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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战兵王-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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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雷恩拍了下司机的肩膀,指了下前面的路口,让司机在前面停车。
下了车,雷恩才说道:“我在市区,准备去找赖斯,你马上赶过去。”
“其他人呢?”
“管不了那么多了,任务还没结束,现在是三个人分钱,你能拿到一百五十万,不会没有兴趣吧?”
“好的,我马上过去。”
“抓紧时间,到赖斯那里碰头。”
绕过路口,雷恩又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这已经是他在市区内第三次换车了。
雷恩不是笨蛋,他被那个家伙陷害了,军情五处肯定通过那个监控摄像头,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也许军情五处追捕的不是他,而是那个家伙,但是肯定会调查追捕跟那个家伙喝咖啡的人。
直接去关押那个女人的地方,很容易被军情五处查到。
多换几次车,就算军情五处调查市区内的出租车,也未必能及时查到雷恩的去向。
追捕与反追捕,其实就是一场由被追捕对象给追捕者制造障碍的赛跑。制造障碍需要花费时间,比如换出租车得用几分钟,而破除障碍同样得花时间,比如通过路口的交通监控摄像头寻找追捕对象的行踪肯定需要一些时间,如果前者用的时间更少就能拉开距离,相反则缩短距离。
在中央情报局工作的那几年,雷恩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此时,格列菲斯已经把地址告诉了唐旭宸。当然,他只知道“影子刺客”,不知道唐旭宸的真实身份。
“那个赖斯是谁?”唐旭宸通过耳机听到了格列菲斯与雷恩的对话。
“悍妇。”
唐旭宸看了格列菲斯一眼,让他说清楚点。
“她是非洲人,来自尼日利亚,也许是刚果,反正是个非洲国家,到底是哪个,我也不记得了。”
“你跟她不是很熟?”
格列菲斯勉强笑了笑,说道:“名义上,我们都是‘剑齿虎’军团的人,实际上,大多不相干。说得直接一点,有任务了,雷恩会联系我们,让我们参加行动。当然,如果我还有钱买酒,就不会听从他的召唤,其他人也差不多。拿到佣金之后,我们就各走各的,从不跟其他人联系。”
“一个松散的组织。”
“差不多就这么回事。”
“那个雷恩是什么来头?”
“美国佬,在中央情报局干了几年。”
唐旭宸的眉头跳了几下,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他为什么要当雇佣兵?”
“你为什么要当杀手?”格列菲斯看了唐旭宸一眼,随即意识到这句话太随便了,他没有资格这么跟唐旭宸说话。“用他的话来说,中央情报局背叛了他,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做些能赚大钱的事情。其实我也一样。如果不是那对狗男女,我不会当雇佣兵,也许现在是米尔海姆的一名警察。”
“那是一座很漂亮的小城镇。”
“你去过?”
唐旭宸笑了笑,说道:“在莱茵河边,西边是法国,往南是瑞士。去过一次,在那里住了一个晚上。多纳姆老爹家的奶酪很不错,走的时候还买了一些。当然,我最喜欢的是旅馆老板娘自酿的黑啤酒。”
“我的家就在多纳姆老爹奶酪店附近。”
“是吗?”
格列菲斯叹了口气,说道:“当然,已经不存在了。我在阿富汗奋战三年,差点被一枚火箭弹炸死,肩膀上的枪伤就是在那里留下的,那个把我送去阿富汗的混蛋却在后方搞我的女朋友。”
“很悲摧。”
“我杀了他,杀了那个臭*,然后放火烧了房子。”
“还有多远?”唐旭宸有点同情格列菲斯,仅仅是同情。
他对格列菲斯的过去不感兴趣,不想让格列菲斯患上斯德哥尔莫综合症,更不想与这个家伙纠缠不清。
“十分钟,最多十五分钟。”
“我们得赶在雷恩之前到达,明白?”
格列菲斯点了点头,深踩油门加快了速度。
虽然用五百万美元“说服”了格列菲斯,但是唐旭宸不会笨到自己开车,坐在前排左侧能更好的盯住格列菲斯。
此时,伦敦南面的克洛伊登。
虽然是一座单独的城市,但是随着伦敦市区扩大,克洛伊登差不多就在伦敦郊外,成为伦敦的卫星城。与伦敦北面的城镇不一样,住在这里的大部分是贫民,而且黑帮混杂,治安极为恶劣。
接到雷恩打来的电话,赖斯就把那个女人关进了地下室。
虽然雇佣兵中几乎没有女性,但是赖斯是一个例外,而且在“剑齿虎”军团中,没人把她当女人看待。
只看身材,也没人会认为她是女人。
身高一米八五,腰围恐怕也有一米八五,体重在二百五十磅以上,胳膊比很多男人的大腿还要粗。至于胸前那两团做为性别标志的肉球,完全看不出来,或者可以当成两块强壮的胸肌。
关于她的过去,连雷恩都不是很清楚。
她不是尼日利亚人,也不是刚果人,而是来自塞拉利昂,一个盛产钻石、却战乱不断的小国。
大概十年前,她还不到十六岁,她的村庄遭到袭击。叛军杀害了敢于抵抗的村民,把包括她在内的其他人全部押往密林中的钻石开采场。最初三年,她存在的价值就是让叛军官兵发泄**。她还怀上过孩子,只是在知道她怀孕之后,看守开采场的军官让一名接生婆为她做了人流。
叛军需要人手,不过没有把一个襁褓婴儿抚育成人的耐心。
流产后半个月,她用一把不算锋利的刀片割掉了那名军官的命根子。
折磨与拷打持续了很久,她想到了死,也丧失了活下去的*。可是她没有死,靠每天两碗米水,还有用野草嚼烂后和上稀泥制成的膏药,她奇迹般的挺了过来,而且在三个月后就能下地走路了。
只是,她也因此丧失存在的价值,被送进了矿坑。
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别说是柔弱的女人,即便是最强壮的男人,也没有哪个能够活满六个月。
叛军不断袭扰附近的村庄,劫掠村民,就是因为开采钻石的死亡率太高了。
她在矿坑里坚持了四个月,直到那一天。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一架直升机飞了过来,投下了炸弹,还有很多全副武装的军人,不是黑人,是白人。战斗进行得很激烈,她趁乱逃出矿坑,从一具叛军士兵的尸体上找到了一把步枪,然后冲进了那名军官的房屋。在那个人赶到时,她已经把那名强暴她、强迫她流产、被她割掉命根子的叛军军官打成马蜂窝,还死死扣着扳机,不断咒骂与喊叫。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直升机上,那名打昏她的白人就坐在旁边。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白人叫雷恩。
从此以后,她就成了雷恩的手下,成了一名雇佣兵。
惨痛的经历,让她发誓不再受人欺辱,特别是男人。为此,她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学习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还拼命的进食。为了更强壮,她甚至偷偷注射生长激素,在二十岁那年长高了十五厘米!
在军团里,除了雷恩,没人敢招惹她,也因此获得了“悍妇”这个绰号。
加入军团,成为雇佣兵,对她来说不算是选择,因为她没有其他选择。此外,她对佣金也没有多高的要求。只要雷恩找到她,哪怕拿不到一份钱,她也不会拒绝,因为她觉得这是在偿还欠下的人情。
当初如果不是雷恩,她根本不可能离开塞拉利昂,也不可能有现在的生活。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每天都能吃饱,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能在闲暇时到公园里散步或者到野外露营,不用担惊受怕,不会被恶梦惊醒,哪怕一个人生活很孤单,她也非常满足。
她很节俭,除了日常生活开支,从不乱花一分钱,赚来的佣金大多存了起来。
她只有一个愿望,在存够钱之后回到塞拉利昂,找到那名用草药救了她一命,帮助她在最艰难的时候挺过来的医生。也许不是医生,而是一名跟她一样的村民,只是懂得调制草药罢了。
至于在那之后的事情,她从来都没想过。
虽然她比很多男人都要强壮,但是能做一些男人做不了的事情。
上午,就是她装扮成社区服务员,去摁响了门铃,把那个女人引到门口,让两名同伙从后面发起了袭击。
任何人对女人的警惕性都不会太高,哪怕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女人。
听到从外面传来的声响,赖斯走到大门旁边,通过旁边的窗户朝外看了一眼。
是那辆福特轿车,驾车的是格列菲斯。
对格列菲斯,赖斯没有多少好感,那个家伙太高傲了,而且一向不大听从指挥,很多时候甚至没把雷恩放在眼里。
对赖斯来说,雷恩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
当然,格列菲斯不是雷恩的敌人。
看到格列菲斯下车,赖斯放下了窗帘。其他人都死了,就剩下他们三个,赖斯觉得应该对格列菲斯客气一点。
不是巴结他,而是为雷恩着想。
如果格列菲斯在这个时候退出,雷恩的计划就将落空,任务会彻底失败,也不可能拿到那笔佣金。
就当是为了雷恩。
第360章 被出卖的间谍
拉开房门,赖斯看到了站在门外的格列菲斯。
“嗨,赖斯。”
赖斯很是惊讶的看着格列菲斯,因为格列菲斯从不主动跟她打招呼。当然,她也从没主动招呼过格列菲斯。
没等赖斯反应过来,格列菲斯就朝她扑了过来。
这个家伙是不是疯了!?
赖斯没有让开,也没有后退。她比格列菲斯还要强壮,真要动手的话,格列菲斯未必是她的对手。
她抬起手,准备挡住格列菲斯。
只是,格列菲斯不是向她扑来,而是朝她倒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格列菲斯都是重达两百磅的壮汉。
挡住他之后,赖斯不得不后退,随即发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仰面倒下时,她看到了从格列菲斯身后冲进来的那个人。是一个比她矮得多的男人,还是个东方人,只是动作极为敏捷。
上当了!
赖斯反应了过来,立即推开格列菲斯。
她的力气很大,推开两百磅的格列菲斯不在话下,动作却不够敏捷,特别是被突然撞倒之后。
没等她反应过来,脖子就被扼住,下巴也被死死抱住。
是两条大腿与两只手。
赖斯抓住那两条大腿,想扳开,让空气能够进入肺部。可惜的是,胳膊的力量再大也比不上大腿。
后脑勺顶在地板上,让她无法看到那个东方人。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家伙很敏捷,精通格斗技巧,知道该如何对付比自己强壮得多的敌人。
还有,他瘦是瘦,却很有力量,至少两条腿的力量很大。
挣扎了不到一分钟,赖斯就昏了过去。
唐旭宸没有杀她,因为他没有杀女人的习惯,哪怕赖斯已经算不上是女人,至少不是正常的女人。
这个时候,格列菲斯醒了过来。
唐旭宸苦笑着摇了摇头,走过去一脚踢在格列菲斯的下巴上,让他再次昏了过去。
虽然一路上,格列菲斯没有提到多少赖斯的事情,但是唐旭宸听了出来,他跟悍妇的关系不怎么样。
按照唐旭宸的安排,在赖斯开门之后,格列菲斯跟他一起制服悍妇。
只是,事情不像唐旭宸想像的那样。
格列菲斯主动跟赖斯打招呼的时候,唐旭宸就意识到,那个看上去已经被他“说服”的雇佣兵其实没有死心。
这也可以理解,在合作了几年的同伴与一个刚认识的人之间,任何人都会选择前者。
再说了,只剩下三名雇佣兵,格列菲斯能拿到一百五十万美元,而他显然觉得这是一笔不菲的佣金。
察觉到异常,唐旭宸没有迟疑,朝格列菲斯的后脑勺来了一下。
那一下,最多让格列菲斯昏迷一分钟,不过足够唐旭宸制服赖斯了,虽然需要耗费很多力气。
关上房门,唐旭宸把两名雇佣兵拖到了墙角,让他们背开背的坐在地板上,再用索套绑住他们的手脚,最后用一根尼龙绳把他们绑在一起,吊在屋顶横梁上,只让脚尖触地。他们就算醒了过来,也无法挣脱,而且挣扎得越厉害,脖子上的尼龙绳就束得越紧。只要他们不想把自己勒死,就不会乱来。
做完这一切,唐旭宸才拔出手枪,搜查了其他房间。
虽然格列菲斯提到,只剩下了他、雷恩与赖斯,但是开始发生的事情,让唐旭宸不敢掉以轻心。
此时,一个人出现在了房屋外面。
不是别人,正是雷恩。
他没有让出租车直接开过来,而是在几条街外下了车,然后步行返回,不然他会赶在格列菲斯之前回到这里。
当然,雷恩没有想到格列菲斯已经被唐旭宸制服。
走到房门外,雷恩敲了门。
没有人理会,也没有传来脚步声。
雷恩有点疑惑,透过门框旁的窗户朝内探望。因为纱帘已经放下,所以他只能隐约看到房间里有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
肯定是赖斯,只有赖斯如此强壮。
“赖斯,开门!”雷恩有点不耐烦,这次行动,除了绑架那个女人,其他都不顺利。
没有人回答,也没有脚步声。
怎么回事!?
雷恩心生疑惑,同时提高警惕,拔出手枪,然后握住门闩轻轻转动了一下。
门没有上锁,肯定出事了。
赖斯再大意,也不可能不锁门。
进去,还是离开?
雷恩咬了咬牙,如果现在离开,也许能保住小命,可是只有进去,才有机会拿到五百万美元的佣金。
如果失去了一切,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雷恩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十多年前,被最信任的人出卖之后。
虽然至今没有查清楚真相,但是那天发生的事情,雷恩依然记忆犹新。
当时,他是中央情报局的情报人员,准确的说是间谍,跟妻子住在莫斯科,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面包店。他的妻子也是中央情报局的间谍,不过是纯正的俄罗斯人,还是标准的俄罗斯美女。
这种生活已经维持了好几年,雷恩觉得自己很幸福。
按照中央情报局的规定,像雷恩这种人,只要干满十年就能回国,而且他的家人也能获得美国国籍。
雷恩甚至想过,在回国后到蒙大拿州买一块地,与妻子一起经营。
那天清晨,雷恩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
第一名顾客是个陌生人,用来购买面包的纸币很特殊,上面有一串数字。
那不是随手涂鸦,而是一道行动指令。
雷恩把妻子叫了起来,让妻子经营店铺。出门前,他还跟妻子吻别。
他没想到的是,那是永别,此后他再也不可能一亲芳泽。
他的任务很简单,去集合地点,为执行任务的情报人员提供行动所需的物资装备,包括事先存在他那里的一笔现金。
在那些情报人员到来后,剧变发生,俄罗斯情报安全机构的特工几乎同时到达。
混乱之中,雷恩设法逃脱。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知道,必须立即离开俄罗斯。
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如果不能及时逃走,被捕只是迟早的事情。
任何人,都不想去西伯利亚的秘密监狱!
只是,当他赶回面包店的时候,妻子已经遇害,倒在血泊中,胸口中了三枪,额头上还有一个枪眼。
凶手很冷酷,先射中她的身躯,又朝她的脑袋补了一枪。
雷恩悲痛欲绝,想过陪妻子一起死去,可是想到为妻子复仇,他控制住情绪,在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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