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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倒的hero-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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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把椅子坐着,身为长官,面对着不自爱的下属,他气到想翻桌。毕竟,这家伙是他最信赖的部署,更是他眼中的好军人。
只是经历一场战争,回到美国,他的生活全都变了——跟妻子离了婚,那女人带走他的三个孩子,独留他一个人面对生命中的巨变与打击。
他替他感到难过,一场战争毁了他,也毁了他的家庭,现在的他什么都不剩,纵使有终生俸、有优渥的理赔金,却毫无意义。“已经快三年,你打算就这样颓废下去吗?”
“……”不说话,男人的眼底却浮现出泪光。
一开始时,他很努力想要振作,努力戒除那些该死的害人之物,他渐渐成功了,开始像个人了,可是他突然觉得,这有什么意义?太慢了,在失去她之后他才觉悟,才努力改变自己,但一切都已经太慢了!
她已经离开他身边了……
纵使意志坚定,想要彻底戒除一切的毒害,可是懦弱时、脆弱时,他浑身发抖,身边又没人陪着,一种寒冷的感觉逼着他重新坠入恶性循环中。
为了怕自己再度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他干脆伤害自己,甚至希望死了算了,不用背负恶名,不用面对从英雄变成狗熊的难堪。
看着他那惨淡的表情,中校决定走老路,脱口而出,“那该死的女人!”
果然,他瞪了他一眼。“长官,原谅我必须说脏话,但请你闭嘴。”
“我又说错吗?”中校厉声指责着,“你现在是最脆弱的时候,意志一不坚定,就会走回老路!而现在,你最需要的就是家人的陪伴,她呢?她人在哪里?”
“我们已经离婚了。”
“是啊!离婚,然后她把孩子也都带走,摆明了就是要你死。”他装得很愤恨,“如果她没有离开你,孩子也没离开,你现在就会有家人陪着,你就会振作,就不会有脆弱的时候,你就不会走回老路……”
“够了……”
“所有我说,那该死的女人……”
“我说够了!”他大吼,制止住中校的话。“这全部是我的错,那时我整个人都疯了,我变得有暴力倾向,她当时还怀孕,两个孩子才几岁,她不带着孩子离开我,是想被我打死吗?”
“……”
“她没有错,错的是我……是我对不起她……”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滑落,所有的痛苦及过往的点滴回忆,又在脑海里瞬间炸开。
中校叹息,拍拍他的肩,重复这两年多来不知说了多少次的安慰,一次又一次的劝他振作。“挺起来吧!战场这么残忍,你都撑过来了,没道理现在不行。”
“……”
“唉……”叹息完,走出病房让病人休息,让他整理自己的思绪,是要这样继续颓废下去,还是振作起来,想想看往后的路该怎么走。
他看着天花板,想擦掉眼泪,却不断哭泣——年轻时总爱说男人不能哭,总爱嘲笑那些动不动就掉眼泪的男人,但现在他却常常落泪,甚至擦也擦不尽。
打赢了一场战争又怎样,这场人生的战争,他彻彻底底的输了。
战场上,枪林弹雨,子弹打来,削掉左手整只小指与一半的无名指,他不喊痛,也不觉得哭,只要还能扣动扳机、能扔掷手榴弹,他都不觉得自己是残废。
没有敌人是无法打败的,他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却在回到美国后才发现,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他被自己打败了……代价就是失去妻子、失去所有孩子、失去一切幸福,所有荣耀归零、所有希望破灭。
丧失一切勇气,现在的他,活脱脱就是个苟延残喘的废物,拖着一口气,却嫌自己命太长。
快三年他都走不出来,走不出这场生命战争中惨败的阴影,未来会怎样,他想都不敢想……
病床头,有一张病人资料卡——
Marine  Corps(海军陆战队),Captain  Andrew  Lowell(安德鲁·洛威尔上尉)
Drug  Addict(药物成瘾);Alcoholic(酒精成瘾)。
  第2章(1)
罗思绮的母亲其实一直很后悔,让女儿在十八岁那一年独自到美国,本以为只是短短一年的打工游学,可以拓展视野、吸取经验,本是无伤大雅,谁知道最后,女儿的身边竟然多了一个老公,还是个金发碧眼的“阿斗仔”。
说真的,女儿的要求,他们还真不知如何拒绝。女儿是独生女,备受疼爱,从小罗家父母就习惯给她最好的了。
罗父经营机车修理事业,虽是黑手,在南台湾一带倒也是有几家分店,家境算是富裕。
罗父求子多年,三十五岁才得一女,当然视若珍宝;罗父总想,以后女儿可以不用辛苦,家里的事业还有财产都归她,可以当个现成的老板,反正家里的事业已经略具规模,她只要偶尔去视察一下就好,不需要真的下去修车。
连这名字罗思绮都取得很妙,说明了罗父对女儿的厚望——罗思绮,螺丝起,刚好就算是白手起家的罗父吃饭的家伙。
那一年,女儿告诉他们,她想晚一年进入大学,想趁着年轻,到美国打工游学,见见世面,这确实是个性开朗活泼的罗思绮会做的事。
罗母本来还想陪,但她坚持不肯,就是要一个人自己去。不得已,帮女儿办好一切,也准备了一笔钱,约法三章到美国后天天联络,住在父母安排的地方,这才同意放行。
飞出去的小鸟,当然瞬间爱上外面的宽阔天地。到了美国后,她所有的时间与心力都放在适应这个新环境上,虽然颇辛苦,虽然吃吃喝喝都不太习惯,虽然自己的英语还不太好,但是她还是很开心。
落脚处在纽约,她住在父亲找到的一家小公寓,房东是个老太太,人和善可亲,受了罗父的嘱托,对思绮特别照顾。
白天工作的地点就在住所附近的速食店,站在柜台前接受点餐很辛苦,这是她自愿的,因为她想,这是学会英文最快的方法,逼自己去跟这些老外面对面,习惯他们的口音与讲话速度。
幸好,她习惯面带微笑,脸上充满活力与朝气,面对客人总是大声问好,这么热情的服务态度,在美国还算特例,那些老外还挺吃这一套的。
再加上这个年轻东方小女孩长得清秀漂亮,果然吸引了许多人选择要站在她的柜前接受她的服务,其中以年轻男孩居多。
当然,她也吸引了那群年轻的西点军校生。
她就是这样认识那个男人,安德鲁·洛威尔,大了她三岁,是个西点军校的“firstie”(四年级生)。外表长相是个标准的白人,一头金发,但眼珠颜色却略显深黑。
他站在一群同学之前,不像其他人一样说话那么大声嚷嚷,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但偶尔还是会跟朋友打打闹闹。当他笑的时候,两颊还有可爱的酒窝,如果不是因为他身材高大挺拔,还真像个可爱的小男生。
当时,她注意着他,他竟然也看向了她,两个人眼神交会。她愣了愣,赶紧撇开头,去服务其他客人。
但这一对望,却在彼此心里留下深深印记,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会在往后这将近一年的日子里,与这个年轻男孩陷入热恋。
感情的事真的很难说,原本,一见钟情只是小说上的用语,她常常看着这样的剧情就觉得晕头转向,如果见一眼就动了心,那人也太不理性了。
可是安德鲁真的给她这种感觉,很恐怖的感觉,一种心在瞬间失控的感觉,每次看见他总能深深体会,人本来就不是一种能够控制自己的理性动物。
从那天之后,她常常看见他。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好像只要一放假,就会来到她的柜台前点一杯咖啡,还有一个汉堡,等着餐点做好,两人无言对望。
跟他的同学不同的是,安德鲁安安静静,不像那群军校生总是吵吵闹闹,总是追问着她住哪里,家里电话几号,星期日没有空,要不要一起到城里去玩……
餐点一到,他就转身离开柜台,只是他会选择坐在正对着柜台的位置,边吃,时而抬头看向柜台,似乎在看她。
她当然都发现,心里只嘀咕说:“干嘛,有话就说啊!干嘛不学学你同学,要约就开口啊……”
她肯定,安德鲁是个害羞的小男孩。
终于,她受不了了,每个人的个性真的都不一样。她不应该以偏概全,以为外国男人都是这样大方,都是把妹高手。
她拿着一壶咖啡走到他面前,在他有点紧张、讶异的眼神中,开口问他需不需要续杯?他当然不反对,眼神还直直望着她。
他终于开口了,“你……你……”
“我怎样?”
“你……从哪里来啊?”
“台湾啊!”
“哦……”应该继续聊下去,却完全卡住了。
这家伙,亏他还长得高头大马,怎么这么没用啊?
倒完咖啡,她叹口气,眼神还有点哀怨,心想,她都亲自走过来了,这男人还不会说话,难道要她倒追吗?
转身想走回柜台,这次完全失败,这家伙还看不出来,她只帮他一个人续杯,其他客人她理都不想理,这样他还不懂?
看着她准备离去的背影,安德鲁似乎也急了,他开口:“你……明天有空吗?”
回头,“有事吗?”
“我……”
叹气,“好!我有空,你想做什么?”
他笑了,掻掻头,真的很不好意思。可是他又想起刚才他的那票同学开口约她,她却说自己没空。
一眼看穿他的想法,“我看人,不是什么人约我都出去,我没这么随便。”
“那我……”
“我觉得你不错啊!安安静静,不像你那群同学那么吵。”
于是两人敲定隔日的约会行程,很无聊的湖边公园散步之旅。但是有一次就有第二次,他们开始常常约出门,从一周一次,变成一周两次,不过想要更密集的见面实在有困难,毕竟他还在念军校,无法天天出门,但愈是这样,她愈是想念他。
来美国不到半年,她承认自己恋爱了,愈相处愈觉得一颗心都系在这个男人身上。上班时,有时候会发呆,会望向安德鲁最常坐的那个位置,然后想事情想出神。
想他什么时候可以放假,想他前几天约会时在她颊边轻轻留下的吻,很绅士,很有礼貌,却也骚动她的心。
之后持续见面、约会,安德鲁终于开口对她说他喜欢她,喜欢这个东方来的小女孩,他注意她很久了,他喜欢她的热情,喜欢她努力工作脸上带着笑容的模样,很吸引人。
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她竟然点头,也没想到自己再过半年就必须离开美国——她毕竟不是美国人,打工游学也有期限限制。
可是当下的她根本不管,只想把握这人生难得的感情,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而且对方也承认喜欢自己,她当然要把握,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但罗思绮万万没想到,她最后竟然离不开美国了,虽然感情的进展很稳定,还在她控制之下,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她的想像。
既然谈恋爱,当然会有一些亲密举动,安德鲁很绅士,但那不代表他不是男人。两人展开交往,常常见面,也认为彼此就是情侣。
那一年,她也许真的太年轻,陷入爱情里不可自拔,最后甚至愿意交出自己,交给这个男人。
距离离开美国只剩下一个月,她的打工游学就快要结束;安德鲁也要毕业了,毕业后他挂階少尉,即将正式进入陆战队服役。
她一直想着该怎么开口说她要离开美国了,光想到她就觉得痛苦,喜欢上一个人,自然希望能永远在一起,怎么可能动念离开。
不过事情来得太突然,她不需要开口离开,因为她离不开了——她怀孕了……
她不知道安德鲁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吓得逃开,也许夺门而出,也许避不见面,装作不认识。
“安,我怀孕了。”
他真的一愣,待了一分钟,想开口却又默声良久,久到她都心寒了,以为他会逃避,会不负责任。
谁知道……
“嫁给我吧!”
“……”眼眶红了。
“我毕业了,马上就要下部队了,开始有正常的收入,我可以结婚了,嫁给我吧!我爱你……”
于是,她嫁给了他,没有选择余地。至少在那段年少岁月里,她就这样单纯而执着的认定这样一个人作为终身的伴侣,不管对不对,不管是不是太天真,不管那想像中的终身相伴,是不是奢求……
这场异国婚姻当然不容易,难处多多。夫妻之前的相处并不难,而是怎样说服远在台湾的父母?幸好安德鲁是个诚恳的人,请了假带她回到台湾,冒着差点被罗父打死的风险,恳求人家将女儿嫁给他。
肚子都有孩子了,不嫁行吗?只是罗父气得要死,差点要跟女儿断绝关系,幸好罗母缓颊,说人家至少愿意负责,就是好事。
罗母的想法是,孩子如果不懂事,很多事情父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让孩子去闯一闯,去尝尝固中滋味,父母只能在旁祈求,别让孩子摔得太重、伤得太深。
这个“阿斗仔”看起来还满诚恳的,听说是个职业军人,在美国,军人的收入还不错,福利也好,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女儿跟着人家,经济上不会吃苦。
安抚好父母,安德鲁带着妻子回到美国,去过他们往后未知人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是好是坏,以为有爱情就可以支撑一切。
另一个困难,在罗思绮眼中比说服父母学要难,那就是安德鲁的职业。他是个军人,军校毕业下部队以后,虽然薪水不低,但时间都给了国家。
他常常不在家,必须待在部队里,他工作很忙,也很累,常常他回家时,累到坐在沙发上就睡着了,让她心里很不舍。
他对她很好,婚前婚后一样温柔,这一点她没看错人。面对她,他已经比以前好很多,会说些甜言蜜语,常常抱抱她、亲亲她。
而她,也努力扮演好一个妻子的角色,将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让他一回到家就可以全然的放松,不须担心家里的事,甚至她还会负责炒热家里气氛,让他能有一个家的感觉。
安德鲁的父亲也是职业军人,听说还是个挂星星的将军。就是因为系出名门,这才让他可以轻易拿到参议员的推荐函,可以进入西点军校就读。
不过他的父亲在战事中阵亡了,母亲也早就去世,小时候他是奶奶带大的,几年前他的奶奶也去世了,现在他只剩下一个人。
所以安德鲁渴望家庭,更珍惜他跟她一起建立的这个小家庭。这些她都感觉得出来,并为他心疼不已。
后来,大儿子出生,他们帮他取名为William。孩子很可爱,长得比较像爸爸。安德鲁超疼这个小宝贝,常常一放假回家,就是抱着孩子玩上一整天。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孩子到营区去探望他,让他可以在繁重的工作中见到自己亲爱的家人,舒缓他的工作压力。
刚结婚那几年,他们其实聚少离多,甚至有两年的时间,圣诞节与新年假期,老公都不在家。
他会打电话回家说声抱歉、说声我爱你,然后隔着话筒跟儿子聊天,虽然小威那时候只会咿咿啊啊的叫,但父子俩还是聊得很开心。
或许是因为老公常常不在家,所以一直到小威六岁之前,她都没有再怀孕。不然她理想的家庭是一夫一妻加三个孩子。
不过老公不在家,她找谁生孩子啊?
终于,在小威六岁那年,她怀孕了,这一年她已经二十四岁,能够再度怀孕,她非常高兴,毕竟这次怀孕才是真正在婚姻关系下怀孕。
她想要告诉老公,却发现那段日子老公更忙了,好不容易回到家,只能放两天假,这还是连续两个月不休假之后才换来的难得假期。
她其实可以感觉到老公的工作压力真的很大,而且气氛莫名的愈来愈沉重。老公变得不太笑了,脸上总是严肃的表情,跟大儿子玩时常常这样凝视着儿子,表情凝重。
那天,吃完晚餐,她拉着老公的手坐在沙发上,儿子就在一旁玩积木。
“我……”安德鲁先开口。
时间真刚好,她也接着说:“我……”
“你先说。”
“老公,我怀孕了。”
安德鲁表情一愣,半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色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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