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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太尉新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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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会改好,可是所听所见由不得他不信。满肚子疑惑之下,他只得把一切归结于老天开眼,一个人兴高采烈回家去了。

    这一夜不用高俅哄骗,劳心劳力了一天的英娘便很快睡着了,这也免去了他找借口的麻烦←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要在全无良好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占了神似小静的英娘,这种事情他还做不出来。对于他来说,来日方长四个字才是重中之重。

    披着外衣走到门外,他只觉心中百感交集,今天虽然撞大运遇上了苏轼,但是,要靠这个谋图进身却绝不可能。就算他的学习模仿能力相当强,但书背得出来不代表就能理解,而学问这种东西又不可能一日千里,所以在苏府交结朋友还可以,想要应试科举并借此进入朝堂就不切实际了。毕竟,无论诗词歌赋还是策论经义,他和那些寒窗苦读数十载的书生差距太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弥补的。

    他能够指望的很可能只有赵佶,那个也许会成为日后一代昏君的宋徽宗。印象中,高俅在徽宗在位时始终荣宠不衰,再说,如今的赵佶还年幼,要施加影响应该会比较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旦赵佶即位,自己也容易飞黄腾达,说不定到时能够借此影响大宋国运。自己已经到了这个时代,说不定还会留下孩子,那么,又怎能眼看子孙后人任凭金兵元人蹂躏?

    忽然,一件厚厚的棉衣盖在了自己肩头,高俅扭头一看,只见英娘正满脸睡意地站在自己身后,迷迷糊糊地问道:“官人,你为何还不安歇?”

    高俅心中一暖,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妻子略显冰凉的手。“英娘,以后不要叫我官人,这样太生疏了!”

    “那我叫你什么?”英娘不解地抬起了头。

    “记住,没人的时候叫我阿峰!”虽然已经抛弃了旧日的名字,但不知怎地,高俅却仍然想到了这个曾经只属于小静的昵称。

    “阿峰”英娘喃喃重复着这个名字,脸上似乎有些茫然,“嗯,我知道了。阿峰,起风了,快回房去睡吧!”

    这一夜,搂着英娘的高俅做了一个好梦,他梦见自己依旧驰骋在绿茵场上所向披靡,而看台上,小静正一如既往地为自己加油助威。
第六章 重操旧业
    接下来的一个月中,高俅几乎每天都会造访苏府,为了避免让下人以为自己是存心来吃闲饭的,他也会时常帮助苏轼处理些书信,无事时就经常缠着苏轼的幼子苏过请教些问题。与此同时,各式各样的朝中消息如流水一般传到了他的耳中。什么西夏扰边朝官侵诈,甚至还有言涉后宫的,让高俅着实领教了一回宋朝文人的八卦意识。

    不过,他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赵佶,神宗第十一子,当今皇帝哲宗之弟,时年十一岁,封号是遂宁郡王,还不是他印象中的端王。不过,据那些文人墨客言语间流露出来的意思,当今天子哲宗如今才十七岁,不愁没有后嗣继承皇位,所以那些哲宗兄弟神宗庶子并没有什么人重视。只有高俅心中清楚,这位在历史上英年早逝的哲宗皇帝,生平唯一一个皇子还早早夭折,基本上是没可能留下皇子了。

    苏府虽好,但毕竟不是他高俅的家,家里的日子还得照常过。尽管他认为自己现在干的是正事,但在高太公和大哥高伸看来,他依旧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久而久之,高太公也不太理会他这个儿子了,反倒是岳父宋泰口硬心软,时常拿点猪肉之类的东西来周济一下,英娘又卖了好几幅压箱的绣品,日子才勉强维持了下去。然而,到了二月末,家里的米缸再次快要空了,这一次,连高太公也躲开了儿子和媳妇。

    “阿峰,你看能不能向苏学士”大约是觉得自己的建议太过荒谬,英娘只说了一半就把话头缩了回去,旋即又改口道,“要不,我去绣坊或织坊中找点活计?”

    “不行!”从现代穿越过来,高俅的大男子主义却丝毫不逊古人,因此分外看不得那种自己好吃懒做而靠老婆养的男人。在他看来,英娘已经吃了太多苦头,自己不能让她享福也就罢了,若还要她去绣坊织坊中卖命,根本就不配当一个男人。当然,他也没想过对苏轼张口,自己和这位学士之间的交情并不深,要是为了区区小事相求,没来由破坏了人家对自己的好印象。

    他在现代的时候靠球技吃饭,虽然吃过苦头,但至少也是衣食无忧,哪里懂得普通人家如何维持生计,所以在一心找出路的同时,基本上忽略了家里的困窘状况。好在他早就起出了自己藏起来的那个手表和打火机,这种玩意无论是典给当铺还是卖给有钱人,都应该可以解去燃眉之急。

    “我还是走一趟苏府吧!”高俅看了一眼手指上的戒指,咬咬牙下了决心。戒指固然不能卖,手表和打火机却没法再留着了,只要能编造一个故事,再托付苏轼找一个喜好奇器淫巧的王公大臣,应该能换来不小的收入←正在那里紧张地开动脑筋编造东西的来历,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大呼小叫。

    “高二哥,高二哥!”随着一声咋咋呼呼的叫喊,一个黑瘦的青年毫无忌讳地闯进了屋子,顿时让英娘花容失色。

    高俅哪里认得这家伙,然而,此时此刻他只能装蒜,含糊其词地应道:“你来做什么?”

    “二哥,好久没见你人了,兄弟们都想念得紧!此番社里又有比赛,我们当然只有指望你了。那个清风楼朱老板出了三十贯赏钱,要是赢了,每人都能落上两三贯进腰包!”青年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却正眼也不朝英娘瞥上一眼。

    看英娘的冷淡反应,高俅就把来人归到了不予理会的狐朋狗友那一类,可是,对方的话却让他心动了。现在他可不像刚来宝地时的懵懵懂懂,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要知道,如今的粮价是一石米九百文到一贯钱,上次高太公那一贯钱再加上英娘的勤劳能干,让家里维持了个把月开销,若是能得到两三贯的赏金,足以应付一两个月,也就不用变卖东西了。想到这里,他也顾不上英娘脸色难看,沉声问道:“什么比赛?”

    “二哥你不是开玩笑吧,自然是我们龙青社和霸腾社的蹴鞠比赛啊!”黑瘦青年原本就因为一个多月不见高俅而万分奇怪,此时更加疑惑了,“早听说高二哥你像变了个人似的,难不成你真的打算偃旗息鼓不干了?”

    “我家官人早就不沾染那些了!”英娘再也忍不住担忧的心情,抢在前头回绝道,“徐三,你走吧,我家官人不会去的!”

    “这种事轮不到你这个婆娘插嘴!”徐三突然暴喝一声,脸上尽是怒色,“都是你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迷惑了二哥,否则他怎么会在家里窝着?二哥,你家里的事我不好插嘴,不过这种女人趁早休了干净!总之一句话,你要是肯来,明日午时就到大巷口龙青社的场地,旁的我也不罗嗦了!”言罢他狠狠瞪了英娘一眼,摔门就走了。

    一连串的事情让高俅根本就无暇反应,等到他了解了徐三的言下之意时,房中再次只剩下了他和英娘两人。此时的英娘和早先大不相同,脸色惨白自不必说,就连一双眼睛中也闪烁着恐惧,甚至在极力躲避他的目光。看到如此情景,再联想到徐三莫名其妙的话,他渐渐想到了那些白话小说的情节上头,难道,这个看上去贤惠十分的妻子真的有什么不对劲?

    不过,高俅随即就释然了,一个当丈夫的三年没碰过妻子,街头巷尾有些流言也是难免的事。看那晚英娘的哭诉和温柔绝不似作伪,自己若是为了闲人两句话而疑心妻子,那就太没有肚量了。想到这里,他缓步走到英娘跟前,突然将人拥入了怀中:“别担心,那些闲话我都不信。”

    “真真的?”几乎已经陷入绝望的英娘犹如抓到了救命稻草,满怀希冀地抬起了头,“官人,不,阿峰,你真的相信我,我”

    “别说了,众口铄金的道理我懂,不会随便怀疑你。”伸出一个手指按在英娘嘴唇上,高俅顺势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但是,徐三刚才提到的蹴鞠比赛我准备去参加。”

    刚刚还倍感宽慰的英娘立刻紧张地抓住了丈夫的手臂:“不行,你不能去!”

    “英娘,你听我说,如今家里没有余钱,开春的衣服布料也全都没有备下,再这么坐吃山空绝对不行。我答应你,比赛完了立刻回来还不行么?要知道,两三贯的赏钱足以支应一阵子了,说不定这些钱还能做些买卖,总比我们俩在这里对坐哀叹好吧!”

    英娘不得不承认丈夫说的话很有说服力,然而,以往的经历却告诉她绝对不能答应↓刚刚说了“可是”两个字便注意到了丈夫坚定的眼神,最终,她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套青色衣裤,就连头巾和绑腿也一应齐全。

    “你去吧,千万不要伤了!”英娘亲手为高俅换上了全套行头,心里不知是欣慰还是酸楚,“说不定那些人会下狠手,说不定还会有人买通人视绊子,你要小心!”

    高俅倒没有想到这北宋也有黑球黑哨,心里顿时哭笑不得,但警惕心提到了十分。初来乍到,他对古代蹴鞠的规则也只限于书本上了解到的那点知识,实战经验几乎为零,当然不会掉以轻心。穿戴好了那身行头,他只觉心中涌动着一股强烈的求胜**,他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国脚,究竟能否赢过一群北宋的市井小民呢?

    正牌高俅起家的传奇经历在中国足坛自然人人耳熟能详,甚至可以说,这个从一介混混扶摇直上,最终成为一国太尉的家伙,是每一个足球运动员暗中崇拜的偶像。用通俗的话说,那就是由娱乐广大人民的运动员摇身一变成为掌控人民性命的政客,相差何止天壤之别。可叹自己虽成了高俅,最终还要用当初的吃饭本事去赚钱养家,真是命中注定的际遇。
第七章 球社之争
    宋代的蹴鞠并不是双球门的对抗赛,一般采用的是单球门或干脆无球门,此次龙青社和霸腾社的比赛就是单球门制。高俅抵达球场时,只见场中央竖着一个孤零零的球门,两个球门柱足有十米高,三四米宽,如同门板一样挡住了大半边,而中间的网却不过一米,网上还有一个几十公分的洞,谓之风流眼。

    “二哥,你终于来了!”第一个跑来迎接的就是那个徐三,他指着场边站着的几个人,很是自傲地说道,“大伙儿都等你老半天了,没你这个球头,要取得赏钱可不容易!那霸腾不过是刚刚组建的球社也敢来挑战我们,今天非得让他们尝尝厉害不可!”

    高俅看着那个小小的球眼,心里着实欲哭无泪,他尽管早听说过一些古代蹴鞠的规矩,但还没有实地考证过,要是早知道难度这么大,他就不来出丑了。更何况听别人的意思,以前的正牌高俅是这里的第一把好手,要是今天自己出了洋相,那不是平白启人疑窦?

    揣着七上八下的一颗心,他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一帮队友,只见这些人全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壮,个个一身青衫,收拾得利落整齐,望向自己的目光中很有那么几分敬仰。看到这里,他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应付了几句,随即以自己多日没有碰球为借口,拿了一个鞠球就跑到没人的地方去练习了。

    虽然那鞠球和现代的大不相同,但只颠了几下,高俅就立刻找到了球感,心中不觉大喜。现代制球工艺虽然先进,但号称全牛皮的成分中,究竟有几成是真皮却谁都说不清楚。反倒是这做工相对粗糙的古代鞠球用数十块牛皮缝制而成,颠在脚上很有些实在感。练到兴头上,再加上此刻身在北宋,他似乎回到了当初小时候练球的感觉,立时将师傅当年的警告抛在了脑后,肩顶背拱足踢,十八般武艺全都使了出来,玩了个不亦乐乎。

    “好,不愧是高二郎,技艺果然不同凡响!”

    听到这声突如其来的赞叹,高俅立刻收了鞠球转过头去,只见一个白衣中年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其人身材微胖,眉眼间一团和气,唯有一只鹰钩鼻平添了几分阴鹜,坏了一幅大好面相←知道自己这个冒牌货不熟悉龙青社的人,故意闭口不言,眼睛只在那人身上左右打量。

    “二郎,此番对战可有把握?”

    “球场上的勾当怎么说得准,不过尽力而为四个字罢了。”高俅根本不认识此人,知道此刻多说多错,因此只是言简意赅地答了一句。

    中年人闻言一滞,他没想到昔日气焰嚣张的高俅竟会如此低调,一时倒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他才干笑了两声:“想不到一月不见,二郎突然变谦逊了。不瞒你说,那霸腾社虽然名声不显,里头的成员却是那个八仙楼潘德生花了大价钱请的各方好手,实力不可小觑。此次比赛关系到我清风楼的前景,若是输了,曲院街北头的那处店面也就归他了。只要这次能赢,除了约定的三十贯赏钱,我朱博闻另送你十贯作为谢礼,如何?”

    十贯!高俅不禁眼皮一跳,换作现代,这种明目张胆的赌球他不敢掺合,更不用说为钱卖命了,可现在却不同。前任留给了他太大一个烂摊子,要收拾好没钱根本不行。再说了,这大宋赌球看来又不犯法,有两个有钱的商人作冤大头,自己干吗把钱往外推?

    “朱老板,包票我不敢打,总之一句话,大伙儿都会卖足力气,要是还输了,那就只能是天意了。”虽然十贯钱的诱惑很大,但他仍旧出言谨慎,笑着打了个哈哈之后,他立刻溜之大吉,找了个最年轻的队友套问起了比赛规则。

    直到正式比赛前一刻,霸腾社的人才姗姗来迟。看清了这些身穿大红小袄的人视若无物地玩弄着身上的鞠球,那技艺端得是炉火纯青,高俅只觉心底咯噔一下,八分底气减作了五分。刚才试过球之后,他本以为只要队友倾力合作便能克敌制胜,如今看来却远非这么轻易。

    “记住,得到球一定要稳稳地传给二哥,剩下的事情我们就甭管了!”徐三显然对高俅有一种盲目崇拜,十六个队员聚拢之后便大声喝道。

    一声锣响,高俅来到大宋的第一场蹴鞠比赛就正式开始了。比赛用的是五筹三胜制,只要哪一方先攻下三筹便可取胜,所以争夺异常激烈′然只是民间的非正式比赛,但场边却有三三两两的闲汉观战,甚至还有几个身姿绰约的女子。

    开球的是龙青社一方,圆滚滚的鞠球在队员之中传递了一遭之后,很快来到了高俅这个球头脚上←从那个“风流眼”中瞅准了对方的空档,冷不防一脚踢了过去,带着呼呼风声,那鞠球安然过网拔得头筹,队友们顿时响起了一阵欢呼。

    然而,眼看球就要着地的一刹那,对方那边却突然冲出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怒吼一声用膝盖将球斜斜撞起,旁边一个面目清秀的青年赶忙用脚一勾,稳稳地把球接住,紧接着又传给了别人,一圈完结之后,这一次霸腾社也同样一球过网,得了一筹。

    一个回合过后,高俅方才觉得这宋代蹴鞠更讲究技巧和准确性,对抗几乎为零,这让他一个现代出身的运动员很不习惯。不过这样一来,他往常舍弃的那些花哨动作就都能派上用场了,准头也不比他人差。此番轮到他踢的时候,他故意卖弄了几个花式,惹来一通惊呼之后,方才突然一脚过网,这一脚势大力沉,穿过风流眼之后,对方一个想硬接的汉子被球重重击在面门上,旋即额头沁血。

    场上突然见了血腥,接下来的比赛霸腾社便有些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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