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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坦克战史-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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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人们设想,口径这样大的武器并不能打算作为一种远距离的交战武器使用,而是用单人每次只携带一发大口径空心装药战斗部,在对坦克所进行的一次性打击中,能够达到很高的单发毁伤概率。根据外形判断,290 yd(183m)可能已经是他们所期望达到的最大射程,而在这个射程上仍然可以得到一个比一般要高的命中概率。
这两种方案被放弃以后,英国人就没有再进一步提出本国的设计,而在朝鲜战争一结束,就采用了美国的3。5in火箭筒。
战后步兵反坦克武器发展的第二种趋势,是发展反坦克枪枪弹。这种武器跟火箭筒一直是“携手共进”的,并且事实上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在二次大战中,小型步枪发射的榴弹的信誉很低,以致英国陆军在1945年就已全部淘汰了这种武器,但有些国家在战后依然坚持发展这种武器,因为它可以用只有几盎司重的炸药,给面对坦克进攻的单个步兵提供一种最后决斗性的防御。这种观点的主要倡导者,是比利时的“麦卡”(Mecar)公司,他们早在1950年就已开始推销他们的“埃奈加”(Energa)枪榴弹。凭心而论,麦卡公司的“埃奈加”确实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优秀设计。它的空心装药战斗部内装有110 oz(3118。5g)多一点的炸药,对装甲板的作用,起码象3。5in火箭筒一样有效。而比当时仍然是许多国家制式装备的“巴祖卡”更是有效得多。发射这种枪榴弹时,步枪手需在枪口安装一个特制的接合器,这种接合器仅有几盎司重,可以很方便地装在口袋内携带,它的作用是作为榴弹的发射套筒。把榴弹装在套筒上,并把发射药筒装进枪尾以后,射手即做好了全部发射准备。
使用这种装备的最大问题,在于瞄准困难,并且弹丸飞行速度太低。在套筒上有一个用手指即可扳动的照门,照门上用一系列小孔表示不同的距离,而“准星”就是榴弹弹体时弧形线外缘。这种办法,起码也应当说是不精确的。练习瞄准是射手训练中的一个最大难题,更为要命的是,由于榴弹的飞行弹道非常弯曲,所以,要求射手估测目标的误差,不能超过几码远的距离。尽管麦卡公司声称:“埃奈加”对125 yd(114。3m)距离上的目标射击时,精度仍然很好,但对绝大多数的射手来说,能够掌握的距离是75 yd(68。6m),而对50 yd(45。7m)的距离则更为可取。然而它能穿透200mm厚的装甲板,尽管作为一种反坦克武器,看来有些勉强,但用于对付轻型装甲车辆、工事、堑壕和掩体的武器,则是十分有效的。北约一些国家的军队,其中包括英国,已经采用了这种枪榴弹,英国引进以后,立即给它定名为No94式。
“埃奈加”取得成功以后,其它厂商立即步其后尘,截至1967年为止,在北约各国服役的、利用步枪发射的反坦克榴弹已经不下7种。追朔它们各自的历史自然使人十分乏味,但值得强调的一点是,这些型号所采用的发射方式,跟“埃奈加”完全一样。而到1967年,很多步枪在设计时就在枪口安装了一个整体式榴弹套筒,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另加一个接合器。这些榴弹的有效射程,几乎都一样,并且都很短,在破甲性能方面也都大同小异。然而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种趋向,这就是发展尺寸更小的反装甲榴弹。这种小榴弹既便于携带,又具有较高的飞行精度。枪榴弹小型化是为跟步枪口径小型化(如0。223in——即5。66mm)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也是为了实现这样的想法,即要想使它们不受损坏,步兵就不能携带尺寸较大的枪榴弹。
步枪口径小型化的趋势,给枪榴弹设计师们带来一个相当麻烦的难题,因为将后座力保持在规定限度之内这一点,是带有强制性的。如以“埃奈加”为例,那么,当用比利时的FAL步枪发射时,它所产生的后座力几乎要比它用同一步枪发射普通子弹时大7倍。后座力的急剧增长意昧着,射击时必须用支架把步枪支撑住,或者用绳子捆住枪体然后吊起来。而如此猛烈的后座负荷可能很快就会使目前被很多欧洲国家陆军所重视的、重量很轻的0。223in步枪解体。从射手训练角度看,猛烈的后座力也不会使人向往,因为它的射手只有经过相当程度的训练,才能克服扣动扳机时所具有的那种使人不难理解的神经紧张感觉。对于比较小的榴弹,比较容易作到坚固,且又不致增加额外的重量。“埃奈加”枪榴弹必须保存在一个金属容器内,以免其受到损坏,但现在有些公司(如FN公司)所生产的小枪榴弹已经可以放在皮制子弹盒内,而结果并没有造成大的损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它们对目标到底能有多大的破坏作用。于是,有人挖苦说,要想使一个如此之小的枪榴弹,能够消灭世界上的任何坦克,看来只有使它击中车长的眼睛时才有可能。
枪榴弹的黄金时代,目前几乎可以肯定已经结束,在如此优秀的抛射式火箭筒已经大量涌现的条件下,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陆军还在继续使用它们。跟当时希望拥有的任何别的枪榴弹相比,美国的M2式单发火箭筒,射程更远,精度更高,而且战斗部的威力也更大。在当前的情况下,让枪榴弹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唯一可能理由,必定是因为它的造价较低。尽管这种说法可能会受到批驳。
尽管当前各国都想努力赶上美国,但仍然有许多国家,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其中多半是财政上的原因——仍然继续使用着十分陈旧的装备。例如,在类似于西班牙内战规模的战争中,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并且具有机智和勇敢精神,原始的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Molotov Cocktail),仍然可以用来阻止装甲车辆前进,并且能发挥良好的作用。在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中,在一些场合,曾经使用一些可能是最原始的手段,结果使苏联的T34坦克退出了战斗。最成功的方法,是进行火攻,使坦克乘员窒息。将数桶汽油泼在坦克顶部,当坦克开至狭窄街道以后,再从另一所房子内,或是抛出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或是抛出蘸有煤油的燃烧破布,将坦克顶部的汽油点燃。显然,利用这种古老的攻击方法,迫使坦克乘员跳车,将是极为奏效的,坦克乘员跳车以后,再由埋伏在别的建筑物内的阻击手将他们击毙。由于匈牙利人在布达佩斯的一条陡峭的卵石坡道上,浇注了大量的润滑油,因此,起码有2辆苏制T34坦克被消灭。这2辆坦克在失去控制以后,沿着坡道下滑,并且不由自主地一直滑进坡道下面的房子内。在那里,它们又马上受到了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的攻击。
为了迷盲苏军坦克,在布达佩斯大街上还使用了烟幕弹。结果,这些坦克有的闯入障碍物中,有的冲到建筑物内,在车体陷入困境、寸步难行、或是炮身插到某个方向、炮塔动弹不得的时候,预先埋伏好的匈牙利人,就立即开始用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进行攻击。
倍受称赞的美国106mm无座力炮,已经为大多数西方国家所采用,究竟有多少国家至今还不清楚,但它先后曾在“北约”的每一个成员国、南美洲几乎每一个国家、以及一些东南亚国家部队中服役。各采用国在这门火炮上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性,主要是想把这种火炮安装在各种各样的车体上,但结果并非全都成功。法国的申纳尔特(Chennavlt)公司,在50年代曾经生产了一种小型的双人装甲车,上面可以安装一门106mm无座力炮。车体的外形极为低矮,高度不到3 ft(0。9m),所以2名乘员都是卧姿进行操作。它是一种履带车,并且十分机动灵活,但马力较小,并且没有顶盖,不能从上方给乘员提供防护。尽管存在着以上缺点,但它体现了一种颇有意义的设想。行军时,炮身固定于2名乘员之间,炮口指向前方;射击时,装在支架上的炮身被向上抬高,并且可以绕轴做360度旋转。原打算把它作为一种快速机动的火炮,使它能迅速到达步兵营防线受到威胁的地点,或是配属侦察部队,为其提供—种有效的反装甲防护。可惜的是,法国陆军并没有买这种武器,从上述试验中,倒是日本人从中受到了启发,并且试制出了日本自己的变型车辆。
日本人的车型和法国的原型车非常相似,车体低矮,顶部敞开,2名乘员——发动机的功率可能也不足——安装的也是2门火炮,但它的火炮口径是75mm,而不是106mm。2门火炮安装在一个特制的液压支架上,液压支架可以向上伸出几英尺远,并且能够通过遥控装置控制转向,通过一具型号不明的潜望镜进行瞄准。设计这种武器的目的是,发射时,车辆先隐蔽在遮蔽物后面,然后使火炮上升到顶端。这样,既开阔了视野,又可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射击。射击后,火炮下降并收回,在敌人还未察觉炮弹来自何方的时候,车辆即已转移。这个情况就象是,当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还在刚刚组建的见习生学校就读的时候,他已经立即被抢走了。不用说,除了日本人外,别人不会这么做。
第七章 无座力炮的历史
对于每一种作用都存在着一种大小相等而方向相反的反作用。
—— 艾撒克·牛顿
读者至此定已十分明白,制造一种有效的传统反坦克火炮的巨大困难,就在于必须发明—些可以高速发射重型弹丸但又不致对火炮产生太大后座力的方法。不论是小弹丸以高速飞行,还是大弹丸以低速飞行,对设计者来说,火炮的后座力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要提高穿甲威力,必然导致火炮重量的增加,于是,步兵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是跟一个笨重的大家伙撮合到了一起。随着重量和尺寸的迅速增加,火炮很快就超出了炮手班的操作能力限度,就像德国40式反坦克炮于1942年在苏联所遇到的那样,没有机械的帮助,炮手班根本无法把火炮撤离阵地。
无座力炮的理论并不是新的东西,工程师们已经对它探索了好几个世纪。然而,随着无烟火药的大量使用以及火药威力的迅速提高,对无座力炮的需要也就变得更加迫切。除了由一位著名的美国白痴所提出的弹性炮尾衬层之类想入非非的臆想之外——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类似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唯一的解决办法,似乎就是把2门火炮背靠背地放在—起并同时进行发射。这样1门火炮的后座力可以跟另1门火炮的后座力相互抵销,从而可以使2门火炮在发射时保持静止。乍看起来,这种方案似乎十分荒唐可笑,然而它至今却仍然是现代无座力炮的工作方法,自然是经过了一番改进。这种经过改进的方案是1910年由一位名叫戴维斯(Davis)的美国海军指挥官发明的。他当时建议采用同一根身管和同一包发射药向相反的方向同时发射2发炮弹,因而也就完全不再需要使用2门火炮或2个炮尾,他的建议的实质是将两根身管合而为一,并且将2门火炮所需要的发射药,在身管中央背靠背地放置在一起。这是一种天才的妙想,以至于一开始就取得了圆满成功。戴维斯很快又通过在后方装填一种大型铅弹的办法克服了同时发射2发同样炮弹所带来的问题。由于对大型铅弹的最佳重量经过了精心选择,因此,仍然可以使火炮在发射时不产生后座,而且铅弹也仅只向后飞行很短一段距离。由于把这种武器作为地面武器吸引力不大,于是戴维斯转而计划把它作为一种机载武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所使用的飞机非常脆弱,以致于根本承受不了比机枪更大的其它武器的后座力。于是,美国海军当时设想把戴维斯炮作为一种机载武器,用以遂行反潜巡逻任务。他们把戴维斯炮直立着架设在机头内一个转动自如的炮架上,并由一名专职炮手进行操作。身管上安装一挺刘易斯(Lewis)枪作为试射枪,计划是垂直向下射击,并容许铅弹一直向上运动超越机翼的顶部。虽然试验非常成功,但装备的数量却很少,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概是身管太长,它几乎有9 ft(2743。2mm),所以在高速气流中必定是很难控制。在机载炮架上进行一番尝试以后,安装戴维斯炮的计划取消了,于是机载武器又继续恢复使用跟步枪口径相当的武器。
我们现在需要把故事转向30年代的德国。当时,德国的克掳伯公司正在试图寻找一种制造新式步兵支援火炮的方法,这种火炮应当能够发射较大的弹丸,但重量又不能太大。于是,戴维斯原理又得到了复活。克掳伯公司的工程师们在经过一番推理以后认为,至于火炮向后抛射的配重采用什么介质,这一点丝毫无损于大局——大型铅弹只不过是可供使用的介质之一,而一定质量的气体也应当同样可以达到此种目的。当然,要想提供相等的动量,气体的流动速度必须加快,然而实现这一点并无很大困难,只要使用一个尺寸适当的喷管,这个问题就很容易得到解决。经过多次秘密试验以后证实,这个原理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弹丸的速度可能不高,然而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弹丸的尺寸可以充分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实际上,弹丸尺寸的大小,与其说是取决于能否发射,不如说是取决于能否携带。
在无座力炮中利用气体作为配重之所以具有吸引力,主要是因为气体通过点燃发射药的办法可以很容易地产生出来。在经过一系列的试验以后发现,气体的比较合适的重量是弹丸重量的1/3。为了保持动量平衡,气体的后喷速度就必需达到3倍于弹丸的炮口初速,但是这种要求并不苛刻,也不会招致多少麻烦。而后来通过进一步的试验又发观,如果气体的流速高于3倍,那么,药室的侧壁就会发生磨损与烧蚀。为了提高气体的流速,采用了一个喷管或叫文氏管,它实际上是安在炮尾内的一个节流装置,从炮尾内流出的火药气体流向后面的维形漏斗内。一定重量的气体是由同等重量的发射药经过燃烧而产生的,因此,为了得到相同的初速,克掳伯无座力炮药筒内所盛装的发射药应当是普通火炮的5倍,在这五部分中,一部分用于推动弹丸向前,一部分用于推动气体向后,另外三部分燃烧以后作为配重介质,由此即可实现戴维斯的无后座效应。这是克掳伯的工程师所完成的一项重大突破,因为在戴维斯炮中必须独立地装填三样东西——弹丸、发射药和配重;而在克掳伯火炮上则仅只需要装填两样东西,而且这两者可以象任何别的炮弹那样,装在一个普通的药筒内,只是药筒的尺寸要较为大些而已。
这里存在着两个难点。第一点,是发射药只有在一定的压力下才能正常燃烧;第二点,是使弹丸启动比较困难。但这两个难点都被克服了,采取的办法是在药筒底部开了一个通孔,以便使作为配重的气体能够向后面喷出,而这个通孔又用一个胶木隔板封闭着。火炮发射时,胶木隔扳由于受压变形而将通孔封死,于是膛内压力不断增大,从而可保证发射药完全燃烧,同时赋予弹丸以足够大的推力,使其能够沿身管开始向前运动,尔后,胶木隔扳碎片与颗粒状的火药残渣一起飞出炮膛,它们在几码(1 yd 0。914 m)远以外就已对人员构不成什么危害。此后,火炮即以典型的戴维斯原理进行工作:气体向一个方向运动,弹丸向另一个方向运动,这也就是现代各种纯粹的无座力炮的工作方式。
克掳伯公司的工程师们很快就又发现,并不一定非要使用象戴维斯火炮那样一种位于身管中央的炮尾结构形式,将喷管直接安装到普通炮尾的后端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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