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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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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同学聚餐就在这个暴君的一手策划下泡汤了。
晚上我苦哈哈地坐在客厅地板上摁着遥控板不断换台,程维走到我后面,弯腰将手绕过我的腋下,想把我抱起来:“地上凉,别老坐着。”
“哼。”我托着腮死活不肯挪一下屁股。
他见硬的不行,就采取怀柔政策:“我炖了肚片黄芪洋参汤,你不是胃不好吗?起来喝一点?”
“哼。”
他继续耐心地哄我:“那我给你端一碗来?”
我不理他,他就真的去厨房盛了一碗砂锅肚片汤,浓香的乳白色高汤里白嫩脆爽的肚丝,切片儿山楂,炖烂的黄芪与西洋参片若隐若现,香气扑鼻。
我忍不住斜了一眼,咽了咽口水,又十分坚定地把目光移开了。
程维舀了一小勺汤,递到我口边:“趁热尝一尝?这个是养胃的。”
我把头一别,还是不理他。
正在僵持着,程维的手机响了,搁在茶几上彩铃大作屏幕闪动,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比他还快地抢过手机,刚瞥了眼屏幕,脸就黑了。
“……蒋月榕?”我举着手机,背后黑气笼罩,“以前的宣传委员?她给你打电话?”
程维:“……”
我不客气地摁掉,把手机丢给他:“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小霖……”他哭笑不得,“只是一个电话而已啊,你不想让我接,我不接不就成了?你这又是干什么?”
干什么?只许你吃醋,不许我吃醋啊?
虽然我现在寄人篱下,但我还是认为恋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他可以很自私很霸道,可以认为全世界只有我和他,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不过,既然他要求我绝对忠诚,我也希望他同样可以做到。
我就是那么的小心眼,连吃醋这样无关痛痒的权力也要张开尖牙利爪死死守卫着。
我并不是为了生活在这里而爱他,而是因为爱他才生活在这里的。
如果有一天,他不爱我了,我会很自觉地收拾包袱滚出去,根本不用他拉下脸来赶我。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可是在这之前,我是他的爱人,而不是一个简简单单,无法介入他生活的房客。
53
53、公告 。。。
今天说的全部都是真心话,也许有些各位读者会看着不舒服,会不认同,但是那就是我想说的,希望各位不要拍转,至少这一次,我是把心剖开来给大家看的。
我这个人并不是很合群,做事情也喜欢按着自己性子来,高兴了就做,不高兴了再重要的事情都能丢到一边,弃之不顾。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曾经完全忍受不了没完没了的回家作业,小学一二年级,还能在家长的监督下老老实实写完。到了三年级,有时间就喜欢读课外书,童话故事,历史小说,想读什么读什么,家庭作业完全抛诸脑后。
没有老师会喜欢一直不做作业的学生,更不会喜欢违逆自己意愿的孩子。在学校受尽了白眼,就开始厌学,发展到最后,就成了逃学。逃学次数多了,甚至被教导主任威胁要开除学籍。爸爸妈妈真的是对我十分失望,看到他们那么难过,我也会良心发现,可是人就是跟中了邪似的,无论如何也改不回来。大概是觉得自己实在是一无是处,在老师不断的冷嘲热讽,和那些所谓好学生的讥笑中,就真的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了。
那一年有一次市级作文比赛,这种比赛,现在想起来实在是非常可笑的。几个评委坐一起,把交上去的文章读个一遍,看哪篇顺眼了,就封个状元啊榜眼啊探花的,然后发发奖,开开表彰大会,美其名曰“激发少年儿童写作热情。”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就真的被这样偶然的经历,这样可笑的比赛,激发出了所谓的兴趣。
本来征文这档子事就和抓壮丁一样,从优质的挑起,按理是无论如何不会轮到我这种三流差生的,但那次是班里同学每人都必须上交,大概是评委脑子进水了或者午饭吃撑了,颁奖竟然也有我一份。拿着那张奖状的时候我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捉摸着是不是发错人了还怎么着的。
就是在那次之后,我收敛了心思,好在还是小学,我走了那么多弯路,从此回头还来得及。
后来就渐渐循规蹈矩,本分地往返于学校之间,初中,高中,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这其中我有过很多兴趣爱好,有的如细沙流过指隙,笑过闹过便抛弃了,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将我从那一线黑黪黪的深渊中拉出来的,那一支笔。
也许有的人会笑,有的人会感同身受,但是,握着笔的时候,我是真的有“家”一般的温暖和归属感。我知道很多人擅长写作,他们很厉害,遥遥在上高不可及,天赋所致,足可笔落惊风雨。我当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资格,可以说我的能力和他们一样,但是我却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对写作的热爱,不会比那些天赋者少,哪怕一丝一毫。
偏科严重的学生也许会和我一样,知道面临升学,高考的压力,很多时候,自己的爱好也会被师长硬生生抑制下去。可是其它的什么爱好都可以不要,上网也好,漫画也好,唯独动笔的权利,是我必须,也必将捍卫到底的。心里有话,若不说出来,烂在胸腔,会积压得整颗心脏都抽痛的厉害。
我是怀着感恩的心,去尊敬它,去守护它的。尽管我也曾迷失过方向,也曾质问过自己究竟值也不值,也曾写过一些违心的,不值一读的东西。但是深夜静思时,看着自己的右手,仍然会清醒地意识到,它就是心脏的嘴巴,从指尖笔端流出的即便不能是珠玑,也必须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话。
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在自己最困顿迷惘,找不到前进方向的时候,是一枝小小的笔戳直了我的脊梁,告诉我再往前走,再往前走一点点,就会有光亮。
我写的便是我想的,无论是撒花加油,还是嗤之以鼻,这些是读者的权利,我管不到。贫嘴粗口,文艺狗血,那是我自己想看的故事,高兴了,我就写了。当然没有爱了也会弃,感恩和兴趣是我动笔的力量滥觞,缺了兴趣自然就不必强迫自己。所以,说句不怕被鄙视的实话,我没有责任心。
然而今天看着个视频,我却有种很想放弃,很想离开这片墟场的感觉。
文化殿堂没有,我忍了,我进文化澡堂。可是文化澡堂闯进了一帮流氓,我只能穿上衣服出去了。
我们的头脑都要被管辖了,怎么办?我们的手指被束缚,脊梁被拧断,这一切是那么的可笑荒诞,却又是如此真实。45年前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一场浩劫,历史是过去了,可是谁说历史不会再重演呢?
我觉得我像在看一场屠杀。一场针对于人性的屠杀。
刽子手是所谓的正义,是所谓的道德,而我们这些写手(不仅仅是耽美写手,还有那些敢说真话的人),是要被送上绞架的罪犯。
只是这一次,屠夫的刀尖先对准的是耽美写手而已。
其实事情概括起来很简单:为了无法伤及秋毫的几篇文章,我们的公仆不远万里,迢迢赶来逮捕那些普普通通的年轻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才几岁?视频里说了,二十多。
二十多意味着什么?很多人才刚刚踏上社会,对社会上的很多事还都懵懂无知,抱有青涩的幻想和金色的希望。她们动笔,也只是因为对耽美,对写作怀有着热情和热爱。她们也只是想把自己心里的那些故事讲给别人听,仅此而已。
可是在公仆们,专家们的眼里,这些都不是理由,他们笃信自己比那些年轻人更了解他们本人的心态,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是心理学的专家!真心算什么?捏在手里拧干了鲜血,疼的也不是他们!
于是呢,很自然的——
为什么要写文?因为性幻想。
幻个屁想!你以为腐女都没有男朋友?!日夜喧淫的高官你敢不敢抓?你敢不敢说他性饥渴?
为什么要发表?因为想赚钱。
赚个屁钱!千字几分,这年头还有谁论分卖东西?地沟油都他妈几毛几块地往外卖!
不要以为抓个文强枪毙了就可以标榜法制社会了。这只是在做戏,有多少文强还在公安局里端坐着,气定神闲办那些懵懂少女的“犯罪案”?
不要以为自己伸张了正义,肃清了色情信息。你们活生生害死了一群年轻人,那些内向安静的女孩子被抓到派出所,你们有没有想过她们的心理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而已,即便真的触及正统道德逆鳞,就真的值得让她们颜面尽失,用你们手里的权杖敲着她们的腿,让她们在法律面前俯首认罪?
这个视频有两处地方最令我动容,一处是第一个女孩被抓走时,她妈妈说“带上些吃的,她早上没有吃东西。”
还有一个,就是后面采访一个女孩,她说她一直很喜欢写作,成为作家是她的梦想。
看着两处地方的时候我很想哭,我没有看到任何公平任何公正任何法律的威严,我没有看到所谓的邪恶被消灭,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意义。
我只看到,一个母亲的心被刺伤了。一个女孩的梦想被劈碎了,而那把剑有一个动听的名字——“正义”。
如果肃清淫秽内容,需要付出的是这样蛮横的代价。那么,我们的人性何在?试问那些公仆们,你们会因为自己的女儿,仅仅写了这些文章,就把她们铁面无私地丢入派出所,并且找来媒体采访,曝光吗?
如果你们于心不忍,别人的父母,也是一样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些色情内容不是为了剧情需要,不是水到渠成的结合,而像专家们讲的,是性。发泄,是性幻想,那么,这些女孩们所作的,是不是可以认为是“过度发泄了人性”呢?
为了惩戒“过度发泄人性”而泯灭人性,人将不再是人,这样的社会,也未免太过悲哀了。
最后还是想说我曾经说过的一段话:打扫好监狱,把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关进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谁敢说现在外面的社会比监狱太平呢?当牢笼里的野售都跑出来吃人的时候,无力反抗者还是把自己关进笼子来的安全。读书人应该感谢党和政府提供了一个名为监狱的笼子,它至少比牛棚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就这样,爱怎么封怎么封,老子反正也这么着了,我把面具都撕了,把话说到这份上,也不怕离开jj,不怕离开这个闯入了流氓的澡堂。不过我未免就会妥协,含沙射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太祖兵法深入人心,即便这样会没人看,也可疏解心郁,足够了。
54
54、54 。。。
事实证明程维确实是个抢手货。
同学会回来的当天晚上,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我们班里良莠不齐的雌性生物以相当可怕的频率对昔日的班长大人进行“闲聊”“叙旧”。
甚至还有个傻逼拨通之后嗲声嗲气叫道:“亲爱的,今天回家吃饭吗?”然后在程维满脸黑线的省略号中,这位姑娘傻呵呵地银铃般娇笑了半天,然后尖声尖气地说了句:“哎呀呀,不好意思,人家打错了哟。”
我相当不爽,程维显然也没好到哪里去。
“桑兰。”
我把手机亮给他看,恶狠狠地摁了来电拒接后,把手机“啪”地重重拍在了床头柜上:“程维你魅力真大!”
给我抹红花油按摩腰部的手停下了,程维看着趴在床上的我,低低笑了起来:“你为什么总是挂她们电话?嗯?”
“……”
“吃醋了?”
“滚!”我怒道,“你才吃醋了!”
程维笑了一会儿,低头将嘴唇贴在我肩胛骨处磨蹭着,过了片刻道:“……其实同学之间交流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是不是?”
“是啊!”我气势汹汹的,“是没什么!那你今天在KTV还……还……”
“还怎么?”
他似笑非笑地问。
我气噎于胸,瞪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脸都涨红了,过了好久才愤愤地扭过头,低声骂了句:“……流氓。”
声音不大,可程维听得清清楚楚,笑着俯身严严实实压住我□的背部,亲吻沿着脊柱蔓延到了侧颈:“我承认我有时候是挺流氓的……”
“不过”他顿了顿,“让我后悔的是我以前都没学会怎么正大光明地耍流氓。你说,如果我高中那时候无耻一些,坦白一些,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更早地在一起了?”
“这样,我们相处的时间,也许就可以更久一点吧……”
他说到后面,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我沉默了一会儿,小声地骂了一句:“白痴,你想的倒挺美。”
他的脸埋在我后颈处,手搂过来抚摸着我的胸膛,整齐的牙齿不轻不重地咬了咬我的耳坠:“小霖。”
“……干嘛。”我没好气地。
他叹息似的低声对我说:“怎么办,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呢?”
“以前是一个月一年不见面都还能忍受。现在只要一天看不到你,整个人都会觉得缺少了什么似的,浑身上下不对劲。”
他说着,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以前明明还没有那么喜欢你的。”
程维从前很少会主动表白自己的心境,但自从我被抓去做活体实验后,他就一直在尝试着把自己心里的话一点一点说给我听。
他的这股子认真劲就像个执著古板的老头子,好像要把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末日前的最后一天来过。但有时会又觉得他稚嫩的像个孩子,总是词不达意青涩结巴,有些真心话说出口时甚至紧张地不敢看我。
他虽然是一只野兽,却愿意为了我努力地改变自己的习性。
想到这里,心里就觉得暖烘烘的,好像在胸前焐了个新冲的热水袋似的,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如果这个时候再介意他有些小孩子气任性的吃醋行为,我就不免显得太过小肚鸡肠了。
然而,正当我准备法外开恩与他尽去隔阂时,程维的手机再一次响了。这次我只瞥了一眼,额头上就青筋直暴。
班,班花。
“啪。”
还没等我行动,程维就非常自觉地起身,抓过手机,在我面前连眉头都不皱地完成了拆电板,取SIM卡,折SIM卡,丢手机等一系列潇洒至极的动作,全过程耗时不过五秒,可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现在满意了?”他侧着脸朝我微笑的样子很温柔,浅褐色的眼睛里有一些让我所熟悉的宠溺味道,神情和当初半夜陪我溜出校门吃浇汤面时一模一样。
“小霖,我发现自己变得很喜欢吃醋了。”他抱我的时候,突然这样说,“看到你和别人在一起,明明知道只是普通的同学爱,还是会忍不住想要把你圈在身边,不让你对别人笑……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
“因为你有毛病啊。”我白了他一眼。
他笑了起来,脸埋进我的颈窝:“有时候真希望你是个大大的包袱,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背着你,其它人碰都不能碰。”
“如果你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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