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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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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总算在它们学会捕食之前没有饿死。

三只小狼收拾完了兔子,蹭回到倾之身边,贪狼如常惬意的霸占了倾之的怀抱,七杀趴在倾之脚边,慵懒而高贵,破军蹲在倾之身旁,警戒着四周——任何时候,它都对周围的微毫变化充满警惕,或许是因为那只瞎掉的眼。

倾之抱起贪狼,抵着它皮毛蓬松的后颈,轻声道:“我要走了,以后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杀忽的从地上站起来,浑身长毛一抖,破军扭头望着倾之,眼眸冰蓝。狼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或许它们听不懂人的言语,但却懂得人的感情。

倾之起身放下贪狼,亲昵地拍拍它的头,微微一笑:“走吧。”他转身离去,并没有使用平素命令它们离开的指令。

只有贪狼没有感觉到异样,雀跃地跳来跳去,黑白两色错落抖擞;七杀、破军目送倾之远去,林风吹过,梳理着它们粗硬的皮毛。

中午时分,颜鹊带了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起回来。少年一见倾之,便撩起衣襟,单膝跪地,口唤“公子”。倾之一愣,却是不认得面前之人了。

颜鹊将少年扶起,倾之仔细打量,那少年剑眉星目,鼻正口端,肤色黝黑中泛着红润,头发整整齐齐的梳着,整个人干净而温暖。

少年上前问道:“小公子不认得我了吗?”

倾之此刻倒觉得他的样子确实与一位故人相似,就是他父亲的侍卫,子车灭。

“你是行已?”——子车行已,子车灭次子。

“公子还记得我?”行已甚是激动。

倾之却转问颜鹊:“师父,这是怎么回事!”是质问,而非疑问。

这是什么口气?颜鹊眉毛一挑,心道:公子脾气!

颜鹊大略解释说:“我去见了子车灭,本只是探访故人,顺便打听一下锦都近况,结果他听说我收了你做徒弟,要带你游历天下,便死活要我也收了他的儿子做徒弟,一起动身。”言语里多少有那么点不情不愿——想他堂堂凤都殿下,虽凤都灭国,可好歹也是一等一的剑客,这徒弟收的也着实随便了些。

行已从旁补充道:“是啊,家父知道小公子尚在人世,总算天佑锦都,花氏有后,”他对颜鹊歉意地笑笑,“虽说名义上是拜殿下为师,”又转对倾之道,“但其实行已是为照顾公子而来的。”

颜鹊抱臂点头,心道:行已这孩子倒是懂事,不像花倾之,目无尊长!

倾之却对颜鹊道:“师父,请你把行已送回去。”

“为什么?!”颜鹊、行已异口同声。

倾之对行已道:“你回去告诉子车伯父,有师父保护我,不会有半点闪失。锦都已亡,我也不再是什么‘公子’,从今往后一切都靠自己,不需要别人照顾。”他又对颜鹊道:“师父,我也不希望行已因为我,小小年纪便与家人分离,我既知思念亲人的滋味,就不能让别人父子兄弟天各一方。”倾之稚嫩的脸上,神情异常坚定。

颜鹊叹了口气,不知如何劝说,他独来独往惯了,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孩子,所以子车灭提出要自己的小儿子陪伴倾之的时候,颜鹊并未顾及行已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也还十分需要父母兄长的照顾,就痛快的答应了子车灭,可见他想得竟还不如倾之周到。

行已却道:“公子大恩,行已铭感五内,但跟随公子既是家父的意思,也是行已自己的意思,能跟随颜鹊殿下周游天下,行已何其有幸!”

倾之却摇头,“周游天下固然诱人,但你可知前路有多艰险?”此“路”双关,既是游历之路,也是复仇之路。

行已目光炯炯,“公子,锦都之仇不是公子一人之仇,商晟穷凶极恶,黑甲军丧尽天良,凡我锦都有识之士,热血儿郎,无不以复国为己任,然而如今敌强我弱,又兼大家各自为战,是以无法形成有效的反抗,而公子就是锦都的希望!”行已激动道,“难道公子以为行已跟随公子只是希冀锦都之外的山水吗?这天底下还有哪山哪水能美过我们锦都?行已跟随公子,为的是报仇雪恨,又怎么会舍不得离开家人,畏惧前路艰险?”

“请公子留下行已!”行已“扑通”一声双膝跪地,膝下瓦砾棱角尖锐。

这一跪,颜鹊惊,倾之惊。

倾之动容,跪在行已对面,唤一声“行已哥哥”,两人抱头痛哭。

颜鹊旁观,心道:昨夜还说再不哭了,这眼泪却说来就来,孩子就是孩子。

行已也已眼泪纵横:国破家败,情何以堪?

倾之扶起行已,行已摸一把眼泪,笑道:“公子留下行已就好,只是那声‘哥哥’行已可当不起,家父跟随先王十数年,行已愿效仿家父,做公子身边的‘子车侍卫’,此愿足以。”

倾之不反驳,却哽咽问道:“你知道我哥哥死了吗?”

行已轻叹,“大公子之事,我已知道。”

“我不想要侍卫,我只想要个哥哥”干瘦的脸上唯独那双眼睛饱满湿润。

行已望着倾之,后者双颊的泪痕似划过夜空的流星,流星本无情,却无端地让人痛彻心扉,可他怎么能承受的起公子这声“哥哥”?

一旁的颜鹊上来打破尴尬,拍拍两人的肩,笑道:“好了,我们一行在外要掩藏身份,我是你们的师父,你们师兄师弟,自然应该兄弟相称。”

倾之感激地看一眼颜鹊,带着眼泪咧开个灿烂的笑容,也不管行已是不是同意,便喊了声“大哥”。

不论是颜鹊的理,还是倾之的情,行已都无法回绝,但是看着倾之,他心里还真是欢喜能有这么个弟弟呢。

行已笑着点了点头,与倾之抱在一起。

颜鹊仰天一叹:璟安,若你能见到今日情景,也该欣慰吧

三人收拾行囊上路,颜鹊化名“赵却”;子车行已,去姓留名,唤“行已”;花倾之,易姓更名,唤“赵青”。

登高望远,俯瞰锦都,国破山河在,江山静好,万古壮丽,只是人已换,世已变,不见了昔日繁华,只剩耳畔妇啼孺泣,秋风萧瑟。

倾之、行已遥望故国家园,神色肃然,颜鹊何尝不思念凤都,思念彤梧,年少时总思远游,如今想回,却是回不去了。

“走吧。”颜鹊拍拍两个孩子,头前走了。

倾之、行已对视一眼,心中默契:终一日他们要重建锦都,此心天地可鉴!

“嗷喔——”狼嚎凄凄更添了秋的悲壮。

有野兽!颜鹊神情一凛,行已拔剑出鞘,随时应战。

倾之忙拦下颜鹊,行已,道:“别慌,是我的朋友。”

七杀、破军、贪狼奔跑着扑向倾之,倾之抱着贪狼,抚摸七杀、破军,难舍道:“你们是来给我送行的吗?”

贪狼两只前爪直巴着倾之的衣襟,几乎要将他的衣服撕裂,若换了平时,倾之肯定一把将这淘气的家伙推开,可此时他却想这样的时光能再多一刻。

“青儿。”颜鹊仍不放心,毕竟兽性无常。

倾之回头道:“师父,我没事,你和大哥先走,我随后跟上。”

颜鹊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去,或许对这个小徒弟,他只能信任。

行已跟上颜鹊,却又不住回望倾之,担忧道:“师父,这行吗?”

颜鹊头也不回。

“七杀、破军、贪狼。”倾之一一唤着它们的名字。

“我会记得,失去窈莹的日子,是你们陪我度过”

“我会记得,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

“”

倾之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它们依然站在原地,他低叹一声,右手向前由内向外缓缓平滑——这是命令“离开”的动作,只是他做得要比平日慢得多。

三只小狼望着倾之,倒退几步,忽而转身狂奔,如风似雷。

倾之见小狼离开,长长叹了口气,身后传来颜鹊的声音,“毕竟是野兽,以后还是小心的好。”

倾之心知颜鹊不会走远,也不觉吃惊,只叹息道:“我将妹妹留在山上,狼没有吃她,我将妹妹带到山下,她却被人拐走,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比狼更可怕的,是人!”

这番话令颜鹊、行已颇有感悟,一时无语,最后颜鹊打破沉默,笑倾之道:“它们该不会知道是你杀了母狼吧?”——只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够高明罢了。

倾之转身望着颜鹊淡淡一笑:“狼没有人那么复杂。”

颜鹊似乎从倾之脸上看到了花少钧那云淡风轻的笑,深觉可恶!

行已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师父和倾之谈论什么,更不知道师父为什么忽而不悦,静默一会儿,问道:“师父,我们去哪儿?”。

“玄都,丈雪城。”颜鹊扬长而去。

行已心笑,师父也是个怪脾气,不去理会他,只对倾之道:“二弟,包袱我来背吧。”——倾之背上的破晓几乎和他差不多高,分量可想而知。

倾之一笑:“大哥怕我背不动锦都山河?”说完追颜鹊去了。

行已兀自笑笑,大步跟上。



天色将暮,七杀、破军、贪狼,三个苍凉的身影傲立山岗,仰天长啸。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纷飞。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门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颜鹊站在檐下回眼一望:好一场大雪,鹅毛横飞,忽东忽西。

行已挑开苇编的帘子,轻声道:“师父请。”

颜鹊、倾之与行已先后进了大堂。听有来人,谈笑畅饮的食客不约而同望向门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来共饮,却见来的是三个陌生人,他们狐帽貂裘,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来,一看就知道是不习惯北方酷寒的外乡人——其实这天气在玄都,还不到最冷的时候。

三人中,年长者三十上下,凤目狭长,白面有须,年少者,男的十四五岁,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女的十岁左右,粉腮丹唇,顾盼生辉,食客们不禁心中惊讶:这样打扮如此模样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边陲,并不多见。

大堂中间的架子上,一只整鹿烤至金黄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颜鹊扫一眼堂中,见满满都是食客,唯独没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动烤鹿的汉子似是看出来人的疑惑,笑道:“外乡人吧?随便坐,咱们这里穷乡僻壤,大冬天的,没有别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着墙角,“那里有酒,喝酒自取,走时把钱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补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们喝不喝得惯,不过这样的天气,最暖身子了。”说完他割下大块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头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倾之与行已对视一眼:如此稀奇的规矩真是闻所未闻。

颜鹊心道:早听说玄都民风一淳,二悍,却想不到竟是如此质朴可爱。他大步走在前头,笑道:“我看窗边不错,正好赏雪。”

倾之、行已随师父捡了靠窗的位置,透过苇帘的缝隙可以看见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风暴雪,如壮士执戟,歌舞破阵,长歌壮烈。

桌上粗瓷碗盘筷子酱料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兽出没,是以男人出门,没有不带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里也就省了这个麻烦,只是这却难为了外乡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后颜鹊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没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皱了眉头,肚子着实饿得紧了,更何况美味在旁,香气诱人。

旁边的食客们听颜鹊这个外乡人,倒不似传说中南人的矫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话甚是洒脱豪气,也不由大笑起来。

有人大声道:“可以去后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们南边来的人不会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带豁口的刀子,叉了块肉,塞进嘴里,连筷子也不用——虽是好心建议,却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倾之不服,握起破晓,拔出将黎,“谁说我们无刀?”

行已道好:谁知将黎出鞘竟是为了割肉,好个风雅!

颜鹊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饮血杀人,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却吃了两惊,一惊是颜鹊三人进来的时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这些南人居然还带了兵刃,二惊是那说话的孩子虽然还没有变声,嗓音稚嫩,但却听得出不是女孩儿——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细嫩,似个女娃,但说出来的话却很是气魄。

行已割了三盘鹿肉,最多的端给颜鹊,最少的留给倾之,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这交换眼色的空当,颜鹊以绝不逊于出剑的速度将两人的盘子对调,一脸微笑道:“青儿,多吃肉才能长得结识。”

倾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萎靡不振,行已看着倾之,爱莫能助,只能夹起鹿肉,闻了一闻,劝倾之道:“二弟,这鹿肉很香。”

倾之苦着脸,哀求地看向师父,颜鹊低头吃肉,不搭理他,只对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来,你也尝尝,也算是男子汉了,吃烤肉,喝烈酒,别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儿就算了,他还小。”

倾之偷瞪一眼颜鹊,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拨捡鹿肉,毫无食欲——卓然死后,他带着窈莹逃难入山,过了年余饥饱无定的日子,师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点了大鱼大肉给徒弟“补身体”,头两回他还因为年余未沾油水,觉得甚是甘美,可接下来就是遭罪了。他年纪小,本就饭量不大,偏爱清淡口味,哪里经得起师父这个“填”法?

行已一边给颜鹊倒酒,一边偷瞧着倾之满脸苦大仇深,虽说是苦闷,可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也着实可人喜爱,不由心生感佩:师父的法子果见成效。行已心不在焉,酒溢了出来也不知道,直到颜鹊喝他“满了满了”,他才恍然回神。

倾之看着淌了一桌子的水酒和素来从容潇洒的师父大声呼喝,却是乐了,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嵌在又粉又嫩的脸上,就是个坏心眼儿的笑,也令人不忍责备。他夹了块鹿肉,沾了酱料,放进嘴里,细嚼,下咽,果然美味,不由又夹起一块,香气窜入五脏六五,回味无穷,不知不觉,竟将盘子清了底。不好意思把盘子推给行已,忽闪着眼睛朝大哥微笑。

还要?行已吃惊不已。

“嗯。”倾之点点头,茸茸的狐尾圈着他胖胖的小脸,甚是喜人。

颜鹊见难得倾之胃口这么好,他自己吃了一盘也觉不够尽兴,便对行已道:“我也再来一盘。”

倾之望着窗外:屋外大雪漫天,屋内鹿肉飘香,男人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就是母亲故事里玄都的冬天吗?好美

行已一边吃肉,一边与旁边的汉子搭讪,问道:“大叔,这里离公主山远吗?”

倾之立刻转过头来,全神贯注。

那汉子一愣,问道:“你们要去公主山?”

行已笑道:“我们初来玄都,听说那里很有名气。”

“那山原不叫‘公主山’,而是叫‘撷苍山’,我们玄都的公主,就是嫁去锦都的那位,后来听说锦都王谋反被杀,公主也自杀了,传说公主死后被葬在撷苍山,所以民间又叫‘公主山’,不过也只是传言罢了,谁知道呢。”汉子喝了口酒,摇摇头,似极惋惜。

颜鹊担忧的看向倾之,后者倒是不露声色。

“那里风景可好?”行已又问。

汉子道:“听说三四年前突发了雪崩,把进山的路堵了,现在进不去了。”

旁边一人插话道:“我们这儿在玄都边境,隔公主山那还远着呢,你们去不去丈雪城?公主山离丈雪城不远,北去五百里就到。”

“自然是要到丈雪城一游的,”行已笑道,又问,“这雪这么大,天黑之前,我们还能赶到下一个歇脚的地方吗?”

“能。”那人道,“这雪下不了一时半刻,等你们吃饱喝足它就差不多停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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