起,那是马刀与自己的盔甲划过的声音。

    还好,自己盔甲坚固,这一刀不过是划掉了几片甲页。

    但是,这个小贼一闪而过,再不回头,还没等刘忠敏暴怒邀战,另一个一样的名不见经传的小贼再次兴奋的呼喊杀来“我来啦——”又是同样角度,同样速度,同样不要脸的一刀。于是,在刘忠敏大吼的时候,他的肋下一凉——战甲破了。

    当刘忠敏暴怒邀战的时候,又一个小贼冲来,当刘忠敏的大刀砍下他的脑袋的时候,战甲的肋下也一阵剧痛,而没等他咒骂那些胆小鬼的时候,又一把马刀如毒蛇一般将刘忠敏的身体彻彻底底的切成了两半。

    一代猛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一群下贼的手中,怀着不甘,但更多的是恍然,刘忠敏滚落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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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招降



    厮杀就在这宽阔的山谷里惨烈的进行着,怒吼与惨叫,刀光与鲜血充斥霄汉。

    这是一场决战,这更是一场死战。

    李自成身陷死地,困兽犹斗。

    吕世为决后患,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全歼强敌。

    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忘我厮杀。

    郝摇旗,李自成手下最勇猛的大将,在催战的鼓声响起的刹那,挥舞着大刀,第一个砍倒了紧紧跟在自己身边的婆姨,然后在李自成大声赞叹中,红着眼睛带着自己的亲兵冲向了敌阵。

    一股黑色的洪流转眼间冲向了一个红色的横队,那是吕世骑兵的一个小队,火红的战袍,闪亮的马刀,双层的藤甲,整齐的队形,无不显示着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人马。

    但是,这些人马身上具备了无穷的战意,却少了一些血腥强悍,这血腥强悍不是训练中能得到培养出来的,是百战之后,在无数死人身上才能感染的。而郝摇旗这些人马的身上就有这样的杀气。

    一个小队,转眼间便在郝摇旗等的冲击下瓦解崩塌。

    郝摇旗忍不住得意的哈哈狂笑:“吕世小贼,号称精兵无数,不过如此。”然后对身后兄弟大喊一声:“儿郎们,随我冲,冲破敌阵,杀了吕世,杀进陕西啊——”

    身后的儿郎被一战胜利所鼓舞,呐喊着紧紧追随自己的将主,杀向了敌阵。

    但是,刚刚杀散了一个小队,迎面又是一个小队,依旧是火红战袍,雪亮马刀,密实的藤甲,依旧满身战意的迎击而上,没有半点犹豫。

    杀散他们,这是郝摇旗等所有人的想法。

    但是,这队杀散了,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心情与自己等缠斗,但转头看看自己身后的儿郎,却已经死伤近半。

    杀气可以震慑敌胆,但不能取代机器般的精确与效率,在这样的效率下,当郝摇旗冲过第三道火红小队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刀伤,再看身后,儿郎们已经死伤殆尽。

    抬头看去,又一队火红小队冲了过来。

    当郝摇旗冲破不知道多少小队的时候,就只剩下孤单一人了,抬眼看去,前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敌人,而那万红之中一袭白衫,离着他依旧是那么遥远,遥远的似乎就在天边,让他无论如何也难以触碰得到。

    而又一个小队迎面冲上的时候,他再也举不动他手中那四十斤的大刀。

    田建秀看准机会,他的目标是那个年轻而显得文弱的吕世,擒贼先擒王,这是所有的人都有的共识,但田建秀想的更多。

    他知道,按照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杀不到吕世身边的,他需要助力。

    刘芳亮的长枪,在战马之上,使唤的如毒蛇一般,虽然敌人的狡猾让刘芳亮的战绩几乎等于零,并且在战斗中,刘芳亮莫名其妙的身受几处刀伤,但这没有挫伤他半点昂扬的战意。

    杀出去,这是刘芳亮等所有人的共识,一往无前的杀出去,才是求生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的同气连枝的同道,但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有半点退步?

    “护着我,杀向吕世小贼。”刘芳亮正酣战的时候,耳边传来田建秀稳健的声音。

    在闯军里,刘芳亮最佩服田建秀,因为,不但田建秀带人平和,而且足智多谋,成为李自成大闯王身边不是军师的军师,这是一种绝对的崇拜,信任,还有依赖。

    有时候,刘芳亮都想,如果事事大闯王都听下田建秀的建议,是不是大家就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如果,现在,面对吕世,只有厮杀,不死不休的厮杀。

    “保护我,杀过去。”耳边再次响起田建秀的声音。

    刘芳亮看到了田建秀那宝剑所指,是的,那个方向上,是一身白衫的吕世。

    在万马千军里,在一片火焰般的战阵之中,一身白衣的吕世,就成了鹤立鸡群,就成了万众瞩目。

    对,杀了他,才是扭转战局的关键,杀了他。

    杀了他是不是很可惜?刘芳亮的心里突然有了这种可笑的想法。

    自己很早就了解到吕世的所作所为,其实,在人前背后,刘芳亮等都在想,自己打打杀杀的,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活下去,安安稳稳的活下去,或者,为追随自己的兄弟父老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么,自己打拼了这许多年,自己给自己身边的兄弟父老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只有颠沛流离,只有不断死亡,不断的苦难,其实,真的就像吕世那样,打下一片天地,让大家父老安稳,这不好吗?

    百姓被裹挟上了战场,是因为强大的势力让他们不得不低头,一路杆子上战场,是因为,他们已经举起了反旗,他们已经没了后路,一个个杆子头领的前赴后继的厮杀,那是因为,他们的心又无奈,但更多的是**。

    是的,是**,原先一介草民没有的**与贪婪。

    那么,自己这些追随他们的将领的目的呢?

    还好,没有做为人上人的贪婪与**,残留的还有起事的初衷,为民,为父老。

    不过,现在呢?已经没了退路,似乎,吕世根本就不想放过大闯王。似乎就是想将大闯王赶尽杀绝。

    “好吧,杀过去吧,杀了他,我们就可以逃出生天。”刘芳亮大喊一声,花枪闪动,在如火的火墙里,杀开了一条通路:“活擒了吕世,大家讲和。”刘芳亮的心突然有了这样的可笑的想法。

    在刘芳亮的保护下,田建秀终于冲到了吕世的面前。

    吕世就那么看着混乱厮杀的战阵,面色没有喜怒哀乐,他的心现在已经没了思考,有的只有悲哀,无尽的悲哀。

    当刘芳亮田建秀冲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吕世笑了,田建秀,字玉峰,李自成部将。性仁厚,有儒将之风,从李自成征战,多有大功。与李自成自北京败退,

    逃至湖北,接受南明何腾蛟招抚,复降清将佟养和。李过南下时复归李过。旋又降清,多尔衮下令降叛反复者俱斩,被杀。

    但是,吕世从来不认为田建秀的反复投降是懦弱,看他的投降都是在一种无奈的坚持,养精蓄锐,再举义旗。

    没人理解田建秀,但吕世理解,这是吕世在了解的李自成的部将里,心情最是贴近的人,虽然两个人相隔几百年,但是,就似乎自己早就与他相亲相近,看着冲过来的田建秀。吕世没有逃跑,更没有挥剑杀上,而是将双臂张开,满面欢喜的大声喊道:“欢迎您,我的玉峰兄弟。”

    所有的人都诧异吕世的举动,认为这是吕世发癔症了,吕世的身边所有的兄弟一起端起弓弩,面对冲近了闯王的敌人。

    大出所有人的意料。

    田建秀冲到吕世面前,在十几步远的地方勒住战马,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吕世,看了看吕世张开的双臂,然后突然滚鞍下马,跪倒尘埃:“末将田建秀,愿意归降闯王。”

    这一句,如惊天巨雷,不但惊呆了吕世身边所有的护卫,更惊呆了保护田建秀杀过千军万马的刘芳亮。

    “为什么?”面对跪倒尘埃的田建秀,刘芳亮竟然有点不知所措的喃喃问道,转而大吼:“为什么?为什么?”

    田建秀扭头,看着已经痴了的刘芳亮,低声道:“不为什么,只为我起事时候的诺言,无论谁能给追随我们的百姓以温饱,无论谁让我们的百姓活下去,我便追随谁。”深深吸口气,然后肯定道:“现在,我找到了,因此,我无怨无悔。”

    这才是田建秀的性格,这才是田建秀的本意初衷。

    刘芳亮不理解田建秀的所作所为,虽然他的信念和追求与田建秀一样,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田建秀的作为,第一,他从来不认为自己追随的李自成是错误的,第二,在骨子里,他深深的坚守一个为人的坚定品行。忠臣不事二主,这是一个味将,为臣子的最基本的操守,这不能改变。而田建秀在闯营里的表现也是这样,对李自成忠心耿耿,对军伍事情兢兢业业,没有半点差池背叛,尤其,就在刚刚,是他召唤自己,与他并肩战斗,要生擒了吕世。

    啊,是了,这是诈降,是在引诱吕世上当。

    想到这里,刘芳亮双眼发亮,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银枪,只等田建秀暴起发难,自己立刻上前接应。

    看着吕世飞身下马,一点防备都没有的,以坦荡的胸襟拉起田建秀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为吕世担心,在吕世的身后,已经有人大呼不可,已经有人飞身扑上,更多的是端起了弓弩,只要田建秀一个细微的动作让大家认为对闯王有威胁,千百箭矢会让田建秀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没有出现人们想象的那样的结果,就在吕世几步走到田建秀面前的时候,田建秀的头低的更低。

    在吕世拉起他的时候,他谦恭而谨慎的接受了吕世安抚。

    田建秀,李自成一等一的战将谋士,真的投降了。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刘芳亮的信心彻底的崩溃了,嘴里喃喃着,将战马一步步倒退。

    田建秀转回身,对刘芳亮大声道:“兄弟,投降了吧,看看吕闯王的所作所为,看看现在的陕西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品味品味那震古烁今的城门宣言,只有在吕闯王这里,我们才能真的做翻事业,才能真的实现我们的理想。”

    刘芳亮看着向自己劝降的田建秀,轻轻的摇头:“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但是,我不能投降吕世。”然后深深吸口气,大声而坚定的道:“因为我有我为人的原则。”

    说完,一拨战马,再不回头,直接杀如如火的军阵,转瞬间便被那无边的火焰焚化的无影无踪。

122 1:51:19|10472897

第七百三十二章 无赖



    惨烈的厮杀,从日出一直持续到了日上中天,厮杀声已经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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