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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该死的缘-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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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润之难掩失落,“谢谢你。底座我就丢在你这边,请你帮我联系瑞士那边,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修。这段铂会声波,我先拿回去,过两天再拿过来。谢谢你,我有事先走了。
“没关系,请慢走。”店长目送着袁润之像阵风一样离去。
身边的同事挤了过来,感叹:“真是好奇怪的一对男女朋友,纪先生看上去那么爱袁小姐,可是为什么又不让袁小姐知道八音盒的秘密呢?”
店长耸了耸肩,“也许正因为爱,所以才有很多话不好意思说出口,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吧。”
“唉,男人的高傲啊。”
袁润之抱着铂金声波,开车飞速地赶回家中,额上覆着一层薄薄的汗水。
她回到房间,打开电脑,往曾紫乔的邮箱里发了一封邮件,向曾繁乔询问,她的朋友中是否有懂如何破解声波的高手。
不知是不是难姐难妹,曾紫乔和她的爱情都不顺,情人节那天,曾紫乔也离开了曾师兄,后来又离开了这个市,现在唯一能够联系她的方式就是电子邮件。
袁润之发完邮件,便在衣橱里翻找,她从最底下的暗格里,找到一个红色绒布心形戒指盒。她颤着手轻轻打开,那枚小巧、波波折折的钻戒正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
她不知道怎样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与难过。
她清楚地记得,最后那一晚,纪言则问她,你有没有仔细听我送给你的八音盒?
八音盒,求婚戒指,纪言则究竟想对她说什么话?
一直到了晚上十点,电脑终于有了反应,袁润之迫不及待地打开邮件。
曾紫乔在邮件中回复,让她去城南某处找一个叫做“疯狂的石头”的人。回复了曾紫乔一大段保重身体的话,她便带着铂金声波和戒指,冲出了家门。
开着车,袁润之很快便找到了曾紫乔说的地方。
袁润之敲敲门,隔了许久才有人应声。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乱得跟鸟窝似的清俊男生。
“疯狂的石头?”她小声问。
那男生问她:“你是谁?”
“是曾紫乔介绍我来找你的,听说你是破解声波的高手?”
“哦,原来是大美女要你来找我的。进来吧。”那个男生领她进了屋子。
一进房间,满眼乱糟糟,一看就是IT味道很浓的屋子。
疯狂的石头问:“东西昵?”
“在这儿。”袁润之将八音盒的上半部分和戒指递给他.“我没有声波图纸,只有这两个实物,你能不能按照这个帮我将声音恢复?”
“这是什么东西?”疯狂的石头掂了掂那个铂金八音盒的上半部分,“还挺有分量的。”
袁润之见着,紧张地护住,“小心一点儿,这是我男朋友送给我的。他对我说了一段话,做成了一个八音盒,这个是八音盒的上半部分,我就想知道他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铂金,他这样掂量,看得她心惊肉跳,生怕他再次摔坏了它。
“男朋友?分手了的吧?”疯狂的石头毫不客气。
袁润之憋红了脸,“你管我有没有分手,我是来找你帮忙做声音恢复的。”
疯狂的石头笑了起来,“看你那激动的小样!我事先声明,可以做声音恢复,不过可不是白干。”
袁润之连连点头,“你说你说,要多少钱,我照付。”
“提钱多俗气。何况你是大美女的朋友,我怎么能收你钱?”疯狂的石头想了一会儿,说,“这样吧,你包我一个月的午饭。”
“OK,没问题。”
“得给我几天时间.我得把这段声波拓下来传到电脑上,再做声音恢复。”
“行,没问题。”
“好了,你可以走了。我看见漂亮女人就不舒服,走吧走吧。”
袁润之无语地被赶出门,就在门关上的那一霎,她抓住疯狂的石头的手,说:“那是我男朋友离开我之前,留给我最珍贵的东西,你千万别搞坏搞丢了它。”
疯狂的石头说:“我很有职业操守,从明天起,中午记得给我送饭菜来。”
说完,门便合上了。
袁润之深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两天之后,袁润之接到疯狂的石头的电话话,说是声音恢复好了,叫她快点过来。
袁润之下了班就赶往石头家。
一见面疯狂的石头就对她说:“我要是女人,听了这段话,立写就会去追你前男友。”
“他到底说了些什么?”袁润之目光灼灼,满心期待。
“你自己听吧,我点开始了。”
袁润之紧紧地盯着电脑屏幕,连眼皮都不敢轻易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伴随着屏幕上有波状曲线在动,她听到了让她疯狂思念的声音:
“传说中有一种飞越森林的鸟,因为没有脚,它必须不停地飞,累了,也只能在风中休息。无脚鸟一辈子职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
“我自负地以为,我这辈子爱上的女人一定不会像你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可惜这世界上的毒品不一定都是鸦片,大凡嗜好上的东西都是毒品,比如茶,比如酒,比如你
“曾经努力想要戒掉你,只可惜我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做到,因为你的毒已经根深蒂固,流淌在我身体内的每一滴血液里。
“我想我说像无脚鸟一样,这辈子除非死了,才能停止对你的爱,才能戒了你的毒。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之之,我爱你”
听完八音盒里隐藏的秘密,泪水布满了袁润之的整个面颊。她捂着口鼻,泣不成声,任凭咸涩的泪水冲刷着自己的脸颊。
她是这世上最蠢笨的女人。
他爱她!
纪言则爱她!
从在大学里的时候就爱上她了。
她从来不敢相信他是爱她的,到了后来,她知道了他的身份,她更加惶恐,那半年来,她爱得越深,害怕越深,害怕分手的那一天,她承受不起。所以她胆小懦弱,自私地将自己保护起来,即便是真的走到了那一步,也会千方百计地将自己的伤痛减到最小。
她从来没有想到,他对她过多的关注,对她与众不同的态度,原来这些都是爱她的表现。
王子,她差点儿都要忘了,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王子,就连爱情都是这样高傲。
可是,他不说,她怎么会知道他爱她呢?不然怎么会误会他根本不喜欢她,只是把她当成一个结婚的利用品而已?
她跟他,两个人,从头到尾,就像是两只刺猬一样,就算想要彼此拥抱在一起,满身的刺也会将彼此刺得遍体鳞伤。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根本不配得到他的爱。
“我爱你。”她喃喃地念着,“原来这就是你要对我说的‘我爱你’”
她将戒指套入左手的无名指中,思念的泪水就像是开了闸的水龙头流出的水,滚烫的泪珠顺着她的眼角不断地向外涌,滑落到她的手背上,灼烧着她手背的皮肤。
她的右手轻握着左手,将戒指送至唇边,细细地轻吻着。
“对不起,我爱你,我也爱你。真的好爱好爱你”
“戒指的声音我没做恢复,你可以将戒指的波纹和这最后三个字对照一下,一模一样,也就是说戒指代表‘我爱你’三个字。”疯狂的石头见她哭成这样,拿过一盒面巾纸递给她,“别哭了,既然你也还爱着他,那就去找他呗。”
她接过纸擦了擦眼泪,拿着那个铂金声波,对着疯狂的石头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你,石头。”
“别谢了,快去找你的男朋友吧。”
“嗯。”
袁润之抱着铂金声波,冲了出去。
尾声
今天是桑渝与沈先非结婚的大喜日子。两人在分别了五年之后又走到了一起,总算是修成了正果。
袁润之有幸成了伴娘,她穿着一袭白色小礼服,从一大早就站在师姐的身边,保持着微笑。
温馨浪漫的草坪,青草碧碧,将一袭白纱的桑渝衬得特别美,她少了平日里女王的高傲气息,像个小女人一样温柔娇羞。沈师兄更不用说,帅气得就像阳光一样,招呼宾客的同时,却不忘照顾师姐,温柔软语,叫她这个伴娘看得好不羡慕。
一阵微风吹过,袁润之感到全身沁凉,不禁将裸在小礼服外面的双臂微微拢了拢。
头顶上飘然落下一片黄澄澄的树叶,她盯着那片树叶,之间它被秋风吹起,打着旋舞动着,她抬眸望了望周围,枝头的翠绿渐渐被秋季特有的萧瑟取代。
不知不觉,原来已到秋天了。
以往的秋日里,她只知道这是收获的季节,她不喜欢秋天的厚重,不喜欢秋天的凋零,不喜欢秋天的萧瑟。
她脑海里飘过一句话,“有些人是会一直刻在生命里的,哪怕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可是每次想起他,那种感觉,永远不会变。”
她想起她和纪言则那场秋天的美丽邂逅,也许,如果她不那么执着,那她和他现
在还是像以前一样,开开心心地生活着。其实,爱与不爱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爱他就好。
她和他就像是小时候读的希腊神话里的丘比特与他的妻子赛姬,丘比特警告他的妻子,不要偷看他是谁,否则将会永远失去他,赛姬忍不住好奇心违背了誓言,丘比特只能抱歉地从此离开了赛姬。
当然,神话故事永远都是 appyending。赛姬找到了她的丘比特,两个人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她没有赛姬幸运,大半年过去了,她都没能找到她的纪言则。
爱极岛在印度洋的什么地方,她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唯一知道纪言则去向的,只有纪有梅一人。别说纪有梅不想见她,纪家所有人看到她就像看到毒蛇猛兽,甚至连纪家的大门都不让她进,就差没在门外挂着“狗与袁润之不得入内了。”
在纪家门外徘徊了几天后,碰巧遇到周游世界回来的纪宇昂。原来是纪年祥在失去他之后才发现他的好,急召了几个月之后,最后以死威胁才将他召回。能见到纪宇昂,她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
纪宇昂领着她进纪家,可是当她看到纪家上上下下如寒冰般的脸之后,她便涩笑了一下,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
纪宇昂对她说:“要不我娶你吧,说不准能把那小子刺激回来。”
她无言地看着
他,这种时候,开这种国际玩笑,简直是要她的老命。
后来,她改变了方式,天天守在“一线千”,纪有梅天天让她”乞闭门羹。时间久了,Sara开始同情她,悄悄地将她发展成了“一线千”的义务劳动者。每逢周末,她都会去“一线千”帮忙,只希望有一天,能听到一丁点儿关于纪言则的消息。
从春季等到夏季,从夏孝等到秋季,得到的始终是失望。如今只留下她一个人,怀揣着心头的相思,看着黄叶在枝头绽放、凋落。
“冷吗?冷的话就去休息室那件外套披上吧。再过一会儿,我可是要抛新娘捧花了,你可别赶不上。”桑渝刚刚接到一通意外的电话,挂了电话,她缦勾着唇角,侧目看向身边一直帮她提着婚纱裙摆的袁润之。
袁润之笑道:“能看到你跟沈师兄结婚,我的内心可是激昂澎湃,热情似火,怎么会冷呢?”
桑渝忍住笑意,挑着眉,鄙夷她,“看你造孽这么久,我也就大发一次慈悲吧。我就告诉你待会儿我抛新娘捧花的力度,喏,看到那棵银杏树没?待会儿你就静静地坐在那棵银杏树下,我会把新娘捧花抛到你头顶上,当作对你辛苦了这么久以来的慰劳。”
“守株侍免吗?”师姐不需要这么看不起她。以前每逢新娘抛捧花的时候,她都能抢到最多的玫瑰花。
桑渝无力地对她翻了个白眼。
她撇了撇嘴,“这里离那棵树少说也有十几米远吧。师姐,待会儿你站在这里,你
确定你背对着大家反着抛,有那么大力度吗?”
“也许别人做不到,但我就不一定了。快点过去,等着‘意外惊喜’从天而降吧。”桑渝冲着袁润之挥了挥手,若不是顾着形象,就差没一脚踹在她屁股上了。
袁润之耸了耸肩,慢慢地向那棵银杏树走去。
如果抢到新娘捧花的话,下一个结婚的就是自己,那她一定是中国史上重婚罪的榜首。
抢新娘捧花,只不过是每个想嫁女心中的一个信念罢了。
她在树下的休息长椅上缓缓坐下,远远地看着桑渝笑望着众女,激情四射地说了好多话,然后反转过身,在那高喊的“一、二、三”声中,那一捧艳丽的玫瑰花,遵循着优美的抛物线飞向空中。
刹那间,整个草坪上乱成一团。
所有的想嫁女,就像是疯了一样,追抢那一捧玫瑰花。
袁润之笑着,长舒一口气。
离得那么远,那捧玫瑰花怎么可能抛到这边来?
师姐,果然还是喜欢逗她。
不过,她也没有觉得太失落,因为本身就没想过去抢着捧新娘捧厄。师姐是了解她的,否则也不会将她支开。
坐在这边,让站了许久的两条腿放松一下,她反而更加欣慰。
她弯下腰,揉了揉酸胀的小腿肚。
蓦地,视线范围内闯进了一抹粉红。
一米开外,那里静静地躺着一朵玫瑰花。
是老天在同情她,刻意留给了她一朵?
她静静地盯着那一朵玫瑰花看了许久,迟疑着,要还是不要?
要吧,就算只是一种信念,那也代表着心里还有着期望。
她猫着腰,正想拉起那朵玫瑰花,这时,一只擦得闪闪发光的男式黑色皮鞋不偏不倚地压在那朵玫瑰花茎上。
她不悦地皱起眉头,什么男人这么可恶?走路都不长眼,阳光大道他不走,偏偏要踩在这么一朵娇艳的玫瑰上。
她咬着牙,恨恨地抱住那人的小腿,试图搬开他的脚,可是那人的腿脚就好像生了根似的,纹丝不动。
她就不信这邪了,使劲儿再次进攻那条腿。
“为什么你总是喜欢抱着我的大腿?”头顶上方飘来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带着七八分慵懒,以及说不出的磁性。
这一瞬间,她僵着身体,不敢抬头看,就怕这声音是她的幻觉。
纪言则蹲下身体,骨节分明的长指折断了脚下的玫瑰,将它插在一直低垂着头的袁润之的耳际,微笑着凝视她。
袁润之咬着嘴唇,眸底闪着薄薄的水光,她鼓起勇气,缓缓抬起头看向那个烙在她心间永远无法挥去的男人。
她的丘比特终于回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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