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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相-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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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请出沈思思而留下玉珠,实是因为去岁因清心庄之事压力太大时,他曾在沈思思房中醉酒,彼时半醉半醒之间就是由玉珠服侍他入浴的。

有这么个旧事在,沈思思出去之后,唐松自然就放松下来,“有劳玉珠姑娘了”

玉珠敛身一礼,也不多说什么,上来为唐松解了衣衫后扶着他进了风吕。

待其身子泡进水中后,玉珠又取来早已准备好的波斯葡萄酿放在了风吕旁伸手可及之处。

头靠在玉珠温软香滑的胸腹之间,整个身子裹在热热的香汤之中,伸手处便是琉璃樽中仿若极品红宝石般的波斯葡萄酿,水声沥沥里,玉珠春葱般的纤手轻柔仔细的为他沐浴着。

斯时斯景,唐松轻呷了一口葡萄酿后缓缓闭上了眼睛,身上污垢悄然褪去的同时,过往那些日子坎坷曲折,霜刀风剑般的经历也慢慢淡去,最终沉为一段余味深长的回忆。

俱往矣!艰难也罢,荣光也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待这一番软玉温香的好享受之后,且看某容光焕发,提三尺长剑再战江湖,在朝堂这个更深邃也更险恶的江湖里披荆斩棘,昂然前行。

能穿越到斯时斯世,能与这许多纵然历时千年后盛名仍不褪色的风流人物明枪暗箭,厮杀往还,何其快哉,何其快哉!!

纵然或有一日会折戟沉沙,剑折身死,那又如何,那又能如何?!即便时间短暂,只要其间的过程足够精彩,足够快意,便无负了后世今生,这一腔男儿热血。

如果说穿越之初唐松还只是单纯的渴望醉老于鹿门的山水胜景之中,平淡安闲此生的话。入洛至今,在穿越而来的第三个年头上,他的想法已随着他的经历而悄然变化。

如果托天之幸,他能安然不死,那终有一日当他老了,累了也战不动了的时候必定会重返鹿门山,身披葛衣步履蹒跚于那一片青山秀水中,累了便幕天席地而坐,持陋器邀夕阳共饮一樽岁月的酒,酒尽日残后随着星光归身于天地之间,化为一抔黄土,一段传说。

但现在,血仍未冷,年华尚在之时,唐松已再不甘于穿越之初的平淡,他绝不会退却,他必将昂然前行,他想要的不是金钱,不是美人,不是权势,不是功业,甚至也不是什么手创盛世的理想,这些都是附属之物,真正让他念念不忘,甚至不惜以整个生命为代价去追求的,仅仅是,仅仅只是不同于平庸后世的一段精彩人生。

只要够精彩,什么都不重要了,哪怕因此短命而亡,也值了,足够了!

当唐松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时,沐浴也已到了尾声。玉珠扶着他出来,擦拭全身又服侍着他穿上小衣之后,便自去开了房门,沈思思带着依然灿烂明丽的笑容进来后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接过玉珠的工作为唐松梳头,着衫。

两柱香功夫后,结束了所有工作的沈思思退后一步,满意的看着自己精心成就出的作品。

清简的禅房中,唐松满头长发挽做发髻,发髻上束着一顶五梁进贤冠,一支长约半尺的犀角簪横贯其中,冠额上金银镂刻的额花中心处镶有一粒大而晶莹的海东珠,以丝罗织成的冠缨垂结于颌下。身上穿着一袭与冠色匹配的罗衫,略有些宽松的罗衫被腰间所佩的九环犀带收的服服帖帖,愈发将受伤后本就瘦了一些的身子衬的身形颀长,腰背挺拔。

腰带上挂着的除了一只用以盛放钱财等贴身杂物的茄袋之外,尚有一枚同样用犀角制成的佩珂,脚步一动,这丝绦所系的佩珂便应着步幅的节奏微微摆动,还真增添了几分飘逸的韵味。罗衫之下是一双合脚的云头鞋,只不过这双鞋却是以丝织成,其间还压有十多缕金线,恰与一身的风流气象匹配。

唐松身量即高又长得眉目俊挺,养伤这些日子来一直捂在屋里,就连脸上的皮肤都白皙了不少,再这么被沈思思一精心打扮下来,说一声风神如玉还真不算太过分。

细细将唐松打量了一遍,再找不到一处不合眼的地方后,沈思思这才说道:“天已大亮,你也该进宫去了,这就走吧”

唐松伸手拉过沈思思像后世好兄弟相见般拥抱了一回,在她耳边笑着道:“我记得去岁那次醉酒在你房中,早晨起来后你给我准备的就是这一身儿吧,除了衣衫的颜色略有变化之外,其它的饰物甚或鞋子都是一模一样。既然如此,何必要再花冤枉钱买这些新的,只需将去年那些拿来用也就是了”

虽是被唐松拥在怀里,明白他意思的沈思思却全无什么扭捏之态,笑起来轻松自然,“虽然给你准备衣物的是我这个去年的旧人,但衣裳却不能也旧了,我在歌舞升平楼也算见多识广,你就这样穿才是最好看,此番入宫必能晃花了那些宫女们的眼”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啊,入洛以来能结识思思你这个红颜知己实是我的大幸事,惟愿咱们这两个旧相识能高山流水,长长久久”说完,唐松也不再拖延,与两女笑了一下后便唤进一个水晶的贴身丫鬟扶着他出房去了。

唐松走后,玉珠疑惑问道:“小姐,红颜知己是什么意思?”

沈思思歪着头想了想,“这词儿我倒是也没听说过。不过你将它分拆开来自然也就明白了。知己是为知心好友,至于红颜嘛”

“红颜祸水”玉珠脱口而出,“我明白了,红颜就是绝色美人的意思,这是在赞你漂亮”

沈思思唇边悄然荡出一瓣明丽的笑容,“总算他还有良心,不枉我这一年多为他担惊受怕的日日夜夜了”

且不说沈思思主婢之间的讨论,唐松出房之后便径直上了昨日早就准备好的轩车由白马寺后院的侧门驶出,在四个骑马公差的护卫下一路直往洛阳宫城而去。

马车没走皇宫正门所以也无需穿越皇城便直接到了宫城的一处侧门前,至此,轩车便不得再往前行。好在宫城城门处早有一乘两人抬的小肩舆在此等候,没有让唐松太过吃力。

唐时所谓肩舆其实就是后世轿子的雏形,形制上虽然简陋不少,舒适性上倒是不会差太多。乘着轻轻晃悠的肩舆一直走到凝碧池畔,在距离瑶光殿一箭之地时,上官婉儿从里面迎了出来。

“有劳了,这便停下吧”肩舆停下,唐松从上面下来,咬着牙一步一步极缓的向上官婉儿走去。

见他如此,上官婉儿忙加快了脚步,但此地周围人多眼杂的,她也不便去搀扶唐松,只能嗔怪道:“你逞什么强能?”

此时抬肩舆的两人已经退下,唐松眼见周围的宫人虽然不少,但两人身侧一二十步范围内却是清静,当下脸上笑容神情不变,口中却是贼兮兮的一个坏笑,“我强不强,能不能,咱们云雨高唐时婉儿早该领教过了,何需再到这宫城里来显摆?”

唐松每一摆出这副无赖嘴脸时,上官婉儿真是又刺激又无奈,只能竭力保持脸色不变的同时咬牙轻声道:“你再如此惫赖,下次得闲相会时定当碰也不让你碰”

这里毕竟不是调情的地方,唐松无赖了一回后也就收心回来,“倒也不为逞什么强能,只是既已到了瑶光殿前,那肩舆还是不坐为妙。宫内乘坐肩舆,这可是只有元老重臣才能享受的恩遇。换作我,就实在太刺人眼了”

他收得快,倒是以往沉稳大气的上官婉儿今天不知怎么了,居然纠结起另外一件小事来,“你今天这一身衣饰装扮才真是风流倜傥,刺人眼目。如此前来面圣,莫非想要以色惑君不成?”

见皇帝可是大事,何况唐松今天还是抱着领赏之心而来,收拾收拾给天子留个好印象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嘛?这哪儿跟哪儿啊!

“我能惑住你就已心满意足了,至于陛下那里,高处不胜寒,我这人怕冷,如此重任就交给那位再世潘安,面如莲花的张六郎吧”

上官婉儿闻言一笑,再不说这些不着调儿的话题了,而是说了一件让唐松意想不到的事情。

“昨日家中有人往宫里传信,言说郑知礼谴了一亲信老仆往家母面前求肯,别的要求倒没提,只说要保上一命”顿了一顿后,上官婉儿声音更低的补充了一句,“说来家母亦是荥阳郑氏的出身,只是自家祖与家父身死之后双方便断了来往。看来这一回郑知礼也是知道崔元综为了自清是不容他活命了,彷徨无计之下居然走了这一招乱棋”

闻言唐松先是疑惑,待听了解释之后这才恍然,也才想起上官婉儿的母亲原来也是姓郑的,她那堪称大唐独一份儿,以女主人姓氏命名的府邸就是叫郑府。而锦绣绸缎庄的主人郑胖子就是凭着这一点与这老夫人攀扯上关系的。

只是没想到这郑夫人居然也是四世家的出身,看样子还不是什么旁系。不过再细想想也就不奇怪了,当年的上官仪中举早,成名早,得到太宗皇帝李世民的赏识也早,到儿子上官芝要成亲的年龄时,他早已是位高权贵,这样的人要挑儿媳妇,门第岂能差了?

再考虑到上官仪士林领袖的身份,当时所谓的士林华族荥阳郑家可不就是最合适的对象之一嘛!

只不过听上官婉儿没明说的意思,似乎所谓的上官仪谋反案以后,荥阳郑家就跟这个嫁出去的女儿彻底断了关系,且是一断多年,即便连上官婉儿一飞冲天之后也不曾恢复。

想了一会儿后,唐松断然声道:“这个忙一定要帮,郑知礼一定要救,死了倒真是可惜”

上官婉儿的政治头脑也不是白给的,几乎是刹那之间就明白了唐松真正的意思,“怎么救?”

“此事你不宜插手,陛下面前这个饶他一命的话就让我来说吧”

上官婉儿轻轻一颔首,她是知道内情的,自然也明白在当前的情势下还就是唯有唐松来做这件事最合适,成功的机会也最高。

说完这件事时两人也已走到了瑶光殿外,上官婉儿先一步入内,唐松则在殿前理了理衣裳。

仅仅片刻之后,便见一个内宦一溜小碎步而来,传他觐见。

闻言,重重一咬牙后,唐松再不顾身上的伤势,忍着剧痛后展目扬眉,带着一股勃勃英气直入殿中。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一剑封喉

瑶光殿内除了上官婉儿及一些宫人之外,并无一个穿官衣者,显然这是一次针对唐松一人的召见。

既是如此,已有大半年未见的武则天就没坐在殿内为她专设的御座上,而是让人在靠着凝碧池的窗下摆了一张民间常见的竹夫人,整个人轻松随意的躺在上面。

见唐松进来,武则天也未起身,依旧半躺着,只是略举起手招了招,“行礼就免了,且到这儿来,容朕好生看看你”

听武则天的声音里带着淡淡却又明显的喜悦之意,再看到她如此随意里又透着些亲近的招呼,唐松顿时心下大定,知道她这是对自己的任务完成情况甚是满意,看来,这一回的厚赏必定是跑不掉了。

一路直到唐时名竹夫人,其实就是后世的竹凉床前,唐松这才站定身子,提足了精气神儿坦然面对武则天的打量。

尽管他强忍着,但那两处刀伤毕竟不是白给的,这一路昂然直行后,脸上的表情尚能控制,额头上因为疼痛而沁出的汗珠却是控制不住也遮挡不了的。

上上下下将干净利落,风神如玉的唐松好几番打量后,武则天将满含着毫不掩饰欣赏之色的眼神落在了唐松额头的汗珠上,“你这个唐松啊,什么都好,就是这强梁性子还要改改,朕既允了你可乘肩舆入殿,又何必自苦如此?”

说完,武则天微微侧头过去看了看正在给她捏着肩臂的那人,继而又将目光落回到唐松身上,这情形分明是在将两人暗做比较。

其实不只是她,自唐松进殿之后,那些个当值侍奉的宫人们虽然不敢抬头明目张胆的瞧,但私下里却都在尽量用着眼神的余光做着同样的比较——一边是去年常常进宫,眉目俊挺,风神如玉的唐松;另一个则是近来常伴帝侧,面如莲花,肤色如玉的张六郎,二人之间,孰美?

自张昌宗进宫以来,这个问题就被提出,虽然张昌宗占据着绝对优势,但力挺唐松的也很有一些,是以两派一直暗地里争议不休,无形中帮苦闷的宫人们打发了许多无聊空虚的时光。

争论之所以一直不休,就是因为张昌宗进宫时唐松已经离京而去,两人之间没有放在一起硬碰硬比较的机会,今天这个时候终于到了,这些个当值的宫人们又怎能忍耐得住?

武则天将两人看完之后,指了指那正低头为他按摩肩臂的人向唐松笑问道:“这是朕新收的内侍张六郎,听婉儿说,宫中早在议论你与他孰美之事,待得知你今日要进宫,甚至还有些个宫人为此下了搏戏,赌一输赢。唐松,现今你自己说说,你与六郎,孰美?”

唐松自进殿以来注意力便都在武则天身上,兼且那张昌宗一直在低头为武则天按摩,是以根本就注意到他。

此时闻问,遂向正抬起头来的张昌宗看去。

刚才亲眼目睹武则天对唐松如此随意亲近后,此时抬起头来的张昌宗眼睛里有着近乎不加掩饰的嫉妒与敌意,但他碰上的却是唐松含笑点头后和煦的眼神。

自己敌意满脸,别人却是如沐春风,这让张昌宗反应不过来,猛然愣了一下。

唐松自然知道他嫉妒敌意的由来,不过他对此却是毫不挂怀,这面首之位请我我都不干的,何至于?向张昌宗云淡风轻的一笑后,便细细打量起这个堪称历史上最为著名的男宠来。

张昌宗与他一样也是颀长的身形,身高尤有过之;再说五官的话,其精美处更是将唐松甩出八条街去,至少唐松自己是这么认定的;最妖孽的是那一身皮肤,真不愧肤色如玉之赞,把唐松后世今生所有见过的人都算上,不管男女,竟是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的,看来唯有等“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杨贵妃横空出世之后,才能有稳压住他的人吧。

男人长成这个样子,真是,真真是令人发指啊!跟眼前这张昌宗比起来,后世里那些著名的花美男真心是弱爆了,这才是真正的花美男哪。难怪他能被赞誉为再世潘安,难怪其能成为古今第一男宠,这自身条件真是好的逆天到妖孽的地步了。

他在打量张昌宗,张昌宗也在打量着他,看着看着忽然开口道:“唐公子面圣之心未免太切,以至于出门时竟然忘了敷粉吗?”

他这一问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分明是在讥笑唐松太黑,还透着明显的嫉妒之意。

听到这话,原因虽然不一样,但武则天与在稍远处侍立的上官婉儿不约而同的都蹙了蹙眉头。

“某天生肤色便黑,然则却从不敷粉”唐松洒然一笑,又对张昌宗和煦的颔首微礼之后向着武则天说道:“张内侍之美实已到了巧夺造化,独占天地灵秀的地步,在下不过就是一普通人,如何能比?”

实在是因为张昌宗的确长的太美,所以唐松这两句赞语确实是发自真心,他称赞时的这份真心不仅是武则天、上官婉儿及那些个宫人们听出来了,就连张昌宗自己也听出来了,站在武则天身后的他第一次对唐松笑了笑,尽管笑的很勉强,但毕竟算是露了个笑容。

上官婉儿看看张昌宗,看看唐松,然后又看了看武则天,她那看向三人的眼睛里先后闪过几分轻嘲,几分浓浓的爱意,几分拼命想掩饰也掩饰不住的骄傲。随后稍稍低下头去,嘴角却扬起一个如春光般明媚的小笑容。

这一刻,三十岁的上官婉儿恍然便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独自享受着一个秘密的小幸福。

“噢!从你唐松口中居然听到了自承不如人的话,这还真是难得”武则天说完,又看了张昌宗一眼后微微叹了口气,突然之间她对两人孰美的话题已是意兴阑珊,摆摆手道:“唐松与婉儿留下,其他人都退下去吧”

“陛下,小臣还没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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